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合同额.docx
《劳务分包合同额.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劳务分包合同额.docx(3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劳务分包合同额
劳务分包合同额
篇一:
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方为了加快建设工程施工进度,补充甲方劳动力的不足,经过
对乙方的资质审查,确认乙方具备承担甲方劳务分包工程施工的能
力。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
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双方自愿的原则,就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范围及数量:
详见附表
工程地点:
乙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等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根据乙
方完成工作的情况,对工作范围内的项目和数量进行调整,同时,按
附表单价相应调整合同总价,乙方承诺不因此提出其它额外补偿(如
管理费、临时设施、设备进出场费等)。
第二条劳务分包方式
在甲方组织、安排和指挥下,乙方提供能够保证工程质量、进度、
安全和合同要求的劳务人员及必需的劳动工具和机具设备,遵守和服
从甲方的管理及施工规范,实施本合同约定的劳务项目工作,甲方按
照乙方所完成的工作任务支付劳务费。
第三条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具体开工时间,甲方
视施工现场的开工条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但除以下情况,竣工日
期不延后:
1、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大幅增加工期可适当顺延。
2、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入侵,在工程现场发生非业主亦非甲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暴乱、骚乱,地震等。
)的因素出现,乙方必须出具书面报告并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后,视具体情况工期可适当顺延。
3、因业主原因或甲方上级单位(部门)要求及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减少,则工期相应提前,由此造成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1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
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予以现场确认,是否顺延工期,以甲方现场确认意见为准。
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被建设单位及甲方上级单位处以罚款的均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合同价款
1、承包工程价款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工作量×综合劳务单价确定(见附表一),本合同承包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元;另外,甲方限额供应的材料总价为元(见附件二)。
2、因变更设计增减工作项目和数量,或者是由于乙方不满足合同要求,甲方对乙方工作范围内的项目和数量进行调整,均按附件中的综合劳务单价和甲供材料价格,相应增减合同劳务价款和甲方限额供料金额。
3、上述调整时,属于合同内没有的项目,若附表一中有类似项目,参照附表类似单价执行,若附表一中无类似项目,单价由双方另行商定或签订补充合同。
4、综合劳务单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①乙方发生的劳务人员基本工资,医疗、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劳动保护费、措施费等与乙方劳务人员有关的所有费用;
②完成本合同约定任务所必需的劳动工具、机械、设备费用及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
③除附表中甲供料外,乙方自供材料、工器料具的采购、运输、保管、损耗费;
④乙方发生的管理费、利润及为完成本工作的施工措施费;
⑤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外的其他所有税费;
⑥乙方施工发生的安全保障费、劳动保护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用、夜间施工增加费用、生产工具使用费、场地清理费等其他直接费;包括乙方生产生活临时设施费、职工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办公费、保险费、工程保修费、工程排污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等现场经费;还包括施工队伍及机械设备材料转移费、业务招待费、利润等除合同明确由甲方承担以外的乙方发生的一切费用;
5、综合劳务单价不因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的改变而调整。
6、乙方已充分考虑到甲方因供应材料、设备以及履行的各项职责和承担的经济法律责任,也充分考虑到因市场变化可能发生的各种涨价因素,因气候或技术间歇等非双方原因,承诺综合劳务单价一次性包干,不作任何调整。
第五条变更设计
1、甲方负责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申报审批变更设计,乙方如确需进行变更设计,应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资料。
2、甲方下达的变更设计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履约担保
1、为了全面履行合同,乙方愿意以现金合同价的4%或5%请根据合同价计算元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并在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
交甲方财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或施工期)内不计利息。
2、项目完工结算并订立《清算协议》后,若乙方未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七条验工计量
1、中间计量以附表一工程范围、数量、承包单价为依据,按乙方当月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数量及附表劳务单价包含工作内容说明及计量规则计算;因设计变更增加的合同外数量必须以双方签认的工程联系单为依据计量;现场施工员签认任何工程数量视为无效,不予计量;必须由工区或项目队技术主管出具、工区长或项目队长签认,经项目部工程部长、合同部长及总工程师签认并报项目经理审核后方可计量。
2、乙方应在每月20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甲方,甲方接到报告后10天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确认,乙方为验工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若乙方不参加计量,甲方计量结果视为有效,可作为本月劳务价款支付的依据。
3、以下情况甲方不予计量: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规范要求的项目;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因乙方原因超出施工图范围增加的工程量;乙方不按甲方技术交底要求施工的工程量。
4、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要求且未做整改的,甲方可延长至次月计量。
5、中间计量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工程质量责任,也不表示乙方施工的工程数量符合设计要求。
如果在日后检查或验收中,发现存在质量缺陷或偷工减料情况,甲方有权将已经计量的部分予以扣除。
6、验工计价表由验工审批单、验工报表、验工计算单及其相关附件组成。
验工计价只有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后方为有效。
第八条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
1、本项目不预付劳务价款,劳务价款的支付一律通过银行转帐支付,不支付现金。
2、进度款根据乙方施工进度按月计量,双方相互间发生的费用往来,在当月计量价款中抵扣,原则上甲方根据建设单位的资金支付情况向乙方支付劳务价款,中间支付甲方按应支付乙方劳务价款的85%支付。
3、工程竣工并具备验收条件,经建设单位和甲方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劳务价款结算,订立《清算协议》。
4、清算协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乙方完成的全部工作项目和内容;乙方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额;乙方应得的劳务价款;甲方支付的劳务款(包括应当支付、已经支付和尚未支付)及应当扣除的其他款项;结清双方债权债务措施和期限以及应当约定的其它内容。
第九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双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代表:
姓名:
职务:
乙方代表:
姓名:
职务:
乙方驻工地代表不得擅离岗位,必须保证每月有25天在工地,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向甲方项目经理请假,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否则视乙方违约,乙方应按20XX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工程控制测量、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交工验收。
2、审核批复乙方的施工方案及验工计价,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3、审核劳务人员工作技能和岗位证书及其他劳务手续。
4、提供图纸或技术交底资料,按照用料限额供应施工所需的合同约定的材料。
篇二: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20XX修订版)
合同编号:
项目
工程施工
劳务分包合同
总包人:
分包人: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
劳务分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劳务作业承包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包工程概况
1.总包工程名称:
2.总包工程地点:
3.总包工程立项及批准文号:
二、劳务分包作业范围
劳务分包作业范围及内容:
1)。
三、劳务分包作业期限
计划开始日期:
年月日
计划完工日期:
年月日
作业总日历天数为:
天。
作业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始、完工日
期计算的天数不一致的,以作业总日历天数为准。
承包人保留随时调整总工期的权利,分包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赔偿。
(详细节点工期见附件2)。
四、劳务作业质量标准
劳务作业质量应符合标准,并符
合承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
五、劳务分包合同价格
1.签约合同价为:
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
3)。
六、劳务分包人资质
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专业及等级:
七、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
7.已标价工作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中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
于同一类型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八、承诺
1.承包人承诺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劳务分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劳务分包工作,确保劳
务作业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再分包,并按时足额的向劳务作业人员发放工资。
3.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
一工作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九、附则
1.合同订立时间:
年
2.本合同自
3.本合同一式份。
承包人:
(公章)劳务分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标准和规范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的标准和规范应与承包合同约定一致。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作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有)(9)其他合同文件。
图纸
承包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至迟不得晚于第
项【劳务作业通知】载明的开始作业日期前7天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承包人
承包合同的提供
承包人可以向劳务分包人提供承包合同的复印件或就承包合同对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相关问题的约定进行交底。
劳务作业现场和工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