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肺复苏要点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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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判定呼吸采用的”看、听、感觉“,方法已从流程中删除,过去此法应用于开放气道后评估呼吸,这些动作并不协调,也耗时,基于这些原因2010指南强调发现心搏骤停者立即启动EMS系统。
对无呼吸或不正常呼吸(叹气样呼吸)成人马上做胸外按压对心肺复苏流程进行了改进。
2.检查脉搏并不重要
新指南弱化了施救者检查脉搏的重要性。
检查脉搏很困难,无血压或血压过低时甚至训练有素的急救人员也常常会出现判断错误,即使有脉搏急救者检查也不应超过10秒。
假定一个人突然倒地无反应无呼吸或异常呼吸,可怀疑是CA。
现场急救者不应检查脉搏而应立即启动EMS系统。
3.减少按压中断
有效胸外按压是持续至自主循环或复苏终止。
尽可能减少按压中断。
任何不必要的胸外按压中断(包括暂停按压进行人工呼吸)都会使CPR成功率降低。
三、心肺复苏程序变化
1.A.B.C步骤改为C.A.B:
2010指南最新变化是将基本生命支持(BLS)中的ABC(开放气道人工呼吸胸外按压)改为CAB(胸外按压开放气道人工呼吸)(新):
在通气之前开始胸外按压。
检查是否正常呼吸然后又进行人工呼吸后进行30次胸外按压之后再进行人工呼吸。
CPR程序的更改其重要意义使缩短一开始胸外按压的时间。
这一步骤顺序的改变意味所有人要重新学习“心肺复苏术”。
理由:
★大多数心搏骤停者是成人这些患者早期CPR关键要素是胸外按压和电除颤
★如按ABC顺序现场施救者开放气道口对口人工呼吸放置防护隔离膜或其他进气设备都会导致胸外按压延误,改变CPR顺序能使胸外按压更早,进气延迟时间更少。
★ABC顺序中开放气道和人工呼吸对现场施救者开始做最难,相对胸外按压开始可以使更多心跳搏骤停者获得CPR,特别是对不能或不愿做人工呼吸者至少可以做胸外按压。
2.非专业急救者单纯胸外按压:
鼓励非专业急救者去做单纯胸外按压,实际更易于操作。
EMS调度人员可通过电话对施救者指示,为心脏骤停者进行单纯的胸外按压。
3.先行胸外按压:
人工呼吸前先行胸外按压(CAB顺序优于ABC)胸外按压可即刻开始CPR。
因为人工呼吸毕竟需要开放气道,固定头位密封口,口对口呼吸,取//安放球囊面罩呼吸器等都较费时间。
即刻开始30次胸外按压比2次人工呼吸耽搁时间少。
4.不建议进气过程中采用环状软骨加压。
培训施救者正确使用此方法难度较大。
研究结果表明:
环状软骨加压可能会延误或妨碍实施高级气道管理,而且采用环状软骨加压的方法的情况下仍然可能发生误吸。
5.起搏器起搏没建议,研究无证有效。
6.鼓励医务人员根据最有可能的骤停病因展开施救行动
例如:
医务人员看到一患者倒下,可认定该患者已发生原发性心脏骤停且需要电击处理。
应立即启动急救系统EMS,找到AED立即心肺复苏和使用AED.
7.对于认定因溺水等原因导致窒息性心脏骤停患者,应首先胸外按压并人工呼吸,在5个周期(大约2分钟)后再启动EMS系统
8.2010指南继续强调除颤:
需要缩短从最后一次按压到给予电击之间的时间,以及给予电击到电击后立即恢复按压之间的时间
9.电除颤治疗
早期电除颤对心脏骤停者存活的重要性表现为:
1心跳骤停者早期多表现为室颤。
2治疗室颤最有效的措施是电除颤。
3除颤的成功率随时间延长而降低,每延迟1分钟下降10%。
4室颤在数分钟内转变为心室停搏的倾向。
根据除颤器的不同,电除颤的方法有以下两种:
▲手动除颤
a.选择能量:
单向波除颤器成人360j儿童2-4j/kg
双向波除颤器150-200j
b.选择方式:
非同步。
c.安放电极位置:
右电极-右锁骨下胸骨右缘第二肋间处。
左电极-左如乳头侧腋中线处心尖处
d.电极板:
涂以导电糊,两电极应相距10厘米以上并与皮肤紧密接触。
e.充电:
按压充电按钮等待指示灯闪亮。
f.除颤放电:
确定无人接触患者身体,同时两手按下放电按钮。
g.电击后即刻做5组CPR(30:
2),再次查心律,判断是否再除颤。
▲自动体外除颤仪
AED是利用成熟的,可靠的计算机装置,使用声和视功能的指引急救人员除颤的装置,由于心脏节律分析系统,指导电击除颤系统和电击除颤系统组成,故兼有自动化诊断,自动除颤和自动阻抗补偿功能。
AED除颤操作程序:
打开电源——粘贴电极——分析心律(自动进行分析)——电击除颤。
10.先给予电击与先进行心肺复苏
2010指南重新确认:
当院外发生心脏骤停且现场有AED时,应从胸外按压开始心肺复苏,并尽快使用AED。
在医院和其他机构使用现场的AED或除颤器治疗心脏骤停的医务人员也应立即进行CPR,并尽早使用准备好的AED/除颤器。
对于有心电监护的患者,从心室颤动到给予电击的时间应在3分钟以内,并且应在等待除颤器就绪前进行心肺复苏。
如果发生心室颤动已有数分钟,心肌将耗尽氧气和能量,进行短时间收胸外按压可为心脏输送氧气和能量,提高通过电击消除心室颤动(除颤),并增多自主循环的可能性。
11.研究证明先进行心肺复苏而不是先电击的好处。
虽然电击前进行2-3分钟的心肺复苏并不能提高室颤的整体存活率,但是从呼救到急救人员抵达现场的时间5-6分钟或更长,先进行心肺复苏的策略确实可提高心室颤动的存活率。
12.如果没双向波除颤,可使用单向波除颤。
儿童除颤
☆对于儿童患者尚不能确定最佳除颤剂量
*没有儿科剂量衰减器系统的AED,应使用普通AED。
(旧)05指南:
对1-8岁的儿童患者应使用儿童剂量衰减器系统的AED,使用单向波或双向波除颤器为婴儿和儿童进行除颤的首次剂量是2j/kg,第二次及后续的剂量为4j/kg.
*(新)2010指南修改了原建议值:
可以使用2-4j/kg剂量作为初始除颤能量,但为了方便培训,可考虑2j/kg的首次剂量。
对于后击能量级别至少4j/kg,并可考虑使用更高能量级别,但不超过10j/kg或成人最大剂量。
*病例报告的记录是最高使用9j/kg的剂量进行成功除颤,且没有副作用。
13.2010指南强调加强团队协作。
胸外按压,气道管理,人工呼吸,心律检查,电除颤,液路开通及药物使用等多数由急救人员或救援队合作完成,多个急救人员到现场,每个队员要尽快被委角色,共同协作战斗,才能完成复苏任务的实施,故需要有效协作的,有组织的团队给予有效的救治,CPR强调多学科支持,集中治疗。
四、建立新的成人生存链
由2005指南的四早生存链中添加第五个生命链环,改为新的成人生存链的五环,来强调心脏骤停后治疗的重要性。
旧生存链:
①早期识别求救
②早期心肺复苏
③早期电除颤
④早期高级生命支持
五、高级生命支持(ACLS)可影响生存链的多个环节,包括心搏骤停的预防措施,心搏骤停的救治以及自主循环后患者预后的改善。
2010指南继续强调:
有效BLS是成功的基础,即开始尽可能减少中断的高质量CPR,数分钟内对室颤/无脉VT的电除颤。
新增生存链的第五环即心搏骤停后的救治。
强调多学科综合优化救治的重要性。
从心搏骤停识别开始经ROSC后救治直至存活出院。
ACLS的评估和救治为BLS于神经功能长期良好预后提供一个关键和必备桥梁。
2010指南ACLS的主要更改如下
1.气道管理新指南建议使用二氧化碳波形图定量分析,以确认并监测气管插管位置和复苏效果。
可用口咽气道作为复苏过程中气管插管气道管理的代替。
心脏骤停患者常规使用进气时气管环状软骨压迫方法不再推荐。
2.简化了传统的心脏骤停流程,并提出替代的、概念性设计流程,以强调高质量的心肺复苏的重要性。
两种流程调整和简化模式把重点放在对预后有重大影响的干预措施上。
重点放在高质量,最少中断CPR针对室颤//无脉性室速除颤,对无脉电活动或心室停搏不再推荐常规使用阿托品。
3.应用生理参数2010指南进一步强调了生理参数监测以优化心肺复苏质量并监测是否恢复循环。
把按压频率,幅度,胸廓回弹幅度均作为适时监测和优化CPR的指标。
建议使用易行生理参数如呼气末二氧化碳分压(PETco2)中心静脉血氧饱和值(SOVo2),指南推荐可根据PETCO2结果监测CPR质量和对ROSC的判断
4.心律失常的治疗,建议用腺苷。
2010指南对于有症状心律失常的干预方法做了重要改变,在安全和潜在效能证据的基础上,腺苷被建议使用于稳定,单一宽QRS波形。
因为它不但安全而且在未发现的,规则的,单型的,宽QRS波群心动过速的早期处理中对治疗和诊断都有帮助。
5.删去阿托品。
不建议治疗无脉心电活动(PEA)心搏停止时常规地使用阿托品。
建议输注增强节律的药物,变时激动剂。
作为有症状的不稳定心动过缓进行起搏的代替方法之一。
同样具有治疗效果。
6.推荐低温治疗。
保护心脑即“生存链”新五环综合的心脏骤停后的综合治疗内容之一。
恢复自主循环后在重症监护病房应继续进行系统的心脏骤停后综合治疗,这包括低温治疗。
对于接受复苏的心脏骤停者,应考虑低温治疗。
成功复苏后的昏迷患者应充分考虑以降低体温
研究表明:
在心脏骤停的代谢其降低核心体温能保护心肌减轻心肌再灌注损伤;
低温对脑也有保护作用,可能通过降低颅压和预防脑缺血性损伤来发挥作用。
大样本研究显示,复苏后轻中度低温(32---34℃)可改善有目击者的室颤后心脏骤停患者的不良精神系统预后(16—23%)低温组患者6个月生存率显著改善。
成功复苏后的昏迷患者应充分考虑以降低体温对于其他心律导致显著骤停者,应考虑低温治疗。
低温治疗资料:
超过复苏后昏迷患者应充分考虑予以低体温。
一旦低温治疗方案准备就绪应立即启动,并保证在推荐24h降温期间细心监督核心体温和血流动力学。
同时预防寒战以及维持足够灌注压。
六、心脏骤停复苏流程图
●BLS复苏流程图
ACLS复苏流程图
2010指南提出新的ACLS心脏骤停复苏流程图,替代传统的框架和线路模式。
两种流程调整好简化模式把重点放在对于预后有最大影响的干预措施上。
重点放在最少中断CPR上,针对室颤(VF)//无脉快速性室速除颤,建立血管通路,给药,气管插管。
此外,对无脉i电活动(PEA)或心室停搏不再推荐常规使用阿托品。
2005指南心脏骤停抢救流程图
2010指南意识到要加强对ROSC患者全身反应综合症的认识,进行多学科优化干预才可能使神经功能良好和改善出院生存率。
其早期死亡多因死亡动力学不稳定,多器官功能障碍和脑功能损害。
1.对于心脏骤停ROSC患者而言,可以实施综合合理的治疗方案。
●心搏骤停后早期救治及主要目标:
●维护及优化ROSC后患者心功能和重要脏器的灌注
●转运至拥有综合心脏骤停后治疗系统的合适的医院或重症病房。
●识别并治疗急性冠脉综合症(ACS)患者采取干预性治疗
●优化体温控制治疗,以促进神经功能恢复。
●预测、治疗和防止多脏器功能障碍
2.心脏骤停后患者的综合治疗策略的主要目标是:
在经过培训的多学科环境中持续的按综合治疗计划进行治疗,以恢复正常或基本正常的功能状态。
3.怀疑患有急性冠脉综合症的患者应分流到具有冠状动脉血管造影和再灌注介入治疗能力(主要经皮冠状动脉介入)的机构。
该机构应拥有具备监护多器官功能障碍的患者经验的多学科团队,而且可及时开始适当的心脏骤停治疗(包括低温治疗)。
因为已将重点更改为提高预后功能,所以神经系统评估是存活者常规评估的主要环节。
4.尽早发现有可能治疗的癫痫等神经系统紊乱症状非常重要。
癫痫的诊断可能非常困难,特别是在进行低温治疗和使用神经肌肉阻滞药后,所以脑电图监测已成为这类患者的重要诊断工具。
5.对于低温治疗时的预后评估会发生变化,对于患者看护人和家人,有资格为这类患者进行评估的专家以及结合适当预后灌注非常重要。
6.治疗冠脉综合症的急性致命的并发症。
如室颤,无脉性心动过速,不稳定型心动过速和有症状的心动过缓。
七、儿童高级生命支持
通过研究儿童高级生命支持文献资料的多个关键问题,提供了为患者特定先天性心脏病和肺动脉高压的婴儿和儿童进行复苏的新信息。
1.再次建议监测二氧化碳图/呼气末二氧化碳
2.儿童高级生命支持心脏骤停流程已简化,强调围绕2分钟的无中断心肺复苏治疗,单相波形或双相波形的除颤,首次能量2-4J/kg,第二次剂量或后续剂量应至少为4J/kg。
4J以上的剂量(不超过10J)有可能是安全有效的。
尤其是在使用双向波除颤器的情况下。
2.由于高氧暴露的有害证据日益增多,新指南增加了逐步调整吸氧的新建议。
恢复自主循环后,保持氧合血红蛋白饱和度在94-100%之间以限制血氧过多的风险。
3.已增加有关的患者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婴儿和儿童进行复苏的新部分,包括单心室,姑息性单心室以及肺动脉高压。
4.已修改药物的的多个建议其中包括除在极特殊的情况下不给予钙剂,并在治疗感染性休克时限制使用依托咪酯。
5.明确复苏后低温治疗的适应症
6.已给出有关未知病因的心脏猝死诊断的新注意事项
自2000年第一部国际心肺复苏指南发表后,科学循证的评价使指南成为临床推荐方案的支撑点,随着医学证据的不断完善充实,指南的更新一成为相关科学领域的关注点。
05指南对重要技术指标做了重大更改,2010指南再度更新了相关内容,修改了多方面问题。
但这仍不是最完善的指南,还会有修改,更新。
一个新指南的实行给出可能需要1.5---4年的时间。
其障碍是教学的延迟(如需更新教材,培训教师,教具供应等),技术升级(如AED重新编程),和决策层面的问题(如有关机构,政府监管部门,医疗部门的协调与参与)。
即使再证据完善,共识一致的指南也难以依其解决任何情况下的所以问题,但随时掌握更改的主要内容,跟踪科学依据的进展,结合实际工作会不断提高我们心肺复苏的质量,推动我国心肺复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