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年终工作总结3篇一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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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认真履职,突出实效,人社工作再创佳绩
今年以来,我们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履行职能、完成任务、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工作。
今年,我们针对政协民主监督小组提出的两个热点问题,加大调研力度,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落实,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取得了较大成绩。
(一)重点、热点工作
1、积极引导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为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提升被地农民参保意识。
组织区、乡(镇)、村(社区)业务经办人员参加市人社局组织的城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培训学习,吃透政策精神。
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立咨询点、召开座谈会和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走村入户,将政策送到乡镇、村,送到用地单位,送到被征地农民手中,帮助群众算细账,解疑难,突出政策的普及性和惠民性,营造了人人关心养老保险、人人愿意参加养老保险的良好的氛围,充分调动了广大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不仅逐步解决“征地难”的问题,而且完善了社保体系,在服务滨江生态新城区建设、促进社会稳定上发挥着积极作用。
二是被征地农民参保提供优质服务。
由于我区办理被征地农民人数较多,审核任务重,我局积极与市人社局居保科协调,请市人社局居保科工作人员到我区集中审核参保资料,极大的方便了被征地农民参保。
截止目前,全区五个乡镇(街办)共有被征地农民14244人,已购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6104人。
2、千方百计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
一是积极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帮助被征地农民就业。
针对全区征地项目多,被征地农民日益增多的实际情况,今年我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以“服务被征地农民”为主题的“春风行动”,进村入户宣传被征地农民就业及社会保障政策。
活动期间,先后举办大型专场招聘会2场,小型服务重点企业招聘会2场,累计进场企业108家,提供就业岗位4850个,吸引求职者近4000人,达成就业协议650人。
二是开展被征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拓宽被征地农民就业门路。
针对城市建设中出现的被征地农民层次普遍偏低,就业难度大等新问题,年初,我们以村(社区)为单位,对被征地农民技能培训意愿进行摸底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分片区、分专业开展技能培训。
在街办、桥边镇分别举办挖机、家政服务培训5期,共培训300余人,其中在街办巴王店村开展挖机培训班2期,160人参加培训,分别在巴王店村、塘上村举办家政培训班1期,培训72人;
在桥边李家湾村、偏岩村举办家政培训班2期,培训69人。
三是印制宣传手册。
我们以倡议书的形式,印制就业创业政策、就业信息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资料2万份,组织专班人员到征地任务重的村(社区),进一步开展宣传活动,推荐被征地农民就业。
截止目前,全区被征地农民实现就业11092人,其中外出务工5754人,自主创业986人,在企业上班2599人。
3、加大农民工维权力度,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今年以来,我们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导向,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目标,积极开展农民工维权活动。
一是开展普法活动抓宣传。
结合“春风行动”在街办开展了“维权服务”、“政策咨询”等大型宣传活动,免费发放职工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
利用窗口接待、电话回答咨询,解答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问题600余条。
在辖区各乡镇(街办)悬挂宣传横幅13条,张贴宣传画500余张,办理宣传专栏10期。
二是开展年检工作抓监管。
自3月以来,通过网络平台和网格员对全区用人单位下发了劳动保障年检通知,全年共审查用人单位147户;
日常巡查用人单位91次,审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43条,补签劳动合同561份。
通过年检工作,规范了各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秩序。
三是开展监察执法抓规范。
4月到6月,持续开展了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执法监察活动,积极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请区政府办转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办法的通知》,联合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农林水局下发了《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缴纳、监管、支付程序的通知》,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
四是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清理活动。
今年10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全区建筑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大检查,共计检查用人单位24家,督促用人单位做出书面承诺并实行跟踪监管。
截止目前,共受理投诉举报37起,其中立案受理32起,结案36起,按期结案率100%,共追讨回农民工工资1500余万元,涉及农民工780余人。
(二)其他日常业务工作
实践证明,自觉、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这不仅仅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对人社工作的一种促进,今年以来,我局各项业务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1、立足创新,人才工作得到有力提升。
一是开展“人才·
项目一对一”活动。
我们在确定重点服务企业和项目之后,组织企业参加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举办的赴武汉高校招聘周活动。
同时,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不定期收集用工需求,并通过各乡镇(街办)、村(社区)发布招聘信息,积极为用工单位服务。
二是制定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我局在各单位主管部门申报的基础上,对全区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并结合全区发展实际,制定了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共为区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
引进专业技术人员5名。
三是对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和部分企业82名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了评定,其中初级51人(教育46、农林水1人、企业4人),中级20人(教育20人),高级11人(教育8人、卫生3人)。
四是组织全区公务员参加全市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7期,全区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加了培训;
制定了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确定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需培训课题,全区共有94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培训。
2、立足惠民,就业创业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一是申办和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进一步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登记制度,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做到应发尽发,持证人员凭证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扶持政策,截至目前,新增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135本。
二是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有关政策。
积极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区申报审批担保贷款的创业人员27人,发放贷款总额183万元。
三是严格审核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严格按照“社保补贴由本人登记申请、乡镇和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初审、就业局再审、财政部门终审”程序,全区共有72名灵活就业人员享受政策,发放社保补贴25万元。
3、立足保障,社保服务保持优质高效。
一是强化工作措施,巩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成果。
召开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推进会议,明确责任,并将任务分解到乡、村和责任人。
局领导深入到乡、村(社区)进行督办,并对全区53个村(社区)代办服务点进行了检查,确保了城乡居保征缴工作的顺利开展。
截止10月底,全区16—59周岁应参保人数为29954人,实际已缴费参保28093人,参保缴费率为93.8%,人均缴费132.89元。
及时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发放基础养老金,全区共计16135人享受此项待遇,发放率达100%。
二是进一步完善扩面征缴联动机制。
配合市社保征稽机构加强社会保险登记、核定、征收、稽核、接续工作。
加大社保工作的协调和督办力度。
继续开展乡镇(街办)人社服务中心代理服务,扩大了代理服务规模,提升了服务水平。
截止目前,我区完成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1089人次,占全年目标的72.6%。
预计到2014年12月底,预计完成社会保险扩面新增1500人次;
全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达到28456人,参保缴费率达95%。
4、立足规范,人事管理工作不断完善。
一是规范人事调动、任免、招录、调任等程序,完成了2014年公务员招录工作。
二是完成了全区355名机关工作人员和106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三是累计为全区54个机关事业单位(包含二级单位)1604人晋档、职务变动等工资调整工作。
四是根据《关于规范调整市直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的通知》(宜人社发[2014]45号)、《关于调整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发[2014]44号)文件精神,规范全区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年人均2.7万元的标准及5项改革性补贴项目,调整全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为27000元/年,同步调整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累计对全区80家单位部门,1572名在职人员(其中机关单位671人、事业单位820人、乡镇中心人员81人)、725名离退休人员(其中机关单位197人、事业单位497人、乡镇中心人员25人、离休6人)进行了津补贴及绩效工资规范调整。
五是启动我区第二轮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及调整、竞聘上岗等工作。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全市事业单位新一轮岗位聘用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试行意见》(宜人社发〔2013〕63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
全区应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有55个,核定事业编制1296名,实有人员1376人,事业编制总数比首次岗位设置时1346名增加30名。
与首次岗位设置相比,管理岗位增加9个,专技岗位增加21个,工勤岗位不变。
六是完成了2014年度市下达军转干部安置计划2名。
对辖区企业军转干部实行定期走访慰问,及时了解他们生活中的困难,全面落实了企业军转干部政策,全区企业军转干部思想稳定,确保了零上访。
人社局年终工作总结二:
今年以来,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紧紧围绕“推进科学跨越、建设生态”目标,平稳推进机构改革,不断完善就业再就业服务,着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强化人事人才支撑,加大维权执法力度,切实抓好信访维稳,取得了较好工作成效。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统筹城乡就业卓有成效。
全县城镇新增就业4435人完成年目标任务4300人的103%,其中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2583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987人。
全县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8582人,完成年目标任务8000人的106%,其中跨省输出5063人,省内就业3519人。
全县城镇零就业家庭扶持安置率100%。
换领、申请办理全国通用《就业失业登记证》9132本。
一是就业培训全面加强。
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设置培训专业,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强化就业再就业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发挥培训促就业作用,共培训9519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9310人的102%。
其中:
农民工和农村预备制培训3642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465人,企业职工培训3655人,创业培训747人。
二是职业中介作用充分发挥。
坚持定期在人力资源市场举办企业用工招聘会,搭建劳动力供需服务平台。
共举办招聘会13场,接待进场招聘单位365家,提供空岗21000个,接待求职人员18850人,达成就业意向3098人。
三是全民创业有力推进。
扎实开展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着力以创建推动就业,落实鼓励和扶持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创业培训和创业扶持,放宽小额担保贷款办理门槛,简化放贷手续,简化担保手续,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创业作用,切实以创业促进就业,效果明显。
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7500万元,创业培训学员747人,创业成功率达50%以上。
(二)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
一是社会保障实力进一步提升。
全县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五大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67万人,1-10月共征缴五大社会保险基金2.2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8亿元的122%,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征缴基金11737万元,为年目标任务9813万元的120%,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征缴基金1911万元(不包括财政代扣),为年目标任务2210万元的86%,医疗保险征缴基金6682万元,为年目标任务4724万元的141%,工伤保险征缴基金1265万元,为年目标任务800万元的158%,失业保险征缴基金462万元,为年目标任务462万元的100%,五大基金累计结余达4亿元。
强力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完成了454510人的信息采集、整理和上报,于8月16日在沾溪镇举行了养老金首发仪式,目前全县享受待遇人员12.69万人,实现了按月发放,7-9月共发放退休人员待遇2056.24万元,已有30.9万人参保,征缴基金3405万元。
从3月份开始,扎实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清理核查,核查人数4191人,清理不合格人数665人,为县财政挽回损失1100万元,9月份重新启动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全面落实《湘政办发[2013]18号》文件,解决小集体工、五七工、家属工的养老保险遗留问题,至目前有1100人参保。
继续实施《湘政办发[2009]4号》文件,进一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今年新增参保126人。
贯彻落实《湘人社发[2011]91号》和益人社发[2013]5号文件,于9月份启动了企业职工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工作,已有67人上报市里审批。
加大立项争资工作力度,目前已完成立项争资1.15亿元,为年目标任务9200万元的125%,切实增强了社会保障实力和保障水平,覆盖全县的社会保障体系已基本形成。
二是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连续第8年调整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3254名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增养老金181.94元,全县企业退休职工月平均养老金已达到1284元。
全年共支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21798万元,保证了15864人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支付。
机关事业社保共支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4144万元,及时足额保证了6907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平均报销比例达73%,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特殊病种医疗补助工作,方便广大特殊病患者。
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和工伤工亡人员待遇均及时得到了支付,参保单位
708家,累计参保人数41336人,支付各项工伤待遇996万。
5月份起,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320元/月提高至504元/月,1250人次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失业保险金90万元。
(三)基金监管得到进一步加强。
顺利通过了今年国家社保基金的专项审计,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社保基金集体研究分配等监管机制。
同时,加强了对基金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强了生存验证,防止虚报冒领社保基金;
开展了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清欠清缴,已清欠到位100万元;
调整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实行在本县范围内自愿选择医保定点医院就医,方便了广大参保患者,同时,加强了参保病人转诊转院审批管理;
加强工伤和职业病预防工作,严格工伤认定,至目前,工伤认定252起,比去年同期下降10%,工亡申报8起,比去年同期下降50%。
(四)人事人才工作规范有序。
一是人事考试规范有序。
全面实行人事考试公开报名、异地命题、异地阅卷、异地聘请面试考官,纪检监察全程参与,确保选人用人公开、公平、公正。
今年已组织各类人事考试4次,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163人。
二是人事人才管理有效到位。
完成了全县340个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和150个单位的岗位聘任实施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年度考核结果正常调资17000多人,公务员管理、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工人等级考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人才供求信息发布等工作进一步规范。
三是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即将启动。
完成了全县381个事业单位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包括单位、人员、类别、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多种方案测算,研究制定了初步实施方案并报县政府,做好了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准备基本工作。
(五)和谐劳动关系总体稳定。
坚持“维民权、维民利、保民生”的指导思想,创新信访维权方式,为民众解难,为政府解忧。
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于9月份正式启动实施。
加大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力开展清理非法用工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专项行动,检查、督查用人单位212家,为劳动者追讨回工资1200多万元。
提高劳动争议仲裁效能,1-9月劳动争议仲裁立案46起,结46起,案外调解32起。
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今年全县共签订各类工资集体协议620份,涉及职工14000多人。
取缔非法劳务中介机构5家,规范了劳务市场,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