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安全合同书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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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乙方应当遵守甲方规定和文明规范,具体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善意与邻里相处;
不大声喧哗、不制造噪音或影响他人安定居住的声响;
爱护校区的公共财产或共有部分,如不践踏草坪、不破坏共用设施、不准在公用部位堆放杂物、垃圾,不恶意占用或堵塞通道、不任意涂画等;
爱护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如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等;
按照公共财产或共有部分的性质合理使用该等部位;
不非法设置影响校容和美观的广告、横幅等。
9、乙方对承租房屋不享有处分权。
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租房屋及属于甲方所有的家具、水电煤气设备、管线、仪表及其他物品。
乙方不得为承租房屋设定抵押或为前述家具、电器煤气设备、管线、仪表及其他物品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负担。
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房屋内外的水、电、煤气仪表及管线。
甲方同意迁移的,双方应当严格遵照有关机关的规定及要求,迁移后的仪表及管线应符合安全规范。
11、乙方在使用房屋过程中,应当注意自己的不当行为可能对他人人身或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如乙方不得在阳台、窗台上搁置、悬挂易坠落的物品;
不得高空抛物等。
12、凡经营性房屋和厂房必须按照有关消防规定自主或甲方代为配备消防用品,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一经发现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13、乙方严禁在租赁范围内和甲方规定范围内动用明火(包括焚烧废纸等可燃物)。
确因经营需要,必须填写“动用明火审批表”报保卫处审核,经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内并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准动火;
14、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自杀、相约自杀或因自己原因造成他人自杀。
15、不得进行其他未在上述规定中的会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不得配置有安全隐患的设施。
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经发现将被处于罚款;
造成事故或第三人损害的,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篇二:
租房安全协议合同书
租房安全协议合同书
身份证号: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安全协议书。
一、租房地址:
二、租凭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一个月。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房屋租金:
由甲方免费租给乙方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4.因甲方在乙方租凭期满后自己需要使用该房屋,因此不再与乙方进行续租。
三、租赁期间安全协议:
1.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
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乙方应遵守有关部门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汛、防灾、用电、用气等安全工作,严禁“三合一”,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安全用电。
严禁在房屋内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走廊、通道畅通;
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负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
3.乙方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与甲方提供的水、电、煤气接口及荷载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电炉、热得快等高负荷、高危险性设备或物品。
4.因乙方自身原因发生的自残、自杀、意外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甲方已确认房屋设施的安全性,要求乙方对房屋及设备的使用安全自行负责,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四、就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
日期:
篇三:
租房安全协议书
租房安全协议书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租户在租期中的安全责任,本着双方能够顺利的履行合约,现与租户签订如下协议:
1、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内的水电设施等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设备,使用煤气炉等明火设备需在屋外进行并告知甲方,由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
2、乙方在租期内在租住房屋内需时刻注意防火,防盗,放触电,不做危及自身人身安全的活动,身为监护人的乙方人员有义务对其被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应时刻注意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
乙方在租期内由于自身疏忽而导致本人或其被监护人的人身造成伤害的,甲方不负责任。
3、乙方在租期内有保管好自己所租房屋内财产安全的责任,如发生遗失,损坏的,甲方不负责任。
4、乙方必须文明租住,依法租住,不得在所租房屋内存放政府禁止存放的危险品和违法物品,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甲方如询问乙方在租住房屋内所存放可疑物品或从事可疑活动时,乙方需如实作答,如有所隐瞒而被公安机关查处的,甲方不负责任。
5、乙方需保证所租房屋及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
6、如乙方在安全方面的实际行动损害到甲方的权益,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其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要诚信守法,共同遵守并履行本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篇四:
房屋租赁安全协议
房屋租赁安全协议
出租方:
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设部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胜北社区各单位出租房(场地)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出租房(场地)安全事故,保护国家和租户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区经济发展和稳定,分清事故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的房屋质量和环境,自愿承租本房屋。
第二条: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注意安全用电和消防安全等事项。
因乙方不慎发生的各种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出租房内不准使用天然气。
第四条:
如乙方擅自乱接、改动水电气暖设施,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如死亡、重伤、轻伤、火灾、中毒等)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如乙方私自乱拉乱接水电气暖设施,发生的事故,给国家财产、出租房财产造成损失,他人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房屋(场地)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告知水电气供应部门,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不告知或不维修,发生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出租房内,严禁存放液化气罐、烟花爆竹、汽油等危险化学品。
对于发生事故的,所产生(包括甲方)的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租赁期间,乙方需按照地方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自觉接受消防部门、出租方的安全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如不及时整改,所造成的损失(包括甲方),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
如发生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签字盖章)乙方:
(签字盖章)
年月日
篇五:
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
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甲方(出租方):
姓名身份证号乙方(承租方):
姓名身份证号
为了加强租赁房屋安全管理,明确租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特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甲方应提供完好的房屋和附属设施。
乙方入住前,向乙方交清环境、电、消防设施等要害部位注意事项。
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二、乙方责任
乙方对家庭所有成员和来访亲朋好友,宣传教育好各项安全事项,并自行管理到位。
乙方在入住前应对环境和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认,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
如日常检查不到位,出现问题及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乙方租赁期间不准擅自改动电线路,电器设施,并负责管理。
乙方不准使用电炉子、电取暖器(箱)、电淋浴桶等非安全电源器。
乙方在人走时,必须将一切用电设备关闭,将烟头等明火物熄灭。
乙方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化学用品带入楼(房)内。
乙方因违反用电、消防管理等有关要求,造成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和赔偿。
三、甲方或上级政府部门有权随时检查乙方居住安全情况,对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乙方及时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年月日
篇六:
房屋出租安全合同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一、房屋概况
出租房屋坐落在,建筑面积平方米,户型:
乙方承租该房屋的使用目的:
住房。
房屋现状描述:
。
房屋内甲方提供的家具、设备明细:
二、租房期限
双方约定的租期为年,自年月日开始起算
本合同约定的租期届满前一个月,乙方可以向甲方发出续租的通知,双方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协商的期限延长租期限。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一月内,未做出是否同意续租的明确意见的,视为同意乙方续租
租期到期,乙方未向甲方发出续租通知并继续使用,且甲方未明确表示反对的,视为双方签署了不定期的租住合同。
不定期限的租住合同,任何一方均享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均应于解除合同前一个月向对方发出通知,以便对方有合理的时间安排相应事宜。
三、租金、费用及其支付和负担方法
双方约定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月,押金共元。
租金在租期的第一年于提前7日按季度支付,一年后于提前7日按半年支付。
在乙方租赁的两年期限内,非经双方协商一致月租金不予调整。
承租房屋的水、电、天然气、光纤、通讯、络、物业管理费的承担方法为:
乙方承担。
(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自租赁期限起算日开始计算。
租赁期限起算日之前的各项费用,甲方应当结清。
)
在租赁期间,电灯,水龙头,家具,电器,门窗等出现的损毁和修善由乙方承担。
四、双方违约责任及责任承担
甲方
(1)甲方保证对该房屋享有独立处分权或具有向乙方出租的合法、有效的权源;
(2)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已被查封、已向第三方出租或其他权利瑕疵并影响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的情形;
(3)甲方保证该房屋在租赁期限内不被他人合法追索。
(4)甲方保证该房屋在交付时不存在危及乙方及第三方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质量缺陷、安全隐患。
(5)甲方不得向乙方提供质量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水、电器、煤气设备或物品。
(6)甲方应主动向乙方披露与乙方正常、安全、合理使用房屋有关的重大事项,以及在乙方提出有关疑问时负责及时解答,但与乙方正常、安全、合理使用无关或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安全的疑问除外。
(7)甲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前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前提前15日向乙方发出书面的通知。
(8)为乙方便利使用房屋,且乙方提供要求时,为乙方提供合理且必要的协助。
乙方
(1)按照承租房屋及各类家具、家电、水电气设备、管线、仪表、物品的使用方法及其性质合理使用房屋及各类物品,并规范操作。
如因乙方过失,或不正当使用导致自己或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应对承租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设备、物品进行合理且妥善的照管,因乙方照管/保管不力或不正当使用,致使承租房屋毁损、灭失、甲方提供的各类物品损失损毁的,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乙方应当遵守社区规约和文明规范,具体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爱护社区的公共财产或共有部分,如不践踏草坪、不破坏共用设施、不恶意占用或堵塞通道、不任意涂画等;
爱护社区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如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等;
按照社区公共财产或共有部分的性质合理使用该等部位;
不非法设置影响市容和美观的广告、横幅等。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房屋或其中的某一部分进行转租或自行决定与他人合租。
甲方同意转租或合租的,其租赁期限不得长于本合同的剩余租赁期限,且乙方需就全部承租范围及该合租人实施的与承租有关的行为向甲方负责。
如乙方违反本约定,擅自转租或与他人合租的,转租或合租合同无效,乙方应当按照转租或合租费用的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承租房屋进行改善或添附,尤其在涉及建筑主体及建筑承重结构变动时。
甲方同意乙方进行房屋改善或添附的,添附或改善活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或有关部门的规定。
如乙方违反本约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对房屋改善或添附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按照损失费用的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这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
组织或进行传销、容留传销人员;
吸毒或容留他人吸毒;
走私或贩卖毒品;
卖淫、组织卖淫或强迫他人卖淫、容留卖淫人员;
赌博或聚众赌博、开设赌场;
为犯罪嫌疑人或罪犯提供庇护;
从事危害国家或国防安全的间谍活动;
其他违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如乙方违反该约定,甲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授权,乙方对承租房屋不享有处分权。
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租房屋及属于甲方所有的家具、水电气设备、管线、仪表及其他物品。
乙方不得为承租房屋设定抵押或为前述家具、电器气设备、管线、仪表及其他物品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负担。
如乙方违反该约定,擅自处分承租房屋或甲方所有的物品且未经甲方追认的,处分行为无效,乙方须按照相关问题牵涉的所有费用的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房屋内外的水、电、气仪表及管线。
如乙方违反本项约定,擅自迁移水电煤气仪表、管线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9)乙方在使用房屋过程中,应当注意自己的不当行为可能对他人人身或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如乙方不得在阳台、窗台上搁置、悬挂易坠落的物品;
如乙方违反本项约定,致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与甲方提供的水、电、天然气接口及荷载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热得快等高负荷、高危险性设备或物品。
如因此出现任何问题,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第条约定的房屋使用目的。
如乙方违反本项约定,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目的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12)在房屋租期限内,乙方发现第三人对房屋实施侵害行为的,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
(13)乙方应保持承租房屋的清洁、条理。
(14)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自杀、相约自杀或因自己原因造成他人自杀。
如乙方违反该约定,由乙方
承担所有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的所有损失。
五、房屋重大安全事故预防与责任划分
乙方应学习各类水、电器、天然气设备的使用说明,掌握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和逃生基本知识。
乙方对下列原因引起的房屋倒塌、漫水、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造成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承担责任:
(1)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对房屋进行改善、添附、对建筑主体或建筑承重结构进行变动的;
(3)因乙方故意、过失、不当或不规范操作造成的;
(4)擅自迁移房屋内外的水、电、煤气管线、仪表的;
(5)乙方自行购置的水电气设备存在质量瑕疵、质量不合格或者与甲方提供的接口、荷载不匹配造成的;
(6)其他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事故。
六、退租
以下情况发生时,双方办理退租及结算:
(1)本合同租期满(或租期经延长后期满);
(2)合同解除。
退租时,双方均应到场清点物品、查验房屋情况、移交各种手续、证照、钥匙,并办理最终结算,乙方应当在结算当日支付欠付租金及依约应由乙方负担但未付的各种费用、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等。
乙方应当在租期满或合同解除当天内将自己的物品搬离承租房屋。
乙方未按期搬离的,甲方有权在事前通知后将乙方物品运至房屋附近通知指定的地点,乙方物品在运至指定地点后的风险及甲方搬运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但甲方行使该权利时应当:
(1)给予乙方合理的腾退时间并适当考虑乙方的实际情况;
(2)搬运中不得故意毁损乙方物品;
(3)放置地点应当合理;
(4)不得将乙方物品非法据为己有;
(5)充分考虑天气因素,尽量减少对乙方物品不必要的损害。
甲方违反本条第
(2)至(4)项约定的,应当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
乙方未付清上述应付款项,且或有逃避债务可能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的相应物品。
但留置物的价值应当相当于乙方欠付的款项总额。
乙方退租时,须将屋内尽量恢复成租房时的样子,并保证房屋和墙面干净整洁,所有家具家电等能正常使用方可退租。
如违反约定,甲方可扣下乙方所交的租房押金。
合同期限未到时乙方要求退租,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所交租金和押金。
乙方退租后,故意或重大过失对甲方房屋或物品造成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由乙方赔偿。
七、房屋毁损、灭失风险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八、违约责任及责任分担
当任何一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援引本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约定)或责任承担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或其它责任。
当任何一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有权援引本合同相关某一条款或几个条款(约定)同时或择一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或其它责任。
九、合同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合同可以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2)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5天或乙方逾期支付租金5天的,对方享有合同解除权;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第
(1)至(3)项约定,无权处分或因他人合法追索房屋致乙方不能正常、合理使用累计超过7日的,乙方享有合同解除权;
(4)乙方故意损害或不正当使用或未妥善照管房屋及物品,致甲方遭受较大损失时,甲方享有合同解除权;
(5)乙方未遵守社区规约和文明规范,经甲方两次(含)以上要求改正,但乙方拒绝改正的,甲方享有合同解除权;
(6)乙方利用房屋从事违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的,甲方享有合同解除权;
(7)乙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第(4)、(5)、(7)、(8)、(11)项约定,情节严重的,甲方享有合同解除权。
(8)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对方享有合同解除权;
(9)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均享有解除权;
十、合同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将该等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或仲裁委员会裁决)。
争议解决条款不因本合同的无效、解除和终止而无效。
如就本条款关于管辖和争议解决方式作出修改的,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并必须单独签订仅就管辖和争议解决方式修改的协议,且其所加盖的印章和签字应与本合同所载的完全一致,方为有效。
凡因与履行本合同有关所签订的其他一切补充协议、签证单据、物权凭证和单据、确认函等法律文件再行约定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的,不得对抗以上条款的约定,如有违背,则该约定一律无效。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双方提供的联系方式见本合同签字盖章部分。
双方确认下述所有联系方式均是通畅、可达的。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双方可以选择以下任一方式(或书面通知的变更后的联系方式)发送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其他文件。
按照邮寄地址发送文件后第叁日起,将视为送达。
使用传真、电话方式的,传真成功发送或通话之时视为送达。
但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该文件或通知未送达的除外。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篇七:
公司负责向外出租房屋、场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