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水器及分水器支架环评报告表 编号0001528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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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
租赁建筑面积(平方米)
11000
总投资
(万元)
500
环保投资
3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6%
评价经费
1.0
投产日期
2016.9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XXX有限公司租用XXX有限公司位于XXX的现有厂房作为生产用房,开展分水器及分水器支架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租赁建筑面积为11000m2,预计投产日期为2016年9月,待投产后,可年产10万套分水器及20万套分水器支架建设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21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建设过程中或者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据此,XXX有限公司委托XXX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工作。
本项目的项目类别属于“I金属制品—53、金属制品加工制造”中的不含电镀或喷漆工艺的“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因此我公司在实地踏勘、资料收集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
2、项目概况
1)地理位置及周边情况
本项目位于XXX,经纬度:
,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
项目东侧为空地,隔空地为奉化市华宇涂装厂等企业;
南侧为空地;
西侧临奉化市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再往西为空地;
北侧临聚英路,隔路为王淑浦村,与本项目最近距离为35m;
项目周边情况见附图2及附图3。
2)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租赁XXX有限公司位于XXX的现有厂房作为生产用房,总租赁面积约为11000m2,可年产10万套分水器及20万套分水器支架建设项目。
本项目生产工艺不涉及电镀、喷漆。
项目工程组成及生产内容、规模见下表。
表1-1项目工程组成与生产内容、规模
序号
分项
项目组成
主要内容
1
主体工程
厂房1
共一层
冲床、车床等重噪声设备车间
年产10万套分水器及20万套分水器支架
2
厂房2
共三层,局部四层
1F:
加工车间(剪板机、折弯机、铣床等)
3
2F:
装配车间、原材料仓库及办公室
4
3F:
成品仓库
5
局部4F:
办公室
6
厂房2南侧钢构厂房
共2F,污水处理站、砂轮机及清洗机
7
厂房2西侧钢构厂房
共1F,空置
未规划,现状为空置
8
公用工程
给水系统
采用自来水,由市政给水管网供给
9
排水系统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及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系统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附近内河
10
供电系统
供电由奉化市供电局供给
11
环保工程
废水处理设施
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生产废水处理系统
12
废气处理设施
砂轮机打磨粉尘
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
3)主要设备及原辅材料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
表1-2主要生产设备
名称
型号
设备数量(台)
备注
冲床
jd21-125t
125t型
jd23-25t
34
25t型
折弯机
wb67y-40/2200
-
剪板机
qc12y6-3200
攻丝机
17
数控车床
切管机
mc360
普通车床
cz6140a
仪表车床
c0630
砂轮机
m3225
铣床
xk6128
m5
13
钻床
z5140b
14
z4116
20
15
烘道
传输封闭式
3m×
1m×
0.6m,
电源加热
16
回火炉
箱式
超声波清洗机
sd-1048s
2台:
0.7m×
0.5m×
0.6m
1台:
0.8m×
0.6m×
18
焊机
ws-250
25
小型焊接机,手提式
19
超音频加热电源
gwssf-10
加热烘道及回火炉
铆接机
p8-500b
21
震抛机
滚筒式
22
空压机
w-1.05/12.5
设备辅助用
23
平面磨床
m7120a
不做生产设备,仅作为模具修整用,使用次数不多
其主要原辅材料见下表:
表1-3主要原辅材料
原料
年用量
尺寸
304不锈钢方管
250t/a
1.6mm×
39mm×
41mm
年产10万套分水器
分水器配套零部件
10万套
外购
Q235板材
350t/a
3.5mm×
1250mm×
2500mm
年产20万套分水器支架
600t/a
2.0mm×
氩弧焊焊丝
0.1t/a
润滑液(冷却液)
1.2t/a
与水按1:
5比例混合后使用
防锈清洗剂
0.24t/a
主要成分为表面活性剂
3、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厂区员工共定员25人,一班8小时工作制,工作时间:
7:
00~17:
00,年工作日均约300天,项目不设食堂及住宿。
4、厂房建设及生产布置
根据厂区布局图,厂区内共租赁主体2幢联合厂房,联合厂房2共三层,局部四层,一层为加工车间,二层为装配车间、原材料仓库及办公室;
三层为成品仓库;
局部四层为办公室;
厂房1共一层,为冲床车床车间;
本项目租赁项目具体平面布置图见附图5。
5、公用工程
(1)给排水
给水系统:
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均采用自来水,由市政给水管网供给。
排水系统:
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就近排入河道。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及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厂区生产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均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附近内河最终汇入剡江。
(2)供电
本项目供电由奉化市供电局供给。
年用电量约30万度/a。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地原为闲置厂房,项目地周边无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也没有珍稀野生动植物分布,无原有污染物和原有环境问题产生。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奉化市位于浙江省东部沿海,北纬29°
25′~29°
47′、东经121°
03′~121°
46′之间。
北依宁波市,西枕四明山,南濒象山港。
东西相距70.5km。
南北长度约42km,陆地面积1249km2,海域面积96km2。
奉化市位于中国东部黄金海岸中段长江三角洲经济区的南翼,依托国际大都市上海,紧邻沿海开放城市宁波,是全国甲类开放地区。
121.39,29.71,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周边情况见附图2及附图3。
2、地形、地貌、地质
奉化市地貌复杂,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倾斜,分属浙北平原区、浙东丘陵区和东部港湾区。
市区北部为平原区,地面平坦,水网密布,剡江、县江、东江在此汇流,为重要耕作区;
市域西部及南部属丘陵区;
市区东部为港湾区。
平原区分为宁奉平原、港湾平原和河谷平原。
宁奉平原,属冲积湖平原,分布剡江、县江、东江两岸,含锦屏、岳林、江口、西坞等街道,面积222.6km2。
平原下部为海相沉积物,系全新世界浸后海平面趋于稳定条件下发育而成。
港湾平原,属洪冲积平原,分布莼湖、裘村等镇溪流两岸及沿海一带,面积120.1km2。
河谷平原,属洪积冲积平原。
主要分布溪口和尚田等镇的山湾,面积32.7km2。
丘陵区位于西部及南部,地形发育成熟,地面支离破碎,山脉高度在200~1000m之间,重峦迭岗。
海拔500m以下的丘陵占60%,500m以上低山约占10%,山脉属岭南山系,处于天台山与其支脉四明山交接地带。
以剡溪(剡江支流)为界,北属四明山脉(约占丘陵面积20%),南属天台山脉(约占丘陵面积80%)。
最高山峰为四明山脉境内的黄泥浆岗(967m)和秀尖山(975m)。
港湾区位于东南部,地形独特,有局部平原分布,溪流单独入海,山属于天台山脉。
奉化市在此区域共有61km的海岸线,海域96km2,水深20m以下的浅湾46km2,20m以上的深湾14km2,其余为海域。
3、气候特征
奉化市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冬夏季风交替明显,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多年平均气温16.3℃,极端最高温度39℃,极端最低温度-11.1℃,全年降水量1416.8mm,城区常年主导风向为SSW、S,其次为NNW、N、NNE。
年均风速3.63m/s。
冬季受北方南下冷空气侵袭,多西北风;
夏季受副热带高气压和热带气团的控制,天气炎热,盛行东南风;
春季常伴有冷空气活动,气温偏低,多阴雨天气。
全年无霜期在246天左右。
受季风气候影响,降水季节分配不均,变化幅度较大,这种巨大变化造成旱、涝灾害,主要灾害性天气:
台风、久雨、干旱、暴雨、寒潮、霜冻、龙卷风等。
暴雨是一种时间短、强度大的降水,是引起洪涝及山洪爆发的主要原因,容易造成水土流失和环境生态平衡的破坏。
4、水文特征
奉化水系分为奉化江水系和莼湖水系,源于四明山脉和天台山脉,奉化江水系有剡江、县江和东江。
县江因流经县城而得名,县江为奉化江上游,发源于董李第一尖山,至方桥与东江汇合,干流77km,流域面积229km2,落差696m,年平均流量6.3m3/s。
剡江发源于与余姚市交界的秀尖山,流经班溪、溪口、萧王庙、江口等镇、街道。
干流长75.5km,流域面积454km2,落差495m,年均流量10.6m3/s。
东江发源于葛岙南端薄刀岭岗,南北流经尚田、西坞等镇、街道,在江口与县江汇合后,至三江口与剡江合流入奉化江,干流长44km,流域面积119km2,落差371m,年平均流量3.6m3/s。
5、生态环境
奉化地处亚热带边缘,属中亚热带常绿阔叶亚地带,浙闽山丘甜槠木荷林区。
原始植被几乎绝迹,取代者为针叶林、阔叶林、灌丛、草丛等次生植被及人工引种植被。
矿产资源贫乏,基本无可以开采利用的矿产。
农业以种植粮食作物、油料作物、棉花、蔬菜瓜类等为主。
奉化市境内常见的脊椎动物包括哺乳类、鸟类、爬行类、两栖类、鱼类等有400余种;
无脊椎动物,尤其是昆虫,数不胜数。
穿山甲、白鹳、黑鹳、白鹤、丹顶鹤、白枕鹤等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水獭、大灵猫、白额雁、松鸡、白颈长尾雉、灰鹤、大鲵、虎纹蛙等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现状调查表明,本项目所在区域未分布名贵野生动植物,无自然保护区。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1、奉化市概况
奉化市:
地处长江三角洲南翼的东海之滨,是宁波市的副中心城市。
全市辖6个镇、5个街道,下设354个行政村,2012年末全市户籍人口545516人。
总面积1349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1253平方公里,海域面积96平方公里。
2015年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GDP)322.1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6%,其中第一产业29.08亿元,增长1.5%,第二产业138.67亿元,增长4.8%,第三产业154.4亿元,增长9.5%。
三次产业结构为9.0:
43.1:
47.9,第三产业占GDP比重比上年提高2.6个百分点。
按户籍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6.66万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1.07万美元。
2、江口街道概况
江口街道位于浙江省奉化市区北部,东北与鄞州交界,西邻溪口镇。
区内河网密布,剡江、县江、东江三大水系贯穿于整个江口,造就了一方物华天宝之地。
江口街道下辖江口、方桥等社区(居委会),何家、新桥下、后江、前江、周村、张村、前胡等村委会,面积59.7平方千米,人口4.9万人。
江口街道境内电力通讯发达,城镇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投入6000万元,建设道路、新区,形成三纵五横的城镇格局,建成了占地10亩的江南贸城和占地20亩南浦市场,占地4平方千米的新兴工业园区。
到目前止,已有21家企业落户在新兴工业园区,项目总投入突破3亿元。
至今,全镇工业已形成服装、机械、仪器、仪表及蔺草等综合性工业门类,其中,“罗蒙”服装在国内外享有一定知名度。
3、土地利用规划概况
根据项目房产证可知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
4、奉化市环境功能区划概况
根据《奉化市环境功能区划文本》,本项目位于奉化锦屏、岳林、江口、西坞和萧王庙人居环境保障区(0283-Ⅳ-0-1)。
(一)基本概况
共划定人居环境保障区等8个,总面积105.988km2,占全市规划国土面积的8.3%。
本区域为奉化市城镇居住、商业、科教等集中区块,是我市城镇化发展的人口集聚区。
(二)主导功能与目标
主导功能:
提供健康、安全、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保障人群健康。
环境质量目标:
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Ⅲ类或水环境功能区要求;
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声环境质量达到1类标准或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土壤环境质量达到相关评价标准。
生态保护目标:
河湖水域面积不减少,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2m2/人。
(三)管控措施
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的要限期关闭搬迁。
禁止新建、扩建二类工业项目,现有二类工业项目只能在原址基础上改建,并须符合污染物总量替代要求,且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加重恶臭、噪声等环境影响;
禁止畜禽养殖;
污水收集管网范围内,禁止新建除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外的入河(或湖或海)排污口,现有的入河(或湖或海)排污口应限期纳管。
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必须单独设置排污口的除外;
最大限度保留区内原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好河湖湿地生境,禁止未经法定许可占用水域;
除防洪、重要航道必须的护岸外,禁止非生态型河湖堤岸改造;
建设项目不得影响河道自然形态和水生态(环境)功能。
推进城镇绿廊建设和绿地系统建设,建立城镇生态空间与区域生态空间的有机联系;
合理规划布局工业、商业、居住、科教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有噪声、恶臭、油烟等污染物排放较大的各类建设项目布局,防治污染影响;
妥善处理城镇生产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
(四)负面清单:
部分二类工业项目,包括:
27、煤炭洗选、配煤;
29、型煤、水煤浆生产;
30、火力发电(燃气发电、热电);
46、黑色金属压延加工;
50、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85、基本化学原料制造;
肥料制造;
农药制造;
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
合成材料制造;
专用化学品制造;
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等制造(单纯混合和分装的);
86、日用化学品制造(单纯混合和分装的);
M医药(不含“90、化学药品制造;
生物、生化制品制造”中的化学药品制造);
119、化学纤维制造(单纯纺丝);
121、服装制造(有湿法印花、染色、水洗工艺的)等污染和环境风险不高、污染物排放量不大的项目。
所有三类工业项目,包括:
30、火力发电(燃煤);
43、炼铁、球团、烧结;
44、炼钢;
45、铁合金制造;
锰、铬冶炼;
48、有色金属冶炼(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
49、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全部);
51、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电镀工艺的;
使用有机涂层的;
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
58、水泥制造;
68、耐火材料及其制品中的石棉制品;
69、石墨及其非金属矿物制品中的石墨、碳素;
84、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油母页岩提炼原油、煤制原油、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
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等制造。
(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
86、日用化学品制造(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
87、焦化、电石;
88、煤炭液化、气化;
90、化学药品制造;
96、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产;
112、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
115、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翻新;
116、塑料制品制造(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
118、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制革、毛皮鞣制);
119、化学纤维制造(除单纯纺丝外的);
120、纺织品制造(有染整工段的)等重污染、高环境风险行业项目。
本项目为金属制品加工制造,不属于《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和《奉化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规定的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不属于环境规划负面清单中工业企业类型,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的产业导向要求。
三、环境质量状况
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生态环境等):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按奉化市空气质量功能区域划分,该地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本环评采用2014年《奉化市环境质量报告书》中的监测数据,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3-12014年奉化市空气质量监测结果
项目
SO2(mg/m3)
NO2(mg/m3)
PM10(mg/m3)
PM2.5(mg/m3)
2014年平均值
0.018
0.029
0.066
0.046
2014年最大日均值
0.084
0.073
0.229
0.156
2014年超标率(%)
0.3
2.7
9.6
二级标准(年平均)
0.06
0.04
0.070
0.035
二级标准(日平均)
0.15
0.08
0.075
由上表可见,2014年奉化市监测点的大气环境中的可吸入颗粒物(PM10)及细颗粒物(PM2.5)均存在超标现象,二氧化硫及二氧化氮监测因子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水环境质量状况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活经厂区化粪池及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均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附近水体最终汇入剡江。
本项目周边水体主要是剡江。
奉化市环境监测站在肖镇设有监测站位,2014剡江水质监测结果年均值如下表。
表3-22014剡溪水质监测结果
溪口断面
DO
CODMn
BOD5
氨氮
总磷
石油类
最小值
5.55
0.83
0.012
0.015
0.05
最大值
14.2
1.18
0.03
0.031
均值
9.4
1.02
0.016
0.022
类别
Ⅰ
Ⅱ
从上表可见,2014年剡溪水质各项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地表水标准。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XXX,项目区域主要以工业企业为主,因此本项目周边声环境质量现状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即昼间噪声≤65dB(A)。
为了解本项目厂区所在区域的声环境现状,环评期间,对厂区四厂界昼间声环境进行了检测,检测时,周边企业均为正常运行状态。
由于企业夜间不进行生产,故未对夜间噪声进行监测,监测数据见表3-3。
表3-3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一览表(单位:
dB(A))
监测点
位置
昼间监测值(09:
51~10:
21)
标准
达标情况
1#
厂界东侧
56.6
昼间65dB
达标
2#
厂界南侧
55.3
3#
厂界西侧
56.7
4#
厂界北侧
56.3
5#
北侧王溆浦村
55.7
昼间60dB
监测结果表明,企业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北侧王溆浦村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表3-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
方位
与厂界最近距离
敏感性描述
保护级别/敏感性描述
周边
大气环境
--
对废气
敏感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周边声环境
对噪声敏感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王溆浦村
北侧
35m
对废气、噪声敏感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内河
东侧
48m
对废水敏感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剡江
1.6km
四、评价适用标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
根据《宁波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宁波市环境保护局,1997.01),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二类区,故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表4-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单位:
μg/m3)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二级标准)
二氧化硫
(SO2)
年平均
60
日平均
150
小时平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