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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但是由于不同的居民在经济转型中获取的机会是不平等的,因此各类居民的货币收入来源呈现巨大的差别,有些人可以多渠道地获取收入,有些人则不能,有些人可以获得高收入,有些人只能获得低收入。
例如,2006年居民人均月货币收入为9947卢布,但是如果把这个平均数分别来考察,就会发现达到平均水平的居民大约占1/3左右,39%的居民的收入低于8000卢布,26·
4%以上的居民收入高于12000卢布(见表1)。
表1 2002—2006年居民人均月货币收入差距分类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居民总数(%)
100
不同货币收入标准占居民总数的比重(%)其中:
1500卢布以下
17.3
9.9
6.2
3.2
1.8
1500.1~2500卢布
23.0
17.4
13.2
8.8
5.8
2500.1~3500卢布
18.1
16.7
14.3
11.3
8.5
3500.1~4500卢布
12.6
13.4
12.8
11.4
9.4
4500.1~6000卢布
11.8
15.0
14.9
13.5
6000.1~8000卢布
8.2
11.5
8000.1~12000卢布
6.1
10.2
13.7
19.7
12000卢布以上
2.9
6.6
26.4
资料来源:
俄罗斯国家统计委员会·
2006俄罗斯统计年鉴[Z].2006:
121·
2.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拉大
经济转型改变了前苏联时期拉平地区收入差距的原则,使各地区居民收入差距开始拉大。
例如,2003年乌拉尔联邦区、中央联邦区、西北联邦区和远东联邦区居民的月平均名义工资分别为全俄平均水平(5498.5卢布)的147%、106.8%、111.7%和137%。
而南方联邦区、伏尔加沿岸联邦区、西伯利亚联邦区则分别为全俄平均水平的63%、77%和96.9%。
工资收入最高的乌拉尔联邦区和工资收入最低的南方联邦区之间的收入差距为2.19倍。
[2]
如果把收入最高的若干联邦主体与收入最低的若干联邦主体相比较,收入差距则更大。
2003年月平均名义工资最高的亚马尔—涅涅茨自治区(20027.2卢布)和最低的塔吉斯坦共和国(2409.2卢布)的差距为8.3倍之多。
地区收入差距的拉大,使南方联邦区等低收入地区成为经济转型以来社会和政治最不稳定地区。
3.各经济部门之间的收入差距拉大
前苏联时期俄罗斯各部门的收入差距保持在1:
1.9-1:
2.12之间。
但是1990年以后,收入差距迅速地扩大。
1995年,收入最高的金融部门和收入最低的农业、林业和狩猎部门的差距为3·
26倍,到2006年和2007年分别扩大至6.1倍和5.8倍。
如果把工业内部的工资收入水平细化,2003年工业部门的月平均工资水平为6439.1卢布,比各经济部门的平均工资水平高17%,比农业部门(2163.8卢布)高了3倍,但是其中收入最高的天然气行业(25646.1卢布)和石油加工行业(20076.8卢布)与收入最低的农业部门的差距分别为11.85和9.28倍。
[4]特别需要指出,以上引用的都是官方数据,事实上,许多俄罗斯人对官方公布的数据持怀疑态度,认为在涉及收入差距时,官方的数据至少低估了2/3。
[5]
4.相当数量居民的收入低于社会贫困线标准
贫困线标准不仅在各国不相同,而且在同一国家不同时期也有差异。
1995—2007俄罗斯的人均贫困线标准从264.1卢布提高到3847卢布。
但人均贫困线标准与人均货币收入的差距仍然在拉大。
2000年人均贫困线标准相当于人均货币收入的53%,2005—2007年分别为37%、33.5%和30.7%,呈现下降趋势。
但是即使如此,仍然有数量可观的居民收入低于社会贫困线标准(见表2)。
还必须指出,表2的数据是全俄平均数,它掩盖了这一指标的较大地区差别。
事实上,许多地区低于社会贫困线标准的居民人数占比要远远高于全俄平均数。
例如,2003年南方联邦区的印古什共和国、西伯利亚联邦区的乌斯季—奥尔登斯基布里亚特自治区、伏尔加沿岸联邦区的科米—彼尔米亚克自治区分别有83%、82.8%和64.3%的居民收入低于全俄的社会贫困线。
[4]
表2 收入低于社会贫困线标准的居民人数的变化
年份
1992
1995
2000
月人均贫困线标准(卢布)
1.9
264.1
1210
1808
2112
2376
3016
3422
低于社会贫困线标准的居民人数(百万人)
49.7
36.5
42.3
35.6
29.3
25.2
21.6
占居民总数的%
33.5
24.8
29.0
24.6
20.3
17.6
17.7
15.3
对上年的%
109.0
121.2
89.5
82.3
86.0
100.0
86.4
俄罗斯国家统计委员会:
http:
//www.gks.ru。
5·
两极分化严重
俄罗斯经济转型前10年,大约20%的家庭显著提高了生活水平,30%的家庭通过改变消费结构,增加劳动强度等方法总体保持了生活水平的不变,50%家庭的实际收入显著降低。
贫困阶层约占总人口1/4~1/3。
在收入分配中形成了“贫穷的俄罗斯人”和“富有的俄罗斯人”。
这两种人的生活水平差距为1:
100,即前者每月平均30美元,后者每月平均3000美元。
[5]而且这个差距还不包括少数大富翁。
因为按照2004年富豪“百强榜”,排名前三位的霍多尔科夫斯基、阿布拉莫维奇和韦克谢利贝格的资产分别为152亿美元、125亿美元和59亿美元。
[6]即使是最“穷”的富豪,其拥有的资产也达到了2.1亿美元。
到2006年,虽然这些富豪在“百强榜”排名中的地位有变化,但总体而言“富人更富有了”,“他们资产的增长速度要比国家的经济增长速度快得多”,“涉及的行业和领域更加广泛”。
排名“百强榜”第一位的阿布拉莫维奇的总资产为183亿美元,排名第二的阿列克佩罗夫资产为127亿美元,排名中最后的富翁的资产为4.5亿美元。
在2006年“百强榜”排名中,有44名亿万富翁,这些亿万富翁的总资产为2480亿美元,相当于俄罗斯GDP总额的1/4之多。
[7]
通过收入不良指数“五分法”、基尼系数和收入级差系数等国际上通常用的指标,可以对俄罗斯的两极分化做出大概的定量分析。
如果仅按居民货币收入的“五分法”计算,俄罗斯收入差距的分布表面上还比较合理,20%最低收入群体所占的比重也呈现下降趋势(见表3)。
但是如果辅之居民收入级差系数,就可以清楚地看出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
1992年居民收入级差系数为8.0倍,1995年为13.5倍,2000年为13.9倍,2006年15.3倍。
另外,基尼系数指标也反映出了相同的趋势。
1992年基尼系数为0.289,1995年基尼系数为0.387,2000年为0.395,2003年为0.403,2004—2006年分别为0.409、0.406和0.410。
[8]
在影响基尼系数的因素中,40%与不同的劳动报酬有关,7%与不同的公共转移支付有关,而剩下的53%则是由经营活动收入、财产收入和其他收入的差别所致。
当然如果按照上面所说的官方数据至少被低估2/3的观点,显然,真正的贫富差距要远远大于官方的数据。
表3 按“五分法”计算的居民收入差距对比(%)
货币收入总额
其中:
第一层次(最低收入)
6.0
5.9
5.7
5.5
5.4
第二层次
11.6
10.8
10.4
10.3
10.1
第三层次
15.2
15.1
15.4
第四层次
26.5
21.9
22.7
22.6
第五层次(最高收入)
38.3
46.3
46.7
45.8
46.2
46.5
46.8
2007俄罗斯统计年鉴[Z].2007:
二、俄罗斯经济转型与公平失衡的原因
经济转型是为了提高效率,确保社会公正。
但俄罗斯的经济转型为何没有有效实现社会公正?
许多中外学者在回答这个问题时莫衷一是。
例如:
俄罗斯学者阿甘别吉扬归结为经济下降和政府调控失灵。
[5]O·
T·
博戈莫洛夫归结为公有财产的廉价出售和行政机关的权取交换。
[9]A·
舍维列夫归结为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
[10]波兰学者科勒德克认为私有化是收入分配不公的重要原因。
[11]卡·
霍夫和E·
斯蒂格利茨归结为存在不受法律约束的“野蛮市场”。
[12]S·
詹科夫、R·
波塔等学者归结为转型关键制度的不完善、无序和专制。
[13]英国克·
弗里兰女士归结为存在“漏洞经济”。
[14]中国学者金雁、秦晖归结为私有化公正过程的缺失。
[15]董晓阳归结为利益集团对利益的重新分配和调整。
[16]冯舜华从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角度探索原因。
[17]冯绍雷、相蓝欣归结为放弃社会均等目标,缺乏经济的有效增长和“新俄罗斯人”获取的非法的积累财富方式。
[18]张树华归结为没有造就广泛的私有者阶层。
[19]胡键归结为在经济存量的改革中掌握合法暴力的人往往“早鸟先得食”。
[20]
作者赞同以上的观点,但同时认为,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经济转型和产权制度变迁是引发社会财富分配不公的原因。
因为合理有序的经济转型和产权制度变迁非但不会引发社会财富分配不公,而且会促进社会的公平分配。
首先,转型与公平本来就不是一对悖论。
而且经济转型是俄罗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以私有化为主要特征的产权改革,从存量和流量上建立了多种所有制形式,打破了资源配置的传统方式,为解放微观主体的活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打下了基础。
其次,俄罗斯的私有化也把追求公平作为目标内容之一,曾设想通过三条途径实现社会公平:
通过将国有资产大规模无偿分配给人民来实现“人民资本主义”式的公平;
通过普遍的私有化形成一个庞大的中产阶级阶层来实现公平;
通过造就大量的私有者和企业主的进取精神,在提高生产力的基础上维持社会各阶层的收入公平。
叶利钦曾经公开宣布,“国家的兴旺首先就是公民们的富裕。
我们的理想并不是贫困的平等,禁欲主义和妒忌,而是人们应有更多的机会来展现他们的创造性和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我们需要的不是一小撮百万富翁,而是数百万名的财产拥有者。
”[21]。
最后,俄罗斯私有化的某些举措和方法也没有完全与公平的原则相悖。
例如每个公民无偿获得一万卢布的私有化证券,这本身运用了平均主义的方法分配了财富存量,虽然这样的方法未必一定公平,但至少兼顾了传统分配制度,实现多数公民在“最初获得”上的起点公平。
另外,有偿的私有化也内涵了以市场为导向的给每个公民参与竞争机会的公平。
所以不能认为俄罗斯的私有化一开始就彻底违背了公平原则。
既然如此,是什么原因引发俄罗斯经济转型与公平的悖论?
作者认为:
1·
产权改制的过程不公平
虽然俄罗斯的私有化存在一定的起点公平和机会公平,但是起点的公平和机会的公平需要产权改制过程的公平。
过程公平虽然不能确保结果公平,但没有过程公平,当然不可能有结果公平。
没有结果公平,起点公平和机会公平只能是愿望和形式。
为了使一定的起点公平和机会公平发展成为结果公平,必须要以过程公平为条件,即要有公平的竞争规则和秩序,使每个人、每个企业都能通过合法制度参与竞争,获得与要素投入大体相同的财富。
虽然证券私有化可以给每个公民购买本企业和其他企业的股票和投资基金的机会,但大部分职工实际上均选择以优惠价格购买本企业普通股的过程,为政府和企业的领导人通过授权或强制手段将普通股控制在自己手中提供了条件,形成了封闭的内部人控制局面,从而使职工不能在市场上真正买卖股票,实现市场的“天生的平等派”功能;
“货币私有化”虽然强调克服“内部人”持股和资产无偿分配问题,理论上允许所有投资者控股,但实际上受资本不足的限制,货币私有化往往采取国有企业股份抵押拍卖的办法进行,即国家把企业股票交给银行临时托管换取银行贷款。
尔后,或政府向银行还贷,或股票归银行所有。
因此抵押拍卖的直接结果是金融寡头的迅速膨胀和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个别私有化”虽然强调对大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但由于国有财产的拍卖缺乏公开性,由于恶性通货膨胀和国有资产被严重低估,为在私有化前两个阶段中的“暴发户”提供了进一步瓜分国有资产的便捷通道。
例如,总资产高达10亿美元的“吉尔”汽车厂却被一私人财团以400万美元购得;
[22]切尔诺梅尔金之子伙同天然气工业集团第一副董事长之女等人,以每人8·
1卢布的代价购买了“霍尔哈特”公司18%的股份,年盈利达数亿美元。
此外这些人还各用1620卢布“买”了为天然气工业公司供应设备的一家公司的18%的股份。
[23]
可见“私有化”过程的不公平为权贵阶层转为“私营企业家”,在大大低估国有资产价值的基础上进行“资本原始积累”提供了便利。
“私有化”成了“捞一把”和“强盗经济”的代名词。
金融工业集团在侵占国有资产的基础上迅速形成。
1993年只有一家金融工业集团,1997年已达75家,产值超过100万亿卢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0%。
到2001年3月,共有88家金融工业集团,联合了1500多个法人,共有注册资本39亿卢布,在职职工350万人,其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5%。
[24]
2·
制约“权利集团”的制度缺失
俄罗斯的经济转型是以强制性供给主导为基础的,即权力中心和一部分社会精英提供的转型制度安排起着主导作用,这种制度安排保证了特权阶层和官僚精英居于资源配置的中心地位,使他们得以利用手中的权力作为稀缺资本,实行权钱交易,使权力和资本迅速结合在一起,形成了集制度供给、权力和资本于一身的“权利集团”。
这个集团以国家利益为幌子,利用权力中心、社会精英和金融寡头追求自身利益的互动的“铁三角”关系,通过追求特殊利益的政策供给,锁定经济转型利益的再分配,并不断自我强化和自我循环。
另一方面,经济转型的公平不是来自决策层的“给予”,而是由各利益群体反复博弈中形成的。
构建和维系社会公平的利益均势,需要多层面、多主体的协同体系来制约“权利集团”。
但由“权利集团”主导的经济转型,使社会大多数人处于被支配的境地,他们只能以“无可奈何”的弱势地位被拖入经济转型。
结果经济转型非常容易被非理性的国家政策或打着国家代理人旗号的利益集团所侵蚀。
而经济转型的“休克疗法”特点,又在客观上造成制度建设跟不上实际需要的“供给短缺”。
正是这种与“权利集团”博弈中的多层弱势,使缺乏制约的“权利集团”毫无顾忌地膨胀,使经济转型过程成为“有权势者通赢”和财富迅速向权势阶层集中的过程。
正如普京所言,“一些人在短短五六年之内就赚了数十亿美元。
这是任何一个西欧国家都不会发生的事情。
赚了数十亿美元之后,就想用几千万、甚至几亿来消灾,想用这些小钱捞到更多的钱,把这些小钱花到了某些律师、媒体、公司和政治人物身上”。
[25]
3·
产权交易市场化严重滞后
合理定价是保证产权交易过程公平的关键。
为此,要求资产出售的价格是市场出清价格,交易过程公开透明。
而这必须具备三个前提条件:
一是存在自由竞争的资本市场;
二是有比较健全的法律体系监督交易过程并保护参与者的权利;
三是所有参与者能遵循相应的市场文化并按市场规则采取行动。
但在俄罗斯产权改革初期,这三个前提条件都不具备。
当时的产权改革是在没有形成资本市场的条件下进行的,着眼点在于国有资产的资本化和产权结构的变化,而没有致力于有效推进产权交易的市场化,健全和发展多层次的产权交易渠道和规则,以致最初的财产是分配的,产权的实现事实上是不需要公开交易的。
虽然“证券私有化”使每位公民免费得到了私有化证券,但真正懂得该证券价值的人却极少,大量的私有化证券事实上被用以换取生活必需品,被集中到了少数投机者手中。
即使在有了产权交易场所后,由于普通民众缺乏市场经济意识和相应的行为文化,由于市场信息的严重不对称和上市公司造假,“小股东们所持有的股票,实际上大量被套住”。
[26]因而要么产权被束缚于一个既有的所有者,要么虽然表面上有少量的交易,但却缺乏真正的市场特征。
于是大量的民众很快失去资本的所有权,而极小部分人则利用广大民众的相对无知和弱势地位进行欺骗和巧取豪夺,以极低的代价实现资本的积聚。
显然,这样的资本集聚不仅影响人们当期收入,而且还从根本上改变日后收入分配格局,并使这种不公平效应持续存在和放大。
4·
效率与公平关系失调
效率与公平不能失之偏颇。
没有效率,就不会有经济发展,公平就失去基础。
因此,舍效率求公平,只能是普遍的贫穷。
俄罗斯经济转型的设计者认为,只要改变了企业的所有制结构,就能自动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治理结构,就能提升经济绩效。
因此他们更多地关注经济转型的“财富分配”。
在经济转型没有产生效率的条件下,通过无偿私有化激烈地改变产权结构,虽然原有的资产存量结构得到形式上的改变,但效率并没有因此而提高。
结果少数人利用私有化的机会,立即占有了财富。
但广大的老百姓却因社会生产效率低下而无法提高福利水平,陷入绝对和相对的贫困化之中。
政府失灵
市场是不能有效维持社会公平的。
因此,政府必须维持社会公平,调控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
但是在经济转型的初始阶段,俄罗斯信奉“市场决定一切”,把私有化作为打破传统收入分配格局的政治任务,把不加控制地拉开收入差距作为提高效率的必要代价。
虽然以后俄罗斯政府也意识到要规范分配秩序,限制垄断收入,把不平等控制在一定的限度内,但是由于缺乏有权威、有责任的政府,由于政府相关政策的偏差、决策者的“近视效应”和政府官员的寻租,政府在维持社会公平领域处于失灵的状态。
政府不能向每一个成员提供通过自身努力获得平等并免受其他社会集团和个人干扰和限制的有效的制度环境,从而不可避免地使全社会陷入代价和风险严重不对称的状态,即拥有“权力资本”的人,他们的收益最大,但付出的代价和承担的风险却最小,而收益较小的普通百姓却不得不付出最大的代价,承担最大的风险。
财富不断从国家和一般的居民手中流向利益集团手中。
三、来自俄罗斯的若干启示
俄罗斯经济转型中公平失衡的现实与通过转型实现社会公平的预期目标截然相反。
收入分配不公成为威胁俄罗斯社会稳定的潜在因素,是俄罗斯的“奇耻大辱”。
同为“转型经济”的中国,应该在俄罗斯的“经济转型与公平悖论”效应中得到哪些启示呢?
经济转型必须关注“人”与“人”的矛盾,确保“人”和“人”之间利益分配的公平和关系的协调,保证每一个人社会福利的不断变好
追求社会公平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公平是建立在历史尺度上的现实的、具体的,不能脱离一定时代的生产方式和生产效率。
经济转型的本质上是一种既得利益格局的重新构建和重大变革,对不同的集团和个人意味着不同的获利机会和经济福利,因此经济转型也不可避免地拉大人与人之间福利的差别。
但是,正是因为这是涉及每一个人的利益格局的调整,因而在转型经济社会中具有特殊的敏感性。
社会公平与社会不公平是对应的,都是人们基于社会现实和自己在社会中的位置的评价和判断。
如果大多数人社会公平感的满意度比较高,那么,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就体现得比较好;
相反,如果大多数人对社会公平感的满意度比较低,那么,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就需要及时进行调整。
因此保证社会各阶层之间福利差异维持在社会可以容忍的限度内是每个社会必须考虑的目标,也是转型经济政府必须确保的原则。
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由于社会大部分人拥有不甚明显差别的财富,因而,“人”与“人”的公平感是基本相同的,“人”与“人”建立在公平基础上的关系也是相对“和谐”的。
整个社会的目标主要集中在增长和效率上,即获取最大限度的物质增长,满足社会和自身的发展需要,解决“人”与“物”的矛盾。
但当社会转向混合所有制的条件下,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已不仅是单一的“人”与“物”的矛盾,还必须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