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管理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9630192 上传时间:2023-01-08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4.5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校园安全管理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

  (三)信息技术中心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

  (四)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必须接受学校信息技术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五)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信息技术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条:

网络安全管理

  

(一)校园网由信息技术中心统一规划、建设并负责运行、管理及维护。

连入校园网的各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

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

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二)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三)各科室、教研组、各上网用户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四)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

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即时备案。

  (五)对所有联网计算机及上网人员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

未经学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允许,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为外单位人员提供电子邮件或其他网络服务。

  (六)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各科室负责人审核后通过网络中心分配的专用帐号进行发布。

帐号由专人保管使用,不得随意公布转借。

  (七)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信息技术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第三条:

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一)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二)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三)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头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头和IP地址。

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头和IP地址。

  (四)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五)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信息技术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第四条:

违约责任与处罚办法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信息中心可向所在科室或年级组提出警告,停止其网络使用。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6)损害学校形象和学校利益的;

  (7)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的。

  3.盗用他人帐号或IP地址的。

  4.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的。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6.不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的。

  7.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

  8.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的。

  凡违反本管理规定造成学校一定损失的,由学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进行处理,由此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该使用者负责。

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条:

其他

  

(一)本管理制度中由学校校长室、信息技术组负责解释。

  

(二)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维护三厂初中全体师生的教学、教研、生活秩序,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试行)》、《中小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教职工、学生、临时工和进入校园内的暂住人员、流动人员。

  三、内部保卫部门工作和校园秩序管理遵循以预防为主,依靠群众的原则;

宣传教育和行政处理相结合,重在教育的原则;

按照职责划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四、学校保卫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对校园实施安全、消防管理。

  五、学校设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

  六、学校保卫人员要遵守公安部的“五条禁令”,保卫工作要接受派出所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门卫、值班、巡逻及守护制度

  一、门卫制度

  1、学校设立门卫传达室。

学校所有人员都要凭证件出入,来访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经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离校时应由被访者签字方可注销,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校内。

  2、门卫上岗值勤要按要求着装,文明值勤,礼貌待人,对态度生硬或不听劝阻者要耐心说服。

出入校门的所有人员,都要自觉地服从门卫的管理,严禁刁难门卫或寻衅滋事。

  3、门卫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严禁漏岗、脱岗。

  4、门卫要自觉爱护公共财物,搞好门卫室内外环境卫生,不得在门卫室留宿他人。

  5、凡带出校门的大件物品,必须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出门证明,经门卫人员查验、登记后方可出门,否则门卫有权扣留相关物品。

  6、机动车辆进入校内时,必须停车接受门卫检查,并按照路线行驶。

门卫要认真检查装载物品有无出门证明、是否与证明相符。

  7、外单位机动车辆进入校内时,必须由传达室与被访者电话联系,确认后放行。

无牌照机动车、农用车、出租车和载客摩托车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8、骑自行车进入校门时,要下车推行。

自行车要整齐地摆放在指定位置,禁止随意停放。

教师私家车进入校门要缓行,按序停放。

  9、教职工外出要履行门卫登记手续。

教职工开车外出也要下车办理登记,否则视无手续,作旷职处理。

行政人员因公外出登记在专用记载本上。

  二、值班、巡逻和守护制度

  1、传达室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监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进行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任何活动。

  2、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岗,不脱岗,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

未处理完的当班事务,要给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3、行政值班人员要经常对门卫的值班、值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门卫值班人员对接受到的电话及其他信息要记录在案,并注明报送部门或个人、内容及接收时间。

  5、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行政值班人员接到报案后,要及时赶到现场,在自己职权范围内认真、负责地妥善处理并做好笔录。

重大问题要即时向校长汇报。

  6、门卫人员对校园实行中、夜班不间断巡逻制度,对重点部位要加强检查,做好巡逻记录。

  第三章校内重点部位的保卫制度

  一、校内重点部位指教学楼、实验楼、图书室、办公楼、财务室等部位。

  二、全天放学铃响后,要及时告诫学生迅速离校,每天关闭楼门后,要认真检查本楼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有异常情况立即报后勤保卫人员。

  三、严禁非我校师生员工进入校内重点部位。

  四、要指定专人定期对重点部位的门、窗、锁、水、电、气等进行检查、维修。

  五、存放高档物品的部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有专人负责保管。

  2、健全存放、保管及使用制度。

  3、安装防盗设施。

  4、节假日安排值班守护。

  六、本校教职工子女不能随便到教学楼、实验室及图书馆等地玩耍。

  七、非教学时间临时使用教室,要在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总务处保卫人员处登记备案,并办理有关手续。

  八、从重点部门携带贵重物品外出要出示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否则,值班人员有权扣留该物品。

  第四章消防工作制度

  一、学校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各部门领导都要把消防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二、各部门的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消防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消防责任制。

  三、各部门要配合总务处建立健全学校义务消防队伍,要抓好义务消防队伍的业务学习和训练工作。

义务消防员名单每年公布一次,每半年培训一次。

  四、凡校内建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必须事先由总务处报区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审核。

  五、消防器材由总务处负责,根据国家规定标准按照学校大型设备采置办法购置,定期进行检测、维修、更新。

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不得挪做它用。

总务处保卫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消防检查,发现漏洞,及时整改。

  六、严格遵守用电规定。

除校内电力主管部门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配电线路,不得乱接电线或超负荷用电。

  七、严禁在熄灯后使用蜡烛照明。

  八、严禁在图书馆、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微机室、语音室、计算机房、库房、变电房、油库、气库等重点防火部位吸烟或者动用明火作业。

  九、教学楼、图书室、学生食堂、实验楼、办公楼等场所要时刻保证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或堵塞安全出口。

  十、学校要定期向师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十一、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组织人员扑救。

事故后要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整改措施不放过。

  第五章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危险品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凡存放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危险品的部门要签订《安全、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

  二、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理》,加强对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理。

  1、建立健全出入库领取制度。

一般化学药品,坚持双人领取。

非仓库保管人员不得进入库内。

  2、严格药品管理制度。

保管人员要做到熟悉药品,登记造册,分别保管。

  3、化学药品库要健全消防制度,加强库房的电源管理,严禁将明火带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抽烟。

  4、实验室不能超量存放化学药品,对易造成不良反应的化学药品要分室保管。

  5、严格遵守化学药品的实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6、各实验室用过的废弃化学危险品不得私自处理,由实验设备管理部门会同总务处保卫人员并征得公安和环保部门同意后,按要求规范销毁。

  7、化学危险品库、油库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三、建立健全剧毒物品的审批、领取、回收、登记和备案制度,严格控制剧毒物品的.一次领取量,做到按照实验用量领取,剩余剧毒物品及时交回,严禁私自存放。

  四、使用压力容器的部门和个人,必须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性能定期检查,确保安全。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五、食堂负责人要加强对储气库的管理,要制定各项安全规定,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

气库周边严禁烟火,非气库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第六章现金、票证、物资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内不准存放现金及有价证券。

  二、存有现金、票证的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物管理规章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因特殊原因确需滞留超额现金过夜的,必须安排专人看管,并报校长室备案。

  三、存放现金、票证部位的房间必须符合财务管理规范。

存放现金必须用保险柜,钥匙要专人保管,随身携带,不准将钥匙存放在办公室内。

  四、取送巨额现金,一定要专人领取,有专人护卫,使用专车送达学校。

  五、存放贵重物资仓库安装报警装置、防盗门和护拦。

定期检查库内电器线路及设备,防止发生事故。

  六、仓库内部要保持整洁,通道畅通。

仓库周围严禁堆放杂物。

仓库重地,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

严禁携带火种入库,离库时要切断电源,关窗落锁。

  第七章校园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制度

  一、校内的公共场所主要指教学区、运动场以及食堂、图书室、阅览室等。

  二、总务处与教导处是校内公共场所的共同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与管理。

  三、未经学校同意,严禁外来人员在运动场踢足球与打篮球等体育活动,或来学校食堂就餐。

  四、禁止在教学区随意张贴广告、通知、海报等。

禁止在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乱刻乱划。

  五、严禁在校园内进行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六、不得在校园内随意停放机动车辆和自行车。

  七、校园大型活动管理规定

  1、举办各种大型活动要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拒绝邪教,利于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

不得违反我国宪法和法律,不得违背我国的基本教育方针,不得借活动之名从事宗教活动,不得影响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2、在校园内举办集会、讲座、文娱、体育等大型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原则,事先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报校长室备案。

  八、校园商业经营、服务网点管理规定

  1、在校园内临时开设营业性摊点,必须经校长申批、总务处备案后方可营业。

食堂经营采用竞标方式,由学校行政研究决定并签约承包合同责任书。

  2、经营场所要定期接受保卫处的安全、消防检查,及时整改各种隐患。

  3、经营者要积极做好安全、消防工作,每年签定《安全,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

  4、校园经营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利用其经营场所为他人提供条件进行赌博活动。

  5、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收购废品及其他服务的人员推销产品。

  第八章暂住人口管理制度

  一、暂住人口管理规定

  1、本制度所称暂住人口是指暂时居住在学校,时间超过3天,但并非我校的在职人员或学校临时用工人员,主要有:

  ⑴从事建筑、安装、维修等业务的人员;

  ⑵从事饮食业、维修业和其他经营的人员;

  ⑶从事其他劳务活动的人员和教职工亲属。

  2、暂住人口应在进校当日内按照规定携带本人有关证件到总务部门保卫人员处办理登记手续。

  3、暂住人员必须凭本人的出入证进出校园,严禁伪造、涂改、转借或冒名顶替,如有遗失应及时到保卫处登记,申请作废,并重新办理。

  4、暂住人员要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禁止在自己的住处或工棚内留宿他人,更不得男女非法同居。

  5、学校实行“谁用工,谁负责”的校园治安责任制。

有关单位和工地负责人在用工时,必须与总务处签定《用工治安责任书》,保证自己所用人员在校内不发生问题,同时加强自身的防火、防盗等工作。

  6、暂住人员离校时,应及时到总务处保卫人员处交回出入证,对所带的物品必须有用人单位和工地负责人的证明,经门卫人员检查后方可离校。

  7、总务处保卫人员要经常上门检查,了解暂住人员的情况。

对不按规定办理出入证的要责令其立即补办出入证。

对拒绝检查或威胁检查人员执行公务的,除对肇事者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外,还要对用工单位的责任人或工地负责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8、总务处保卫人员要经常排查我校暂住人员的情况,及时报告校长室,定期向全校公示,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

  第九章临时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一、学校不留用固定的务工队伍。

凡中标进入校园施工的务工队伍,应及时到总务部门保卫人员处备案,详细写明施工项目、时间、地点、规模、人数和人员名单,工期超过3个月者,要办理暂住证,工程验收后两天内必须离校。

  二、务工队进入校园后,总务处保卫人员要对务工队的劳务人员、工具、物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登记。

  三、总务处保卫人员负责对务工队在校内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务工队进入校内施工一周内必须与总务处鉴订《安全、消防目标管理责任书》。

  五、务工队要设立治保小组,制定安全管理规定,教育全体人员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务工队的车辆进出校门时必须遵守学校规定,认真履行各项手续,必须按规定的路线在校内行驶。

  七、本规定仅限于外来务工队伍,各单位聘用的临时工按有关规定执行。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5

  1、按照“立足内部,内外联动,全面设防,确保安全”的要求,有计划地加快治安网络建设,逐步建立起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动静结合,点线面结合,各项防范措施相互配套衔接的校园治安防控网络。

  2、通过防范,努力形成违法犯罪分子不敢进校作案,进了校园作不了案,作了案逃不出校园的治安保卫局面,切实做到校园“不发案、少发案、发小案、不出事、少出事、出小事”。

  3、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管。

,做到“五双”制度齐全,“三防”措施到位,会计室不超标准存放现金,严防盗窃事件发生。

易燃、易爆和剧毒药品全部放入地下。

或专用。

,严格手续,专项使用,专人管。

  4、严格落实教职工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擅离职守。

值班人员要熟知报警装置和报警方法:

方的。

,做好值班记录。

后勤工作人员参加共同值班。

  5、学校领导在重大节假日期间要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保证紧急情况下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6、学校办公设备、器材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保管”的管。

办法,如果在使用期间造成办公设备器材(特别是电脑显示器、主机、打印机)被盗的,由保管人、当事人负责全额赔偿。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6

  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校园环境的整洁和秩序的井然,特制定以下规定:

  1、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2、摩托汽车、自行车、助动车、电瓶车停靠在学校指定位置内,不得随意停放。

  3、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

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

满12周岁的学生要骑自行车必须申请考核通过,在规定位置停放。

  4、外来车辆若无正当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

  5、学生进出校门在指定区域内行走,不准奔跑打闹。

  6、门卫、值日教师要管理好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7、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要注意慢行观察,并减速慢行。

  8、开家长会等各类活动时,门卫应在场指挥车辆定点有序停放。

  9、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10、教职工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园的,在学生上学、放学时要高度警惕,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以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学校安全领导组按相应的条例追究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认证 > 交规考试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