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管理版快速参考手册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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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采用了加密电子钥匙和自设密码两层校验登录机制。
4、联网的卫生局之间不必再相互导入导出数据,数据交换可以根据相应的操作而实时完成。
5、数据安全:
数据集中在数据库服务器上,用户无需自行备份;
6、软件启动时自动在线升级,免去人工下载升级的操作;
7、配备多个电子钥匙即可实现多机操作。
第2章运行环境
2.1硬件要求
硬件配置的好坏,会对软件的使用产生一些影响。
配置高的机器在软件使用中相对响应较快,特别是在查询和统计中的速度受硬件的影响较明显;
配置较差,则情况刚好相反。
项目
最低需求
推荐
CPU
PentiumIII
PentiumIV
内存
256M
512M
硬盘空间
100M
CD-ROM
40X
显卡
支持1024×
768
2.2软件要求
操作系统
中文版MSWindows2000专业版
MSWindowsXP专业版
2.3系统配置
1、显示分辨率
使用本软件之前请务必将系统分辨率调到1024×
768以上,否则软件界面显示不全。
2、使用本系统的计算机应具备宽带上网的条件,如配备了硬件防火墙或软件防火墙,请调整相应设置以允许本系统访问互联网。
当仍无法登录本系统时,请用ADSL方式直接上网即可。
第3章系统的安装及卸载
3.1安装步骤
建议安装系统之前,首先检查所使用的计算机是否有病毒。
将安装盘放入光盘驱动器。
安装程序会自动运行。
如果未自动运行,请进入资源管理器,打开光盘文件,双击setup.exe即可。
出现如下界面后,请点击“我按受”按钮。
然后出现如下画面:
在上图中点击“下一步”:
在上图中,点击“浏览”可以更改文件安装路径,一般用默认路径即可,点击“安装”:
当系统出现如上提示时,即已安装完毕,此时选择“是”可以进行登录系统;
选择“否”可以退出。
注意:
如果在安装过程中出现了意外情况,请重新启动后,再进行安装。
3.2系统的卸载
如需要卸载《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请点击“开始”—“设置”—“控制面板”,双击“添加或删除程序”,找到“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卸载即可。
或者依次点击“开始”、“程序”、“北京民科医疗电子技术研究所”找到相应的软件名称,卸载即可。
第4章系统的启动和退出
4.1系统的启动
1、连接上互联网;
2、将本用户的电子钥匙插入USB口(登录后,电子钥匙即可拔出并放到安全的地方保管,以备下次登录时使用。
电子钥匙涉及数据安全,请妥善保管,不要随意外借!
如有损坏或丢失,请与北京民科医疗电子技术研究所联系。
)
3、在windows桌面,直接双击桌面上的快捷图标,进入系统登录窗口,如图所示:
输入用户名和口令(可以在软件包装盒背面或电子钥匙挂牌上找到),然后单击【登录】按钮。
如果用户名和口令均正确,随后进入系统的主画面,见下图。
为了安全起见,请利用“修改密码”功能将系统默认的密码进行修改,建议密码至少要五位以上,并请记牢。
4.2系统的退出
在系统的主界面中,点击【退出系统】即可退出本系统。
第5章系统功能简介
登录成功进入本系统后,可以看到如图所示的画面:
主界面中间及右面列出的有信息栏、业务指南、常见问题等模块,在使用本系统的过程中请注意经常查看。
主界面左面列出的分别是软件的各项功能,有业务办理、信息修改、制证打印、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等。
5.1业务办理
“业务办理”功能共分为十二个子模块,各子模块的功能如下:
业务提醒:
本功能可以对用户进行相关业务的提醒,内容如下:
将要过校验期的机构数;
已过校验期的机构数;
机构名称重复的机构数;
机构登记号重复的机构数;
下属医疗机构提交的数据补录申请数;
下属医疗机构提交的机构校验申请数;
系统的上线日期;
双击上面的记录,即可打开相应的操作界面。
数据补录:
本功能用于补录医疗机构的当前信息;
使用本网络版系统之前已经注册的医疗机构,本系统中还没有其电子数据时,需要进行补录。
点击本窗口下面的“数据补录”可进行补录,注意只需要补录医疗机构的当前信息即可。
机构设置: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在设置医疗机构前需要进行相应的设置或备案,点击窗口下面的“录入”按钮,可以录入《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或《设置医疗机构备案书》的内容。
机构注册:
本功能用于录入《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的内容,为医疗机构进行注册登记。
如果该机构已在“机构设置”中录入,则注册时在本窗口中间位置点击“联带注册”可以将已录入的信息联带出来进行注册;
如果该机构没有“机构设置”中录入过信息,也可以直接点击本窗口下面的“直接注册”按钮进行注册登记。
机构变更:
当医疗机构部分重要信息如: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等发生改变时,医疗机构需要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变更。
管理版利用此功能可以完成医疗机构变更操作。
机构校验:
医疗机构每一年或三年需要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校验,如果到了校验期,管理版可以通过此功能将医疗机构的校验信息录入到系统中;
也可以让有软件的医疗机构将其校验信息录入到“机构校验申请”模块中,保存并进行提交,提交成功后,卫生行政部门在“机构校验”的“审核机构校验申请”模块中可以看到机构校验信息并进行审核。
机构停业:
由于医疗机构迁址、装修或被处罚等原因而暂停营业的,需要到卫生行政部门做机构停业操作。
解除停业:
已停业的医疗机构在符合重新开业的条件时,需要由卫生行政部门对其解除停业。
机构注销:
由于医疗机构受处罚或其它原因,要终止营业,需要由卫生行政部门对其做机构注销操作。
注销诊疗科目:
由于医疗机构受处罚或其它原因,可以通过此功能对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进行部分注销。
更换许可证:
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有效期到期时,可以利用此功能为医疗机构进行换证,医疗机构的其它信息均保持不变。
机构移交:
当医疗机构的发证机关发生改变时,可以由原来的发证机关做机构移交操作,完成后,在新的发证机关可以查询到该机构,原发证机关的系统中将查询不到该机构。
5.2信息修改
在此功能中可以对医疗机构的最后一次操作进行修改,同时也可修改该机构的当前信息,但无法在此功能中撤消上次业务操作。
5.3制证打印
本功能里面有三个选择页:
执业许可证正本、执业许可证副本、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根据需要进行选择打印。
由于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诊疗科目的字数都不固定,系统会根据证书项目的空间来自动调整字号的大小,建议在打印时尽量不要再自行修改默认值,如果自行调整后有些项目无法显示,请点击“恢复默认值”。
如果医疗机构有第二名称,系统会默认将其打印在机构名称下面,如不想打印出来,可以到正(副)本打印设置中,双击“第二名称”一行,将是否打印里的勾去掉即可;
正本上的诊疗科目只可以打汉字或代码,副本上的诊疗科目可以同时打汉字和代码,也可只打汉字或代码。
信封打印:
此功能可以将查询出来的医疗机构通讯地址统一打印到白纸上,然后裁剪并粘贴到相应的信封上。
5.4当前信息查询
“当前信息查询”功能,可以对当前在册的医疗机构按不同的需要进行查询。
5.5历史信息查询
“历史信息查询”功能,可以对医疗机构的历史沿革信息进行查询。
5.6统计分析
统计分析”功能,可以按医疗机构的某些属性来进行统计,点击统计项目后,系统会列出相应的统计结果。
5.7系统功能
业务回退功能,可以将医疗机构信息回退到上次业务状态。
自定义数据项功能,可以实现机构属性自定义,以便进行相应的查询分类管理。
修改密码,可以修改用户密码,修改后请记牢。
5.8其它
本手册仅提供快速使用参考,具体的操作注意事项请在成功登录本系统后,在“业务指南”下载“管理版帮助说明”。
第6章技术支持
6.1技术性问题的技术支持
如果在安装和使用该软件时遇到了技术性问题,请首先查看本手册的相关部分。
如果还不能解决问题,您可以与我们联系:
∙技术支持:
010-62197928
∙传真电话:
010-62172230
∙电子邮箱:
****************
∙服务网站:
6.2非技术性问题的支持
对于非技术性问题,请向相关卫生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