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烃球罐区安全检查表最新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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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烃罐组(储罐外壁)距离变配电站(围墙)不应小于80m。
9
液化烃罐组(储罐外壁)距离架空电力线(中心线)不应小于1.5倍塔杆高度。
10
液化烃罐组(储罐外壁)距离Ⅰ、Ⅱ国家架空通信线路(中心线)不应小于50m。
11
液化烃罐组(储罐外壁)距离通航江、河、海岸边不应小于25m。
12
液化烃罐组(储罐外壁)距离地区原油及成品油埋地输油管道(管道中心)不应小于30m。
13
液化烃罐组(储罐外壁)距离地区液化烃埋地输油管道(管道中心)不应小于60m。
14
液化烃罐组(储罐外壁)距离地区埋地输气管道(管道中心)不应小于30m。
15
液化烃罐组(储罐外壁)距离地区原油及成品油地面输油管道(管道中心)不应小于45m。
16
液化烃罐组(储罐外壁)距离地区液化烃地面输油管道(管道中心)不应小于90m。
17
液化烃罐组(储罐外壁)距离地区地面输气管道(管道中心)不应小于45m。
18
液化烃罐组(储罐外壁)距离同类企业及油库的液化烃罐组(储罐外壁)不应小于60m。
4.1.10条
19
液化烃罐组(储罐外壁)距离同类企业及油库的可燃液体罐组(储罐外壁)不应小于60m。
20
液化烃罐组(储罐外壁)距离同类企业及油库的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火炬中心)不应小于90m。
21
液化烃罐组(储罐外壁)距离同类企业及油库的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最外侧设备外缘或建筑物的最外轴线)不应小于70m。
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0m。
22
液化烃罐组(储罐外壁)距离同类企业及油库的全厂性或区域性重要设施(最外侧设备外缘或建筑物的最外轴线)不应小于90m。
23
液化烃罐组(储罐外壁)距离同类企业及油库的明火地点不应小于70m。
与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可按与明火地点的防火间距减少50%,但散发火花地点应布置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之外。
二
总平面布置
液化烃罐区宜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及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4.2.2条
5.2.13条
液化烃罐组不应毗邻布置在高于工艺装置、全厂性重要设施或人员集中场所的阶梯上。
4.2.3条
液化烃罐组不宜紧靠排洪沟布置。
4.2.4条
液化烃罐组与周围消防车道之间不宜种植绿篱或茂密的灌木丛。
防火堤内严禁绿化。
4.2.11条
容积大于1000m3的全压力和半冷冻式储存液化烃储罐距离甲、乙、丙类工艺装置分别不应小于60、55、50m。
4.2.12条
容积大于1000m3的全压力和半冷冻式储存液化烃储罐距离一类、二类全厂重要设施分别不应小于80、70m。
距离区域性重要设施可减少25%。
容积大于1000m3的全压力和半冷冻式储存液化烃储罐距离明火地点不应小于60m。
容积大于1000m3的全压力和半冷冻式储存液化烃储罐距离容积>
5000m3、>
1000~5000m3、>
500~1000m3、≤500m3或卧式甲B、乙类地上固定顶可燃液体储罐分别不应小于50、40、35、30m。
20000m3、>
5000~20000m3、>
500~1000m3、≤500m3(或卧式的)地上浮顶、内浮顶或丙A类可燃液体储罐分别不应小于45、40、35、30、25m。
1000~50000m3可燃气体储罐不应小于40m,且不应同组布置储罐。
容积大于1000m3的全压力和半冷冻式储存液化烃储罐距离液化烃及甲B、乙类液体码头装卸区、汽车装卸站、铁路装卸设施、槽车洗罐站分别不应小于55、45、50m。
容积大于1000m3的全压力和半冷冻式储存液化烃储罐距离液化烃及甲B、乙类液体及可燃与助燃气体灌装站分别不应小于45、40m。
容积大于1000m3的全压力和半冷冻式储存液化烃储罐距离甲类物品库(棚)或堆场不应小于60m。
容积大于1000m3的全压力和半冷冻式储存液化烃储罐距离罐区甲、乙类泵(房)、全冷冻式液化烃储存的压缩机(包括添加剂设施及其专用变配电室、控制室)不应小于35m。
容积大于1000m3的全压力和半冷冻式储存液化烃储罐距离污水处理场(隔油池、污油罐)不应小于30m。
容积大于1000m3的全压力和半冷冻式储存液化烃储罐距离铁路走形线(中心线)、原料及产品运输道路(路面边)不应小于25m。
容积>
100~1000m3的全压力和半冷冻式储存液化烃储罐距离甲、乙、丙类工艺装置分别不应小于50、45、40m。
100~1000m3的全压力和半冷冻式储存液化烃储罐距离一类、二类全厂重要设施分别不应小于70、60m。
100~1000m3的全压力和半冷冻式储存液化烃储罐距离明火地点不应小于50m。
100~1000m3的全压力和半冷冻式储存液化烃储罐距离容积>
500~1000m3、≤500m3或卧式甲B、乙类地上固定顶可燃液体储罐分别不应小于45、35、30、25m。
500~1000m3、≤500m3(或卧式的)地上浮顶、内浮顶或丙A类可燃液体储罐分别不应小于40、35、25、20、15m。
1000~50000m3可燃气体储罐不应小于30m,且不应同组布置储罐。
100~1000m3的全压力和半冷冻式储存液化烃储罐距离液化烃及甲B、乙类液体码头装卸区、汽车装卸站、铁路装卸设施、槽车洗罐站分别不应小于45、35、4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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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000m3的全压力和半冷冻式储存液化烃储罐距离液化烃及甲B、乙类液体及可燃与助燃气体灌装站分别不应小于40、35m。
25
100~1000m3的全压力和半冷冻式储存液化烃储罐距离甲类物品库(棚)或堆场不应小于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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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000m3的全压力和半冷冻式储存液化烃储罐距离罐区甲、乙类泵(房)、全冷冻式液化烃储存的压缩机(包括添加剂设施及其专用变配电室、控制室)不应小于3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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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000m3的全压力和半冷冻式储存液化烃储罐距离污水处理场(隔油池、污油罐)不应小于2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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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000m3的全压力和半冷冻式储存液化烃储罐距离铁路走形线(中心线)、原料及产品运输道路(路面边)不应小于20m。
29
容积≤100m3的全压力和半冷冻式储存液化烃储罐距离甲、乙、丙类工艺装置分别不应小于40、35、30m。
30
容积≤100m3的全压力和半冷冻式储存液化烃储罐距离一类、二类全厂重要设施分别不应小于55、4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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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100m3的全压力和半冷冻式储存液化烃储罐距离明火地点不应小于40m。
32
容积≤100m3的全压力和半冷冻式储存液化烃储罐距离容积>
500~1000m3、≤500m3或卧式甲B、乙类地上固定顶可燃液体储罐分别不应小于40、30、25、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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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5000m3、>
500~1000m3、≤500m3(或卧式的)地上浮顶、内浮顶或丙A类可燃液体储罐分别不应小于35、30、20、15、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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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50000m3可燃气体储罐不应小于25m,且不应同组布置储罐。
35
容积≤100m3的全压力和半冷冻式储存液化烃储罐距离液化烃及甲B、乙类液体码头装卸区、汽车装卸站、铁路装卸设施、槽车洗罐站分别不应小于40、30、3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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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100m3的全压力和半冷冻式储存液化烃储罐距离液化烃及甲B、乙类液体及可燃与助燃气体灌装站分别不应小于35、3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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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100m3的全压力和半冷冻式储存液化烃储罐距离甲类物品库(棚)或堆场不应小于4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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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100m3的全压力和半冷冻式储存液化烃储罐距离罐区甲、乙类泵(房)、全冷冻式液化烃储存的压缩机(包括添加剂设施及其专用变配电室、控制室)不应小于2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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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100m3的全压力和半冷冻式储存液化烃储罐距离污水处理场(隔油池、污油罐)不应小于25m。
40
容积≤100m3的全压力和半冷冻式储存液化烃储罐距离铁路走形线(中心线)、原料及产品运输道路(路面边)不应小于15m。
41
全压力和半冷冻式储存液化烃储罐距离容积>
10000m3、≤1000m3全冷冻式储罐分别不应小于40、30m,且不应同组布置储罐。
42
有事故排放至火炬的措施的全压力和半冷冻式储存液化烃球罐间距不应小于0.5D。
43
无事故排放至火炬的措施的全压力和半冷冻式储存液化烃球罐间距不应小于1.0D。
44
全压力和半冷冻式储存液化烃卧(立)罐间距不应小于1.0D。
45
全压力和半冷冻式储存液化烃储罐与全冷冻式储罐、气柜不应同组布置。
46
液化烃储罐与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不应小于90m。
47
全压力和半冷冻式储存液化烃储罐距离围墙不应小于30m。
48
罐组的专用泵区应布置在防火堤外,与储罐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距甲A类储罐不应小于15m;
2.距甲B、乙类固定顶储罐不应小于12m,距小于或等于500m3的甲B、乙类固定顶储罐不应小于10m;
3.距浮顶及内浮顶储罐、丙A类固定顶储罐不应小于10m,距小于或等于500m3的内浮顶储罐、丙A类固定顶储罐不应小于8m。
5.3.5条
49
液化烃储罐、可燃气体储罐和助燃气体储罐应分别成组布置。
6.3.1条
50
液化烃储罐成组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液化烃罐组内的储罐不应超过两排;
2.每组全压力式或半冷冻式储罐的个数不应多于12个;
5.储罐材质不能适应该罐组介质最低温度时不应布置在同一罐组内。
6.3.2条
51
防火堤及隔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液化烃全压力式或半冷冻式储罐组宜设不高于0.6m的防火堤,防火堤内堤脚线距储罐不应小于3m,堤内应采用现浇混凝土地面,并应坡向外侧,防火堤内的隔堤不宜高于0.3m;
2.全压力式储罐组的总容积大于8000m3时,罐组内应设隔堤,隔堤内各储罐容积之和不宜大于8000m3。
单罐容积等于或大于5000m3时应每一个一隔;
4.沸点低于45℃甲B类液体压力储罐组的总容积不宜大于60000m3;
隔堤内各储罐容积之和不宜大于8000m3,单罐容积大于等于5000m3时应每罐一隔。
5.沸点低于45℃的甲B类液体的压力储罐,防火堤内有效容积不应小于一个最大储罐的容积。
当其与液化烃压力储罐同组布置时,防火堤及隔堤的高度尚应满足液化烃压力储罐组的要求,且二者之间应设隔堤;
当其独立成组时,防火堤距储罐不应小于3m,防火堤及隔堤的高度设置尚应符合第6.2.17条的要求。
6.3.5条
液化烃储罐区工艺安全检查表
液化石油气球罐上的阀门主体材质宜为碳素钢,并具有与罐体材质一样的耐低温及抗H2S腐蚀的性能。
切断阀宜选用截止阀,当选用闸阀和球阀时,其阀门应带有阀腔卸压机构。
阀门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2.5MPa。
SH3136-2003
6条
液化烃球形储罐应设置全启式安全阀。
安全阀的规格应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确定:
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定压)不得大于球形储罐的设计压力。
6.2.1条
储罐的气体放空管管径不应小于安全阀的入口直径,并应安装在罐体顶部。
SH/T3007-2007
6.3.3条
安全阀应设置于气体放空接合管上,并应高于罐顶。
6.5.2条
液化烃球形储罐所设置的安全阀,应满足《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规定检测的要求。
安全阀应安装在液化烃球形储罐的气相空间。
6.2.2条
安全阀出口泄放管应接至火炬系统或其他安全泄放设施,放火炬前应设分液罐分离。
5.5.7条
单罐容量等于或大于10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应设置2个或2个以上安全阀,每个安全阀担负经计算确定的全部放空量。
GB50183-2004
6.8.4条
压力容器正常运行期间截止阀必须保证全开(加铅封或锁定),截止阀的结构和通径应不妨碍安全阀的安全泄放。
TSGR0004-2009
8.3.5条
压力容器与安全阀之间的连接管和管件的通孔,其截面积不得小于安全阀的进口截面积,其接管应当尽量短而直;
压力容器一个连接口上装设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安全阀时,则该连接口入口的截面积,应当至少等于这些安全阀的进口截面积总和。
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TSGR7001-2004
第十七条
安全阀与压力容器之间一般不宜装设截止阀门;
为实现安全阀的在线校验,可在安全阀与压力容器之间装设爆破片装置;
对于盛装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中度危害介质,易爆介质,腐蚀、粘性介质或者贵重介质的压力容器,为便于安全阀的清洗与更换,经过使用单位主管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负责人批准,并且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方可在安全阀(爆破片装置)与压力容器之间装设截止阀门,压力容器正常运行期间截止阀门必须保证全开(加铅封或者锁定),截止阀门的结构和通径不得妨碍安全阀的安全泄放;
新安全阀应当校验合格后才能安装使用。
TSGR0004-2009
两端阀门关闭且因外界影响可能造成介质压力升高的液化烃管道应采取泄压安全措施。
5.5.6条
液化烃储罐的安全阀出口管应接至火炬系统。
确有困难时,可就地放空,但其排气管口应高出8m范围内储罐罐顶平台3m以上,且不得朝向邻近设备或有人通过的地方。
6.3.13条
当储罐的设计压力相同,存储物料性质相近或相同,其气相混合后不影响物料质量时,储罐之间宜设气相平衡管。
平衡管直径不宜大于储罐气体放空管直径,亦不宜小于DN40。
6.3.4条
液化烃泵不得使用皮带传动。
5.7.7条
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宜采用有防冻措施的二次脱水系统。
6.3.14条
液化石油气蒸发器的气相部分应设压力表和安全阀。
6.3.15条
液化石油气球形储罐液相进出口应设紧急切断阀,其位置宜靠近球形储罐。
6.1条
安全阀出口管应接至火炬系统,当受条件限制时,可就地排入大气,但其排放管口应高出相邻最高平台或建筑物顶3m以上;
当排放量较大时,应引至安全地点排放。
对排放管应考虑适当的支撑,并设置防雨帽和排液口。
6.2.3条
对易爆介质或者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或者中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应当在安全阀或者爆破片的排出口装设导管,将排放介质引至安全地点,并且进行妥善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大气;
8.2条
液化石油气球形储罐的切水管上应设两道切断阀。
6.3条
液化石油气球形储罐的进料管、液相回流管和气相回流管上可设止回阀。
6.5条
接在液化烃球形储罐上的管道应考虑支撑的措施,考虑到大型球形储罐可能存在地基的不均匀沉降,所以与其相接的管道应有一定的挠性。
7.3条
全压力式储罐应采取防止液化烃泄漏的注水措施。
丙烯、丙烷、混合C4、抽余C4及液化石油气的球形储罐应设注水设施。
注水管道宜采用半固定连接方式。
7.4条
液化烃管道应架空或沿地敷设。
必须采用管沟敷设时,应采取防止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在管沟内积聚的措施,管沟内的污水应经水封井排入生产污水管道。
7.2.4条
液化烃设备抽出管道应在靠近设备根部设置切断阀。
容积超过50m3的液化烃设备与其抽出泵的间距小于15m时,该切断阀应为带手动功能的遥控阀,遥控阀就地操作按钮距抽出泵的间距不应小于15m。
7.2.15条
储存不稳定的烯烃、二烯烃等物质时,应采取防止生成过氧化物、自聚物的措施。
丁二烯球形储罐应采取以下措施:
a)设置氮封系统:
b)储存周期在两周以下时,应设置水喷淋冷却系统;
储存周期在两周以上时,应设置冷冻循环系统和阻聚剂添加系统;
c)丁二烯球形储罐安全阀出口管道应设氮气吹扫。
8.5条
液化烃金属管道除需要采用法兰连接外,均应采用焊接连接。
公称直径等于或小于25mm的液化烃金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