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9612786 上传时间:2023-01-08 格式:DOCX 页数:22 大小:938.9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在困难条件下,中间站不应小于4m。

2)旅客中间站台的宽度:

设有天桥、地道并采用双面斜道时,大型客运站不应小于11.5m;

客运站不应小于10.5m;

其他站不应小于8.5m,采用单面斜道时不应小于9m,仅需设雨棚时不应小于6m。

不设天桥、地道和雨棚时,单线铁路中间站不应小于4m;

双线铁路中间站不应小于5m;

当中间站台设于到发线外侧时,可适当减小。

改建车站,在特别困难条件下,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当旅客站台上设有天桥或地道的出入口、房屋和其他建筑物时,站台边缘至建筑物边缘的距离,客运站不应小于3m;

其他站不应小于2.5m。

改建车站,在困难条件下,其中一侧距离不应小于2m。

4旅客站台的高度:

应高出轨面500mm,对邻靠通行超限货物列车线路的一侧为高出轨面300mm;

特殊情况下,可高出轨面1100mm。

8.2.3天桥和地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天桥、地道应设在旅客上、下车人数和行包、邮件较多且其通路经常被列车或调车所阻的车站上。

2天桥、地道的设置,应优先选用地道。

天桥和地道的位置应使旅客通行和行包、邮件搬运便利和减少交叉干扰。

3天桥、地道的数量和宽度,应根据客流量和行包、邮件量确定。

1)天桥、地道的数量:

当站房规模在400人及以上至2000人以下时不应少于1处,站房规模在2000人及以上至10000人以下时不应少于2处,站房规模在10000人及以上的大型客运站不应少于3处;

设有高架跨线候车室时,地道或天桥不应少于1处。

当客流、行包和邮件数量都很大时,可设置行包、邮件地道1~2处。

2)天桥、地道的宽度:

大型客运站不应小于6m,客运站不应小于5m,其他站不应小于3m。

行包、邮件地道不应小于5.2m。

3)地道的净高:

旅客地道不应小于2.5m;

行包、邮件地道不应小于3m。

4旅客天桥、地道通向各站台宜设双向出、入口,其宽度:

大型客运站不应小于4m,客运站不应小于3.5m;

其他站双向出、入口宽度不应小于2.5m,单向出、入口不应小于3m。

行包、邮件地道通向各站台应设单向出、入口,其宽度不应小于4.5m,当条件所限且出、入口处有交通指示保证时,其宽度不应小于3.5m。

8.2.4客运站和其他客流量较大的车站,旅客站台应设置雨棚。

地道的出、入口和位于多雨地区的天桥应设置雨棚。

客运站应设置与站台等长的雨棚;

其他站的雨棚长度可按200~300m设置。

雨棚的宽度应与站台的宽度一致,雨棚应与进、出站口相连接。

8.2.5旅客列车上水车站,应在相关的到发线旁设置客车给水栓。

8.3客车整备所

8.3.1客运站设有客车整备所和客运机务设备时,其相互配置应满足车站的通过能力,减少咽喉交叉干扰,缩短机车和客车车底的走行距离,并应结合地形、地质条件,通过方案比较确定。

1客车整备所可纵列配置于客运站到发列车较少一端的咽喉区外方靠站房一侧;

在双线铁路上,当客、货列车对数较多,客车整备所宜配置在旅客列车到发较少一端的两正线间。

2当始发、终到旅客列车对数较少,货物列车不经由客运站或为充分利用既有设备,客运站与客车整备所也可横列配置。

3客运机务设备与客车整备所宜配置在同一象限内;

当始发、终到旅客列车较多,为均衡车站两端咽喉能力或结合其他条件,客运机务设备与客车整备所可分别设置在客运站的两端。

8.3.2客车整备所的作业方式可采用定位作业或移位作业。

当采用定位作业时,客车整备所应按横列布置(图8.3.2-1)。

当采用移位作业时,客车整备所宜按纵列布置(图8.3.2-2)。

8.3.3当客运站与客车整备所纵列配置时,站、所间联络线数量应根据出入所车底列数、出入段机车次数、整备所布置形式、调车工作量和站、所间距离等因素确定。

站、所间联络线应设1条,当能力不足时可设2条。

当客运站与客车整备所纵列配置时,站、所间联络线宜满足整列车底调动和设置洗车机所需的长度。

当洗车机设于客车整备所的客运整备场与车辆技术整备场之间时,站、所间联络线长度可适当缩短。

8.3.4当客运站与客车整备所横列配置时,应设牵出线1条。

当客运站与客车整备所纵列配置时,可利用站、所间联络线或客运整备场线路作牵出线;

当出入所车底列数很多且站、所间联络线能力不足时,应设牵出线1~2条。

牵出线的有效长度不应小于旅客列车到发线有效长度。

9货运站、货场和货运设备

9.1货运站和货场

9.1.1货运站和货场布置形式应根据作业量、货物品类、作业性质和当地条件等通过全面比较选定。

货场布置应力求紧凑,充分利用场地,并根据远期作业量留有发展的可能。

设计时可按下列规定布置:

1货运站可设计为通过式或尽端式,车场与货场可采用横列或纵列配置。

2大、中型货场宜设计为尽端式,其线路可采用平行布置或部分平行布置。

3中间站货场可设计为贯通式或混合式线路。

9.1.2货运站到发线数量应根据行车量、列车性质和技术作业过程等因素确定。

货运站到发线有效长度可根据小运转列车长度加30m的附加制动距离确定,但位于干线上或向干线开行始发、终到列车的货运站应满足衔接区段线路规定的到发线有效长度。

9.1.3货运站调车线数量应根据装卸地点数、作业车数和调车作业方法等因素确定。

调车线的有效长度应满足车列取送时最大长度的需要,但最短不宜小于200m。

9.1.4货运站和货场的牵出线应根据行车量、调车作业繁忙程度和有无专用调车机车等条件设置。

当行车量和调车作业量较小或可利用其他线路进行调车作业时,也可缓设或不设牵出线。

牵出线的有效长度应按列车或车组的长度确定。

在困难条件下,货运站牵出线的有效长度不宜小于列车长度的一半。

货场牵出线的有效长度不宜小于200m。

9.1.5货场应根据作业量、货物品类和作业性质设计为综合性货场或专业性货场。

综合性货场根据货物品类、作业量、作业性质和货物管理的需要,可划分为包装成件货区、集装箱货区、长大笨重货区、散堆装货区和粗杂货区等。

在大型货场内,可按货物的到达、发送和中转划分作业区。

办理水运、铁路联运业务的货场,水运货区和铁路货区应分开布置。

专业性货场包括整车货场、零担货场、危险货物货场、散堆装货物货场、液体货物货场和集装箱货场等。

9.1.6综合性货场各货区的相互位置应根据货物品类等情况按下列要求布置:

1包装成件货区应离开散堆装货区布置,并宜在两货区间布置长大笨重货区和粗杂货区。

2集装箱货区宜布置在包装成件货区与长大笨重货区或粗杂货区之间。

3散堆装货区宜布置在货场主导风向下方。

4各货区的位置应符合国家消防、环保和卫生的有关规定。

9.1.7新建及改建铁路应优先发展集装箱货场,不宜修建专业性零担货场。

9.2货运设备

9.2.1货运站和货场应根据货物品类、作业量和作业性质,结合生产需要和当地条件,设置铁路线路、仓库、货棚、站台、堆货场地、道路、围墙、大门、装卸机械、检斤、量载、装卸机械修理、蓬布修理和生产用房等设备。

9.2.2货物仓库、货棚和站台宜采用矩形布置,在多雨、雪地区且作业量较大的仓库或货棚可采用跨线布置。

站台与货物装卸线宜采用一台一线的布置形式。

货运量较大,到、发运量大致平衡,可采用两台夹一线的布置形式。

办理大量零担中转和到发作业,可采用三台夹两线的布置形式。

9.2.3货物仓库或货棚应在靠铁路一侧和靠场地一侧设置雨棚。

9.2.4办理大量零担中转作业的站台,其长度和宽度应根据作业量、取送车长度、货物中转范围、装卸作业过程和采用的装卸机械类型确定。

站台长度不宜大于280m。

站台宽度根据具体情况可采用18m、28m、34m或44m。

9.2.5仓库外墙轴线至站台边缘的宽度:

当使用叉车作业时,铁路一侧宜采用4m;

场地一侧宜采用3.5m,但作业量大的零担仓库采用4m。

当使用人力作业时,铁路一侧可采用3.5m,场地一侧可采用2.5m。

9.2.6当有需自行开动的机动车辆装卸时,应设置尽端式站台。

尽端式站台可与平行线路的站台联合设置,也可单独设置。

9.2.7普通货物站台边缘顶面,靠铁路一侧应高出轨面1.1m,靠场地一侧宜高出地面1.1~1.3m。

9.2.8有大量散堆装货物装卸的货场可设置装卸机械,也可根据货场发展情况和结合地形条件设置高出轨面1.1m以上的高站台或滑坡仓、跨线漏斗仓等装车设备和栈桥式或路堤式卸车线。

路堤式卸车线路基面的高度,宜采用1.5~2.5m,路基面的宽度宜采用3.2~3.6m。

9.2.9货物装卸线的装卸有效长度和货物存放库或场的长度,应根据货运量、各类货物车辆平均净载重、单位面积堆货量、货物占用货位时间、每天取送车次数、货位排数和每排货位宽度等确定。

常用的货物仓库可根据需要选用9m、12m、15m、18m或18m以上的跨度。

各类货物的货车平均净载重、单位面积堆货量、货位宽度和占用货位时间,可按表9.2.9选用。

9.2.10当货场距车站较远,取送车次数较多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在货场进口附近可设置存车线。

9.2.11集装箱、长大笨重货物和散堆装货物装卸线的线间距,应根据装卸机械类型、货位布置、道路和相邻线路的作业性质等确定。

中间站货物线与到发线的线间距,线间无装卸作业时不应小于6.5m,改建车站,在困难条件下不宜小于5m;

线间有装卸作业时不应小于15m。

9.2.12货场内两站台间布置道路和停车场地,其宽度不宜小于20m。

站台与围墙间布置道路和停车场地,其宽度不宜小于18m。

货场道路应根据搬运车辆和装卸机械类型,作业繁忙程度和作业要求等布置为单车道、双车道或三车道。

货场根据装卸量可设1~3个大门,并应与城市道路有方便的联系。

9.2.13货场内的道路、货物站台、各货区的货位和搬运车辆停留场地,应根据货物品类和搬运工具等情况采用不同标准的硬面处理。

9.2.14发送大量易腐货物的车站应设置始发加冰所,其位置宜设在装车地点附近。

通过大量加冰保温车的编组站应设置中途加冰所,其位置应靠近保温车的主要车流方向并保证取送车方便。

加冰所应设置制冰、贮冰和加冰设备。

加冰站台或加冰线的长度应根据加冰作业车数及加冰作业方式确定。

根据机械冷藏列车的运行经路和作业需要,在适当地点应设置机械冷藏车车辆段和中途加油点。

9.2.15办理大量危险货物、牲畜、畜产品、水产品和鲜货的卸车站或在排空货车较多的车站,可根据需要设置洗刷消毒所,其规模和设备应根据洗刷消毒车辆的作业量和性质确定。

洗刷消毒所的设置地点应远离其他铁路设备及居民区。

洗刷消毒所应设置处理污水、废渣设备,排出的污水、废渣的处理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9.2.16办理大量牲畜装卸的车站应设置牲畜站台、牲畜圈、饮水处和其他辅助设备。

当有运输牲畜需要时,在区段站、编组站或在距离100~200km的车站应设置供牲畜饮水的给水栓。

9.2.17在危险货物比较集中的城市,应设置专业性危险货物货场。

如危险货物较少,也可在综合性货场内设置危险货物专用仓库或货区。

专业性危险货物货场和爆炸品仓库的设置地点及危险货物运输设备的布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防火、防爆、防毒、卫生和环保等有关规定。

10工业站、港湾站

10.1一般规定

10.1.1有大量装卸作业的工矿企业、工业区或港口,根据需要可设置主要为其服务的铁路工业站或港湾站。

10.1.2服务于同一企业或工业区的工业站数目,应根据企业的性质、生产规模、生产流程、企业或工业区的布局、原材料来源、产品流向和企业或工业区所在位置与国家铁路的相互关系等因素确定。

10.1.3工业站、港湾站位置可按下列要求选择:

1根据企业或港口所在位置及其总布置、经铁路的运量和交接方式,设在国家铁路上或靠近企业、港口处,其与国家铁路接轨应保证主要车流方向运行顺直。

2工业站或港湾站对各作业区、分区车场和装卸点取送车有方便的条件。

3与城市规划密切配合,兼顾地方客货运输,并满足环境保护、消防和卫生等要求,有利于和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配合和办理联运。

10.1.4工业站、港湾站的规模,应根据企业或港口经铁路的运量、运输性质、作业量、管理和交接方式以及该站在路网上的作用确定。

设计时应按企业或港口规划作出相应的总布置,并按分期建设的原则确定近期工程。

10.1.5铁路专用线运输的管理和交接方式、交接地点,应根据具体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与企业或港口协商确定。

10.2工业站、港湾站的图型

10.2.1采用车辆交接,当工业站、港湾站担当的路网中转作业量小、距企业站、港口站较近且地形条件适合时,工业站与企业站或港湾站与港口站宜采用联设,否则,宜采用分设。

10.2.2工业站、港湾站的图型应根据交接方式、作业量、作业性质、该站在路网上所担当的作业分工和货物装卸地点等因素确定。

设计时可按下列规定采用:

1当采用货物交接时,宜采用横列式图型(图10.2.2-1)。

2当采用车辆交接双方车站分设时,宜采用横列式图型(图10.2.2-2)。

如作业量大,可采用其他合理图型。

3当采用车辆交接双方车站联设时,双方车场均可采用横列式图型(图10.2.2-3)或纵列式图型图(10.2.2-4)。

如作业量大可采用双方车站联设的双向混合式图型(图10.2.2-5)或其他合理图型。

4当在工业站、港湾站内设置专为企业或港口大宗货物使用的装卸设备时,车站图型应结合作业方式和地形条件确定。

10.3主要设备的配置

10.3.1采用车辆交接,当工业站、港湾站设有交接场并与对方车站分设时,若为横列式布置,交接场宜设在调车场外侧或一端;

若为其他布置形式,交接场宜设在调车场一侧。

当工业站、港湾站与对方车站联设横列布置时,可在双方车场间设置交接场。

10.3.2交接作业地点应根据所采用的交接及铁路专用线管理方式和车站布置形式分别确定。

1采用货物交接方式,出入企业或港口的货物交接作业可在企业或港内的装卸线上办理。

当企业或港口在工业站、港湾站上设有机械化装卸设备时,装车货物宜在装车线办理交接;

卸车货物宜在卸车设备前的车场或卸车线办理交接。

2采用车辆交接方式,双方车站分设,一般在工业站、港湾站设交接场办理交接;

当双方车站间铁路专用线运输由铁路管理时,在工业站、港湾站不设交接场,宜在企业站或港口站到发场办理交接。

3采用车辆交接,双方车站联设,交接地点宜按下列情况确定:

1)采用横列或纵列布置时,宜在交接场交接;

当不设交接场时,宜在企业或港口到发场交接。

2)采用双向混合式布置时,可不设交接场,而在各自的到达场向对方交接;

有条件时,也可在对方到达场交接。

10.3.3铁路专用线在工业站或港湾站接轨,应避免与国家铁路行车和车站作业相互干扰,其接轨地点应设在工业站、港湾站国家铁路大量车流出入的另一端,为企业或港口车辆取送和成组直达运输创造方便条件,有多条铁路专用线接轨,应有统一规划,并尽量集中合并引入工业站或港湾站车场同侧。

具体接轨地点宜按下列原则确定:

1当采用货物交接时,有整列到发者宜与到发场接轨;

有大量解编作业者宜与调车场或编发场接轨;

运量较小者可在调车线、次要牵出线或其他站线接轨。

2当采用车辆交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双方车站分设的横列式工业站或港湾站上,当设有交接场时,应在交接场接轨,并有与各车场连通的条件;

当双方车站间铁路专用线运输由铁路管理时,宜在调车场接轨;

有整列到发者宜在到发场接轨。

2)双方车站联设的横列式工业站或港湾站,应在企业站或港口站的到发场和交接场接轨,并有与各车场连通的条件。

在双方车站组合成双向混合式布置时,入企业或港口者在企业站或港口站的编发场接轨。

出企业或港口者,当交接地点在各自到达场,与企业站或港口站的到达场接轨;

当交接地点在对方到达场时,则与铁路到达场接轨。

10.4站线数量和有效长度

10.4.1工业站、港湾站的到发线数量,应根据国家铁路列车对数、企业和港口小运转列车(车组)到发或取送车次数和路厂(矿、港)统一技术作业过程确定。

到发线有效长度应与衔接的国家铁路的车站到发线有效长度一致。

对于只接发(取送)小运转列车(车组)的到发线有效长度,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10.4.2工业站、港湾站集结发往路网车流的调车线数量和有效长度,应根据列车编组计划规定的组号,每一组号每昼夜的车流量和车流性质确定。

10.4.3工业站、港湾站集结发往企业或港口车流的调车线数量和有效长度可按下列要求确定:

1采用货物交接方式,宜按企业或港口各作业站(分区车场)或装卸点数量,向各作业站(分区车场)或装卸点每昼夜发送车数和路厂(矿、港)统一技术作业过程确定。

2采用车辆交接方式,当工业站与企业站或港湾站与港口站分设且交接场不设在工业站或港湾站时,调车线数量宜按在调车线集结发送企业或港口的车流量和路厂(矿、港)统一技术作业过程确定。

当交接场设在工业站或港湾站且布置在铁路调车场一侧时,对解体后送入企业或港口的车,宜直接溜(送)入交接场,可不设集结发往企业或港口车流的调车线。

3在有备用车的工业站和港湾站上,应按备用车数量适当设置备用车停留线。

4调车线有效长度应根据发往企业或港口小运转列车(车组)长度和附加长度确定。

10.4.4交接线的数量和有效长度可按下列要求确定:

当工业站与企业站或港湾站与港口站分设且交接场设在工业站或港湾站时,交接线数量应按每昼夜交接车数量,向交接场取送车次数和办理车辆交接作业时间确定。

交接线的有效长度应与工业站或港湾站的到发线有效长度一致。

当发往企业或港口小运转列车(车组)长度与发往国家铁路列车长度相差较大时,部分交接线的有效长度可适当减短,但不应短于企业站或港口站的到发线有效长度。

11枢纽

11.1一般规定

11.1.1枢纽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综合分析枢纽在路网中的作用,各引入线路的技术特征,客货运量的性质和流向,既有设备状况和当地地形、地质条件,并应配合城市规划和其他交通运输系统等全面地进行方案比选。

11.1.2枢纽建设应根据枢纽总布置图分期实施,根据远景发展需要预留用地。

近期工程应做到布局合理、规模适当、运营方便、工程节省和经济效益显著,并减少扩建过程中的废弃工程和施工对运营的干扰。

11.1.3枢纽内车站和主要设备应根据各站的合理分工和作业需要进行配置。

枢纽总布置图设计结合当地条件可按下列要求办理:

1当引入线路少,客、货运量不大和城市规模较小时,可设计为客、货共用的一站枢纽。

2当引入线路汇合于三处时,可根据各方向间的客、货运交流量,在汇合处分别设置客、货共用车站和其他车站或线路所形成三角形枢纽。

3当有大量通过车流的新线与既有线交叉时,可在新线上修建必要的车站和连接既有线的疏解线路,使新线直接跨越既有线形成十字形枢纽。

4当引入线路较多,客、货运量较大,结合城市规划和当地条件需要设置两个及以上专业站时,可设计为主要客运站和编组站成顺列或并列布置的枢纽。

对顺列式枢纽,除应处理好两端引入线路外,并应注意加强中部繁忙地段的通过能力,必要时可设置迂回线。

当城市被江河分割成区时,枢纽的主要客、货运设备应设在引入线汇合处的主要城区一侧,必要时可在各区分别设置客、货运设备。

5衔接线路方向多的大城市枢纽,可结合为城市和工业区服务的线路、联络线和车站的分布,研究修建环形或半环形线路的可能性。

改建环形布置的特大城市枢纽,必要时可设置直径线。

新建的环线位置,宜设在市区范围以外,并为各引入方向提供灵活便捷的通路。

具有环线(包括带直径线的环线)或半环线的枢纽,编组站宜设在接入环线的引线上。

6位于港埠、矿区或路网终端的尽端式枢纽,编组站宜设在出入口处,并方便各地区之间的车辆交流。

7当按一种类型枢纽布置不能满足运营需要时,可设计成与枢纽作业量和作业性质相适应的由几种类型枢纽组合而成的组合式枢纽。

11.1.4引入枢纽的新线不宜过多地直接接轨于编组站,一般情况下可在枢纽前方站或在枢纽内适当车站上接轨。

11.1.5枢纽内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建铁路专用线群应结合枢纽布置、工业区分布和城市建设等统一规划,合理选择接轨站。

11.1.6枢纽内与服务城市无直接关系的编组站、机车车辆修理基地和材料厂等设施,宜设在市区以外。

与本站作业无直接关系的铁路厂、段应设在车站发展用地范围以外。

11.2主要设备的配置

(Ⅰ)编组站

11.2.1枢纽内编组站的数目和配置,应根据车流量、车流性质及方向、引入线路情况和路网中编组站的分工,结合当地条件全面比选确定。

枢纽内编组站的集中或分散设置,应符合枢纽车流的集散规律。

新建枢纽、车流量不大和范围小的枢纽或以路网中转车流为主的枢纽,宜设置一个编组站。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枢纽内可设置两个及以上编组站:

1有大量的路网中转改编车流,又有大量在工业区和港埠区集中到发的地方车流。

2引入线路汇合在两处及以上,相距较远,汇合处又有一定数量的折角车流和地方车流,且改编作业分散办理有利。

3枢纽范围大,引入线路多,工业企业布局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药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