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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纠纷案例分析定稿修改版Word文件下载.docx

在调处过程中,双方各持己见。

周某认为:

应由温某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我是在承包温某家中油漆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摔伤的,而造成我摔伤的原因就是脚手架发生了断裂,而脚手架是温某安排在他家施工的木工搭建的。

温某应赔偿100天的误工费1万元整;

但温某认为:

家中的油漆工程是承包给你的,是你自己操作不当摔下来的,我已经为你支付了医药费,至于误工赔偿那是不可能的。

经调处中心调查得知,温某虽未与周某签订承揽合同,但周某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按照温某的要求独立完成油漆工作,并向温某交付工作成果,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承揽关系。

根据民法原理承揽人一般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并对工作成果的完成承担风险。

承揽人不得擅自将承揽的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且对完成工作过程中遭受的意外风险负责,除非定作人指示有过失。

而周某的摔伤的确是因为脚手架的断裂,而脚手架是由温某安排在他家施工的木工搭建的,因此,对于周某遭受的损失,温某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如此明晰的事实及法律条款之下,温某同意对周某的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但双方又在赔偿的数额上产生了争议,为此,双方又再次就赔偿数额进行了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本案例的争议焦点是承揽关系双方当事的责权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之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周某的摔伤与温某安排木工搭建的脚手架断裂有直接原因,因此,本案中周某遭受的损害,定作人温某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篇:

镇调处中心

成功调处一起人身意外死亡赔偿纠纷

最近,镇调处中心对油坊镇一起人身意外死亡案赔偿风波进行了调处,经过调处中心人员和相关部门的不懈努力,终于促使事故责任双方统一了思想认识,愿意接受调解,并达成了和解协议,从而使这起来势迅猛,一触即发的矛盾纠纷风波得以顺利解决。

2013年2月21日,郭某受油坊镇同德村朱某的邀请为其实施驳石坝、砌围墙,并受朱某委托请耙机拆除旧围墙。

上午八时许,耙机在拆除旧围墙时,导致在现场劳作的小工贾某和朱某的母亲郭某被倒塌的围墙当场压死。

事故发生后,镇调处中心全体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并启动《突发事件和重大矛盾纠纷应急处置预案》,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维持好现场的秩序,及时对死者家属进行安抚,防止发生情绪失控引发混乱。

随即,调处中心分别对死者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从而掌握了矛盾纠纷调解的第一手资料。

经查明,造成贾某和郭某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耙机驾驶员张某未按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违规操作导致。

郭某现场也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也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在调处过程中,死者家属情绪十分的激动,抓住事故责任方不放并想要殴打,认为死者死得太惨,扬言非要赔偿200万元不可,调处中心工作人员上前进行劝解,却遭到了死者家属大批人员的侮骂和出手推撞,现场充满了火药味。

化解矛盾纠纷刻不容缓,案情就是命令,作为承担调解工作主要职能部门的油坊镇调处中心马上报告市司法局,司法局对此高度重视,分管领导亲自到现场进行调解。

镇调处中心全体人员放弃休息日,经过调解人员连续三天三夜的苦口婆心的思想教育工作,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讲赔偿标准,对比平时同样案例的赔偿办法展开反复调解,才做通了家属的工作,死者家属接受了调解,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事故责任方郭某和主户朱某分别对死者家属进行了赔偿,而耙机驾驶员张某却以耙机还在按揭期间,没有所有权,加之本身患有尿毒症每周要进行两次血透,家中贫困无赔偿能力为由,不予赔偿。

目前,死者家属已通过司法途径向法院起诉张某。

这场闹了几天几夜的人身意外死亡索赔风波经过镇调处人员的不懈努力,终于得到平息。

第四篇:

界址不清起纷争

家住油坊镇邻丰村的印氏兄弟俩,因宅基地界址一直模糊不清,经常发生争吵,近期哥哥要重建围墙,而弟弟认为重建的围墙侵占了自己的宅基地,进而阻止哥哥重建围墙,一方要建,一方不让建,双方闹的不可开交,现场火药味十足,相关部门及时介入进行调解,现经镇调解中心、土管所、派出所、邻丰村调委会及当事双方代表共同协商达成如下调解:

1、双方界址以村调委会丈量的实际尺寸为准,以前所谓的界桩均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作废。

2、双方界址的具体尺寸如下:

双方原有宅基地总长度为东西43.8米,南北39.4米。

现南北无争议,东西从哥哥印某房子的东墙皮向西平移27.6米为哥哥所有,其余为弟弟所有。

3、双方界址南北均有界桩为凭,由南至北为直线,无任何弯曲。

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更改界桩位置,否则由北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负责。

土地是人类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而宅基地则更是人民群众基本的生存条件之一,这在广大农村显得尤为重要。

一直以来,宅基地问题是农村社会各种矛盾的焦点和诱发不稳定因素的导火索,是我国农村生产生活中最复杂、最棘手的问题。

这些纠纷如若处理不当,轻则影响邻里关系,重则往往矛盾激化,由简单的宅基纠纷,演化成治安案件、行政案件、甚至酿成刑事案件,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稳定、经济繁荣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年一季度以来,本镇共调处21起因宅基地而引发的矛盾纠纷,

占矛盾纠纷调处案例的四分之一。

因此,如何妥善解决好农村社

会日益突出的宅基地纠纷问题,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

务,对于基层矛盾调解工作者来讲,既是职责所系,也是构建社

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一、宅基地纠纷产生的原因:

俗话讲,农村工作两台戏----计划生育、宅基地,那么困扰

农村工作的宅基地纠纷逐年增多,并难以处理的原因是什么呢。

(一)、农村中宅基地私有观念的普遍存在,分家时的习惯作

法及农民建房时普遍存在的封建迷信思想,是农村宅基地权属争

议案件产生的主要原因,也是产生宅基地权属争议案件后难以解

决的主要原因。

(二)、我国法律对土地权利体系规定的不系统,不完善,是

宅基地争议案件大量产生,受理部门处理时难以裁决的客观原

因。

(三)、现行土地管理体制上的不完善,是土地权属纠纷案件

产生的另一个原因。

我国目前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主要表现在确

权发证和村镇规划两个方面。

(四)土地权属纠纷处理机制上的缺陷,是造成宅基地纠纷

案件居高不下的又一个原因。

二、宅基地纠纷的调解方法

宅基地纠纷调解是门艺术。

工作人员不仅要掌握必备的业务

知识,更要讲究恰当的方法和技巧。

这就需要调解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创新,总结更多有效的方法。

(一)要找准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

调解人员要深入到产生争议地块的一线,通过走访相关人员,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善于从资料中探查线索,透过表象的纠纷看到产生问题的根本所在,从而搞清事实的真相。

这样才可以正确把握解决纠纷的切入点,做到有的放矢。

(二)要和纠纷的双方建立良好的情感基础。

宅基地纠纷,绝大多数都是历史遗留的处理起来十分棘手的问题,争议的双方经过长期的争斗,彼此积怨很深。

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往往不配合调解人员的工作,将矛盾纠纷推向白热化。

遇到这种情况,调解人员万万不能急躁,要通过各种关系去和当事人双方进行沟通、协调,去和当事人双方建立彼此信任的良好情感基础,而在良好的情感基础上进行调解,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要适度运用法律,营造调处氛围。

调解,就是一个和双方当事人斗智斗勇的过程,有进有退,不可能一蹴而就。

面对当事人提出的种种不切实际的要求,调解人员既不能和稀泥,也不能一味的迁就和纵容,要适时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例举类似案例,对当事人进行劝戒,指出其行为将会造成的严重后果,促使当事人平和心态,正确对待矛盾争议,为进一步开展调解工作营造积极氛围。

但需要注意的是,工作人员在运用法律武器时务必不能激化矛盾,要把握好火候,找准好切入点。

有时还得学会

保护自己,在场合混乱、矛盾激化的情况下可暂时采取回避,理顺思路,待场面、情绪稳定后再介入,再接触。

(四)注重发动群众,创造调解外部环境。

做好农村宅基地纠纷的调解工作,单靠调解工作人员自身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建立镇、所、村三级思想工作网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尤其是要注重发动群众,因为影响当事人思想的因素有很多,而其亲威朋友和邻居的影响是最深刻和最直接的,往往因为他们的一些负面言语和观点,使调解工作前功尽弃,所以,调解人员要充分发动周围群众的积极作用,给纠纷的调解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五篇:

调解纠纷案例

1、人物档案:

岑警官,广州市天河区公安分局兴华派出所鳌鱼岗社区民警。

不知道是不是气温变热,人的脾气也大了起来,今天,忙着处理了两单争执,巧的是,上午是两兄弟打架,下午是三姐妹吵架。

先说上午的,一条村两兄弟,两家对门,却一直不和,50多岁的人了,儿子都20多岁,还是经常发生“战争”。

今天一早又“开战”了。

原来,大哥家在墙上开了个窗户,细佬嫌阻了自家的光线,争执起来,把窗户打烂,之后仍不罢休,继续扔石头到天台,水池都塞满了。

“可恼也”,大哥举着菜刀就冲出来了,大家劝解不下自然报了警。

我立即赶到现场分开两人,但也调解不开,只好带回派出所。

谁知在调解室,大哥又跳起来,一摸口袋掏刀子继续动手。

无奈之下,只好将两人分开,隔着铁门,说不了三句又暴跳如雷。

调解了五六个小时,一直闹到下午才算告一段落。

才送走两兄弟,鳌鱼岗同住一栋楼的三姐妹因为天台砌墙也起了争执。

“三个女人一个墟”,何况是吵架,不得了,邻居们都被吵得昏了头,于是报警。

这三姐妹年纪最大的53岁,最小也44岁,同住自己家一幢六层楼上,每人一层,楼下作出租屋。

平时已因一些小事不时爆发磨擦。

前些天,她们计划在天台各砌一个厨房。

线划好了,连砖头都搬上来了,可刚开工,却又停了下来,因为墙砌在哪边呢?

虽然仅5厘米宽,谁也不肯“蚀底”!

砌在中间,又压住了水管。

墙刚砌起,不是这个不满,就是那个说不公,只好打掉推倒重来,弄了一个星期都没搞成。

今天还是为此吵得要报警。

岑警官赶到现场,三人见状拉住民警七嘴八舌,还拉着民警从一楼跑到六楼,又从六楼跑到一楼,然后一层一层地看,拿着皮尺一分一分度量,一点一点计算各家面积。

眼看天黑,民警有了个主意:

不如让墙砌在中间,下面挖个直角型空隙留作下水道吧,这样既公平又解决了生活问题。

泥瓦工人也表示可行,三姐妹方才统一意见齐声说好。

问题解决了,她们非得拉着我在“断墙拍照留念”。

村里人热情起来也不得了,还真是不照不行。

2、人物档案:

张警官,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派出所宝玉直社区民警。

终于找到一个突破口,让两户势成水火的同屋邻居化敌为友。

今天,把协议开开心心地签订下来了。

说起缘由,这两家人同住一套公房,2003年因为孩子调皮争执起来吵了一架。

从此,两家磨擦不断,甚至哪家电视机声音开大了一些、地拖摆放过了一点界,立即就会爆发“战争”,2005年还升级到打架,有人受了轻伤。

此后,大大小小的调解一直没断过。

民警发现这老房子是两房一厅,两家人公用的厨房厅堂的确不太好分配。

于是,民警联系公房管理部门房管所,看能不能想点什么办法解决这个实际问题。

终于,房管所研究决定,将厨厕厅堂分隔开来给他们各自使用。

初时大家都舒了口气,可到了实际操作时,还是出问题了。

问题就在那个只有十多平方米的公用厅中。

要分隔厅堂,自然要砌道砖墙。

就是这道厚度仅有17.8厘米的墙,谁也不愿意砌在自己这边。

那么一人一半?

也不同意。

事情一下就僵在那里了。

难道好事就这么完了?

民警不甘心。

由于民警平时就注意从小事尽可能帮助关心他们,两户人其实也挺感激的,这堵薄薄的墙其实就是面子问题。

不久,机会来了。

去年11月,其中一家的小儿子失业,一连几个月十分苦恼,民警得知后联系街道、区里劳动服务部门,还发动朋友,终于帮他找到一个职位。

居民千恩万谢,民警捉住个机会,就开玩笑说:

昨天看了一本书挺好的,借给你看看?

他们不知是计欣然拿了书回家去了。

果然不出所料,一天两家人自动联系好,上门来要求与房管所签订合同了,他们边客气着边争着说:

“把墙砌我这边吧。

民警借给他们是什么书呢?

《让人三尺又何妨———张英的故事》。

书中故事是:

康熙年间,安徽桐城有吴张两户人家。

吴家砌新房,侵占了张家三尺宅基地,两家各不相让。

张家儿子叫张英,在朝廷当大官,张父连夜写信给儿子,要求他出面解决。

张英回复:

“万里家书只为墙,让人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张父收信阅后,立即让出三尺。

吴家见对方如此宽宏,也主动退让了三尺。

从此,张吴两家相敬如宾,两家中间便多了一条小街,人们称之为“六尺巷”。

3、人物档案:

张警官,广州市黄埔街派出所怡港联片警务室警长。

今天终于帮×

栋505房换上新门锁,“撬门案”解决了,民警们都松了一口气。

话说几天前一位姓唐的租客看中某座505房的一套房,交定金拿钥匙,次日搬来东西准备进门搞卫生。

谁知鬼使神差,唐某走到小区里另一栋的505房去了,楼屋结构、防盗门、木门都一模一样,更富有戏剧性的是,他手里的钥匙,竟打开了防盗铁门。

木门当然是开不了的,弄了半天后唐某打电话告诉房东。

房东说,可能锁坏了,通知物管撬门吧。

木门撬开了,大家傻了眼——这才明白走错门了。

赶紧通知房主人,女屋主一听跳得数尺高:

要赔偿,还要赔偿精神损失,而且要追究物业公司责任,还要到各媒体去曝光„„一连串的要求登时让出租屋房东和租客尴尬万分,弄坏人家东西要赔,可提的这种种要求也太苛刻了。

小区物管也解决不了,最后报警处理。

把涉事各方都请到警务室商谈。

大家都是邻居,邻里争吵总不是好事,和气才能生财,要赔偿也得好好谈呀。

因为还在气头上,民警劝了半天,还是谈不拢,第二天,屋主不暴跳如雷了,坐下来谈了一整天,各方却互不相让,又是“吃白果”。

终于到了第三天,大家都松动了,可谁也不愿先作让步,也许面子上下不来,还得我们打圆场。

又是一整天,招待他们的矿泉水用了足足一大箱。

直到傍晚,大家的意见才基本一致。

今天一大早,总算签订协议了,女屋主突然节外生枝,要换一模一样的门锁。

这种门锁是开发商统一装的,入住许久了,现在很难找。

事情不能搁浅,再费唇舌,最后以免掉其半年物业管理费解决。

新门锁换上了,天色也黑了,又一个平常琐碎的日子过去了。

4、人物档案:

戴警官,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石牌派出所金帝社区民警。

一天晚上8时左右,民警正在警务室整理前两天的“临登”(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记录。

突然,3个外国小孩推门冲了进来,对着民警哭啼着喊:

“Pleasehelpme!

Pleasehelpme!

(请帮助我!

)”

民警愣了一下:

他们应该都是住在帝景苑的,被人抢劫了?

那可不得了!

为免用英语交流引起误会,民警问了句:

“CanyouspeakChinese?

(你们能说中文吗?

)”三名小伙争着说“我懂!

我懂!

”于是,民警半英文半中文地了解“案情”。

三人分别叫阿索、阿杰和阿劳,都是印度人。

“记得抢你们的人的长相吗?

有多高?

被抢什么了?

”民警问。

“长得挺斯文的,戴个眼镜,跟我们差不多高!

游戏机,1000多块的!

”阿索抢着回答。

难道也是小孩?

“你们认识吗?

“认识,我们有时会一起玩!

”阿劳抢着说。

民警当场舒了口气——只是小区内的小孩闹矛盾。

原来,傍晚6时许,三人与一名中国小孩在帝景苑的中央花园玩耍。

阿索借了中国小孩的滑板,以自己的便携式电子游戏机PSP作交换。

1个多小时后,阿索他们要回家吃饭,要求取回PSP。

但中国小孩爱不释手,趁三人不留神,一手抱起滑板,一手握着PSP,一溜烟地就冲进某栋楼的电梯。

获知情况后,民警马上回看那栋楼大堂的录像,并请来大堂的保安认人。

保安一看,认出是14楼某户的小孩小木。

当时民警心想,应该很容易处理的,没想到“好戏”还在后头。

本想一个人上去先了解情况,可三个小家伙硬是拉着民警的衫尾,而保安也瞧热闹地跟在后头。

小木的爸爸通过门孔发现门外人多势众,还有外国人,不知发生什么事,就是不肯开门。

民警隔着门把事情说了一遍。

木门开了,小木爸探出头来“严正声明”:

我家有大把玩具,用得着抢你们的吗?

我刚才问过孩子了,他说没干。

在我面前他从来不敢撒谎,你们肯定是冤枉他!

“I’llcallmyfatheranduncle!

(我叫我爸爸和叔叔来!

)”一旁的阿索听出对方不肯妥协,于是嚷嚷着要让家长出面。

民警一听就急了:

不管中国人4外国人,这里住的都是有头有脸的,闹起来就不是社区小事了,那可是“国际纠纷”啊!

急中生智,民警让保安领着三个小孩回大堂等候。

见他们走了,小木爸也没那么紧张了。

民警建议他下去看看监控录像,小木爸点头同意。

录像中,小木握着个红色方块玩具。

阿索三人见了,大喊:

“That’sit!

(就是这玩具!

)”小木爸低头不语往家走。

小木认错了,他依依不舍地从抽屉掏出那PSP,还给阿索。

小木爸当场把儿子教育一通,并向大家道歉。

阿索他们拿回PSP,蹦蹦跳跳地,甭提多开心,还用中文跟我说“谢谢”。

来到大堂,民警吓了一跳———两位印度人坐在那里,神情严肃。

他们在等孩子,还等着看这位中国警察处理事情有无偏袒!

民警猛擦了一把汗。

5、人物档案

李警官,榆次区北田镇小伽南警务室民警。

榆次区北田镇小伽南村2011年9月下旬,榆次区北田镇小伽南村的古稀老人张老汉气冲冲地来到北田派出所,他说,邻居家里安置的高音喇叭吵得他年幼的外甥哇哇大哭。

民警一边听老人诉说,一边为老人端来热水,并进一步了解到,老人的邻居因开一家烟酒店,便安置了高声喇叭招揽客户。

然而,张老汉家有一个刚满一岁的外孙,一听到邻居家的高音喇叭大声吆喝就吓得直哭。

张老汉要求邻居将喇叭卸掉,可邻居称喇叭安置在自己家屋顶已多年,不愿将喇叭卸掉,双方因此发生过激烈的争吵,多次找到村干部都未得到有效解决。

民警了解情况后,先安慰老人不要着急,然后驱车到小伽南村。

张老汉的邻居是一名拄着双拐的残疾青年。

该残疾青年说自己靠开小卖部维持一家生计,确实需要安置一个喇叭,否则生意根本没法做,死活不愿将喇叭卸掉。

民警见到此种情况,既同情开小卖部的青年,又得办理老人要求解决的问题。

当时,正赶上村里唱戏,残疾青年的小卖部里顾客很多,北田派出所民警便帮助他搬东西、拿物品,经过两小时的忙碌,残疾人张某对民警的行为很是感动。

随后,他承诺村里唱完戏后将喇叭卸掉。

民警另一方面又做张老汉的工作,让他再耐心等待几天,两天后民警又抽中午时间驱车赶到张某的小卖部,帮他整理物品、打扫院子。

看着民警为了村民的一件小事,忙前忙后的样子,张某很是感动,他说:

“没想到,你们对这种小事还这么上心。

”民警回答:

“为人民服务是公安机关的职则。

”张某说:

“我马上找人将喇叭卸掉。

”民警同志又说:

“不用找人,只要你同意,我们帮你干。

”说罢民警便搬梯子、找钳子,忙活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将喇叭卸掉。

张某看到民警爬上爬下,赶忙在家中泡上茶水;

闻讯起来的张老汉也拿来枣子感谢民警。

如今,两家人相处和睦,他们由衷地说:

“公安民警从关注小处着手,把百姓的小事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来处理,在他们身上折射出的是关注民生的‘大情怀’”。

6、人物档案

王警官,奎屯市公安局北京路派出所民警。

2011年7月19日,在奎屯别依斯小区60幢3单元,因楼上漏水,造成刘浩新房的天花板、墙面脱落严重,刘浩找到楼上住户李军要求赔偿损失,李军满口答应赔,并说:

“既然是我的责任,多少我都赔。

”可就是迟迟不见兑现。

该社区居委会也多次调解,双方依然达不成一致,无奈之下,刘浩便拨打报警电话。

民警第一次入户找李军,其出远门了。

等李军回来后,民警再次找上门做工作,协调解决此事。

在民警的带领下,大家一起到刘浩家查看,准备估算一下需要赔多少钱。

李军却突然说:

“警官,这墙面脱落不是我家造成的,因为那天漏水后我来看过,根本没有这么大的面积,我不可能赔的。

而刘浩称,近几天楼上又漏水了,所以天花板、墙面又脱落了些。

李军则称最近家中无人住,家中水管完好无损根本没漏水。

新一轮争吵又开始了„„

民警找来专业维修工来实地检测,检查结果很意外,竟然是隔壁2单元章俊家漏水渗进来的。

民警找到章俊后,不料,章俊却一口拒绝:

“我家漏水咋可能渗到刘浩家呀?

”一个小小的漏水“事件”,竟越来越扑朔迷离了。

社区民警灵机一动,用相机拍完墙面后,自己先垫钱找维修工进行了维修。

事后,民警将几位当事人请到社区警务室,首先出具了维修工和物业公司的检查结果,证实2单元章俊家漏水渗到刘浩家;

然后出具居委会干部的证词和图片,李军家当时漏水后确实造成了刘浩家天花板、墙面脱落;

最后,出具维修工维修好刘浩家的照片,以及邻居证明看到维修工给刘浩家干过活的证词。

经过近8个小时的调解,最终几位当事人达成一致:

李军家漏水造成刘浩家天花板、墙面脱落,支付800元维修费;

章俊家漏水造成刘浩家墙面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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