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普通货运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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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科长的职责:
1、安全科长是总经理在运输安全工作中的助手,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
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事故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运输安全的政策、法令、规程、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负责制订、修改运输安全工作计划、措施。
4、负责组织各种运输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有权限期整改。
5、负责组织运输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对受训人员进行考核。
6、参加各种运输经营会议,提出安全方面的建议、要求。
7、参加运输车辆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处理、索赔。
8、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运输安全形势分析会,查找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安全员职责: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发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定期组织安全学习抓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制订单位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各项安全活动和安全竞赛,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各阶段的工作总结,并及时收集、统计、整理有关资料;
3、处理运输事故,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和结案工作,同时做好事故车辆的估价、预算和索赔工作;
4、负责事故登记、里程统计、安全奖罚等安全业务,做好营运证、养路费、牌照税的经办工作;
5、办理公司领导委托和交办的其他运输安全组织管理事项。
驾驶员的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学习及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牌、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努力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7、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
第2章安全例会制度
1、“班前”或“班后”会,车辆等相关事务运营前或后,安全科必须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2、生产调度会,按天召开。
讲评当天的生产安全情况,对生产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落实。
3、周生产例会,按周召开,本道路运输经营者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主持。
综合车辆营运等相关事务生产,针对性的对与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学习。
4、月度生产会议,按月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主要是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5、安全生产专题分析会,根据安全生产情况,不定期召开,各部门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人员参加。
第三章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按照要求,建立运输安全的各项文件:
1、台帐类
1、《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月、年报台帐》
2、《交通事故台帐》
3、《驾驶员登记表》
4、《车辆年检、技术维护检验登记表》
5、《车辆保险登记表》
2、卷宗类
1、《安全组织机构、人员登记表》
2、《安全责任书》
3、《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材料》
4、《应急预案、车辆设备人员登记、演练材料》
5、《行车事故报告单、月统计表、结案材料》
6、《安全法规、操作规程、规章制度》
7、《收、发文件卷宗》
8、《安全交易、培训、宣传计划、实施情况、资料卷宗》
9、《安全年度、月份工作计划、考核、卷宗》
3、记录类
1、《车辆检查登记表》
2、《安委会会议记录》、《科务会会议记录》、《安全例会会议记录》
3、《安全例会签到本》
4、《收、发文件登记表》
5、《行车事故报案记录》
6、《安全检查记录》
7、《安全奖罚记录》
8、《车辆及驾驶员档案》
4、档案
(1)车辆档案包括一下表格及有效复印件:
购车发票、登记证书、购置附加税、主车和挂车照片、行驶本、运营证、保险单、经营者身份证、安全合同(协议书)。
《车辆技术档案》、《车辆违法行车和肇事处罚记录》。
(2)驾驶员档案包括一下表格及有效复印件:
考试卷、从业资格证、驾驶证、身份证、《驾驶员违法行车、肇事记录》。
第四章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为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经费管理,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促进企业安全生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根据《办法》的规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按照1.5%提取。
安全生产资金是生产经营活动安全进行,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资金保障。
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措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安全费用优先于满足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公司财务部门对全公司安全费用实行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提取的安全费用实行专户核算,在规定范围安排使用。
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的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职责
(1)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
审批安全费用提取。
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2)其他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3)
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投入预算,每半年和年度对经费投入情况进行预决算,审核基层单位安全投入落实情况,建立安全经费投入台帐。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
(1)财务股应当按照“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对安全费用进行财务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2)财务股负责对安全生产费用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3)各股室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4)安全费用具体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5)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由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七章设施、货物、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车辆行驶证、营运证、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资料交给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2.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安技部登记,由安技部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二、场地管理
企业有与其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位于企业注册地行政区域内(区级)的办公场所及停车场地,持有三年以上租用合同或产权证明,停车场地具备相应的消防和安全设施。
三、车辆检查
2.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8)车辆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3.公司操作部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四、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必须到有资质的维修厂进行维护;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驾驶员要将二级维护电子报备单交到公司备案。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的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查实,除了重新进行二级维护外,公司将对司机进行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3.车辆每行驶5万公里必须进行中修;
4.车辆每行驶10万公里必须进行大修;
五、车辆日常维护和检验
营运货车日常检验是在驾驶对车辆实施日常维护基础上的一项强制措施。
日常维护是指驾驶员在行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按照标准和规范对车辆进行的安全检视工作,日常检验是为保证日常维护落实到位而建立的检验制度。
(一)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交通部《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和福建省地方标准《汽车维护工艺规范》的规定,做好车辆日常维护。
同时建立货车日常检验(日趟检,下同)制度。
(二)公司营运货车实施日常检验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建立和监督落实,驾驶员负责实施。
驾驶员在对货车实施日常维护的同时,做好日常检验工作,并在《福建省营运车辆检验记录本》(格式见附件)中做好日常检验记录。
(三)公司营运货车日常维护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福建省地方标准《汽车维护工艺规范》规定的项目和技术要求执行;
日常检验的项目和技术要求按照下列内容执行。
1.转向部分:
横(直)拉杆、转向球销、转向节及臂应无损伤,球销无松旷;
各部件连接齐全完好,锁止可靠,转向灵活。
2.制动部分:
行车制动系统工作正常,不得有漏油、漏气现象,各连接销齐全、完好、牢靠;
驻车制动有效;
气、液压仪表工作正常。
3.传动部分:
传动轴、万向节不得有松旷现象;
各连接部位螺栓齐全、完好,紧固可靠。
4.车架、悬架部分:
不得有断裂和移位现象。
5.轮胎部分:
不得有严重磨损、破裂和割伤;
轮胎气压符合要求。
6.电气部分:
前照灯、前位灯、转向灯、防雾灯、制动灯、后位灯、标志灯和危险警告灯安装牢靠,完好有效,刮水器工作正常。
7.随车安全设施部分:
配备三角木,灭火器完好有效。
(四)驾驶员在《福建省营运车辆检验记录本》的检验记录单上对检验情况做好记录,签名并签注日期。
未经日常检验或日常检验不合格的营运货车,不得上路营运。
(五)操作主管必须落实营运货车日常检验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驾驶员做好日常检验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实施检查(至少每月检查一次),检查人员应当在《福建省营运车辆检验记录本》中做好检查记录、签名并签注日期。
驾驶员应当随车妥善保管《福建省营运车辆检验记录本》,以备检查。
六、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3)累计行驶里程达到50万公里以上或经过三次大修以上,且零部件损坏严重的老旧车;
(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5)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2.报废程序
(1)司机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报区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营运。
(2)车辆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三个工作日内把报废车辆的证件交还给公司。
(3)报废车辆由公司办公室备案。
第六章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一、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以国家及漳州开发区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为指导,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指导原则,以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关注焦点。
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达到四个落实的总要求:
即人员落实、时间落实、内容落实、效果落实。
三、公司全体从业人员均为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均应无条件地、自觉地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教育培训课程,以车辆驾驶员为培训重点。
四、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驾驶员:
驾驶员职业道德教育、法纪教育、道路货物运输常识教育、安全驾驶和机械安全常识教育、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分析为主。
2.从业人员:
职业道德教育、法纪教育、业务操作安全知识教育为主。
五、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每月举行一次,每次不少于4课时。
六、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形式应形象生动,内容应丰富多彩,也可采用"
请进来、走出去"
的方式,即请执法人员(运管、交警和法律工作者)上课,到事故案发地(也可以音像制品代替)直击现场。
七、授课人课前要认真准备讲议和教材,保证授课质量,达到良好的教育培训效果。
八、对因公未能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要及时组织补课,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旷工论处,并要脱产补课。
九、安全管理人员每半年要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总结,并对下半年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出安排。
第七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二、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三、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四、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五、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六、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第八章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一、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急救救援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为及时、有效地开展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成立应急救援机构成员
2.如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按规定时间重大事故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同时向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求助,立即赶赴现场。
3.采取果断措施避免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作好善后工作。
4.迅速查明事故的性质、类别、影响范围,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5.加强全体员工安全知识教育和特殊岗位操作技能的培训,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责任制,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6.建立安全生产事故的整改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严格按上级规定执行。
二、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
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
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
车辆运行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4.人员:
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交通主管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运输任务。
第九章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奖励
1、每月按时完成任务,无责任事故的,发全额公里奖(0.05元每公里)。
2、全年行车无事故,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其他违规记录的,按规定发全部年终奖金和奖励,其中一年中有一个月扣公里奖的,发年终奖的90%,有两个月扣公里奖的80%,以此类推。
(2)处罚
1、不举实上报行车数据的、不遵守用车制度的,一次扣20元。
2、上班迟到、早退(10分钟),一次扣20元。
3、有事不请假,无故不在位,不准时出车,出车回来不在岗,一次扣30元。
4、车辆维护保养不及时,影响出车,一次扣30元。
5、车辆小碰、小刮不及时报告,隐瞒事实真相的,一次扣60元。
6、发生交通事故,付全部责任的,一次扣150元。
7、发生交通事故付主要责任的,一次扣120元,次要责任一次扣100元。
注:
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事故,经济损失达2000元以上的,酌情严肃处理。
第十章消防制度
1、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2、应设置足量的灭火器材,并严禁烟火(经审批并采取控制措施的除外)。
3、应张贴消防设施器材(含消防安全标志)的平面布置图及配置一览表。
4、开展消防知识及技能方面的培训包括:
(1)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2)灭火器的注意事项
(3)火灾逃生、自救措施。
5、每月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2)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管理情况
(4)消防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情况
(5)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