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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风险分析报告的编制:

安全风险分析报告可根据附件三《安全风险分析报告》模板和YY/T0316-2008《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动物源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资料撰写指导原则》和《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资料撰写指导原则》进行编制。

4.使用说明书的编制:

当有同类上市产品时,说明书根据自己产品特性参照同类上市产品说明书编制,若公司产品为首次注册时,说明书根据《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编制。

5.产品性能自测报告:

产品性能自测报告根据附件三《产品性能自测报告模板》进行试验并完成报告。

6.稳定性试验的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稳定性试验和《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货架寿命申报资料指导原则》进行编制。

7.动物实验报告参照附录四《动物实验报告要求》进行编制。

8.最终产品灭菌验证参照GB18278、GB18279、GB18280编制。

9.内包材的选择和验证参照GB19633和《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货架寿命申报资料指导原则》进行编制。

10.病毒灭活有效性验证参照《同种异体植入性医疗器械病毒灭活工艺验证技术审查指导原则》进行编制验证工艺和方案。

11.清除免疫原性目前没有国家标准或指导原则,需要研发部摸索形成规范性文件。

 

二0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一:

注册产品标准及编制说明

前言

1、说明与对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

2、说明本标准与其它标准或前版标准的关系(如有);

3、必要时,说明本标准中的附录(如有)的性质。

***产品目前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规范产品的技术特性,确保产品的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特制订本注册产品标准作为该产品生产、检验、销售的质量依据。

本标准性能指标根据XXXX制订。

(如有)

本标准编写格式遵循了《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编写规范》和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本标准代替YZB/国XXXX-2XXX,与YZB/国XXXX-2XXX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如标准中技术要求发生变化)

本标准单位:

XXXXXXX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XXX。

本标准于200X年XX月首次发布,于200X年XX月第X次修订发布。

(如为重新注册)

YZB/国XXXX-2XXX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标准名称

1范围

本注册标准规定了XXXX(产品名称)的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储存。

本注册标准适用于XXXX(产品名称)(以下简称XX)。

该产品(可写简单的临床机理及预期目的)。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本标准中采用或引用的标准均应在本章中列出;

引用标准排列顺序: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

标准的排列原则:

按标准编号由小到大排列。

例: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

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2829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996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14233.1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第1部分:

化学分析方法

GB/T14233.2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第2部分:

生物试验方法

GB/T14710医用电气设备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16886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系列标准;

YY0466-2003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

3分类与命名

推荐:

分类可按下列原则划分:

a)产品基本参数(几何尺寸)

b)产品结构

c)产品用途

d)产品功能

3.1型式、结构与组成

产品由XXXX组成。

3.2型号命名

产品按XXXX分为X种型号。

(型号差异可列表说明)

XXX–XX-□

3.3(规格和基本尺寸、示意图等、如有表格要两边对齐,单位放在右上角)

3.4材料说明

本产品的XXXXX采用符合XXXXX标准的XXXX材料制造。

4要求

应提供安全性能及有效性能要求。

其编写应考虑要求的合理性、有效性、安全性、适用性、导领性、完整性和协调性。

(应充分考虑产品的使用要求和基本性能以及健康、安全、生理、环境保护因素)

1、安全性能要求

应注意选择适用下列标准:

YY/T0127口腔材料生物评价系列标准;

GB18278~GB18280医疗器械灭菌系列标准;

及其它安全要求。

2、有效性能要求

应包括重要性能、一般性能指标及外观要求。

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其性能应符合上述标准的要求。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其性能应由产品制造商根据产品预期应用情况确定,并保持性能要求与说明书中明示的技术指标一致。

无菌产品应包括无菌、环氧乙烷残留量(如为EO灭菌)等;

手术器械应包括硬度、表面粗糙度、耐腐蚀性能,锋利度(如有刃口)、配合性能(如需与其它产品配合使用)等。

4.1外观与结构

4.2尺寸

4.3物理性能

4.4化学能要求

4.5生物学性能

5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应与要求相对应。

试验方法一般应采用已颁布的标准试验方法。

如果没有现行的试验方法可采用时,规定的试验方法应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再现性。

试验中使用的测试仪器、设备、工具及标准样品等一般应有规定的精度等级。

5.1试验条件(如有)

5.2外观与结构

以目力观察和手感检查,应符合4.1的要求。

5.3尺寸

以通用量具测量,应符合4.2的要求。

5.4物理性能试验

仿使用动作,以XXXXXXXX方法检测,应符合4.3的要求。

5.5化学性能试验

以XXXXXXXX方法检测,应符合4.4的要求。

5.6生物学性能试验

以XXXXXXXX方法检测,应符合4.5的要求。

6检验规则

应给出下列信息:

1、逐批检查(出厂检验)要求;

检验内容包括项目、数量、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是对正式生产的产品在交货时进行的最终检验,项目一般为非破坏性的、试验时间较短的试验)

2、周期检查(型式检验)要求;

检验内容包括条件、项目、数量、判定规则(型式试验是对产品各项质量指标的全面检验,项目包括要求中的全部内容)

6.1XXXX(产品名称)应由生产企业质量检验部门逐批(台)检验合格后方可提交验收。

6.2检验分逐批检查(出厂检验)和周期检查(型式检验)。

6.3逐批检查(出厂检验)

6.3.1逐批检查以每一XX批为检查批,应按GB/T2828.1的规定进行产品抽样。

6.3.2抽样方案采用一次抽样,抽样方案的严格性从正常检查抽样方案开始,其不合格品分类、检查项目、检查水平和接收质量限(AQL)按表X的规定。

表X逐批检查

不合格品分类

A

B

C

检查项目

检查水平

——

AQL

全部合格

6.4周期检查(型式检验)

6.4.1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周期检查(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前;

b)间隔一年以上再投产时;

c)设计、结构或工艺有较大变动可能影响性能时;

d)正常生产中每年不少于一次;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周期检查要求时。

6.4.2周期检查应从逐批检查合格批中抽取样本,应按GB/T2829的规定进行抽样。

6.5.4周期检查合格必须是本周期所有检查项目都合格,否则就认为周期检查不合格。

6.5.5周期检查采用一次抽样方案,其不合格品分类、检查项目、判别水平、不合格质量水平(RQL)和抽样方案按表X的规定。

表X周期检查

判别水平

RQL

抽样方案

7标志、使用说明书

7.1标志

7.1.1产品上应有下列标志

a)制造厂单位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b)生产日期;

c)产品编号;

d)注册产品标准号;

e)产品注册号。

7.1.2产品*包装上应有下列标志(各包装要分别写):

a)制造厂名称和商标;

b)厂址;

c)产品名称、型号(式)、规格;

d)数量;

e)注册产品标准号、许可证号(如有)、产品注册号;

f)出厂日期;

g)产品编号或生产批号;

h)“易碎、小心轻放”、“向上”、“保持干燥”等字样或标志。

标志应符合GB/T191和YY0466的规定。

箱上的字样和标志应能保证不因历时较久而模糊不清。

7.1.3检验合格证上应有下列标志:

a)制造厂名称;

b)产品名称和型号;

c)检验日期(必须);

d)检验员代号(必须)。

7.2使用说明书

应符合GB/T9969和《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

8包装、运输、储存

8.1包装

单包装用、中包装用,外包装用,产品包装应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各一份。

8.2运输

使用一般交通运输工具运输,运输过程中须防止剧烈冲击、震动及雨雪淋溅。

运输要求按订货合同规定。

8.3储存

包装后的XXXX(产品名称)应贮存在环境温度X℃-X℃,相对湿度不大于80%、无腐蚀性气体、通风良好的室内。

XXXX产品注册产品标准编制说明

一.概述

说明产品的原理,结构与组成,预期用途,同类产品上市、使用情况等。

二.制造材料的确定

说明产品组成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与人体接触的材料是否已在临床上应用过,其安全性、可靠性是否得到证明。

1)已应用于临床——大家公认的(输液器、心脏瓣膜);

2)刚开始应用,未普及——(提供证明材料、在专业、行业、刊物上发表、临床单位应用其安全性、可靠性得到证明);

3)新材料——必须进行生物学评价与试验。

三.引用或参照的相关标准和资料

与标准正文“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内容一致,引用文件的排列顺序:

GB、YY、ISO、IEC标准等,并按标准的顺序号排列。

四.管理类别确定的依据

XXXX产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5号《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及2002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或(按照国食药监械【XXXX】XXX号文规定)属于III类68XXXXXXXXXXX医疗器械。

五.主要技术指标确定依据

针对标准正文中“要求”及“试验方法”的条款,逐条说明确定所依据的标准或理由。

1)化学性能方面(包括材料分析(烧灼残渣、微量元素、单体等)或器械溶出物分析(还原物质、酸碱度、重金属、不挥发物、紫外吸光度、残留物限量、微量元素等),控制成品中有害成分,加工助剂,灭菌剂残留等);

2)物理性能方面(应规定产品各项临床使用要求);

3)环境试验(稳定性试验)

4)电气安全(或生物相容性)方面

5)其它

六.产品自测报告(附后)

为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附件二

产品技术报告

(一)产品技术报告的要求

产品技术报告应能支持产品标准、安全风险分析报告、临床试验资料、医疗器械说明书的相关内容,与其他相关文件具有一致性。

申请注册产品的设计开发、研制过程必须得到有效的控制。

(二)产品技术报告的内容

1、国内外同类产品动态分析:

包括国内外同类产品的上市情况及与申报产品在工作原理、原材料、预期用途等方面的对比情况,以便管理部门全面了解同类产品的国内外发展状况。

2、对于首次用于医疗器械方面的新材料,应提供该材料适合用于人体使用的相关研究资料。

3、产品分类与产品命名是生产者对产品的品种、型式、规格、基本参数和尺寸进行科学的归并和合理的分档,使其最大限度地满足用户多种多样的需要,也便于生产者组织生产,并作为设计和选用产品的依据。

为了便于管理部门全面掌握上述情况,合理判断产品分类和产品命名的科学性与规范性,需要在产品技术报告中提供产品分类及分类依据,产品名称及其确定依据。

4、植入人体的各种生物医用材料必须对人体是安全的,对人体组织、血液、免疫等系统不产生不良反应。

因此,材料生物相容性的优劣是生物医用材料研究设计中首先考虑的重要问题。

建议生产者在注册产品技术报告中提供有关技术资料,以供生产者对其产品的安全性进行全面评价。

具体包括:

(1)产品作用原理,预期与人体接触的部位(组织)、接触方式、作用时间(包括多量次产品的积累时间);

预期的最长接触时间的确定依据及相关研究资料;

注明是否含可降解材料,若含,则提供可降解材料的降解周期和降解产物的相关研究资料;

(2)明示产品的所有组成材料(包括涂层、染料、粘合剂等)的基本信息,如:

公认的材料化学名称、化学结构式/分子式、分子量、商品名/材料代号等,并提供所使用的原材料可用于生产人用制品的支持性资料。

若产品供货状态是在保存液中,则提供保存液的详细成分及含量信息,以及相关安全性评价资料;

(3)产品性能、结构(相应图示)与组成,需提供产品设计文件及相关研究性资料或文献资料;

明确预期与人体接触的组成部分和材料;

明确产品规格型号间的异同点;

(4)产品生产加工过程,包括各种加工工艺(注明关键工艺)、各种加工助剂的使用情况,对残留单体或小分子残留物的控制情况等;

提供产品加工过程的确定依据以及涉及到的研究性资料、文献资料等;

(5)使用前灭菌(消毒)的产品及可重复灭菌(消毒)的产品,

需提供产品对推荐的灭菌(消毒)方法耐受性的支持性资料,及所推荐的灭菌(消毒)方法确定的依据。

5、有效期确定依据:

产品有效期的确定应该建立在科学试验的基础上,如:

稳定性试验,其目的就是考察产品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产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试验建立产品的有效期。

因此,生产者在申报产品注册时需要提供产品有效期的验证报告(包括:

涉及产品性能稳定与无菌持续状态的保证期限)及内包装材料信息;

若产品无有效期要求,也应当阐述无有效期要求的理由。

6、产品使用寿命的研究资料。

7、生产者认为应在技术报告中提交的证明产品安全有效所必需的其它材料。

在上面资料的基础上,作为动物源性医疗器械产品技术报告内容,至少应包括:

1、动物的种类、地理来源、年龄、取材部位及取材部位的组织性质的具体描述;

2、对于常规定点饲养的动物种类,提供与动物定点饲养单位签订的长期供货协议及饲养单位的资质证明;

如果涉及中间商,应提供所有中间商的有关供货协议及资质证明;

3、对于常规定点屠宰的动物种类,提供生产者与屠宰单位签订的合同及屠宰单位的资格证明;

4、对所执行的检疫标准的描述,以及所取材动物的检疫/防疫证明性资料,一般包括动物检疫合格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对动物进行防疫接种的兽医卫生合格证等;

5、生产者对保存每一批动物可追溯性文件(该文件中至少需包括:

该产品所用动物的地理来源、取材部位、动物的可追溯性标识、动物饲养、检疫、屠宰及加工方面的情况)的承诺;

(注:

这里提到的批是指在同一环境中饲养、检疫、屠宰或加工的一组动物。

6、对生产过程中灭活和去除病毒和/或传染性病原体工艺过程的描述及有效性验证数据或相关资料(具体内容可参见本指导原则第四章);

7、对清除(或降低)动物源性材料免疫原性工艺过程的描述、质量控制指标与验证性实验数据或相关资料

  病毒灭活有效性验证资料

  为了提高动物源性医疗器械的安全性,生产过程中需有特定的灭活和去除病毒和/或传染性病原体工艺。

因此,在境内和境外动物源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资料中需增加对生产过程中灭活和去除病毒和/或传染性病原体工艺过程的描述及有效性验证数据或相关资料。

  对这些工艺的去除/灭活病毒有效性的验证,应至少遵循以下原则:

  

(1).指示病毒的选择

  首先,需要选择与生产过程中采用的原材料可能含有病毒种类的相关病毒,不能用相关病毒的,要选择与其理化性质尽可能相似的指示病毒;

第二,所选择的病毒理化性质应有代表性(病毒大小、核酸类型以及有无包膜),其中至少应包括一种对物理和/或化学处理有明显抗性的病毒;

第三,指示病毒滴度需要尽可能高(病毒滴度一般需≥106/mL)。

  表1列举了已用于病毒清除研究的病毒。

这些病毒根据生产工艺研究情况,对物理和/或化学处理具有不同的耐受性。

病毒的耐受性与特定的处理方式有关,只有在了解病毒生物特性和生产工艺特定情况下才能使用这些病毒,而且实际结果会随着处理情况的变化而变化。

表1 

已用于病毒清除研究的病毒举例

病毒

天然宿主

基因组

囊膜

大小(nm)

形状

耐受性

小囊状口腔炎病毒

弹状病毒

水泡性病毒

马牛

RNA

70×

175

子弹状

副流感病毒

副粘属

副粘液病毒

多种

100-200

多面体/球形

鼠白血病病毒(MulV)

逆转录

C型肿瘤病毒

小鼠

80-110

球形

辛德比斯病毒

外衣

阿尔发病毒

60-70

牛滤过性腹泻病毒(BVDV)

黄热

疫瘟病毒

50-70

伪狂犬病毒

疱疹病毒

水痘病毒

DNA

120-200

脊髓灰质炎萨宾1型病毒

微小RNA病毒

肠道病毒

25-30

二十面体

脑心肌炎病毒(EMC)

心病毒

呼肠病毒3

呼肠

正呼肠病毒

各种

60-80

SV40

乳多孔

多瘤病毒

40-50

很高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Lentivirus

80-100

甲型肝炎病毒

Picorna

肝病毒

细小病毒(犬、猪)

细小

细小病毒

犬猪

18-24

(2).效果的判定

  验证的目的是为了确定生产工艺去除/灭活病毒的能力,获得生产全过程中估计去除/灭活病毒的总量。

如果制品的生产工艺中包含了两步或两步以上病毒去除/灭活步骤,应分别进行病毒灭活效果验证。

一般降低的总量是各步降低病毒量的总和。

但是由于病毒验证的局限性,如分步骤中病毒降低量≤1log则不应将其计算在总量中。

原则上病毒降低量(log10)≥4logs表示该工艺去除/灭活病毒有效。

如因检测方法造成病毒降低量<4logs时,应盲传三代,如无病毒检出,才可认定是有效的病毒灭活工艺。

(3).关于朊蛋白

  由于目前尚无朊蛋白(如疯牛病因子)的指示病毒/因子,而且对去除朊蛋白的工艺还很难验证,因此对牛、羊源性材料制品的安全性还主要是对源头进行控制。

基于目前对朊蛋白灭活工艺验证的认知程度,对于牛、羊源性医疗器械,可以接受按照本节第1、2条规定的原则所进行的病毒灭活有效性验证资料。

随着对朊蛋白研究水平的不断提高,相应的要求也将随时调整。

  ⑥制造商对保存每一批动物可追溯性文件(该文件中至少应包括:

该产品所用动物的地理来源、取材部位、动物的可追溯性标识、动物饲养、检疫、屠宰及加工方面的情况)的承诺。

  注:

附件三:

风险管理报告

(模版)

编写:

×

×

风险管理参加人员:

日期:

年月日

评审:

批准:

XXXXXXXXXXXXXXXX公司(盖章)

第一章概述

第二章风险管理人员及其职责分工

第三章风险可接受准则

第四章预期用途和与安全性有关的特征的判定

第五章判定可预见的危害、危害分析及初始风险控制方案

第六章风险评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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