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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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
附录D园林绿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1-
七、条文说明-1-
(一)总则-1-
(二)术语-1-
(三)施工准备-1-
(四)绿化工程-1-
4.14重盐碱、重黏土土壤改良-1-
(五)园林附属工程-1-
5.4园林设施安装工程-1-
(六)工程质量验收-1-
6.3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1-
一、总则
1.0.1为加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工程施工技术,统一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他绿地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
1.0.3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术语
2.0.1栽植土
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2.0.2客土
更换适合园林植物栽植的土壤。
2.0.3地形造型
一定的园林绿地范围内植物栽植地的起伏状况。
2.0.4栽植穴、槽
栽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的称为栽植穴,长条形的成为栽植槽。
2.0.5裸根苗木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2.0.6容器苗
将苗木种入软容器(软容器为可降解的材料)中,掩入土中常规养护,移植时连同软容器一起埋入土中。
2.0.7分支点高度
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支点的高度。
2.0.8胸径
乔木主干高度1.3m处树干直径
2.0.9地茎
树木的树干贴近地面处的直径。
、
2.0.10茎密度
草坪单位面积内向上生长茎的数量
2.0.11设施空间绿化
建筑物、地下构筑物的顶面、壁面及围栏等处的绿化。
2.0.12栽植基层
非绿地绿化方式的植物栽植基础结构,它包括耐根穿刺防水层、排蓄层、过滤层、栽植图层等。
2.0.13栽植工程养护
园林植物栽植后至竣工验收移交期间的养护管理。
2.0.14观感质量
园林绿化工程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
三、施工准备
3.0.1施工单位应依据合同约定,对园林绿化工程进行施工和管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单位及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资质。
2、施工单位应建立技术、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3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配备满足施工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
3.0.2施工单位应熟悉图纸,掌握设计意图与要求,应参加设计交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单位对施工图中出现的差错、疑问,应提出书面建议,如需变更设计,应按照相应程序报审,经相关单位签证后实施。
2、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并与开工申请报告一并报予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3.0.3施工单位进场后,应组织施工人员熟悉工程合同及与施工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
了解现场的地上地下障碍物、管网、地形地貌、土质、控制桩点设置、红线范围、周边情况及现场水源、水质、电源、交通情况。
3.0.4施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按照园林绿化工程总平面或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现场高程控制点及坐标控制点,建立工程测量控制网。
2、各个单位工程应根据监理的工程测量控制网进行测量放线。
3、施工测量时,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互检双复核,监理单位应进行复测。
4对原高程控制点及控制坐标应设保护措施。
四、绿化工程
4.1栽植基础
4.1.1绿化栽植或播种前应对该地区的土壤理化性质进行化验分析,采取相应的土壤改良、施肥和置换客土等措施,绿化栽植土壤有效土层厚度应符合表4.1.1规定。
表4.1.1绿化栽植土壤有效土层厚度
4.1.2栽植基础严禁使用含有害成分的土壤,除有设施空间绿化等特殊隔离地带,绿化栽植土壤有效土层下不得有不适水层。
4.1.3园林植物栽植土应包括客土、原土利用、栽植基质等,栽植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土壤pH值应符合本地区栽植土标准或按pH值5.6~8.0进行选择。
2、土壤全盐含量应为0.1%~0.3%.
3、土壤容重应为1.0g/cm3~1.35g/cm3。
4、土壤有机质含量不应小于1.5%。
5、土壤块径不应大于5cm。
6、栽植土应见证取样,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测并在栽植前取得符合要求的测试结果。
7、栽植土验收批及取样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客土每500m或2000m为一检验批,应于土层20cm及50cm处,随机取样5处,每处取样100g,混合后组成一组试样;
原状土2000m2以下,随机取样不得少于3处;
2)原状土在同一区域每2000mm2为一检验批,应于土层20cm及50cm处,随机取样5处,每处取样100g,混合后u组成一组试样;
栽植基质200m3以下,随机取样不得少于3袋。
4.1.4绿化栽植前场地清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各种管线的区域、建(构)筑物周边的整理绿化用地,应在其完工验收合格后进行。
2、应将现场内的渣土、工程废料、宿根性杂草、树根及其有害污染物清除干净。
3、对清理的废弃构建物、工程渣土、不符合栽植土理化标准的原状土等应做好测量记录、签认。
4、场地标高及清理程度应符合设计和栽植要求。
5、填垫范围内不应有坑洼、积水。
6、对软泥和不透水层进行处理。
4.1.5栽植土回填及地形造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形造型的测量放线工作应做好记录、签认。
2、造型胎土、栽植土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检测报告。
3、回填土壤应分层适度夯实,或自然沉降达到基本稳定,严禁用机械反复碾压。
4、回填土及地形造型的范围、厚度、标高、造型及坡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5、地形造型应自然顺畅。
6、地形造型尺寸和高程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
1.5的规定。
表4.1.5地形造型尺寸和高程允许偏差
4.1.6栽植土施肥和表层整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栽植土施肥应按下列方式进行:
1)商品肥料应有产品合格证明,或已经过试验证明符合要求;
2)有机肥应充分腐熟方可使用;
3)施用无机肥料应测定绿地土壤有效养分含量,并宜采用缓释性无机肥。
2、栽植土表层整理应按下列方式进行:
1)栽植土表层不得有明显低洼和积水处,花坛、花镜栽植地30cm深的表层土必须疏松;
2)栽植土表层应整洁,所含石砾中粒径大于3cm的不得超过10%,粒径小于2.5cm不得超过20%,杂草等杂物不应超过10%;
土块粒径应符合表4.1.6的规定;
表4.1.6栽植土表层土块粒径
3)栽植土表层与道路(挡土墙或侧石)接壤处,栽植土应低于侧石3cm~5cm;
栽植土与边口线基本平直;
4)栽植土表层整地后应平整略有坡度,当无设计要求时,其坡度宜为0.3%~0.5%。
4.2栽植穴、槽的挖掘
4.2.1栽植穴、槽挖掘前,应向有关单位了解地下管线和隐藏物埋设情况。
4.2.2树木与地下管线外缘及树木与其他设施的最小平水距离,应符合相应的绿化规划与设计规定。
4.2.3栽植穴、槽的定点放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栽植穴、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准确,标记明显。
2栽植穴定点时应标明中心点位置。
栽植槽应标明边线。
3定点标志应标明树种名称(或代号)、规格。
4树木定点遇有障碍物时,应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进行适当调整。
4.2.4栽植穴、槽的直径应大于土球或裸根苗木根系展幅40cm~60cm,穴深宜为穴径的3/4~4/5.穴、槽应垂直下挖,上口下底应相等。
4.2.5栽植穴、槽挖出的表层土和底土应分别堆放,底部应施基肥并回填表土或改良土。
4.2.6栽植槽底部遇有不透水层或重黏土层时,应进行疏松或采取排水措施。
4.2.7土壤干燥时应于栽植前灌水浸穴、槽。
4.2.8当土壤密实度大于1.35g/cm3或渗透系数小于10-4cm/s时,应采取扩大树穴,疏松土壤等措施。
4.3植物材料
4.3.1植物材料种类、品种名称及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4.3.2严禁使用带有严重病虫害的植物材料,非检疫对象的病虫害危害程度或危害痕迹不得超过树体的5%~10%。
自外省市及国外引进的植物材料应有植物检疫证。
4.3.3植物材料的外观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3.3的规定。
表4.3.3植物材料外观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
4.3.4植物材料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有约定的应符合约定要求,无约定的应符合表4.3.4规定。
表4.3.4植物材料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4.4苗木运输和假植
4.4.1苗木装运前应仔细核对苗木品种、规格、数量、质量。
外地苗木应事先办理苗木检疫手续。
4.4.2苗木运输量应根据现场栽植量确定,苗木运到现场后应及时栽植。
确保当天栽植完毕。
4.4.3运输吊装苗木的机具和车辆的工作吨位,必须满足苗木吊装、运输的需要,并应制订相应的安全操作措施。
4.4.4裸根苗木运输时,应进行覆盖,保持根部湿润。
装车、运输、卸车时应不得损伤苗木。
4.4.5带土球苗木装车和运输时排列顺序应合理,捆绑稳固,卸车时应轻取轻放,不得损伤苗木及散球。
4.4.6苗木运到现场,当天不能栽植的应及时进行假植。
4.4.7苗木假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裸根苗可在栽植现场附近选择适合地点,根据根幅大小,挖假植沟假植。
假植时间较长时,根系应用湿土埋严,不得透风,根系不得失水。
2、带土球苗木假植,可将苗木码放整齐,土球四周培土,喷水保持土球湿润。
4.5苗木修剪
4.5.1苗木栽植前的修剪应根据各地自然条件,推广以抗蒸腾剂为主体的免修剪栽植技术或采取以疏枝为主,适度轻剪,保持树体地上、地下部位生长平衡。
4.5.2乔木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落叶乔木修剪应按下列方式进行:
1)具有中央领导干、主轴明显的落叶乔木应保持原有主尖和树形,适当疏枝,对保留的主侧枝应在健壮芽上部短截,可剪去枝条的1/5~1/3;
2)无明显中央领导干、枝条茂密的落叶乔木,可对主枝的侧枝进行短截或疏枝并保持原树形;
3)行道树乔木定干高度宜2.8m~3.5m,第一分枝点以下枝条应全部剪除,同一条道路上相邻树木分枝高度应基本统一。
2、常绿乔木修剪应按下列方式进行:
1)常绿阔叶乔木具有圆头形树冠的可适量疏枝;
枝叶集生树干顶部的苗木可不修剪;
具有轮生侧枝,作行道树时,可剪除基部2层~3层轮生侧枝;
2)松树类苗木宜以疏枝为主,应剪去每轮中过多主枝,剪除重叠枝、下垂枝、内膛斜生枝、枯枝及机械损伤枝;
修剪枝条时基部应留1cm~2cm木橛;
3)柏类苗木不宜修剪,具有双头或竞争枝、枝、枯死枝应及时剪除。
4.5.3灌木及藤本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明显主干型灌木,修剪时应保持原有树型,主枝分布均匀,主枝短截长度宜不超过1/2。
2、丛枝型灌木预留枝条宜大于30cm。
多干型灌木不宜疏枝。
3绿篱、色块、造型苗木,在种植后应按设计高度整形修剪。
4藤本类苗木应剪除枯死枝、病虫枝、过长枝。
4.5.4苗木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苗木修剪整形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无要求时,修剪整形应保持原树形。
2、苗木应无损伤断枝、枯枝、严重病虫枝等。
3、落叶树木的枝条应从基部剪除,不留木橛,剪口平滑,不得劈裂。
4、枝条短截时应留外芽,剪口应距留芽位置上方0.5cm。
5、修剪直径2cm以上大枝及粗根时,截口应肖平应涂防腐剂。
4.5.5非栽植季节栽植落叶树木,应根据不同树种的特性,保持树型,宜适当增加修剪量,可剪去枝条的1/2~1/3。
4.6树木栽植
4.6.1树木栽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树木栽植应根据树木品种的习性和当地气候条件,选择最适宜的栽植期进行栽植。
2、栽植的树木品种、规格、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3、带土球树木栽植前应去除土球不易降解的包装物。
4、栽植时应注意观赏面的合理朝向,树木栽植深度应与原种植线持平。
5、栽植树木回填的栽植土应分层踏实。
6、除特殊景观树外,树木栽植应保持直立,不得倾斜。
7、行道树或行列栽植的树木应在一条线上,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
8、绿篱及色块栽植时,株行距、苗木高度、冠幅大小应均匀搭配,树形丰满的一面应向外。
9、树木栽植后应及时绑扎、支撑、浇透水。
10、树木栽植成活率不应低于95%;
名贵树木栽植成活率应达100%。
4.6.2树木浇灌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树木栽植后应在栽植穴直径周围筑高10cm~20cm围堰,堰应筑实。
2、浇灌树木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的规定。
3、浇水时应在穴中放置缓冲垫。
4、每次浇灌水量应满足植物成活及需要。
5、新栽树木应在浇透水后及时封堰,以后根据当地情况及时补水。
6、对浇水后出现树木倾斜,应及时扶正,并加以固定。
4.6.3树木支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立地条件和树木规格进行三角支撑、四柱支撑、联排支撑及软牵拉。
2、支撑物的支柱应埋入土中不少于30cm,支撑物、牵拉物与地面连接点的链接应牢固。
3、连接树木的支撑点应在树木主干上,其连接处应称软垫,并绑缚牢固。
4、支撑物、牵拉物的强度能够保证支撑有效;
用软牵拉固定时,应设置警示标志。
5、针叶常绿树的支撑高度应不低于树木主干的2/3,落叶树支撑高度为树木主干高度的1/2。
6、同规格同树种的支撑物、牵拉物的长度、支撑角度、绑缚形式以及支撑材料宜统一。
4.6.4非种植季节进行树木栽植时,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苗木可提供环状断根进行处理或在适宜季节起苗,用容器假植,带土球栽植。
2、落叶乔木、灌木类应进行适当修剪并应保持原树冠形态,剪除部分侧枝,保留的侧枝应进行短截,并适当加大土球体积。
3、可摘叶的应摘去部分叶片,但不得伤害幼芽。
4、夏季可采取遮荫、树木裹干保湿、树冠喷雾或喷施抗蒸腾剂,较少水分蒸发;
冬季应采取防风防寒措施。
5、掘苗时根部可喷布促进生根激素,栽植时可加施保水剂,栽植后树体可注射营养剂。
6、苗木栽植宜在阴雨或傍晚进行。
4.6.5干旱地区或干旱季节,树木栽植应大力推广抗蒸腾剂、防腐促根、免修剪、营养液滴注等新技术。
采用土球苗,加强水分管理措施。
4.6.6对人员集散较多的广场、人行道、树木种植后,种植池应铺设透气铺装,加设护栏。
4.7大树移植
4.7.1树木的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应属于大树移植。
1、落叶和阔叶常绿乔木:
胸径在20cm以上。
2、针叶常绿乔木:
株高在6m以上或地径在18cm以上。
4.7.2大树移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移植前应对移植的大树生长、立地条件、周围环境等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
2、准备移植所需机械、运输设备和大型工具必须完好,确保操作安全。
3、移植的大树不得有明显的病虫害和机械损伤,应具有较好观赏面。
支柱健壮、生长正常的树木,并具备起重及运输机械等设备能正常工作的现场条件。
4、选定的移植大树,应在树干南侧做出明显标识,表明树木的阴、阳面及出土线。
5、移植大树可在移植前分期断根、修剪,做好移植准备。
4.7.3大树挖掘及包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针叶常绿树、珍贵树种、生长季移植的阔叶乔木必须带土球(土台)移植。
2、树木胸径20cm~25cm时,可采用土球移栽,进行软包装。
当树木胸径大于25cm时,可采用土台移栽,用箱板包装并符合下列要求:
1)挖掘高大乔木前应先立好支柱,支稳树木;
2)挖掘土球、土台应先去除表土,深度接近表土根;
3)土球规格应为树木胸径的6倍~10倍,土球高度为土球直径的2/3,土球底部直径为土球直径的1/3;
土台规格应上大下小,下部边长比上部边长少1/10;
4)树根应用手锯锯断,锯口平滑无劈裂并不得露出土球表面;
5)土球软质包装应立支柱,稳定牢固,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修平的土台尺寸应大于边板长度5cm,土台面平滑,不得有砖石等突出土台;
②土台顶边应高于边板上口1cm~2cm,土台底边应低于边板下口1cm~2cm;
边板与土台应紧密严实;
③边板与边板、底板与边板、顶板与边板应订装牢固无松动;
箱板上端与坑壁、底板与坑底应支牢、稳定无松动。
3、休眠期一直落叶乔木可进行裸根带护心土移植,根幅应大于树木胸径的6倍~10倍,根部可喷保湿剂或蘸泥浆处理。
4、带土球的树木可适当疏枝:
裸根移植的树木应进行重剪,剪去枝条的1/2~2/3。
针叶常绿树修剪时应保留1cm~2cm木橛,不得贴根剪去。
4.7.4大树移植的吊装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大树吊装、运输的机具、设备应符合本规范的4.4.3条规定。
2、吊装、运输时,应对大树的树干、枝条、根部的土球、土台采取保护措施。
3、大树吊装就位时,应注意选好主要观赏面的方向。
4、应及时用软垫层支撑、固定树体。
4.7.5大树移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大树的规格、种类、树形、树势应符合设计要求。
2、定点放线应符合施工图规定。
3、栽植穴应根据系或土球的直径加大60cm~80cm,深度增加20cm~30cm。
4、种植土球树木,应将土球放稳,拆除包装物;
大树修剪应符合本规范第4.5.4条的要求。
5、栽植深度应保持下沉后原土痕和地面等高或略高,树干或树木的重心应与地面保持垂直。
6、栽植回填土壤应用种植土,肥料应充分腐熟,加上混合均匀,回填土应分层捣实、培土高度恰当。
7、大树栽植后设立支撑应牢固,并进行裹干保湿,栽植后应及时浇水。
8、大树栽植后,应对新植树木进行细致的养护和管理,应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做好修剪、剥芽、喷雾、叶面施肥、浇水、排水、搭荫棚、包裹树干、设置风障、防台风、防寒和病虫害防治等管理工作。
4.8草坪及草本地被栽植
4.8.1草坪和草本地被播种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选择适合本地的优良种子;
草坪、草本地被种子纯度应达到95%以上;
冷地型草坪种子发芽率应达到85%以上,暖季型草坪种子发芽率应达到70%以上。
2、播种前应做发芽试验和催芽处理,确定合理的播种量,不同草种的播种量可按照表4.8.1进行播种。
3、播种前应对种子进行消毒,杀菌。
4、整地前应进行土壤处理,防治地下害虫。
5、播种时应先浇水浸地,保持土壤湿润,并将表层土耧细粑平,坡度应达到0.3%~0.5%并轻压。
6、用等量沙土与种子拌匀进行散播,播种后应均匀覆细土0.3cm~0.5cm并轻压。
表4.8.1不同草种播种量
7、播种后应及时喷水,种子萌发前,干旱地区应每天喷水1~2次,水点宜细密均匀,浸透土层8cm~10cm,保持土表湿润,不应有积水,出苗后可减少喷水次数,土壤一见湿见干。
8、混播草坪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播草坪的草种及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2)混播草坪应符合互补原则,草种叶色相近,融合性强;
3)播种时宜单个品种一次单独散播,应保持各草种分布均匀。
4.8.2草坪和草本地被植物分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栽植物材料应注意保鲜,不萎蔫。
2、各生长期均可栽植。
3、分栽的植物材料应注意保鲜,不萎蔫。
4、干旱地区或干旱季节,栽植钱应先浇水浸地,浸水深度应达10cm以上。
5、草坪分栽植物的株行距,每丛的单株数应满足设计要求,设计无明确要求时,可按丛的组行距15cm~20cm×
15cm~20cm,成品字形,或以1m2植物材料可按1:
3~1:
4的系数进行栽植。
6、栽植后应平整地面,适度压实,立即浇水。
4.8.3铺设草块、草卷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掘草块、草卷前应适量浇水,待渗透后可掘取。
2、草块、草卷运输时应用垫层相隔、分层设置,运输装卸时应防止破碎。
3、当日进场的草卷、草块数量应做好测算并与铺设进度相一致。
4、草卷、草块铺设前应先浇水地细整找平,不得有低洼处。
5、草地排水泡坡度适当,不应有坑洼积水。
6、铺设草卷、草块应相互衔接不留缝,高度一致,间铺缝隙应均匀,并填以栽植土。
7、草块、草卷在铺设后应进行滚压或怕打与土壤密切接触。
8、铺设草卷、草块,应及时浇透水,浸湿土壤厚度应大于10cm。
4.8.4运动场草坪的栽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运动场草坪的排水层、渗水层、根系层、草坪层应符合设计要求。
2、根系层的土壤应浇水沉降,进行水夯实,基质铺设细致均匀,整体紧实度适宜。
3、根系层土壤理化性质应符合本规范4.1.3条规定。
4、铺植草块,大小厚度应均匀,缝隙严密,草块与表层基质结合紧密。
5、成坪后草坪层的覆盖度应均匀,草坪颜色无明显差异,无明显裸露斑块,无明显杂草和病虫害症状,茎密度应为2枚/cm2~4枚/cm2.、。
6、运动场根系层相对标高、排水坡降、厚度、平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8.4的规定。
表4.8.4运动场根系层相对标高、排水坡降、厚度、平整度允许偏差
4.8.5草坪和草本地被的播种、分栽,草块、草卷铺设及运动场草坪成坪后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成坪后覆盖度应不低于95%。
2、单块裸露面积应不大于25cm2。
3、杂草及病虫害的面积应不大呀于5%。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