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房产交易监管服务云平台奉化区数据整合项目招标需求.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951784 上传时间:2022-10-25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20.6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宁波房产交易监管服务云平台奉化区数据整合项目招标需求.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宁波房产交易监管服务云平台奉化区数据整合项目招标需求.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宁波房产交易监管服务云平台奉化区数据整合项目招标需求.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宁波房产交易监管服务云平台奉化区数据整合项目招标需求.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宁波房产交易监管服务云平台奉化区数据整合项目招标需求.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宁波房产交易监管服务云平台奉化区数据整合项目招标需求.docx

《宁波房产交易监管服务云平台奉化区数据整合项目招标需求.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宁波房产交易监管服务云平台奉化区数据整合项目招标需求.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宁波房产交易监管服务云平台奉化区数据整合项目招标需求.docx

宁波房产交易监管服务云平台奉化区数据整合项目招标需求

宁波房产交易监管服务云平台奉化区数据整合项目招标需求

 

一、建设背景

为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建办房〔2015〕4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以及应国家关于“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电子政务发展要求,宁波市住建委紧紧抓住房地分离这一契机,在会同各县市区充分调研基础上,于2016年4月启动了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计划用3年时间(2016年-2018年),整合房产交易、产权产籍数据以及其他市场主体数据,建设覆盖全大市的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大数据应用云平台。

因为历史原因,宁波市本级和下属各县(市)区房产市场管理部门根据本区域房产市场发展程度和业务发展需要各自建设了一批房产交易管理信息系统,使得房产数据分散存储在各县(市)区各自的系统中,同时这些信息系统因为建设年代不一、承建单位不同、业务标准不同,使得数据标准长期难以统一,业务管控无法做到全大市一盘棋,数据割裂无法做到市县区共享,工作效率无法提高。

大平台的建设要有下属各县(市)区数据的支撑和协同交互,在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应用系统由市住建委统一开发的基础上,各县区需将现有系统中的房产数据按标准统一迁移到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

奉化区作为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下属区县联网应用单位,根据宁波市住建委统一部署要求,需按照《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数据标准》完成现有区域内的房产数据分析、转换、清理、整合等工作,并将数据迁移至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同时在宁波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基础上,开发完善具有奉化本地特色的配套功能,以确保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确保奉化区房产市场的监管和服务工作水平及工作效率提升。

二、建设目标

根据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建设需求及数据标准,将奉化区不动产登记系统中产生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及商品房备案系统中产生的商品房备案数据整合迁移到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完成整合迁移前后数据的校对及运行期跟踪、问题处理,实现数据平滑安全过渡,并能适应新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模式,以保持数据资源在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的可利用性,同时针对奉化区开发完善奉化区的监管平台配套功能,确保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并使平台能够满足当地特色管理的要求。

三、建设内容

根据《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数据标准》要求,对奉化区区域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包括所有权数据、预告权数据、抵押权数据、查封限制数据、房屋单元属性数据、权利人信息数据以及商品房备案系统中的商品房备案数据包括项目信息数据、商品房预(现)售许可数据、商品房楼盘(幢)数据、商品房户属性数据、预(现)售合同数据进行分析、转换、整合,按要求迁移至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同时建设租赁合同备案、交易保障信息管理等配套功能模块及与相关部门的数据接口,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3.1数据迁移整合

3.1.1制定标准

《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数据标准》是为了满足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设而制定的数据库建库标准,不能完全满足奉化区现有房产数据整合迁移要求。

要实现奉化区不动产登记数据和商品房备案数据准确无误的整合迁移到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数据库中,还需要制定一个《奉化区数据整合迁移标准》。

通过分析目标库《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数据标准》及源库奉化区不动产登记系统和商品房备案系统数据结构,制定符合奉化区现有数据结构及数据特点的数据转换标准。

3.1.2数据分析

对奉化区不动产登记数据和商品房备案数据进行梳理、分析,形成数据分析报告。

通过分析建立源库和目标库之间正确的结构关系和数据映射关系,并为后续的数据转换、整合提供处理机制,分析的内容主要包括:

(1)数据类型分析,确定数据源的存储形式和数据格式。

(2)数据结构分析,列出关键表、关键字段及各数据表之间的关联关系,数据库表中非空字段等关键数据指标;

(3)现势性分析,确定数据源的现势性,分析数据源时效性,与当前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4)完整性分析,判断数据源的覆盖范围、信息内容和数量是否完整。

(5)差异性分析,用奉化区现有不动产登记和商品房备案系统的数据库数据标准对照《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数据标准》进行分析,找出源数据与新平台数据要求的差异,确定同名异质、同质异名的转换规则,给出各数据表之间的数据转换拓扑关系图。

3.1.3数据转换

数据转换包含数据过滤、格式转换、合并、拆分等。

中标方需要提供标准的数据处理模块,以实现不同系统间自动的数据格式转换。

包括数据库数据、普通文件数据、XML格式数据间的互相映射和转换。

(1)模板数据库建立

通过选取典型的登记、备案信息,参照原执行的技术规程和数据库标准《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数据标准》,逐项进行对比分析,建立模板数据库。

(2)数据转换脚本编写

结合《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数据标准》,及前期数据分析成果,编写数据库转换脚本,建立模板库和源库间的表映射、字段映射及代码映射。

(3)数据试转换及数据测试

通过数据库脚本,对不动产登记系统及商品房备案系统中数据进行试转换,并导入至模板库中;根据数据库,对关键字段、关键表数据进行分析,结合原系统对转换完成的数据进行数据测试,列出数据转换过程中出错的信息,并给出错误分析报告。

对转换过程中出现异常、错误的数据进行修正,调整数据转换脚本,对数据重新进行试转换及测试,直至转换后的数据符合要求,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3.1.4数据整合

数据转换是将原系统中的数据按新系统数据格式要求,原原本本导入至模板数据库中,保证的是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但导入的数据是否能被新系统所利用,能否符合新系统交易监管的业务要求,就需要对数据进行整合规整,尤其是本项目将两套系统下(不动产登记系统和商品房备案系统)的数据转换到一套系统下,其间会存在大量不同状态下的重复数据,数据整合规整主要包括:

存量房数据楼盘表技术生成,房间信息技术归幢,在办数据关系比对匹配,房屋用途等关键字段信息规整,主房附房数据交易预处理,历史数据与登记数据技术挂接,商品房、存量房房间重复数据技术合并及状态叠加,重复数据标识,登记库遗留字段叠加,登记数据状态叠加,疑问数据技术处理等。

3.1.5数据迁移

数据迁移就是将模板库中已经转换整合好的数据完整地迁移至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

(1)数据试迁移及校验

在数据正式迁移之前,应建立与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一致的测试环境及测试数据库,将数据迁移至测试数据库中,并对迁移完的数据通过测试平台进行逻辑性及可利用性校验,确保业务的可正常办理。

数据试迁移和数据试转换一样也需要不断试错,对于不符合交易要求的数据重新进行数据整合,直至符合要求。

(2)数据正式迁移

通过以上的试迁移过程验证,完成数据的正式迁移,并确保已经上线运行的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业务不受影响。

3.1.6数据跟踪维护

数据迁移完成后,在系统运行期间,应对数据进行跟踪观察、对于新产生的数据问题进行分析处理,确保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正常稳定运行。

附:

奉化区数据量表(截止2017年12月)

所属系统

数据类型

数量(条)

合计(条)

不动产登记系统

抵押权数据

146472

421987

所有权数据

260036

预告权数据

7400

限制权数据

8067

异议登记数据

12

商品房备案系统

开发项目信息

98

85467

商品房预(现)售许可数据

98

商品房幢数据

820

商品房户属性数据

51490

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数据

32961

3.2监管平台配套功能开发

3.2.1危房信息数据导入及维护管理

根据奉化区危房管理部门提供的危房信息数据,实现数据的标准化处理及自动导入功能,根据导入的危房数据实现与房源信息数据的自动匹配及人工关联功能,同时支持危房信息的手工输入及设置,并保存相关操作记录。

对于导入或输入后的危房信息,可根据奉化区对不同等级危房的应用要求,设置相应的禁售、禁租的操作标志

3.2.2交易保障信息数据导入及维护管理

根据奉化区保障房管理部门提供的保障房源及保障人员信息数据,实现数据的标准化处理及自动导入功能,根据导入的保障房源数据实现与登记房源信息数据的自动匹配及人工关联功能,根据导入的保障人员信息自动建立保障人员信息库,并支持相关信息的手工输入及设置。

同时根据奉化区不同的保障交易规则,实现相应的交易限制处理。

3.2.3房屋征收信息数据导入及维护管理

根据奉化区房屋征收管理部门提供的征收房屋信息数据,实现数据的标准化处理及自动导入功能,根据导入的征收房屋信息数据实现与登记房源信息数据的自动匹配及人工关联功能,并支持相关信息的手工输入及设置,并保存相关操作记录。

同时根据奉化区不同的保障交易规则,实现相应的交易限制处理。

对于导入或输入后的征收房屋信息,可根据奉化区对征收房屋的不同管理要求,设置相应的禁售、禁租、禁止抵押的操作标志

3.3交易共享数据接口本地化配置及对接测试

3.3.1不动产数据接口本地化配置及对接测试

根据奉化区不动产管理部门对交易数据的共享要求,实现奉化区商品房和存量房交易数据向不动产部门的传送,并根据奉化区不动产管理部门对数据传输时限、方式、数据字段及数据组合的不同要求,实现相关数据接口的本地化配置,同时完成相应的实施及对接测试工作。

3.3.2地税数据接口本地化配置及对接测试

根据奉化区地税管理部门对交易数据的共享要求,实现奉化区商品房和存量房交易数据向地税部门的传送,同时根据本地区交易管理部门对房屋交易完税状态的管理要求,实现完税金额、评估价格、完税日期、契证号码、缴税标志等相关税收数据的获取。

并根据奉化区地税及交易管理部门对数据传输时限、方式、数据字段及数据组合的不同要求,实现相关数据接口的本地化配置,同时完成相应的实施及对接测试工作。

3.3.3住房公积金集成应用和数据接口本地化配置及对接测试

根据奉化区公积金管理部门对公积金贷款的管理要求,在监管平台中集成相应的本地化的房产合同查询、水印合同打印、统计及操作日志记录等功能,并完成奉化区公积金管理部门相关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同时针对奉化区公积金管理部门对已过户领证的房屋信息管理不同要求,实现相关产权、房屋、契税等数据按本地化需求,以不同的时限、方式及组合向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推送,并完成相应的实施及对接测试工作。

四、项目建设原则

4.1标准先行原则

在数据整合迁移前,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部、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及规范,并结合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数据整合工作的相关规范和标准,以规范奉化区范围内房产交易数据迁移整合的实施过程及成果的应用,保障项目高效稳定的开展。

4.2尊重历史原则

在整合数据迁移过程中应以尊重历史的原则进行数据整理,对电子业务数据整合应对历史业务数据记录予以保持,对整合后不同之处予以标识,对处理中疑问业务数据应由业务所在登记单位业务人员确认处理,并对原始电子数据予以保留。

4.3服务于应用原则

数据整合的根本目的是满足部、省、市房地产市场统计分析和新平台中房产交易业务办理及数据管理相关工作需要。

4.4质量第一原则

数据整合迁移工作应将质量第一原则贯彻到整合工作的实施过程,建立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把好每一个质量控制环节关,实现过程质量和成果质量双重控制,确保数据整合成果在实际应用中发挥作用。

五、项目进度要求

本项目要求自合同签订后四个月内完成整个项目建设,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样例数据给中标方,中标方需在10天内完成样例数据的分析转换,并迁移整合至甲方指定的测试数据库中,样例数据整合质量经采购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法律资料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