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建设招标清单及技术要求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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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建设招标清单及技术要求Word文件下载.docx

全年平均气温14.1℃,最热月平均气温32℃,极端最高气温43.0℃,极端最低气温-17.9℃。

每年7~9月为雨季,年平均降水量640.5毫米,最大日降水量189.4毫米;

年平均降雨日为27天;

年平均雷暴日数为17.5天;

年平均大雾日28.3天,年平均沙暴日为2天。

全年主导风向以南风居多,年平均风速2.3米/秒,大风日数5~15次,瞬间最大风速25米/秒。

3)电力供应

Ø

电压:

380V/220V,三相五线制(3L+N+E)

频率:

50Hz

电压波动:

±

10%

频率波动:

5%

接地电阻:

≤1Ω

4)工作制度:

365天/24小时

5)管线敷设。

所有管线的敷设应按相关规范和标准施工。

所有管线必须保证接地的电气连通性。

所有线缆应按设计图纸一次敷设到位,除非设计上的分支配线,中间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接续。

需要分支配线时,应在分支位置配置分线盒。

所有的线缆应敷设在桥架、线槽或线管内,线缆的敷设应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等现象,不应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损伤。

线缆的端接应采用专门的线耳或模块固定,不得拧绞、焊接。

敷设线缆的线管或桥架(暗敷的线管或线槽除外)在每隔15m处应设置黑色色标,色标宽度>

50mm。

敷设多条线缆的位置应用扎线带绑扎,并做出标识。

扎线带应保持相应间距,线缆扎线带的绑扎不能太紧以免影响线缆的使用。

所有线缆必须单独标签,线缆的两端及中途经常有人接触的地方须加上标签,标签应清晰、耐用。

所有电缆或其芯线均应按照交流相位、直流极性配色,配色方法应一致,便于识别。

机柜、控制台的线缆应排列整齐,并绑扎在机柜内的布线槽内,同时做出标识。

线缆的敷设不得影响机柜门的开启或关闭、设备的更换。

线缆的排列应避免交叉。

线缆布放时长度应有冗余。

除非已进入设备机柜,所有线缆必须放置于线槽、线管内,不得外露。

线管的接续必须按照工艺标准视现场情况使用套丝接头、过线盒。

7)铭牌及各类标志

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各类标志标签上的字体颜色与底色必须呈鲜明的对比,并应具有永久的防脱落、防水、防高温特性。

所有线缆必须单独标签,线缆的两端及中途可为人接触的地方须加上标签。

所有的配线及跳线应采用标签予以标识,并单独编号。

四、工程设计施工的主要技术标准和规范

1.工程设计、项目实施、设备安装以及验收等所涉及的技术标准和规范都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及地方及国际上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同时应符合以下基本技术标准:

1)GB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2)GB/T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3)GB9361-93《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

4)GB2887-89《计算机场地技术条件》

5)GB50311-2007《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

6)GB50263-9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7)GB50045-200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8)GB50057-94《建筑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版)》

9)GB50034-1992《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10)GBJ79-85《通讯接地设计规范》

11)GBJ19-87《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12)GBJ52-82《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

13)GBJ54-83《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

14)GA/T75-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15)GB50395-200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计规范》

16)GB50314-2006《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17)GB6650-86《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

18)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19)GBJ32-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0)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安装及验收规范》

21)GB50462-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22)SJ/T10796-2001《防静电活动地板通用规范》

23)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24)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25)GB50222-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26)YD/T754-95《通讯机房静电防护通则》

2.上述标准应是最新且己实施的版本。

3.标准和规范的冲突处理:

1)标准、规范之间发生冲突:

采用要求最为严格的标准、规范。

2)标准、规范与本技术招标书要求之间发生冲突:

采用其中最为严格的要求。

3)如果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不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范,业主有权要求改正,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延误由系统承包商自行承担。

五、信息中心机房各子系统技术要求

1.机房装修装饰工程

为了提高其功能、效益及布局合理性、科学性,可以作合理调整,并提交调整工程设计。

装修风格要求简洁、明快,体现超现代感风格。

1.1工程范围

机房装修装饰工程是对机房范围内功能区域进行装修设计和施工。

范围包括机房内墙面、吊顶、地面、门、窗帘、及实墙隔断。

总共60平方

1.2设计原则

机房装修设计应充分考虑室内环境的美观、和谐、环保,并能体现装修主体的特色并与之协调。

机房装修设计应完全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消防标准及其他相关要求。

机房装修设计应保证良好的视觉空间和充足的照明、通风。

机房装修设计应充分考虑被装修主体特殊的功能要求,在保证为计算机等设备提供合格的运行环境的同时,应保证为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并充分运用人机工程原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舒适度。

机房平面布局要全面考虑到业务处理的工艺流动路线以及操作人员的操作流程、行走路线。

机房装修设计应充分考虑配套设施设备的布局和配置。

机房装修应支持*****不断扩展和设备技术的进步。

1.3主要结构、材料技术要求

1)根据电子信息机房的室内装修规范,主要材料应满足下列要求:

主要材料的选择宜采用不燃材料(燃烧性能等级A)或难燃烧材料(燃烧性能等级B1);

为保证机房的洁净度,装潢应选用气密性好、不起尘、易清洁、无污染、不含有毒物质或放射性超标的物质的材料;

所有材料必须保证为一级品或优等品,投标方必须提供材料的有关检验报告以确定材料的质量。

应排除强电磁场干扰及保障电脑、网络信息系统安全,要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满足机房内无线电干扰场强在频率范围为0.15~100MHZ时不大于120dB,磁场干扰场强不大于800A/M(相当于100e);

2)主要材料要求

吊顶

吊筋采用专用轻钢龙骨,不上人型,单点悬挂>

100kg;

吊顶采用乳白色全微孔铝合金天花,尺寸为600×

600mm,厚度不小于0.8mm,单块承重>

3.8kg。

顶板及吊顶以上四周墙壁刷防尘漆。

所有吊顶杆及预埋件均做防锈处理。

推荐品牌:

欧陆、乐思龙、雷特斯

地面

地面全部采用硫酸钙抗静电地板,架高200mm。

所有制造地板的材料应均无公害物质,保证安全使用。

配套附件——支座、托架、支架均为全钢组件,表面经镀锌防腐处理。

地板材料应采用具有消音、保温功能的超强防静电架空活动地板,规格600×

600mm、厚度不小于30mm,均布荷载5672kg/㎡,冲击荷载不小于45kg的重物在1m的高度落在地板的上表面25*25mm的面积上时,落点处不破坏,表面变形不大于1.5mm。

达到国际标准“EEC106”、国标GB6650-86标准,保证安全使用。

并应至少符合以下要求:

防静电性能好,电阻抗达到106~109欧姆;

密封性能好,防止水汽进入;

隔音、隔热、防燃性能高;

各空调区域地面上应作防尘、防静电处理,要求底层铺设20mm带铝箔橡塑保温板、面敷0.5mm铝板,以保证制冷效能及以防止下层楼板结露。

抗静电地板推荐品牌:

华美、世霸龙、太瑞

墙、柱面

机房内墙面和柱面采用50*30*2mm钢方管龙骨基层、复合彩钢板饰面,复合彩钢板板厚度12.8mm;

踢脚线采用厚度为1.5mm拉丝不锈钢板,高度为67mm。

复合彩钢板推荐品牌:

汉耐铁、昌隆、格满林

门、窗

机房所有内外门均由本工程提供。

所有通往外走廊门的外观品貌须按大楼总体内装修设计风格要求,由投标人供货和施工。

机房所有内门按投标人装修设计要求采用钢制防火门。

要求选用能通过消防部门认证的专用产品,其饰面材料的色泽、样式应经业主检验后方可安装使用。

在门的结构上应使用不可见的固定系统,所有外露的金属构件应选用发纹不锈钢,所有的门应能开启成>

90°

钢制防火门应配备全隐式闭门器、止门器、磁性门扣和带把手的成套门锁。

防火门推荐品牌:

王力、金大、飞云

门类五金推荐品牌:

设备底座

空调、UPS、电池、配电柜及设备机柜需要制作设备底座,设备底座要求达到整个设备的承重,并且固定在机房楼面上。

底座的高度原则上视机房活动地板的实际高度而定。

底座安放就位后应略低出活动地板3毫米,以保证机柜重量全部由加固座负担。

空调、UPS、配电柜、设备机柜底座以50mm宽的镀锌钝化角钢制作,电池底座以80mm宽的镀锌钝化角钢制作,表面必须平整,孔眼直径为10mm,严格按照尺寸定制。

其他要求

五金配件:

所有五金配件应配置齐全。

五金配件的材料表面应平整光洁,不得有划损或残缺,所有五金配件的零件、辅件必须是原厂的统一配套用料,不得擅自组合或另配。

宝钢、韶钢、武钢

机房装修系统投标清单(按清单格式及数理报价)

2.机房UPS系统要求

根据信息机房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本信息中心机房电源要求一级负荷供电,要求供配电系统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因此需采用双回路供电系统。

配电系统需满足世界主流计算机厂商及计算机外围设备厂商的产品安装要求。

*****负责从大楼配电室引2路市电至机房电源切换柜,市电电源作为机房UPS供电的主要电源,另外从油机室引1路油机电源作为机房UPS供电的备用电源;

由*****负责将市电电缆及油机电缆引至机房互投内柜上口开关。

每台设备机柜用电负荷按3KW计。

系统电缆采用奥美格、庆丰、天诚(品牌名称)产品

2.1工程范围

包括机房内各UPS、市电配电箱、UPS配电箱及之间相关的连接电缆、桥架、钢导管等设备材料的供应、安装敷设和接线。

2.2低压配电箱设备及系统要求

2.2.1低压配电箱(市电的输入、UPS输出柜等)

低压配电柜技术要求:

满足本工程设计图纸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技术标准和规范。

进出线方式:

出图纸,满足设计要求。

柜体防护等级:

IP30。

维护方式:

低压箱能够进行双面维护。

断路器部分:

配电柜内部断路器推荐品牌为ABB、施耐德、西门子,但所有一次元器件的品牌必须统一;

除特殊说明外,配电箱63A及以下断路器全部采用微型断路器,63A以上开关采用塑壳断路器。

主开关应采用框架抽屉式开关。

ATS开关推荐品牌为ABB、施耐德、西门子,要求PC级,带傍路。

配电箱体推荐品牌为ABB、施耐德、西门子,采用优质覆铝锌板材,板材厚度不小于2.0毫米,且组装牢固;

箱体的前、后门为网孔状通风散热,柜体必须为全封闭型,柜体正面柜门应安装钢质隔板,箱门上须装防尘垫,安装锁。

箱体的前后门及其外表面均应进行环氧粉末喷涂处理,喷涂厚度不小于50微米,涂层应美观、牢固、耐腐蚀、抗冲击、不反光,颜色需经发包人确认。

所有柜内的零件、螺钉、电缆攀附的支架等均应镀锌,并达到耐盐雾腐蚀的标准。

母线采用TMY型优质电解紫铜排,规格按图纸要求。

搭接部位搪锡,非搭接部位套热塑管保护。

母线的固定应采用阻燃的DMC绝缘排夹,具有耐电弧,动热稳定性高,机械强度高、耐高温和防潮的功能。

显示单元为数字化LCD触摸屏管理器。

配置高智能电量仪,用于集中监测主开关的电压、电流、频率、功率因素、电量、谐波等电参数;

有电源指示灯,智能电量仪具有声光报警和远程通讯监控接口(RS-232与RS-485)、MODBUS标准协议,方便进行网络通讯,可接入机房监控系统。

防雷设计,配置B级防雷器装置,推荐品牌为施耐德、OBO、ABB。

无论本次发标所用图纸是否满足需求,但要求承包人必须充分考虑各项配电要求,如有需要,承包人必须自行填加配置足够的元器件,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低压配电箱必须为3C认证产品且需提供品牌厂家原厂正式授权。

ABB、施耐德、西门子

2.3UPS设备及系统要求

2.3.1UPS的整体技术要求

主机房UPS配置采用2(N+1)方式,UPS共配置1台20KVAUPS,电池后备时间为60分钟。

配电系统采用交流50HZ,380V/220V,接地系统采用TN-S方式,零线和地线分开设置。

UPS配电系统的供电范围是:

计算机设备(主机和附属设备)、通信设备、网络设备、弱电系统设备。

市电配电系统的供电范围是:

空调设备、普通照明、新风排气设备、维修插座、一般动力等。

交流配电应具备遥测和报警以下内容:

交流配电设备遥信:

主要开关的开关状态、市电故障;

遥测:

输入电压、输入电流;

设备运行方式为备份冗余工作方式。

UPS应具有自动适应负载和抗过载功能;

负载发生100%的跃变时,输出电压的瞬间变化在±

2%以内,并且在20毫秒内迅速恢复到±

1%。

UPS设备标准配置下可以实现50Hz或60Hz输入任意设置。

UPS设备的输入端、输出端必须具有浪涌滤波器装置。

本工程所需之UPS设备均为在线式不间断电源设备。

无论外供交流电源中断与否,均应保证向负载提供连续的、质量合格的电源。

UPS必须具有自动旁路转换开关,用于UPS设备旁路的与负载接通、分断的开关。

同时必须具有手动维护开关,便于日后的维护。

UPS设备必须具有自动再启动功能。

UPS设备应具有蓄电池管理、监控和自动维护功能;

须具有电池充电电压、温度补偿功能。

显示、记录和故障诊断

UPS设备应具有多种数据接口,便于检索、查询、统计设备当前和历史的运行情况,如输入电压、电流、频率,输出电压、电流、频率,设备运行状态(正常、逆变、旁路),设备故障告警,蓄电池组容量、端电压等;

管理软件可以实时地监控UPS的运行状态、各项电气参数指标,可通过局域网、广域网、干结点、无线通讯方式实施遥控开机或关机等系统控制。

UPS设备应具有设备故障的自动诊断功能。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能明确显示故障的部位和发生故障的主要原因。

同时,该设备还应具有设备运行情况的记录和统计功能。

UPS系统的平均故障修复时间MTTR≤5分钟。

自动保护性能

UPS设备应具有完善的自动保护性能,当出现过载,短路,输入及输出过电压、欠电压和频率异常,蓄电池充电过电压,放电欠电压以及其内部发生故障时,应能自动转换和保护,并发出可闻可见告警信号;

UPS设备应采用全数字控制技术,具有标准通信接口和通讯协议。

2.3.2单台UPS技术指标

本工程项目中要求的设备应满足以下技术指标;

选用世界知名的厂家生产,应用实践证明可靠性高,功能完善,售后服务周到的产品。

且现场并机使用操作简便、均衡性好,双变换在线式。

UPS技术规范

1.主要技术参数

1.1纯在线式,双变换UPS产品,保证长期连续运行;

1.2主机为机架式塔式兼容式设计,可放于桌面或者19英寸标准机架上;

1.3生产厂家为国际知名设备提供商,有全球的生产、研发设计能力和应用;

1.4设备应在下述条件下连续工作:

环境温度为:

0℃--40℃;

1.5主机采用智能化全数字(DSP)控制系统进行控制信息处理;

1.6产品零部件紧固无松动,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痕、划伤、裂缝、变形等现象,表面涂覆层不应起泡、龟裂和脱落,金属零件不应有锈蚀及其他机械损伤;

1.7主机操作方便灵活可靠,提供4吋大屏幕液晶显示;

1.8说明功能的文字符号及功能显示应清晰端正,并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2.主机输入要求

2.1输入额定电压:

380Vac;

2.2输入电压范围为228Vac-478Vac;

2.3输入频率范围为:

40Hz-70Hz;

2.4输入功率因数:

>

0.99(满载时)

2.5输入标配防雷浪涌冲击电路;

2.6整流器要求:

采用IGBT高频整流技术;

2.7电池输入要求并机时可以共用电池组

3.主机输出要求

3.1 逆变器:

采用全数字DSP控制IGBT逆变技术;

3.2 电池模式下输出频率:

50Hz稳定度±

0.2%;

3.3 输出功率因数不低于0.9;

3.4 输出电压失真度:

线性负载<3%,非线性负载<5%;

3.5 输出电流峰值系数:

UPS所允许最大非正弦波峰值电流与输出电流有效值之比≥3:

1;

3.6 市电模式下系统工作效率:

≥92%,可达94%,满足绿色电源和节能环保的要求;

3.7 过载能力:

过载105%-125%运行5分钟,过载≤150%运行1分钟,大于150%运行200mS;

3.8 市电电池切换时间:

UPS在市电和电池两种状态间切换的时间应为0ms;

3.9 主机对电池有大功率充电能力,标配超过10A的充电电流。

3.10 旁路逆变切换时间:

从逆变器停止工作时起,到电网直接供电时止或从电网直接供电起到恢复逆变器工作时止所需要的时间<

1ms;

3.11 噪音(距离设备1米处):

<58dB(A);

3.12要求支持软线并联运行方式,支持3+1并机,为避免电气插框的单点瓶颈故障,不得配置电气插框。

3.13要求标配同步双总线功能,可进行同步双总线方案配置。

4.电磁兼容

4.1 传导干扰符合YD/T983-1998中5.1表2“A级TPE电源端口传导骚扰限值”规定;

4.2 电磁辐射干扰符合YD/T983-1998中5.2表4“A级TPE在10m测试距离的辐射骚扰限值”规定;

4.3 抗干扰性能应符合YD/T983-1998中7.3表9“抭干扰性能最低测试等级和判定准则”的规定;

5.告警保护功能

5.1 输出短路保护:

输出负载短路时,UPS应立即自动关闭输出,同时发出声光告警,但声音告警应能屏蔽和复位;

5.2 输出过载保护:

输出负载超过UPS额定负载时,应发出声光告警;

超出过载能力时,应转旁路供电;

5.3 过温度保护:

UPS机内运行温度过高时,发出声光告警并自动转为旁路供电;

5.4 电池电压低保护:

当UPS在电池逆变工作方式时,电池电压降至告警点时发出声光告警,降至保护点时停止供电;

5.5 输出过、欠压保护:

UPS输出电压超过设定值时,发出声光告警并转为旁路供电;

5.6高压防护:

市电高于主机输入范围,能切断市电输入,避免其它元器件受损;

6.电池管理功能

6.1 在电池管理方面,系统应能对电池的充电电流、过度放电保护等方面进行智能化控制。

6.2 具备低压脱离保护功能,在蓄电池低压时自动脱离负载;

6.3来电后保护UPS自动重启并对蓄电池进行恒压限流充电;

6.4UPS应满足满载后备4小时电池容量的管理要求;

对主机配置不能满足4小时后备电池充电电流的,UPS需新增蓄电池充电器,同时将新增蓄电池充电器纳入系统管理控制,实现对电池组充放电自动管理;

7.安全性、可靠性要求

7.1 外壳保护要求:

UPS保护接地装置与金属外壳的接地螺钉间应具有可靠的电气连接,其连接电阻应≤0.1Ω;

7.2 绝缘电阻:

环境温度在(22±

5)℃,环境湿度≤90%RH时,UPS的输入端、输出端对地施加500V直流电压时,绝缘电阻应>2MΩ;

7.3 绝缘强度:

输入电路对地,输入电路对输出电路和输出电路对地应承受方均根值为1500V(或直流电压2121V)的50Hz正弦交流电压一分钟;

信号控制电路对地应承受方均根值为500V的50Hz正弦交流电压(或直流电压707V)一分钟不击穿,不飞弧,漏电流小于20mA;

7.4 对地漏电流:

UPS机壳对地的漏电流应≤3.5mA;

7.5 可靠性要求:

UPS设备在正常使用环境条件下,平均无故障间隔时间MTBF应≥50,000h(不含蓄电池);

8.远程监控通讯能力

8.1具有干接点实现外部告警的功能,包括市电告警、UPS故障告警(内容包括UPS电池低电压告警和逆变故障告警等)等相关能反映UPS运行性能的告警;

8.2应具备USB监控接口,并提供智能监控卡插槽,可接入相关通讯卡,支持TCP/IP、RS485和MODBUS等通讯接口,并免费提供监控协议;

8.3主机具有标准的USB通讯接口,采用国际标准通讯协议,并免费提供通讯协议,具有良好的开放性;

2.3.3集中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供方提供的UPS系统设备,应具备集中监控能力,可选配相应软件和网络管理卡,提供全部的远程监视、控制功能,从而用户可以通过干结点、局域网、广域网和无线移动网络随时监控UPS设备的运行;

使UPS能够用直接与以太网和无线移动通讯网连接,利用网上任何一台计算机或特定的移动电话可以通过供应商提供的软件和硬件管理UPS。

通过与网络(TCP/IP以太网络)相连的网络管理卡或无线通讯的WING卡,在电池运行状态下安全的关闭1台或多台运行的服务器。

设备的集中监控系统应具有良好的人机界面和监控、通讯等功能和较完善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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