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考试实施方案3教发84号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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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坑或地面平坦场地,钢卷尺。
两脚自然站立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原地两脚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和连续起跳动作,双脚同时落地后从前方迈出测试区。
每人有二次跳的机会,取其中最好一次成绩。
若二次犯规者,可加试一次,按70﹪计分。
3.铅球
4千克、3千克铅球,平坦土质场地,投掷圈直径为2.135米,皮尺。
在投掷圈内,单手握球从静止姿势开始,原地或滑步均可,须单手从肩上出球,不得将铅球移至肩下或肩后抛掷。
球出手后,脚不得踏上圈、线(或抵趾板上),身体各部位不得触及圈外地面,离开投掷圈必须从后半圈走出。
每人有二次投掷机会,取其中最好一次的成绩,若二次犯规者,可加试一次,按70%计分。
五、考场要求
(一)县(区)教育局统一选调体育考试的考务人员,加强考务人员的培训与管理,严格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增强考务人员的原则性与责任感,提高他们对体育考试技术标准的掌握和执行的水平。
(二)考点要设监考员、考生、带队人员休息处,考生询问处、茶水处、考生禁止携带的物品存放处、自行车存放处等,并有专人负责看管。
(三)考点要制作并张贴宣传教育标语和有关考试场地、医疗站、厕所等平面图及路标,考试项目的各个场地及检录地点应有明显标志。
(四)考点要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事件的防控和处置预案,确保做好安全工作。
六、免考与缓考
由于体育考试的特殊性,允许学生申请免考。
在现场考试时,允许学生申请缓考。
(一)免考
1.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须有残疾证)或因伤病特别是患心血管和呼吸系统疾病或其他疾病的、长期免修体育课的、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应在报名时向学校申请免试。
学校审核后将申请免试的考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县(区)教育局审批。
2.经审核属实,因肢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被批准同意免考的考生,按满分计分;
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或意外事故,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被批准同意免考的考生,按体育考试总分的90%计分。
3.申请免考需提供的材料:
《2012年陇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免(缓)考申请表》(附件4)、残疾证、病历和县(区)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历书复印件等。
(二)缓考
1.现场考试1小时前,因伤病或意外事故以及女生生理等原因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或考试过程中突发伤病的考生可申请缓考,由所在初中学校为考生办理缓考手续。
缓考仅限一次,考前申请缓考的考生不得选择单项缓考;
考试过程中突发伤病的考生可单项申请缓考未考项目。
2.申请缓考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填写《2012年陇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免(缓)考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病历复印件和县(区)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等材料,须由家长、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学校审核后,报送县(区)教育局审批。
考生考试过程中申请缓考,需在考点填写《2012年陇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免(缓)考申请表》,由学校领队、监考员签字,经考点主考同意,报县(区)教育局批准。
3.缓考考生补考时间和地点由县(区)教育局在体育考试规定的总时间段内安排,过期以0分计。
七、其他事项
(一)组织领导
1.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涉及千家万户,事关选才公平和社会稳定,各相关单位和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安全、公正、规范。
2.各县(区)教育局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并将考试方案、测试秩序册在考试前报送市教育局基教科。
3.市教育局届时将根据各县(区)安排对体育测试过程到考点进行督查。
考试结束后,各考点要尽快对考试成绩、免试、缓考、缺考等情况进行认真核审汇总,确定准确无误后,填入考生成绩册相应栏目,在文化课考试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二)重视安全
1.体育考试涉及面广,突发因素较多,各考区要和卫生、体育、公安等有关部门之间加强协调,要对考试期间师生的交通、住宿、饮食安全、考场纪律等进行周密细致的安排。
2.每个考点必须聘请临床经验丰富的2名以上医生,设置具备临时处置器材和药物的工作室,做到安全第一、防微杜渐,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面提升考点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体育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规范考务
1.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的场地、器材和器械的规格标准要力求统一,场地、器材组工作人员必须在测试工作开始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测试开始后,不得再进入测试场地,各考点必须实行全封闭管理。
2.所有担负测试工作的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秉公执法,不准有串岗行为。
考试期间,考场上除测试人员、监督人员、考点领导以及持证的巡视领导外,其他不相关的考务和工作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测试场地。
3.持证巡视领导要在证件上标明职务,身份仅限于教育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基教(教育)股长、体育专干等。
测试员的标志与考务和其他工作人员要有明显区分。
4.除监督人员和考点主任外,所有参加体育考试的测试员、考务和监督人员一律不准带手机和其他任何通信工具进入考场。
5.考生在考试期间必须随身携带本人的“准考证”,进入考场前检录员要认真核对,每项考试开始前测试员必须再次核对身份,严防冒名顶替。
6.每次测试后主考人员必须当场高声宣读成绩,记录人员在记录的同时要重复成绩,并宣读最后得分。
所有成绩的唱报必须保证本组测试人员、本组考生都能够听清楚。
附件:
1、陇南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课程考试评分标准
2、2012年陇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免(缓)考申请表
3、2012年陇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免考汇总表
4、2012年陇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缓考汇总表
5、2012年陇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报名表
6、2012年陇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现场考试成绩单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陇南市教育局办公室2012年5月18日印发
共印15份
附件1:
陇南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课程考试评分标准
100米(秒)
立定跳远(米)
铅球(米)
分值
男
女
男(4kg)
女(3kg)
10.0
12〃80
14〃20
2.46
1.95
10.10
6.80
9.5
13〃20
14〃60
2.43
1.93
10.00
6.65
9.0
13〃60
15〃00
2.41
1.91
9.85
6.35
8.5
14〃00
15〃40
2.38
1.89
9.60
6.20
8.0
14〃40
15〃80
2.35
1.85
9.45
6.05
7.5
14〃80
16〃20
2.31
1.82
9.30
5.90
7.0
16〃40
2.26
1.77
9.50
5.75
6.5
15〃20
16〃60
2.21
1.73
9.00
5.60
6.0
15〃60
16〃80
2.12
1.65
8.80
5.45
5.5
17〃00
2.00
1.55
8.60
5.30
5.0
16〃00
17〃20
1.49
8.40
5.15
4.5
17〃40
1.47
8.20
5.00
4.0
17〃60
1.87
1.44
8.00
4.85
3.5
17〃80
3.5
1.41
7.80
4.70
3.0
18〃00
3.0
1.78
1.38
7.60
4.60
2.5
18〃20
2.5
1.36
7.40
4.50
2.0
18〃40
2.0
1.60
1.35
7.20
4.45
附件2:
2012年陇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免(缓)考
申请表
姓名
班级
出生
年月
照
片
性别
考试号
学籍号
家长
签名
班主任
签 名
体育教师
签 名
原
因
(附病历、县以上医院医务证明及相关材料)
学
校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县区
教育局
审批
意见
年 月 日
考试过程中因意外伤病申请缓考的考生,由学校领队、监考员、考点主考分别在学校意见栏内签字,并注明身份。
附件3:
2012年陇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免考汇总表
县(区)(盖章)
序号
学 校
考生号
姓 名
备 注
附件4:
2012年陇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缓考汇总表
附件5:
2012年陇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报名表
学校:
考生姓名
初中学籍号
参加考试项目
男子100米
女子100米
立定跳远
铅球
考生
和家长
特别
确认
1.考生是否患有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或其他重大疾病?
2.如不能确定,是否需要到医院作进一步确诊?
3.该考生是否需要申请免考?
考生本人签字:
考生家长签字:
2012年月日2012年月日
学校
备注:
1.考生请在自己选报项目栏内划“√”,项目一旦确认上报,不得更改。
2.本表由学校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