关于涉纪涉腐网络舆情的应对处置范文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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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类人与此不同,他们的网络参与行为更具自觉性和主动性。

这类人一般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一定的思想能力和文字水平,热衷于评点各类热点问题,批判意识较强,有的已逐步成为网络空间的“意见领袖”。

这两类人都不能代表主流社会,也不能反映社会主流舆论。

(二)负面性。

批评的多,肯定的少。

就总体而言,网上各种舆论交锋,常常是负面舆论压倒正面舆论。

其原因在于:

一是负面新闻、负面事件、负面话题具有天然的吸引力,一般情况下人们发表批评性意见要比发表肯定性意见的动力更强。

二是由参与制造网络舆论的人群自身因素所致。

一些现实境遇不佳的网络舆论参与者对社会有负面情绪、负面心态,往往戴着“有色眼镜”观察社会、解读现实,在网上自由发表各种批评意见成为他们发泄不满的主要方式。

(三)非理性。

情绪宣泄多,理性思考少。

网络舆论通常比较感性化、情绪化、简单化,具有明显的非理性色彩。

网民作判断、下结论,往往仅凭个人好恶和直观感受,缺乏深入的思考,也不讲究起码的思维逻辑,网络舆论因此常常充斥捕风捉影、道听途说、夸大其词、耸人听闻之辞,在表达方式上也呈现出偏激、粗俗的倾向,甚至不时出现一味谩骂、恶意攻击的帖文。

(四)从众性。

“先入为主”、“先声夺人”是舆论传播的一般规律,网络舆论尤其如此。

一个事件发生后,最早出现的观点和意见往往具有很强的导向性,会给后来的讨论定下基调和方向。

人们常常倾向于相信这些“先声”,容易认同它的价值判断,附和它的意见主张。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由议题设置者和先导性意见促成的网络舆论,通常会在短时间内急速传导,形成一种强大的舆论声势,至于议论的事实是否清楚、判断是否正确,反而变得不再重要。

而那些持不同意见者要么不屑于发表意见,要么发表不同意见后很快就会受到议题设置者和支持者的狂轰滥炸。

在这种极不对称的舆论场效应下,情绪极端者不断受到鼓励,声音越来越大、势力越来越强;

而那些理性、温和的声音不断遭到打压,变得越来越微弱,甚而“沉默不语”。

网络舆论因此形成了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马太效应”。

(五)扩散性。

网络舆论的又一个显著特点,是当一个事件和议题产生后,舆论会如同滚雪球般不断衍生、聚合、裂变、扩散,其传播的速度、波及的广度及影响的力度几乎呈几何级数增长。

从传播路径看,网络舆论可以由一个论坛、组群向其他论坛、组群扩散,也可以由境内网站向境外网站扩散,还可以由网络媒体向传统媒体扩散。

从传播区域看,网络舆论可以使一个地方性议题扩散为全国性议题甚至更广,使得地方议题全国化、国内议题国际化。

从传播走向看,网络舆论常常由小及大、由点及面,从议题本身所涉及的领域迅速向其他领域蔓延,使得对个别现象、个别案例的关注,变成更广领域、更深层次的讨论,直至上升到整个社会和国家制度层面。

(六)逆反性。

网络舆论经常呈现对正统思想观念、主流意识形态的逆反心理,表现出反传统、反主流、反权威的价值取向。

这种心态的极端表现,就是对政府政策、官方言论、主流观点、社会精英、富裕人群统统持怀疑态度,怀排斥心理,宁信其错,不信其对,宁信其坏,不信其好;

一些有违社会公德的人和事,在网上不仅很少受到抵制,反而受到追捧。

这种极端化的心理状态,在低年龄、低学历、低收入网民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

(七)有组织性。

总体而言,网络舆论是自发形成的,但也越来越呈现出有组织性的一面。

每一个个体都可以用较短的时间、较小的成本和较高的效率制造舆论热点,掀起舆论风潮,这就催生了“网络推手”这一特殊的网络群体。

许多被“意见领袖”炒起来的网上舆论热点,不少是有组织、有目的、精心策划、精心导演的,其中一些具有明显的商业利益和政治意图背景,甚至出现了利益集团以“黑金”操控网站言论、影响政府决策、进行恶意商业竞争的现象。

(八)虚拟性。

互联网的兴起,为人们在真实世界之外构建了一个虚拟的空间。

由于隐匿了姓名、形象、身份等信息,人们在网上就像穿着隐身衣、戴着假面具,现实生活中的法律法规、道德规范在网络空间的约束力大为弱化。

许多人在网上发表意见时信马由缰、毫无顾忌,与现实生活中的自己形成强烈反差,他们在网上发表的言论在现实生活中既不可能去说,更不可能去做。

当前网络舆情的现状及应对处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互联网发展情况

从网民规模来看,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5.91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4.1%。

其中,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4.64亿,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占比78.5%,我国网民中农村人口占比为27.9%,规模达1.65亿。

从网络应用发展情况来看,网络新闻、微博、论坛和BBS网络社区等互联网基础应用已成为网民获取新闻、获取信息、信息发布、观点交流、群益维护、舆论监督的重要平台。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使用网络新闻的网民规模达到4.61亿,占所有网民数量的78%;

我国微博网民规模为3.31亿,网民中微博使用率达到了56%;

我国社交网站网民规模为2.88亿,网民中社交网站使用比例为48.8%。

(二)网络舆情的现状

随着互联网用户的日益普及,网络舆论对社会舆论的影响越来越大,并与传统媒体舆论互动融合,在社会舆论格局中日渐形成主导地位。

《人民日报》与人民网曾联合进行网上调查,参与调查的网民有87.9%非常关注网络监督,当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93.3%的网民选择网络曝光。

据此,《人民日报》评论指出,网络监督已经成为畅达民意、维护权益、鞭挞腐败的便捷而有效的手段。

如“南京市江宁区房管局长抽天价烟”、“云南躲猫猫”事件、“湖北邓玉娇事件”、“贵州瓮安事件”发生后,短时间内网民意见铺天盖地,大有一发不可收拾的趋势,这些网络监督压力甚至成为促使相关部门下决心研究解决类似问题的契机和推手。

就云南省而言,目前网络舆情发展形势也是不容乐观。

2013年上半年,云南网络舆情事件不断爆出,其中抚仙湖违规开发、中石油云南炼油项目事件等不仅成为全国的热点还对政府公信力造成影响。

据云南网发布的《2013年上半年云南网络舆情报告》分析来看:

在舆情事件分布上,涉及官员舆情数量最多,占比高达29%,涉及环境的舆情占14%,涉及公共利益的舆情占12%,涉及民生和司法的舆情各占8%,涉及政府公权和经济的舆情各占7%,涉及突发事件的舆情占6%,涉及城管、旅游及其他舆情各占3%。

在舆情热点地域分布中,昆明、昭通、曲靖三地“出镜率”最高,成舆情发生率最高的三个地区;

在舆情传播过程中,呈现出中央媒体、省外媒体成负面舆情“引爆点”,“网民爆料”成舆情传播“催化剂”;

涉官舆情中呈现出“跨度大、级别小”的特点;

涉公众利益舆情引发网民极大关注等特性。

(三)网络舆情应对处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当前我国网络舆情的应对处置方法滞后,应对措施还相对单一,基本上都是被动应付,没有真正地掌握网络主动权和话语权,舆情事件回应时效普遍偏慢,甚至还有少部分舆情事件始终没有得到回应。

就纪检监察机关而言,在涉纪涉腐网络舆情的应对处置上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群众诉求渠道不够畅通。

近年来,所谓的“网络爆料”、“网络反腐”之所以掀起这么大的波浪,笔者认为,最根本的原因是群众诉求渠道不够畅通,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涉纪涉腐案件能力不足,公信力低,群众更愿意采用网络爆料等形式来引起政府部门和更多人的关注,从而让其问题得到解决。

二是网络宣传教育力度不够。

在开展网络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上还比较单一,内容还不够丰富,就全国来看,纪检监察机关开通了官方微博的更是屈指可数,没有利用好网络这个低成本但快捷、高效的宣传平台。

三是纪检监察干部舆情意识还不够强。

长期以来,在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的观念中存在一个误区,认为与媒体打交道是宣传部门的事,与己无关。

对一些突发事件反应迟缓、被动应付、危机公关意识缺位。

四是网络舆情管控法律体系不够健全。

近期,警方逮捕了秦志晖(网名“秦火火”)、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董如彬(网名“边民”)等“意见领袖”、“网络推手”,他们一边是打着“维权监督”旗号、从不缺席热点事件的网络名人,一边却暗地纠集人马、频频捏造事实、制造热点事件疯狂敛财。

他们先后策划制造了一系列网络热点事件,吸引粉丝,使自己迅速成为网络名人,如“编造雷锋生活奢侈情节”事件、“湄公河‘10·

5’惨案”事件等。

这些“意见领袖”、“网络推手”之所以能够将社会名人、国家公务人员和一些普通群众作为攻击对象,无中生有编造故事,非法牟取暴利,都是因为我国的网络舆情管控法律体系不健全,不能较好地规范网民网络行为。

涉纪涉腐网络舆情的应对处置措施

(一)畅通信访渠道,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能力

主动沟通,“问政于民”,才能从根本上化解舆情危机。

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如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上下功夫,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规范群众的诉求方式,提高履职能力,才能不断增强纪检监察机关的公信力。

一是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继续深入开展省、州、县(市)、乡(镇)、村(居)“五级联动”办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通过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倾听群众民意心声,有效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是要规范群众的诉求方式。

通过政府信访网络平台和纪检监察机关网络举报平台建设,不断引导群众向正规的信访举报平台反映民情民意;

三是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纪检监察机关在关注民生的同时,要善于对涉纪涉腐案件线索进行排查,要敢于碰硬,知难而上,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通过“拍苍蝇”、打老虎”,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做到惩治腐败毫不手软。

(二)抢占网络阵地,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网络宣传教育力度

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舆情事件的不断攀升,给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抢占好网络阵地显得尤为重要。

纪检监察机关要化被动为主动,借助网络宣传教育平台,利用互联网的感染效应,为网络注入“正能量”。

一是要加强网络宣传力度,树立良好形象。

利用纪检监察网、政府门户网站和纪检监察机关官方微博等网络平台,加强网络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发布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信息、政策方针和中央、省、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文件精神,让网民正确认知反腐倡廉建设。

同时要加强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先进性经验、先进典型人物事迹以及重要活动的宣传力度,树立纪检监察机关及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二是要提升舆论引导能力,营造良好氛围。

根据不同时期及不同工作的需要,适时撰写并发布网评文章,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同时,根据特殊时期和特殊任务的要求,组织网络舆情信息员和评论员进行网络跟帖、评论,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正确引导,营造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

三是要打造网络廉政文化,扩大影响力。

创新党风廉政宣教工作,积极开展廉政文化专栏、廉政文化角等网络廉政文化建设工作。

利用网络平台积极开展正反两面的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廉政短信、廉政书画作品、廉政格言警句等廉政文化作品的网络展览和创作活动。

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网络氛围。

(三)树立舆情观念,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舆情意识

纪检监察干部要有正确的舆情观念,包括堵不如疏,盖不如开,被动不如主动,事后救火不如事前防火。

对于舆情危机事件,要更新观念,争分夺秒抢发突发事件新闻稿。

先上网,后见报;

先简报,后详报。

占领网上发言主动权和主导权。

面对涉腐涉纪网络舆情,最要紧的是直接面对网民,把已经了解和可以确定的事实真相、正在采取的措施、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员的态度予以公布,只有让真相站出来,占领舆论的制高点,才能防止流言蜚语,变被动为主动。

对重大舆情要适时跟踪,及时公开事件调查、处置情况,不给滥加猜测留有空间。

应当允许社会大众对事件的进展和查处结果进行监督,对舆情进行疏导而不是封锁,一味地回避只会让小道消息、社会谣言占据信息传播的主渠道。

对舆情及网络事件应当更宽容,允许民众以一种更主动的方式参与到纪检监察监督中来,反而有利于促进问题的实质性解决。

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网络舆情事件的调查,查明真相并及时公布,对于恶意炒作的事件要做到“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百姓一个明白”;

对经查实确属违纪违法的事件,一定做到严惩不贷,绝不姑息。

(四)规范网络行为,健全网络舆情管控法律体系

如何规范网民网络行为,健全网络舆情管控法律体系,笔者认为:

一是要修订完善网络舆情管控法律体系,及早推出网络基本法。

梳理现有网络舆情管控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和规定、办法等,进行合理整合及分类,针对网络舆情管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出台新的法律法规,使执法部门的工作始终能够有法可依。

不仅要制定禁止性、惩罚性的法律规定,还要有促进互联网从业单位行业自律的规定。

从而最终逐渐形成由基本法、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相融合的网络舆情管控法律体系。

二是要完善网络舆情管控方法,健全网络舆情管控机制。

管控部门必须事先让民众全面知晓网络舆情管控的法律内容、适用范围、适用方式、适用条件、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等。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国家利益、用户个人利益和行业利益之间寻求合理的平衡,做到正确把握知情权与隐私权、政务公开与党政机密、社会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之间的度,确保网络舆情在民主法治轨道上运行。

全方面开展网络舆情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管控工作,初步形成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完善事前审批与事后管控相结合、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政府管理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网上监控与网下管理相结合等多种工作机制。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网站域名、IP地址、接入服务管理,严格落实网络身份认证制度。

加强对互联网违法不良有害舆情信息提供者、使用者、互联网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管控,明确他们的连带责任。

要开展深入有效的网民思想道德和法律意识教育,促使广大网民严格自律,坚守理性、公正、客观、谨慎的理念,不散播一些不良的、虚假的、未经确认的舆情信息。

四是要惩罚与引导并举,进一步提升网络舆情管控能力和水平。

要进一步加大对网上虚假负面舆情信息的打击力度,对那些恶意散布违法有害舆情信息危害国家安全与社会公共利益的,要依据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采取多种法律手段进行制裁和惩处,而对于其他一般性的网络舆情,尽量通过指引、评价、教育等手段,依法有效地加以引导和规范。

综上,目前我国网络舆情的发展状况不容乐观,这既是对纪检监察机关的挑战,也为纪检监察干部提供了一个树立形象、提升威信的平台。

网络舆情是新时期的新问题,我们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牢固树立理性、配合、文明、规范执纪的理念,进一步探索纪务公开,加强涉纪涉腐信访的源头治理和妥善化解,要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当前社会矛盾,理性合法表达诉求,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权威,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工作上必须要有新思路,要勇于创新、勇于引导、勇于果断行事,要率先抢占网络阵地,为网络注入“正能量”,不断提高网络舆情的应对处置能力,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为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保驾护航,为“中国梦”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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