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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辟高校毕业生落户绿色通道。

对新落户并在我区工作的博士后、博士、硕士、本科等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按照市级政策给予补贴。

鼓励区内企业建立见习基地并给予见习补贴,对见习生见习期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企业,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每年统筹300个左右基层公益性岗位吸纳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

对高校毕业生在我区创业者,给予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和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鼓励大学生创办电子商务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及自主创新的科技项目,争取上级支持,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对区内小微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小微企业1年社会保险补贴。

4.贯彻实施国际化人才汇智工程。

未来五年,支持区内各类用人主体多渠道引进海外智力项目、海外专家和留学归国人员。

对符合条件的引智引才项目,按照市级政策给予经费资助。

做好我区海外专家、留学归国人员的管理服务和引智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

支持归国留学生来我区创新创业,对硕士、本科毕业生给予国内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对留学归国博士给予补贴。

二、切实加大人才创新创业支持力度5.推进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发展。

依托天心经开区、暮云经开区、区文化产业园、区广告产业园等重点园区,加快推进长沙外滩、省府新区、暮云片区三大板块建设,推动各产业园区、重点板块大力聚集创业要素、完善创业服务、加强创业扶持,打造一批具有国际水准的创新创业集聚区。

支持产业园区、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行业组织和高校建设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商贸集聚区等创业孵化平台,按照市级政策给予建设经费和奖励。

6.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支持高校院所和企业建设国家、省、市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转移机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根据市级政策给予经费资助。

区内企业开发的科技产品、项目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在产品投入批量生产或项目运营的当年,对企业给予奖励。

其中,获国家科技进步特、

一、

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奖励;

获省级科技进步

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7.强化人才创业信贷融资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对人才创办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探索设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及采用股权、知识产权、商标权等质押贷款,根据相关政策给予风险分担支持。

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企业融资增信,对为人才创办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按有关政策给予一定补贴。

支持企业股改、挂牌、上市融资,并根据相关政策给予补助和奖励。

积极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对人才创业进行信贷支持,对入驻区广告产业园的企业,因扩大业务需要向金融机构融资的,经区广告产业园管委会认定,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50的标准给予企业贴息补助;

对于以自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公司给予100的贴息,贴息额度上限为50万元/家,期限(累积)不超过24个月。

8.拓展人才交流互动平台。

支持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和行业组织在我区举办学术会议、专业论坛和科技会展等活动,支持我区各类人才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技术交流和研修深造。

建立区高层次人才联谊制度,为入选人才提供交流和沟通平台。

三、扎实推进人才体制机制创新9.保障和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

健全完善政府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探索建立政府雇员制度,建立一定规模的政府雇员队伍。

在区属企事业单位创新试行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

10.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培育机制。

积极组织辖区企事业单位参加“芙蓉英才”交流大会暨长沙人才交流周活动,组织园区、用人单位到境内外人才集中城市开展专项引才活动。

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团体的驻外机构设立海外人才工作站。

对成功引进培育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省市级产业领军人才和市级紧缺急需人才的用人单位和中介组织,根据市级政策给予奖励。

11.健全科技人才激励机制。

鼓励人才携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在我区实施转化和产业化。

高校院所和企业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在我区实现产业化生产,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对获得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奖、企业科技创新市长奖、产学研合作与成果转化奖的,分别给予不低于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项目资助。

四、全面落实人才服务保障体系12.打造人才安居家园。

落实市级关于各类人才的购房政策。

鼓励园区建设精英社区、专家公寓、人才公寓等功能服务设施。

13.优化人才子女入学服务。

经市级认定的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省市级产业领军人才,其子女可在区属中小学校、幼儿园选择入园就读;

入选市级紧缺急需、贡献突出的高级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人才意愿和实际情况,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14.构建一体化人才综合服务平台。

建立区领导直接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

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人才服务窗口,配备人才服务专员,为各类人才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融资对接、业务办理等服务,构建人才办事“只跑一趟路、只进一张门”的“一站式”服务模式。

15.健全人才优先发展工作保障机制。

调整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朱东铁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谢进,区委副书记朱远红,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张界贻,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周志军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

建立区委常委会定期听取人才工作汇报和“定期议才”制度,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和破解工作瓶颈。

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由区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人才奖励工作。

强化人才工作考核,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建立人才工作督查机制,对政策落实不力,服务不主动、不作为、慢作为的,及时问责处理。

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聚焦优秀创新创业人才,讲好人才故事,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

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强化“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责任,按照市、区文件精神,抓紧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进人才措施的贯彻落实。

本文件与我区现行政策有交叉重复的,按照“时间从新、标准从高、奖励补贴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人才办)会同相关牵头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关于贯彻落实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关于贯彻落实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工作任务分解表序号具体任务牵头单位责任单位

一、贯彻实施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区委组织部1未来五年,围绕我区优势主导产业,重点引进培养一批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省市级产业领军人才,对上述三类高精尖人才,按照市级政策给予补贴和资助。

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和旅游局、区金融办、天心经开区、暮云经开区、区文化产业园、区广告产业园

二、贯彻实施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区委组织部2未来五年,重点围绕商贸物流、现代金融、文化创意、地理信息、健康医疗、旅游休闲六大产业,引进培育200名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

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天心经开区、暮云经开区、区文化产业园、区广告产业园3加大军民融合科研人才引进力度,对在我区创新创业的高层次自主择业军事科研人才,综合其职称与科研能力,按照市级政策给予奖励补贴。

区经信局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4对于入驻我区且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及文化创意企业高管,比照市级有关政策给予相应奖励。

区金融办区文化产业园区财政局

三、贯彻实施青年人才筑梦工程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5未来五年,吸引储备15万名青年人才在我区就业创业。

区人社局6开辟高校毕业生落户绿色通道。

区人社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7鼓励区内企业建立见习基地并给予见习补贴,对见习生见习期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企业,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天心经开区、暮云经开区、区文化产业园、区广告产业园8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每年统筹300个左右基层公益性岗位吸纳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

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编委办9对高校毕业生在我区创业者,给予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和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区人社局团区委、天心经开区、暮云经开区、区文化产业园、区广告产业园10鼓励大学生创办电子商务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区商务和旅游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团区委11对区内小微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小微企业1年社会保险补贴。

区人社局

四、贯彻实施国际化人才汇智工程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12未来五年,支持区内各类用人主体多渠道引进海外智力项目、海外专家和留学归国人员。

对符合条件的引智引才项目按照市级政策给予经费资助。

区人社局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外侨局13做好我区海外专家、留学归国人员的管理服务和引智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

区人社局14支持归国留学生来我区创新创业,对硕士、本科毕业生给予国内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对留学归国博士给予补贴。

五、推进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发展区经信局15依托天心经开区、暮云经开区、区文化产业园、区广告产业园等重点园区,加快推进长沙外滩、省府新区、暮云片区三大板块建设,推动各产业园区、重点板块大力聚集创业要素、完善创业服务、加强创业扶持,打造一批具有国际水准的创新创业集聚区。

区发改局天心经开区、暮云经开区、区文化产业园、区广告产业园16支持产业园区、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行业组织和高校建设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商贸集聚区等创业孵化平台,按照市级政策给予建设经费和奖励。

区经信局区人社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和旅游局、区财政局

六、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区科技局17支持高校院所和企业建设国家、省、市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转移机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根据市级政策给予经费资助。

区科技局区发改局18区内企业开发的科技产品、项目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在产品投入批量生产或项目运营的当年,对企业给予奖励。

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

七、强化人才创业信贷融资支持区金融办19鼓励金融机构对人才创办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探索设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及采用股权、知识产权、商标权等质押贷款,根据相关政策给予风险分担支持。

区经信局区人社局、区科技局、区金融办20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企业融资增信,对为人才创办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按有关政策给予一定补贴。

区金融办区经信局21支持企业股改、挂牌、上市融资,并根据相关政策给予补助和奖励。

区金融办区经信局、天心经开区、暮云经开区、区文化产业园、区广告产业园22积极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对人才创业进行信贷支持,对入驻区广告产业园的企业,因扩大业务需要向金融机构融资的,经区广告产业园管委会认定,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50的标准给予企业贴息补助;

区金融办区广告产业园

八、拓展人才交流互动平台区委组织部23支持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和行业组织在我区举办学术会议、专业论坛和科技会展等活动,支持我区各类人才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技术交流和研修深造。

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24建立区高层次人才联谊制度,为入选人才提供交流和沟通平台。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九、保障和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区人社局25健全完善政府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区编委办区人社局26探索建立政府雇员制度,建立一定规模的政府雇员队伍。

区人社局区编委办、区财政局27在区属企事业单位创新试行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

区人社局区编委办、区财政局

十、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培育机制区人社局28积极组织辖区企事业单位参加“芙蓉英才”交流大会暨长沙人才交流周活动,组织园区、用人单位到境内外人才集中城市开展专项引才活动。

区人社局天心经开区、暮云经开区、区文化产业园、区广告产业园29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团体的驻外机构设立海外人才工作站。

区人社局天心经开区、暮云经开区、区文化产业园、区广告产业园30对成功引进培育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省市级产业领军人才和市级紧缺急需人才的用人单位和中介组织,根据市级政策给予奖励。

区人社局天心经开区、暮云经开区、区文化产业园、区广告产业园十

一、健全科技人才激励机制区科技局31鼓励人才携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在我区实施转化和产业化。

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天心经开区、暮云经开区十

二、打造人才安居家园区城乡建设局32落实市级关于各类人才的购房政策。

区城乡建设局区人社局、区公安分局33鼓励园区建设精英社区、专家公寓、人才公寓等功能服务设施。

区城乡建设局区住保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天心经开区、暮云经开区、区文化产业园、区广告产业园十

三、优化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区委组织部34经市级认定的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省市级产业领军人才,其子女可在区属中小学校、幼儿园选择入园就读;

区教育局十

四、构建一体化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35建立区领导直接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

区委组织部36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人才服务窗口,配备人才服务专员,为各类人才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融资对接、业务办理等服务,构建人才办事“只跑一趟路、只进一张门”的“一站式”服务模式。

区人社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十

五、健全人才优先发展工作保障机制区委组织部37调整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朱东铁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谢进,区委副书记朱远红,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张界贻,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周志军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区委组织部38建立区委常委会定期听取人才工作汇报和“定期议才”制度,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和破解工作瓶颈。

区委组织部39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由区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人才奖励工作。

区财政局40强化人才工作考核,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区委组织部41建立人才工作督查机制,对政策落实不力,服务不主动、不作为、慢作为的,及时问责处理。

区纪委区委组织部42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聚焦优秀创新创业人才,讲好人才故事,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

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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