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质监局度绩效管理目标台帐份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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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计生工作职责;
落实计生优惠政策。
计生优惠政策不落实的,每个次扣0.5分,没有履行计生职责的,每个次扣1分。
计生优惠政策落实;
较好地履行计生职责。
本月没有违反省计划生育条例的。
创建“平安莆田”工作,构建和谐社会情况。
(2分)
明确创建工作责任,落实创建工作措施。
综治责任书没有层层签订的,该项不得分;
综治、平安创建责任不落实的扣2分;
成员单位没有开展综治、平安挂钩共建活动的扣2分;
没有达到平安单位标准的扣2分;
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每起扣2分;
履行职责不到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每起扣2分。
每年层层签订综治责任书;
综治、平安创建责任落实;
与钟山镇开展综治、平安挂钩共建活动;
达到二类综治平安先进单位标准;
没有发生刑事、治安案件;
履职到位,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以二类综治平安先进单位标准为要求;
按月落实综治、平安创建责任;
主动开展与钟山镇的综治、平安挂钩共建活动;
新农村建设工作。
挂钩新农村建设中心村帮建工作和挂钩重点扶贫村帮扶工作。
(2分)(根据莆委办[2010]35号文件,本局作为挂钩帮扶涵江区大洋乡南岭村的参与单位)
年内提供帮扶资金约5万元
已捐赠塑钢窗503个,折合人民币5万元,捐赠水泥17吨,每吨400元,约人民币6800元
已完成全年工作目标
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工作任务情况。
(12.7分)
工作方案审核批复后市委、市政府新增任务完成情况;
(1.6分)
积极保护和创建区域品牌和产品品牌,新增国家级品牌2-3个,省级品牌40个以上。
(0.7分)
保护和创建区域品牌和产品品牌方案未完成;
与工商一起联合创建省级产品品牌40个,我局今年预计可完成20个。
要求县局、片区做好保护和创建区域品牌和产品品牌方案制定前的调研;
积极做好省级名牌20个的跟踪和协调。
积极做好省级名牌17个的跟踪和协调。
要求县局、片区于10月前做好保护和创建区域品牌和产品品牌三年滚动方案报市局。
(未完成)
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0.5分)
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按照发改委、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标准收费;
减免部分涉企检验、检定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已完成
27个涉企检验、检定项目按核定收费标准减半收取,3个检验项目免于收费。
其他收费项目执行发改委、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建成国家浆纸质检中心一期工程,开工建设国家浆纸质检中心二期、省木雕古典家具质检中心。
一、一期工程:
1、变配电工程施工结束并通过验收、送电;
2、配电房规范化建设工程施工;
3、一期绿化工程国家浆纸质检中心围墙绿篱项目施工完毕。
二、二期工程:
1、工程限价信息备案发布;
2、工程施工和施工监理开、评标;
3、开工典礼。
三、省木雕古典家具质检中心:
检查指导“省中心”项目建设。
配电房规范化建设工程施工完毕。
1、白蚁防治施工单位招标;
2、招聘现场技术顾问;
3、监理单位已缴纳履约保证金。
4、督促代理向工程施工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5、督促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一起做好进场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指导省木雕古典家具质检中心检验大楼工程建设。
简政放权情况(2分)
已按省局规定完成简政放权工作。
食品许可证受理下发给审查中心。
土制锅炉、压力容器整治率100%(0.5分)
发现一台,整治一台,整治率100%
未发现
冶金起重机整治合格率100%(0.5分)
已于2009年8月14日通过省质监局检查验收,已整治完毕。
已完成(闽质监特[2009]497号)
特种设备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0.5分)
特种设备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无事故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累计数、福建名牌产品累计数占全省比重。
(0.5分)
完成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个;
按地方GDP总量在全省各设区市的排名为基准,每减一位扣0.5分。
度尾文旦柚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全市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累计数4个,占全省(43个)的9.3%。
积极做好21个省级名牌的跟踪和协调。
完成17个新创省级名牌。
积极做好17个省级名牌的跟踪和协调。
要求县局、片区做好17个省级名牌的后续服务和建档工作。
确保产品质量稳定提升,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平均批次合格率不低于85%;
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平均批次合格率达到91.3%;
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平均批次合格率达到95.9%;
落实《市食安办印发2010年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主要食品项目指标市级抽检任务的通知》(莆食安办[2010]18号)的抽检任务(1.5分)
按照方案要求开展治餐抽检工作
落实《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2010年度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10]77号)文件(1分)
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莆政综[2010]35号)的要求,对生产、销售违规车辆的企业,要依法给予处罚。
要加强对车辆改装企业的监管。
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汽车销售企业3家,立案查处一起伪造认证标志生产汽车配件案。
检查汽车销售企业4家,立案查处一起伪造认证标志生产汽车配件案。
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0]56号落实情况(0.5分)
未落实的扣0.5分。
落实完成。
于7月1日7个基层质监工作服务站正式挂牌运行。
进一步完善工作站有效服务园区发展的功能和能力,定于2011年1月份在仙游度尾镇、莆田北岸、城厢区灵川镇和秀屿区南日镇增设基层质监工作站或协管站。
落实《关于印发莆田市液化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10]32号)文件(0.7分)
严厉查处计量违法行为,发现一起立案查处一起;
1、履行对液化气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监督管理职责;
2、对实施钢瓶规范化管理监督的;
3、查处违法行为。
按气瓶两站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开展工作。
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液化所充装站3家,立案查处一起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气瓶充装案。
已对19家气瓶充装、检验单位进行验收。
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检查液化所充装站3家,未发现违法行为。
履行职责服务发展情况(19.9分)
职责服务发展情况(19.9分)
法制计量(1.5分)
1、开展全市所辖的村级(社区)卫生所(站)血压计、氧气吸入器、分光光度计,乡镇卫生院、社区中心卫生站的血压计,集贸市场电子计价秤、台案秤免费检定。
2、开展电能表、煤气表监督抽检;
3、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检查;
4、开展制造计量器具许可企业证后监管(全市共7家)。
5、推动辖区内县(区)政府召开计量工作会议或出台有关文件。
1、开展3个领域;
2、辖区内电能表监督抽检率大于等于10%;
煤气表首检率大于等于90%;
3、按时完成省局下达抽查任务4、对辖区内每家制造计量器具许可企业巡查大于等于1次,做好巡查记录;
5、5个县区全部出台文件。
1、截至12月底,全市共免费检定计量器具15047台件;
2、截至12月底,监督抽检电能表5800台件;
检定煤气表12050台件;
3、截至12月底,完成省级计量专项监督抽查127批次;
4、已巡查7家,并有巡查记录;
1、免费检定计量器具1483台件;
2、监督抽检电能表30台件;
检定煤气表1580台件;
3、完成省级计量专项监督抽查6批次
5、5个县区全部出台文件
能源计量(1分)
1、完善企业能源计量档案动态管理。
与当地统计局配合,对辖区内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企业名单进行确认,实施动态管理,实时更新网上直报系统(全市15家)。
2、开展能源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比例不低于辖区内耗能企业总数的50%,并提供检查记录。
3、基本完成5家省级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数据采集。
配合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完成辖区内省级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及联网传输工作。
1、及时更新直报系统;
2、开展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3、做好能源计量数据集中采集四个阶段工作。
1、15家重点耗能企业及时更新直报系统;
2、已开展12家,并有记录;
3、完成5家省级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和联网工作。
1、1家重点耗能企业及时更新直报系统;
2、巡查3家;
3、完成2家省级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和联网工作
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督检查(1分)
积极开展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督检查,对辖区内每家机动车安检机构巡查大于等于2次(全市6家)。
全部开展
已完成辖区内6家安检机构的2次日常巡查,巡查12家次。
巡查1家
大力推进实施标准战略、组织协调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准化示范区建设(2.5分)
1、加强对已批准成立的全国标委会日常工作的管理与指导(1项)
2、确保市政府标准化专项资金政策落实到位;
3、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1项);
4、按计划进度完成组织协调地方标准制修订任务(3项)
5、按计划任务完成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1项)
6、按要求加强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管理并按计划完成示范区进度建设(2项)。
1、指导莆田市华隆石材机械有限公司组织开展全国矿山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材矿山开采机械工作组工作,并顺利通过省质监局的年度检查。
2、市政府320万元标准化专项资金已落实到位(莆市财建【2010】120号和121号)。
3、完成莆田市华隆石材机械有限公司制定的《矿山圆盘式石材荒料锯切机》(JB/T10996-2010)和华昌珠宝有限公司制定的《千足金镶嵌首饰镶嵌牢度》(QB/T4114-2010)等2项行业标准。
4、完成《抑菌型纸尿裤(含纸尿片/垫)》、《耐水砂纸原纸》、《酒类标签用镀铝纸》、《龙须菜》、《刺参养殖技术规范》、《有机废气吸附净化回收装置》、《鳢科鱼类配合饲料》、《黄颡鱼配合饲料》、《鳖类配合饲料》等9项省地方标准发布实施。
5、度尾文旦柚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6、4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顺利通过国家局的验收。
督促在建的5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承担单位按项目书要求开展项目建设。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3.5分)
市局每年组织两次在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经验交流会议;
以多种方式,做好经验监察员经验交流和培训工作。
科室有业务经验的监察员经常带领县局、片区稽查队监察员开展执法活动,交流经验。
已组织一次,按时序完成。
并已落实组织监察人员参加省质监局举办的新任监察员培训和有证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工作。
对重点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后,及时维护平台数据。
切实完成检查工作。
按时序进度完成,并及时维护平台数据。
对17家重点单位已检查17家,按时序进度完成,并及时维护平台数据。
2010年度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任务:
重点使用单位现场监察率100%;
重点使用单位全面监督检查率≥50%;
生产单位现场监察率100%,其中气瓶充装站的全面监督检查率100%,其它生产单位全面监督检查率≥25%;
按时序完成
对使用单位的全面检查有计划,有实施方案,有检查记录,对问题有处理措施和跟踪问效。
检查中发现隐患的,相关信息部分录入到平台。
按时序全面检查完成当年度省局下达的检查比例。
对问题有处理措施和跟踪的指标:
发出监察指令书的问题跟踪率100%;
整改率≥90%;
整改不到位的要向政府报告。
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拒不整改立案处理。
整改率≥97%
整改率≥100%。
完成气瓶充装站和检验站专项整治任务。
切实完成任务。
12月13日通过省局抽查。
至少召开应急联动部门联席会议和事故调查关联部门和单位联席会议各1次;
应召开。
9月28日,已召开。
市局要向县局明确特种设备年度法定检验任务并抄送检验检测机构。
未明确法定检验任务的,扣1分
年初已下达。
行政处罚规范化(2分)
1、案件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规范办理;
2、未发生行政诉讼败诉和被上级撤销复议案件;
3、积极推行“开门审案”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本月共审理案件28个,对个案实行办案质量考评,均评为优秀。
2、发生一起许可证诉讼案件,城厢区法院维持我局处罚决定。
名牌战略
(1.5分)
1、组织做好福建省质量奖宣传发动、资格审查、社会满意度测评以及现场评审等相关工作。
积极推动当地政府设立政府或市长质量奖;
2、积极推动企业实施科学管理方法;
开展质量管理先进评选活动;
)
3、积极推动名牌战略实施;
完成名牌产品有关生产企业质量档案的建立任务。
1、组织做好福建省质量奖宣传发动;
推动当地政府设立政府或市长质量奖;
2、积极推动企业实施科学管理方法;
1、组织做好福建省质量奖宣传发动,已完成当地政府设立政府或市长质量奖;
8家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先进评选活动获得奖励;
初步完成名牌产品有关生产企业质量档案的建立任务;
1、继续组织做好福建省质量奖宣传发动和推荐,已完成当地政府设立政府或市长质量奖;
引导8家企业开展2010年度质量管理先进评选活动;
3、继续积极推动名牌战略实施;
要求县局、片区做好引导企业开展2010年度质量管理先进评选活动的推荐;
继续积极推动名牌战略实施;
宏观质量管理
1、积极参与“质量强省”活动,深入开展“质量提升年”活动。
应有90%以上的市县区开展“质量兴市”活动(以政府或政府办发文为据);
2、推进质监服务进工业园区,覆盖范围达到1/2的省级园区(以提供具体服务或工作完成报告为据);
3、向当地政府提交质量分析报告并获地方党政领导批示(以提供的分析报告电子版和领导阅批批示的影印件为据),设区市局应完成3篇以上。
应有100%的县区开展“质量兴市”活动(以政府或政府办发文为据);
2、推进质监服务进工业园区,7个质监工作站覆盖范围达到100%的省级园区(以提供具体服务或工作完成报告为据);
3、向当地政府提交质量分析报告并获地方党政领导批示(以提供的分析报告电子版和领导阅批批示的影印件为据),市局完成7篇,县局、片区应完成1篇以上;
5个县区100%开展“质量兴市”活动;
2、推进质监服务进工业园区,7个质监工作站覆盖范围达到100%的省级园区;
3、向当地政府提交质量分析报告并获地方党政领导批示(以提供的分析报告电子版和领导阅批批示的影印件为据),市局完成10篇;
县局2篇、片区已完成2篇。
3、向当地政府提交质量分析报告并获地方党政领导批示(以提供的分析报告电子版和领导阅批批示的影印件为据),市局完成10篇。
要求县局、片区继续做好“质量提升年”活动,应加强质量分析工作(县局2篇、片区已完成2篇),加强质量管理等日常性、基础性工作的领导。
专项整治工作(1.4分)
开展食品和验配眼镜等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省局、市局部署,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按时间、项目、每一个具体要求开展专项整治,按时完成任务。
按序时完成各项专项整治
已完成黄酒、生猪产品质量安全、食品添加剂整治等专项监督检查
已完成玉米淀粉、糖果制品和食醋等一系列专项整治。
产品质量监督(1分)
1、无重特大产品质量事故;
2、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按省局后处理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整改,除企业倒闭或停产外,整改到位率应达100%;
无事故;
按时完成监督后处理工作。
确保无重大产品质量事故;
按省局后处理管理办法开展监督后处理工作。
执法打假责任制落实情况(1分)
1、对上级布置的专项打假行动,做到有布置、有行动、有落实、有总结、有数字;
2、及时统计、报送相关数据、稽查月报表;
3、落实案件回访制度。
开展加油站执法检查,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开展“两节”专项执法检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并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1分)
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有县局执法人员参加的典型案例分析会或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并上报省局。
内容包括:
研究案件特点,总结办案技巧,法律应用情况和社会影响等。
召开11月份执法稽查工作联席会议暨2010年下半年典型案例分析会,
本月没有召开
行政执法工作有效性
设区市局办理的案件应有:
定量包装产品、加油机、强检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3C认证产品、农资产品、汽车配件、建材、纤维制品、儿童用品、食品、产品标识标注、商品条码、特种设备和打假治劣等15个执法领域;
依法开展执法稽查工作
行
政
能
力
建
设
39
科学民主行政(4分)
建立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公开决策程序,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度和决策监督追究机制。
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制度)和程序未建立的扣0.5分;
凡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未执行的每发现1起扣1分;
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未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公开征求群众意见的,每发现1起扣1分。
根据监察、财政、审计部门调查、检查、审计结果,发现1起违反科学民主决策规定办理的事项扣1分,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1起扣1分。
建立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制度)和程序;
凡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均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
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通过座谈会、公开公示、明主测评等公开征求群众的意见。
没有发生违反科学民主决策规定办理的事项和因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
按照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制度)和程序;
凡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均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可见党组记录本);
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通过座谈会、公开公示、明主测评等公开征求群众的意见(见OA公告、测评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