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基层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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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基层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Word文档格式.docx

并在宁墩、梅林两镇先行试点的基础上,于XX年11月在宁墩镇召开了“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综治办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全面推进基层综治办规范化建设工作。

到XX年底,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综治办都基本达到了“规范化建设的基本标准”。

为我市综治工作的全面推进搭建了一个稳定的平台。

此后,市编委将原乡镇公安员编制统一更名为综治专干,8个中心镇设两名专干,其它乡镇、街道办事处设一名专干。

今年,市委又决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书记兼任综治办第一主任,另设一名专职主任。

为了确保基层综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XX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各乡镇、街道按辖区总人口人均不少于元的标准,将综治工作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为基层综治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财、物”保障。

为推广我市乡镇街道办事处综治办规范化建设成功的经验,XX年7月,宣城市综治委在我市甲路镇召开了“宣城市乡镇、街道办事处综治办建设经验交流会”。

同年,省综治委来我市调研后,也对我市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是着力建立健全村级综治组织。

为了进一步加强村级综治组织建设,XX年,市综治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加强村(居委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全市各村(居委会)按照“两组两会一队”的格局,建立健全村级综治组织。

即:

建立综治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党支部(总支)书记担任,以切实加强村级党组织对综治工作的统一领导;

调整、充实、加强治保会、调委会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使其能真正发挥职能作用;

成立村级治安义务巡逻队,加强村组治安防范。

同时,《意见》还规定了“两组两会一队”的工作职责、有关制度、办公条件、档案资料管理、经费保障和工资报酬等村级综治组织建设的基本标准。

为了全面推进村级综治组织建设,XX年9月26日,市综治委在港口镇凉亭村召开了村级综治组织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村级综治组织建设工作。

到XX年底,全市117个村、18个居委会都成立了村综治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了治保会、调委会和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建立了义务治安巡逻队,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施,各项规范化制度全部上墙,综治档案资料等各项软件工作按照市综治委(XX)14号文件规定和市综治办的要求分类装订成册。

基本完善了村级综治组织网络体系和工作体系。

XX年11月,宣城市综治委在我市召开了村级综治组织建设经验交流会,推广了我市的做法,并在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作了书面交流。

  三是加强综治信息员队伍建设。

我们在完善乡镇(街道)、村级综治组织建设的基础上,于XX年底开始在村民小组和5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中建立了综治信息员队伍,并在市环卫、出租车、物流等行业选聘了100名流动信息员,从而把综治组织建设延伸到最基层。

至XX年6月,全市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都完成了综治信息员队伍的组建任务,共选聘了2761名综治信息员。

为了规范综治信息员的工作,市综治办还统一印发了综治信息员工作手册及工作证,广大综治信息员在基层化解矛盾纠纷,上报重大治安信息、预防犯罪活动中,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

XX年8月,宁墩、甲路、汪溪、港口等4个乡镇被评分宣城市综治信息员队伍建设先进集体,金德富(港口凉亭村)、胡继春(宁墩南阳村)等2位同志被评为宣城市十佳综治信息员,王荣香等25人被评为宣城市先进综治信息员。

  

(二)规范了工作机制

  XX年以来,各地在开展基层综治组织建设中,始终把加强制度建设、履行综治职能、规范工作机制放在首位,不断探索,常抓不懈,从而保证了基层综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

乡镇(街道)和村(居)两级根据市综治委的统一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综治委会议议事制度、综治委成员联村包片制度、综治工作目标管理制度、综治工作报告制度、综治工作例会制度、综治信息上报反馈制度、领导包案和重大疑难纠纷回访制度、综治干部和综治信息员学习培训制度等。

  二是规范工作机制。

为了确保基层综治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各地在工作实践中逐步建立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如: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综治工作例会机制),坚持乡镇、街道办事处一月一次,村(居)委会半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为了便于开展工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议和综治例会合并召开,以提高工作效率;

治安防范长效工作机制,在基层建立了三级防控网络,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治安巡逻;

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机制,对“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了“两帮一”的帮教小组;

综治工作考核机制,各级综治组织在每年初就将综治目标任务分解下去,年终全面考核;

治安信息上报机制,实行重要信息及时报告,敏感时期日报告,没有情况零报告;

与此同时,各地还建立了民兵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等。

通过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的规范,逐步明确了综治办和村(社区)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责、任务,规范了综治办及村级综治工作程序,使全市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初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强化了队伍的整体素质

  各地在开展基层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中,始终把提高综治干部队伍素质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综治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路子。

市综治委每年除选送部分乡镇分管书记和综治专干到宣城市委党校参加综治干部学习培训外,还在市委党校举办了五期综治干部培训班,并组织学员到浙江、江苏及省内一些综治工作比较先进的地区考察学习。

目前全市基层综治专干基本上都参加过各级组织的综治干部培训,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有了普遍提高。

同时,各地也采取集中培训、分村培训和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对村级综治干部和综治信息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村、组综治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通过近几年的不懈努力,我市基层综治工作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

治安形势逐年好转,刑事犯罪和发案率逐年下降;

各类矛盾纠纷调处率逐年提高,群体性事件大幅度下降,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我市的综治工作连续三年在宣城市保持了领先水平。

去年我市再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县市”,甲路等六个乡镇被宣城市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乡镇”。

  我们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农村改革和城市建设等各项事业的进一步推进,经济利益关系不断调整、人民内部矛盾不断增多,综治工作任务更加繁重。

基层综治组织建设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还有很多的不适应。

如基层综治组织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健全,不能完全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

基层综治干部变动频繁,工作业务不熟悉;

基层综治工作经费紧缺,保障机制不力;

村规模扩大,村干减少,新任村干部较多,业务不熟,村级综治工作相对弱化;

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新形势下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提升基层综治组织建设规范化水平。

  二、推进新一轮基层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我市“优化治安环境,打造平安宁国”的关键性一年,市委已将其纳入总体工作目标。

我们要以此为动力,进一步提高我市综治工作整体水平。

“优化治安环境,打造平安宁国”重点就是要大力推进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努力筑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根基。

不断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这是我市近几年来综治工作不断发展的经验总结;

是“优化治安环境,打造平安宁国”的迫切需要;

是新形势下综治工作的客观要求。

因此,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大力推进基层综治组织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抓好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工作。

会后,市综治委将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的意见》,对新一轮基层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出具体的标准和要求,各地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落到实处。

下面我就几个重点强调一下:

  

(一)进一步强化基层综治组织网络建设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继续按照中央综治委和中编办《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切实加强乡镇、街道办事处综治委及其办公室建设。

要结合实际,适当扩大综治委成员单位的覆盖面。

乡镇综治委在原有成员单位的基础上,要吸收学校、卫生院等乡镇直单位负责人为综治委成员;

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吸收部分辖区内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担任委员,以增强乡镇、街道办事处综治委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力度,确保基层综治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要选调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比较强、热爱综治工作的同志到综治办工作。

要关心、帮助他们解决在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持队伍的稳定性;

要严格按照市委常委会决定精神,尽快将综治办第一主任和专职主任以党(工)委文件形式明确到位。

要进一步增强各地综治办的综合协调能力。

同时要注意加强对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以保证他们在开展综治工作中既想干事,又有能力办事。

  要进一步加强村级“两组两会一队”建设,配齐配强村级综治组织成员。

村(居)综治工作领导组组长必须由党支部书记担任,治保会、调委会、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村(居)两委干部担任的基础上,应吸收部分思想业务素质好的村民组长和老党员担任成员。

要不断调整充实村级义务治安巡逻队的成员。

完善巡逻制度,增加巡逻时间,每周至少要开展一次巡逻活动。

为确保村级综治工作落到实处,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以采取梅林、仙霞等乡镇的做法,选派乡镇干部到村任综治维稳工作指导员,对基层的工作进行指导、督促。

也可以将那些热衷于治安事业的同志组织起来,成立治安志愿者队伍,多层次、全方位的扩充基层综治工作队伍,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做好基层综治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综治信息员队伍建设,不断在深度和广度上拓展和延伸。

各地对综治信息员队伍,要对照标准逐个衡量,每年调整充实一次。

要加强对综治信息员的培训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好他们的工作报酬问题,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强化基层综治组织职能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新一轮基层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中,应始终坚持从抓制度建设入手,不断规范基层综治运作程序,完善工作机制。

  首先,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办事处综治办各项工作制度。

  一是学习培训制度。

要根据综治工作需要,结合各地实际,科学合理的制定乡镇、街道、村综治干部和综治信息员的学习培训计划,使之制度化、经常化。

培训内容既要加强政治理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也要加强综治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综治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是工作例会制度。

要完善各级综治组织的工作例会制度。

乡镇(街道)综治委每季度必须召开一次会议,听取综治委成员单位工作汇报,分析治安形势,研究部署综治工作。

乡镇(街道)综治办每月下旬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村级综治组织必须坚持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各级的综治工作例会可以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议合并召开,形式可以多样化。

总结分析当月形势,安排部署下月工作。

  三是信息传递和报告制度。

要建立信息工作定量考核与年终奖励制度,完善重点、难点、特色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工作动态和终端反馈,确保基层综治信息报告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协调运作制度。

乡镇(街道)综治办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有效组织协调综治委成员单位既各司其职,又协作互动,建立指挥灵敏、反应快速、分解合理、督查有力,工作高效的协调运作机制,形成各单位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格局。

  五是社会治安预控制度。

定期对本辖区已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进行规律性分析,对下一步的社会治安形势作出超前性的判断,从而做到科学、合理、准确地预测和预警。

有针对性地建立反应迅速、防范严密、控制有效的治安防控机制,做到预测在防范前,防范在化解前,化解在激化前,增强乡镇(街道)综治办科学预测和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六是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坚持矛盾纠纷“村半个月、乡镇(街道)一个月、市两个月排查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和特殊时期、重要区域、重点工作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做到日常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及时排查和妥善处置相结合,对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和不稳定因素,按照“信息及时上报、问题妥善处置”的要求,严格做到处置前报信息,处置中报情况,处置后报结果。

  七是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制度。

按照“属地管理、资源整合、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要求,制定和完善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预警和处置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综治工作人员要做到:

快速反应、现场协调、妥善处置、信息传递、平息事态、善后处理、上报书面结案报告。

  八是目标考核与奖励制度。

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量化考核和动态管理。

乡镇(街道)综治办要根据市综治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评分细则规定,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具体的综治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评分细则。

把村(居)两委主要干部和乡镇(街道)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抓综治工作的实绩,列入综治工作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奖惩措施。

  九是经费保障制度。

各地要按辖区总人口人均不少于元的标准,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同时,还要根据中央和省委文件要求,本着“谁受益、准出资”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因地制宜,多形式、多渠道筹集社会治安群防群治经费,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

  十是综治办日常管理制度。

①工作日考勤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外出调处纠纷或协调工作必须报告,个人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要经领导批准;

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实行首问负责制,并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好每一件信访和来访案件;

③严格遵守市纪委“六不准”禁令,努力维护综治干部形象。

  其次,要继续强化村级综治组织及综治信息员的各项职责、制度的落实。

村(居)“两组两会一队”和综治信息员的工作职责以前已有明确规定,这次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的意见》中又作了进一步明确,各地要按照《意见》的要求,切实抓好落实,确保村级综治组织最大限度地发挥职能作用。

  (三)进一步提升基层综治组织建设的软件和硬件标准

  新一轮基层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的软、硬件标准,我们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的意见》中进行了明确,各地要按照标准和要求,在12月中旬以前全面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

  乡镇(街道)综治办硬件主要提升标准是:

①必须达到两间以上办公室;

②统一更新4块上墙公示牌(综治组织网络图、综治组织工作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程序图、社会治安形势分析一览表);

③配备电脑并开通互联网;

④配备一辆交通工具(汽车或摩托车);

⑤各工作人员办公桌上必须摆放便民服务卡(标明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并附照片)。

对软件资料的归类这次也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原先“8个档案盒”中,凡不再适应新时期基层综治工作特点和要求的都进行了删除,能合并归类的进行了合并,同时,又增加了“平安建设台帐”、“维稳及防范邪教工作台帐”、“禁毒工作台帐”3个内容。

尽管综治办软件归类还是8个档案盒,但与原先的8个档案盒在内容上有了很大的不同,各地在开展综治工作中,对档案资料的归类有什么不同的意见和建议,可与市综治办联系,以便下一步继续修订和完善,以求更合理、更符合开展工作的需要。

  村级综治组织建设硬件提升标准,在市综治委关于《宁国市村级综治工作规范化建设奖励实施办法》(宁综治委[XX]11号)中已有明确规定,总的要求是:

“填好四个本子,整理4个盒子,完善警务室记录”。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推动基层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首先,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基层综治组织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根基,是基层政权组织的基础,又是党和政府联系基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进一步健全和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是我市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安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是深入开展“打造平安宁国”活动的具体措施。

基层综治组织是否健全,职能是否有效发挥,直接关系到基层和全市社会治安稳定,关系到人民群众能否拥有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这一最根本、最直接的利益,关系到“平安宁国”建设的成败。

各地党委、政府必须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按市综治委的整体要求,抓好落实。

  其次,要强化保障措施,努力改善条件。

各地党委、政府要积极、努力地为新一轮基层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创造条件,进一步落实保障措施。

要从财力、物力上给予必要的倾斜和支持,要依据法律和政策规定,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切实解决基层综治组织建设上的困难,落实好机构、人员及经费,确保工作正常运转,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

  第三,要强化培训,严格管理。

市综治、公安、司法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街道)综治办、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等基层政法综治组织的培训和业务指导。

今后乡镇、街道办事处专抓综治工作的领导和专干,由市政法委、综治办负责培训。

村“两会两组一队”成员的培训由乡镇负责。

要通过逐级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综治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同时,要加强对各级综治干部的管理与考核。

今后,乡镇综治专干的调动或调整,必须征求市政法委、综治办的意见。

乡镇党委、政府对综治专干的年度考评也要征求市综治办的意见,以确保综治队伍的相对稳定和素质的不断提高。

要加强督促检查,今后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中,要把基层综治组织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注意发现、总结和推广经验。

  第四,要积极探索,勇于实践。

各地、各有关单位在狠抓基层综治组织建设的过程中要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只要是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禁止的,广大群众赞同支持的,实践的结果又是有效的,就要予以肯定、完善和推广,培育宁国综治工作特色,提升综治工作档次,促进全市综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同志们,新一轮基层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是“打造平安宁国”的基础性工作,事关我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我们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战略高度,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政治高度,从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全局高度,从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把我市基层综治组织建设推向一个新的更高水平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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