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跨度预应力梁模架专项施工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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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01
6
《直缝电焊钢管》
GB/T13793
7
《钢管脚手架扣件》
GB/5831-2006
8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9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01
10
《碳素结构钢》
GB/T700
1.3设计计算程序:
PKPMCMIS建筑施工安全设施计算2011版。
2.工程概况
2.1工程性质
2.1.1工程名称:
一汽-大众销售有限公司培训中心项目·
青岛培训中心
2.1.2建设单位: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3设计单位:
2.1.4勘察单位:
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2.1.5监理单位:
青岛华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1.6施工单位:
中启胶建集团有限公司
2.2工程总体概况
本工程位于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南岭三路以南,建筑功能为培训中心,地上4层,地下1层,结构总高17.7m,地下5.4m,结构体系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楼盖结构为现浇钢筋混凝土,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防水板。
结构安全等级二级,结构抗震等级四级(局部大跨度框架三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丙级。
2.3大跨度框架梁结构概况
本工程分区三首层建筑功能为停车区及钣金喷洗培训区等,属于本方案所述及大跨度模架施工范畴,其中后张法有粘结预应力梁截面尺寸分别为:
500*1300,450*1200,最大净跨25.1m,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具体部位如下:
A-C/2轴、A-C/3轴、F-N/2轴、F-N/3轴、F-N/4轴、1-5/H轴、1-5/K轴。
以上部位框架支撑体系及侧(底模)承载力、稳定性验算均按断面尺寸500*1300进行计算。
考虑到市场上钢管壁厚参差不齐,稳定性验算时均以Φ48*3.0代入计算,其它材料均按已进场的实测截面尺寸代入计算。
2.3.1框架梁支撑体系况:
模板支架搭设高度为7.2m,梁截面B×
D=500mm×
1300mm,立杆的纵距(跨度方向)l=0.90m,立杆的步距h=1.20m,梁底增加2道承重立杆。
面板厚度12mm,剪切强度1.4N/mm2,抗弯强度15.0N/mm2,弹性模量6000.0N/mm2。
木方30×
70mm,木方剪切强度1.3N/mm2,抗弯强度13.0N/mm2,弹性模量9000.0N/mm2。
梁两侧立杆间距1.2m。
梁底按照均匀布置承重杆4根计算。
模板自重0.50kN/m2,混凝土钢筋自重25.50kN/m3,施工活荷载2.00kN/m2。
地基承载力标准值170kN/m2,基础底面扩展面积0.250m2,地基承载力调整系数0.40。
扣件均采用双扣件连接固定。
框架梁模架三维示意图如下所示:
2.3.2框架梁梁侧模板概况
计算断面宽度500mm,高度1300mm,两侧楼板厚度100mm。
模板面板采用普通胶合板。
内龙骨布置5道,内龙骨采用30×
70mm木方。
外龙骨间距500mm,外龙骨采用双钢管
Φ48mm×
3.0mm。
对拉螺栓布置3道,在断面内水平间距300+400+400mm,断面跨度方向间距500mm,直径14mm。
木方剪切强度1.3N/mm2,抗弯强度13.0N/mm2,弹性模量9000.0N/mm2。
2.3.3楼板模板概况
楼板底支撑形式为钢管支撑,板底纵向钢管的间距为300mm,板底横赂钢管间距900mm(按三跨连续梁计算),双扣件连接固定。
立杆的纵距b=0.90m,立杆的横距l=0.90m,立杆的步距h=1.20m。
模板自重0.30kN/m2,混凝土钢筋自重25.10kN/m3,施工活荷载4.50kN/m2。
楼板模板三维示意图如下所示:
3.设计计算
详见附录计算书。
4.模架支撑休系构造要求
4.1架体总体要求
4.1.1对剪刀撑、水平杆、周边拉结等采取一系列加强措施;
4.1.2支模架体高宽比:
模板支架的整体高宽比不应大于5。
4.2架体立柱
4.2.1梁下可调支托底部的立柱顶端应沿纵横向设置一道水平拉杆。
扫地杆与顶部水平拉杆之间的间距,在满足模板设计所确定的水平拉杆歩距要求条件下,进行平均分配确定歩距后,在每一步距处纵横向应各设一道水平拉杆。
所有水平拉杆的端部均应与四周建筑物顶紧顶牢。
无处可顶时,应在水平拉杆端部和中部沿竖向设置连续式剪刀撑。
4.2.2模板支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
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4.2.3钢管立柱的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
3.5mm钢管,用扣件与钢管立柱扣牢。
钢管扫地杆、水平拉杆应采用对接、剪刀撑应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0mm,并应采用2个旋转扣件分别在离杆端不小于100mm处进行固定。
4.2.4钢管立柱底部应设垫木和底座,顶部应设可调支托。
4.2.5扣件式钢管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对接接头不得在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离主节点不宜大于歩距的1/3。
4.2.6采用扣件式钢管立柱时,严禁将上段的钢管与下段的钢管立柱错开固定在水平拉杆上。
4.2.7可调托座使用:
可调托座与钢管交接处应设置横向水平杆,托座顶距离水平杆的高度不应大于300mm。
梁底立杆应按梁宽均匀设置,其偏差不应大于25mm,调节螺杆的伸缩长度不应大于200mm,另外,使用可调托座必须解决两者连接节点问题
4.3架体水平杆
4.3.1每步的纵、横向水平杆应双向拉通。
4.3.2搭设要求:
水平杆接长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
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
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
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各接头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确1/3;
(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距离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3)主节点处水平杆设置: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主节点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
4.4剪刀撑
4.4.1设置数量,模板支架高度超过4m的模板支架应按下列规定设置剪刀撑:
(1)模板支架四边满布竖向剪刀撑,中间每隔四排立杆设置一道纵、横向竖向剪刀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2)模板支架四边与中间每隔4排立杆从顶层开始向下每隔2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
4.4.2剪刀撑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剪刀撑斜杆与地面倾角宜在45~60之间。
倾角为45时,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不应超过7根;
倾角为60时,则不应超过5根;
(2)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应采用搭接;
(3)剪刀撑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4)设置水平剪刀撑时,有剪刀撑斜杆的框格数量应大于框格总数的1/3。
4.5周边拉接
(1)一般支模架体,模板支架高度超过4m时,柱、墙板与梁板混凝土应分二次浇筑,模板支架应与施工区域内及周边已具备一定强度的构件(墙、柱等)通过连墙件进行可靠连接。
(2)超高大跨大荷重支模架必须与砼已浇筑完毕的垂直结构有效拉结。
5.材料管理
展厅顶板模板选用全新的12厚覆膜多层板,支撑采用扣件式钢管支撑架。
模板结构或构件选择质量好的材料,不得使用有腐朽、霉变、虫蛀、折裂、枯节的木材。
木材材质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的规定。
木方从现场库存直接调用。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用钢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低压液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中的Q235A级普通钢管的要求,其材质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的规定。
钢管规格应为φ48mm×
3.5mm。
扣件及可调托撑螺母应采用可锻铸或铸钢制造,其材料机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可锻铸铁件》GB9440中KTH330-80及《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11352中ZG270-500的规定。
对承重杆件的外观抽检数量不得低于搭设用量的30%,发现质量不符合标准、情况严重的,要进行100%的检验,并随机抽取外观检验不合格的材料(由监理见证取样)送法定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构配件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管应平直光滑、无裂纹、无锈蚀、无分层、无结巴、无毛刺等,不得采用横断面接长的钢管;
(2)铸造件表面应光整,不得有砂眼、缩孔、裂纹、浇冒口残余等缺陷,表面粘砂应清除干净;
(3)冲压件不得有毛刺、裂纹、氧化皮等缺陷;
(4)各焊缝应饱满,焊药应清除干净,不得有未焊透、夹砂、咬肉、裂纹等缺陷;
(5)构配件防锈漆涂层应均匀,附着应牢固;
(6)主要构配件上的生产厂标识应清晰。
(7)型式检验抽样方法
型式检验抽样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二次正常检验抽样方法,样本应从受检查批中随机抽取,型式检验抽样方案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一部分:
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2828.1的有关规定;
(2)构配件每检查批量必须大于280件,当每检查批量超过1200件时,应作另一批检查验收;
检查批数根据实际进场构配件数量确定。
(3)提取的样本应封存交付检验,检验前不得修理和调整。
(4)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品剔出或修理后,可按规定方式再次提交检查。
6.模架使用管理
6.1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
脚手架不得与模板支架相连。
6.2模板支架使用期间,不得任意拆除杆件,当模板支架基础下或相邻处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支架使用过程中不得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6.3架体因特殊原因或使用荷载变化而发生改变时,需采取措施(编制补充专项施工方案),重新验收。
6.4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派专人观测模板支撑系统的工作状态,观测人员发现异常时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立即通知浇筑人员暂停作业,情况紧急时应采取迅速撤离人员的应急措施,并进行加固处理;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均匀浇捣,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混凝土超高堆置。
7.拆除管理
7.1拆除时间:
必须满足规范规定的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的要求。
7.2拆除方法:
模板支架拆除时,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方法和顺序进行,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步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分段拆除的高差不应大于二步。
设有附墙连接件的模板支架,连接件必须随支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接件全部或数步拆除后再拆除支架;
多层建筑的模板支架拆除时,应保留拆除层上方不少于二层的模板支架,模板支架拆除时,应在周边设置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卸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7.3严禁将钢管、扣件由高处抛掷至地面;
7.4运至地面的钢管、扣件应及时按规定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整修与保养,剔除不合格的钢管、扣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
7.5梁、板模板应先拆梁侧模,再拆板底模,最后拆除梁底模,并应分段分片进行,严禁成片撬落或成片拉拆。
7.6拆除时,作业人员应站在安全的地方进行操作,严禁站在已拆或松动的模板上进行拆除作业。
7.7拆除模板时,严禁用铁棍或铁锤乱砸,已拆下的模板应妥善传递或用绳钩放至地面。
7.7严禁作业人员站在悬臂结构边缘撬拆下面的模板。
7.8待分片、分段的模板全部拆除后,方允许将模板、支架、零配件等按指定地点运出堆放,并进行拔钉、清理、整修、刷防锈漆或脱模剂,入库备用。
8.施工方法
8.1搭设工作每组至少四名专业架子工配合操作。
搭设模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上岗。
在地梁上按构架参数弹线或撒灰线后铺设立杆底部垫木,垫木厚度不得小于50mm,长度不得小于400mm。
垫块应放置平整、牢固,底部无悬空现象。
8.2根据立杆及横杆的设计组合,从底部向顶部依次安装立杆、横杆。
一般先全部装完一个作业面的底部立杆及部分横杆,再逐层往上安装,同时安装所有横杆。
立杆纵横向均应在一条直线上,不得倾斜或弯曲。
底层纵、横向水平杆作为扫地杆,距地面高度为200mm。
8.3按上述方案立完首步立杆和横杆后,在底部设置水平剪刀撑,保证支架的稳定性,中间水平剪刀撑间距为3.5m。
剪刀撑通过扣件与立杆支架连接,安装时尽量布置在支架节点上。
支架四周从底到顶应随整体架搭设进度设置竖向剪刀撑;
中间纵、横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竖向剪刀撑,基间距为4.5m。
剪刀撑斜杆与地面夹角为45~60度,且斜杆必须每步与立杆扣接。
8.4搭设第二步架时,应设置有效的防倾覆的临时固定设施。
可采用斜杆间距3.6m用扣件连接后进行临时支撑。
8.5为便于在支架上高空作业,安全省时,可在地面上大致调好顶托伸出量,再运至支架安装。
最后再用拉线内插方法,依次调出每个顶托的标高,顶托伸出量一般控制在20cm以内。
8.6检查验收
8.6.1进入现场的构配件应具备以下证明资料:
1)主要构配件应有产品标识及产品质量合格证;
2)供应商应配套提供钢管、零件、铸件等材质、产品性能检验报告。
8.6.2构配件进场应重点检查钢管壁厚、焊接质量及外观质量。
8.6.3搭设过程中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1)扣件锁紧情况;
2)立杆与横杆的安装、斜杆和接点、扣件拧紧程度;
3)保证架体几何不变性的斜杆、连墙件等设置情况。
8.6.4每两步验收一次,应由技术部、安全生产部、质量部等部门联合进行检查与验收,验收合格后挂“验收合格牌”。
整体搭设完后必须进行全面验收。
8.6.5高支撑架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技术文件:
(1)专项施工方案及过程中产生的变更文件;
(2)安全技术交底;
(3)周转使用的脚手架构配件使用前的复验合格记录;
(4)搭设的施工记录和质量安全检查记录。
8.7浇筑混凝土时,必须安排专人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观测,发现有松动、变形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浇筑,撤离作业人员,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8.8验收合格后,在使用期间严禁擅自拆除架体结构杆件;
如需拆除必须经修改施工方案并报请原方案审批人批准,确定补救措施后方可实施。
8.9模板支撑系统应为独立的系统,禁止与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等起重设备钢结构架体机身及其附着设施相连接;
禁止与施工脚手架、物料周转平台等架体相连接。
不得在作业层上集中堆放模板、钢筋等物料。
8.10混凝土浇筑前,由项目总工程师李连瑞确认具备混凝土浇筑的安全生产条件后,签署混凝土浇筑令,方可浇筑混凝土。
9.安全保证措施
9.1模板及配件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或当年的检验报告,安装前应对所用部件(立柱、楞梁、扣件等)进行认真检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9.2模架基础必须做到不积水,且地梁的混凝土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才能由技术部通知开始施工。
9.3搭设过程中划出工作标志区,禁止行人进入、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严禁在无人指挥下作业。
当解开与另一人人有关的扣件时必先告诉对方,并得到允许,以防坠落伤人。
9.4在搭设过程中应安全员、架子班长等进行检查、验收和签证。
每两步验收一次,达到设计施工要求后挂合格牌一块。
9.5定期检查模架,发现问题和隐患,在施工作业前及时维修加固,以达到坚固稳定,确保施工安全。
9.6支模过程中如遇中途停歇,应将已就位模板或支架连接稳固,不得浮搁或悬空。
拆模中途停歇时,应将已松扣或已拆松的模板、支架等拆下运走,防止构件坠落或作业人员扶空坠落伤人。
9.7在支设模板时,模架搭设必须稳固,并按照规定的间距搭设,不得在未经技术人员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更改立杆间距。
搭设时,必须设置临时斜撑,以防整体偏移。
搭设过程中,立杆的扣件必须安装到位,且应能上下串动、转动灵活,不得有卡滞现象,以便操作人员安装固定,并对水平横杆进行限位以防脱落。
9.8要随时检查模板上的螺栓等配件的连接情况,发现有松动的现象及时拧紧或撤换。
9.9模板支撑架使用期间,严禁擅自拆除架体结构杆件;
如需拆除必须经修改施工方案并报请本方案审批人重新批准,确定补救措施后方可实施。
10.应急预案
10.1危险性较大的模板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10.1.1物体打击:
内、外架搭设时钢管等失手造成物体打击;
拆模等作业时有可能造成物体打击;
外架、临边洞口防护不严造成的物体打击。
10.1.2高处坠落:
内、外架搭设时造成高处坠落;
模板支撑架搭设及拆模等高处作业时造成的高处坠落。
10.2目标
物体打击及高处坠落:
发生物体打击事故能及时开展自救与互救,杜绝救护不及时和救护方法不正确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
杜绝二次事故的发生。
10.3应急准备
10.3.1应急救援队伍
成立义务消防队、工程抢险队,进场时由项目部安全保卫部组织召开应急知识培训讲座,发生紧急情况时接接受项目部统一调动和指挥,以保证各项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到位。
项目经理部设立医疗室,配备专业医护人员1名,并从参建各方抽调共10人经集中培训,成立熟悉急救过程的急救小组;
现场配备6名巡视人员,进行3班倒,24h负责巡视检查。
10.3.2主要的应急电话
应急电话在项目的工地大门、办公室、安全通道进口、材料加工厂要各挂一块,务必醒目,包括120、119、110等电话,并简单说明何种情况下打何人电话,公布的电话严禁关机或停用,如相关人员变更电话号码,必须及时公布和相互转告。
10.3.3职责
(1)当事人:
如模板支撑架或其它部位发生紧急情况时,除了第一时间呼救、报告外,还要进行力所能及的自救活动。
(2)目击者:
第上时间进行高声呼救,并在安全状态下进行救援,同时拨打或指挥其它目击者拨打应急电话。
(3)各专业小组组长:
第一时间按应急方案展开救援行动。
(4)技术负责人:
及时赶往现场,对现场情况进行评估,组现场的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扶持或为防止二次伤害提供处置方案。
(5)项目副经理:
及时赶到现场指挥救援,当项目经理不在或不能及时赶到现场时承担应急总负责的职责。
(6)项目经理:
及时承担起现场救援的总负责。
(7)其他相关人员:
根据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和职责,进行相应的配合和支援。
10.3.4应急设备及物资资源准备
常备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2副、止血带、氧气袋等
10.4应急措施
10.4.1物体打击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1)当施工现场发生物体打击事故时,目击者应高声呼救,并拨打应急电话通知项目经理,同时也要通知离出事地点最近的管理人员,离出事地点最近的管理人员应迅速赶到出事地点,对事故情况迅速做出初步判断,除临时承担指挥应急抢救工作外,应再一次电话通知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现场救护员马上赶到出事地点;
电话通知时,应准确说明事故地点、时间、受伤程度和人数。
(2)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赶到现场或紧急授权应急小组的其他领导负责救援工作,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医务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救治;
应急救援负责人应根据物体打击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应急救援措施。
后勤保卫组负责组织保卫人员疏散现场闲杂人员,禁止围观,保护事故现场,避免人多拥挤,造成高处坠落等二次事故的发生。
(3)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在120赶到前,医疗急救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医疗处理。
物体打击事故发生在能正常进行救治的地方,医疗急救组应马上投入治疗;
如果物体打击事件发生在无法进行急救的地方,应先指导救援人员按正确的方法尽快把伤者转移到安全平台上进行急救。
120赶到后,现场急救组要尽量配合120医生进行急救,由医疗急救负责人把伤情、已经采取的措施向医生做简短而明了的介绍,以便120医生能尽快了解情况,快速而有效地做出急救决策。
(4)如果物体打击造成钢筋、钢管等插入身体内部,现场不能擅自将异物拔掉,只能做清洗伤口或止血等简单处理,应等120到来后,立即送医院,避免现场处置进发生大出血造成二次伤害。
(5)如果处在不宜施救的场所时,必须将患者搬运到能够安全施救的地方,搬运时应由身体强壮的救援人员进行搬运,如果是脊柱骨折,不要弯曲、扭动患者的劲部和身体,不要接触患者的伤口,要使患者身体放松,尽量将患者放到担架或平板上进行搬运。
避免搬运不当引起伤者的二次伤害和救援者的伤害。
(6)事故现场要有专人负责维持秩序,特别是在高处发生物体打击事故,禁止施工人员围观,防止人多杂乱,引起围观人员或救援人员高处坠落或物体打击等二次伤害。
10.4.2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措施
(1)当施工现场发生高处坠落事故时,目击者应高声呼救,并拨打应急电话通知项目经理,同时也要通知离出事地点最近的管理人员,离出事地点最近的管理人员应迅速赶到出事地点,对事故情况迅速做出初步判断,除临时承担指挥应急抢救工作外,应再一次电话通知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现场救护员马上赶到出事地点;
(2)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赶到现场或紧急授权应急小组的其他领导负责救援工作,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医务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救治。
(3)从脚手架上或模板支撑架上掉到泥土面、混凝土地面或楼面,坠落高度超过3m以上的,伤势一般是较严重的,应第一时间拨打120求救电话,并马上派人到工地的大门口等候120的到来,由引路者直接带到出事地点,避免延误时间。
指派项目部保安队长迅速对现场进行警戒,并维持秩序。
掉落地点同一层的所有作业要马上停止,并由相关的施工员带领相应的作业人员离开作业面,并按安排专人对作业人员做一个简要说明,以班组为单位有序地从楼梯或脚手架的安全通道上撤到地面,直接由各自的班组长带回生活区,不得在现场围观或逗留;
并由保安队长指派保安员对掉落者进行专人看护,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4)掉在上述地方的受伤人员,在掉落地点抢救难度大时,首先应转移至平台上方可进行救治。
因此应急救援领导人必须召集在现场的医务人员和项目技术支持组一起确定转移方案。
(5)如掉到与楼面高差超过80cm的脚手架的操作层上,则由医生视察坠落者的伤势情况,如其本人能走去,则由两个保安人员在旁边保护的情况下,自己走下来;
如不能走去或失去意识,则应派两个身体强壮的保安在医生的指导下反伤者抬到楼面上。
(6)如掉落者掉到模板支架的水平安全网等柔性防护层上时,只要在坠落过程中坠落者没有在空中碰撞或没有被同时掉下的硬物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