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湖南新宁丧葬习俗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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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湖南新宁丧葬习俗Word格式.docx

由于受荆楚文化的传承和江西移民文化的影响,加之以独特的地理环境,这块“夹生地”就在历史的长河中逐渐形成了较为独特的丧葬风俗。

不能否认这一风俗的积极作用,但在提倡火葬的今天,该地仍一如既往地实行土葬,这无疑形成了对立冲突。

寻找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自然而然提到议事日程上。

二、 

关键字:

新宁县、丧葬、风俗、特征、成因、利弊、思考

三、前言

新宁县地处湖南省西南部,建于西汉初,距今2500余年,总面积1992平方公里,总人口96万余人,属国家扶贫重点工作县。

这里文化底蕴丰厚,民间传统文化活动源远流长。

近些年来,其独特而多样的民间习俗开始受到国内学者关注,如新宁县花鼓戏、新宁县剪纸、新宁县高跷等,有关这些研究的论著也不断问世。

使得这个几乎被遗忘的偏僻地带开始展露出迷人面貌。

丧葬仪式作为民俗的内容之一,是一个民族、一个地区特点的重要体现。

在新宁县其他民俗文化研究日益走向深入的情况下,对当地丧葬风俗的研究却几乎是一片空白。

此外值得提出的是,在我国,虽然有不少研究丧葬习俗的专著,但大多数研究集中于几个方面:

一是文献资料、考古发现,所涉及的大都是上层统治阶级的礼俗;

二是对几个较大的少数民族丧俗仪礼的研究;

三是把中国划分大范围片区的粗略研究。

这就显得周而不全,粗而不细,一些地区丧葬礼仪中的精彩光亮之处被忽略了。

新宁县那不同于传统的“土馒头”,也不同于江浙一带的椅子坟的特色坟形,至今还鲜为人知。

本文试图从历史文化与自然地理方面,来探求我的家乡新宁县丧葬风俗的成因,同时对当地实行土葬与国家提倡火葬之间的矛盾提出自己粗浅的看法。

四、新宁县丧葬风俗的特征

1、丧俗特征

丧俗,是指人初终之后的一系列丧仪及出殡、送葬的程序、内容。

丧礼则是丧俗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既是人们举哀的方式,又是人们将逝者由现在的世界送往另一世界使其“再生”的手段。

在新宁县,老人一旦寿终正寝,其家人、亲戚及邻居、朋友的生活常规时间就被打破,一场为老人操办后事的活动就开始了,风俗上有着许多与其他地方的不同之处。

老人刚刚“闭眼”,子孙下跪、哭啼送终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起身烧盘钱,即冥钱。

所谓冥钱,实际上是把粗糙的土纸裁成五寸见方大小,一夹夹用铁制的凿子打印成铜钱般大小的印痕。

烧纸钱于死者床头,意为给死者去阴间的路费。

同时,亲人必须算好老人断气的时辰,地生(即风水先生)根据死者断气时辰和亲人的生辰八字,算好入棺和盖棺时辰,决定出殡日期。

鸣鞭炮一串,以通告邻里乡亲。

然后“买水”、请专人给尸体沐浴、换上寿衣寿鞋等。

这一步骤在中国大部分地方的丧礼中都存在。

新宁县地区浴尸的特点在于,它只是一种走过场的仪式,并未真正给死者擦洗干净,并且遵循“七上八下”的规矩——持三尺新白布蘸用纸钱“买来的”井水为死者沐浴,上身七下,下身八下,并不多抹。

寿衣件数必须成单,如果衣穿五件,裤则三条,若衣穿九件,裤则七条。

忌衣穿七件,因新宁县方言“七”与“吃”同音,意即“吃死烂穷”。

装束时,死者的身体关节开始僵硬,据说亲人在一旁带感情地呼唤,死者的关节就会变松软,便于装束。

接着移尸到一宽木板上(一般都拆下自家门板),覆以寿被后,亲人将死者睡床上的稻草、穿用过的一套服装拿到屋前路上烧掉。

据说是死者在人间有了罪孽,必须点火烧掉,才能去阴间享福。

入棺,也即大殓。

棺材内垫上石灰、棕须,将死者抬入棺材。

地生将遗体放正,让死者右手持一把白纸扇,左手握一饭团,口含米粒或银制品,然后盖上寿被。

寿被也有讲究,若死者为男性,覆红色寿被;

女性,则覆绿色。

这些殉葬品是让死者在阴间防饥寒和暑热的。

入棺后,棺盖暂时不闭合,一是地生“算定”的时间未到,二是等待远方归来的亲人。

盖棺之前,死者的女儿和媳妇号哭,但是眼泪不能掉进棺材里。

原因在于当地人认为,棺材里一旦掉进眼泪,死者奔赴黄泉会有牵挂,行走不快。

丧仪中有三项重要活动:

做道场、上山(即出殡)和烧灵屋。

道场,原指佛教颂经、行道的场所,后来引用为佛、道、巫教在民间丧事中的殡仪法事,俗称做道场。

所谓“三师六道九和尚”,是做道场需要的人数。

现在新宁地区道士和“师公”(即巫师)已经绝迹,丧事大都请和尚做道场。

场地一般在堂屋中或正门前的空坪上,用白布、白花设成灵堂,两边贴上挽联,横匾上书“当大事”三字,语出于孟子:

“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要以当大事。

”柩前立灵牌,点长明灯。

和尚们于四周墙上悬挂“十殿冥王图”,鼓锣齐响。

其中一和尚身着袈裟,手持道具,颂经作法;

亲属头披拖头(白布裁成长条,一端用麻线绑在头顶,另一端垂于后背,长至脚跟),跟着和尚围棺木三步一鞠躬地绕行。

一个晚上要转三段,每段有七七四十九圈,俗称“转道”。

做道场的时间以前一般为三天,如今大多简化为一天。

但不管时间多长,它都是一道必要的程序,是后代继承家产的凭证。

出殡前必须封棺,封棺时间不能与亲人的生辰八字相同,按当地说法,若时间相同,就会将生魂封进去,即中煞。

同时孝子、孝孙必须大声哭喊,把死者的灵魂喊出来,否则将被永远封盖于棺木之中,不得转世。

出殡时全村所有的人都要来送行,子孙在前面持草把退着走路,以四五步一跪拜来感谢送葬的人们。

出殡不论墓地远近,抬棺的要绕道缓行。

表示生者对死者的留恋。

在快到墓地的时候,要抬着棺木冲到“井”(当地人对新挖的坟坑的俗称)旁,据说如果不冲上去,很多旧鬼会拦住新鬼不让进土。

出殡仪式完成后,孝子、孝孙必须从原路回去,叫做“收脚迹”,否则就会丢魂。

灵屋是纸码师傅用彩纸、竹篾扎成的房屋模型,高则两米多,低则一米,供死者到阴间享用。

出殡以后,和尚请起亡灵,子孙跪拜迎请,把灵屋烧化,亡灵即能享用。

烧化灵屋的同时,要烧化各个亲属朋友送来的冥钱,冥钱一夹夹装在箱包里,上面写有文字。

如外甥送给去世的舅妈,上面如此写道:

外甥×

×

箱包×

新故舅母×

母×

氏老孺人九泉受用

化上

岁次庚午吉月吉日寄

箱包后面加盖有和尚的印章。

烧化灵屋时,和尚不断地敲锣打鼓,以赶走来抢夺冥钱的孤魂野鬼。

下葬后的前三天,孝子须在每天傍晚六时左右,在坟前点燃香烛。

意为死者刚上山,人生地不熟,点灯作陪伴,使之不孤单害怕。

2、墓式及葬法特征

新宁县一直实行土葬,人死以“入土为安”。

走进新宁县,随处可见山坡上有一片一片的坟,整齐而有规律地排列,俗称“坟山”。

一个坟山所埋葬的死者大多同姓,为同一宗族的人,其中最大、最显眼的坟一般是宗族之始者。

先人选择最好的宝地下葬后,整个宗族将此地据为己有,子孙之辈笃信先人之选择,死后也大都埋葬于此。

发展到今天,宗族之势已不及过去之旺,然每至清明,便有从四面八方赶来的认识的或互不认识的同姓之人,在同一座坟前鞠躬、磕头,宗族之始者的坟头香烛不断、炮声不绝。

新宁人对坟地的选择比较讲究,老人在世时,已经为自己物色好了葬地。

一般在向阳山坡,由地生测定方位,按照头部朝向山顶的方向,以长6尺,宽3尺的标准竖直向下掘地6尺,挖出一个长方体形状的土坑墓。

底部垫上一层石灰,将棺木置入其中,再以石灰填充棺木周围。

最后以新土掺和少量石灰和水泥,垒土为坟。

石灰的填充量视生者富裕程度而定,多多益善,多则上千公斤,最少也有一百多公斤。

在当地人看来,石灰属凉性,有两大作用:

一是冰冻作用,能使尸体永久保存;

二是干燥作用,能保持墓坑干燥,使得棺木保存时间更长。

掺和土则起凝固坟形的作用,使坟土在曝晒和风吹雨打下不轻易被损坏。

在长沙马王堆和其他一些地方出土的汉墓中,也发现有石灰,可见,人们在很早以前就认识到了石灰对墓室的干燥作用。

与广东地区圆圆的“土馒头”坟和江浙一带大气的椅子坟坟形相比,新宁县地区的葵花籽坟形(并无此术语,乃笔者据坟形自定名)别具一格。

棺材刚葬下时,以挖出的土在地面垒出坟,和棺材的长度相当形状相似。

垒坟时,只能用木棒木棍,而不能用锄头、铁锹一类的工具,据说锄头会打伤死者身躯。

此时,坟只是初具胚形,如同一个土坎。

亲人在第一年的清明节须为坟加土,修理填补成形。

这样形成了头部比脚部稍宽和稍高,轮廓圆润的状如葵花籽般的坟形。

殷实之家大都会给死者的坟地立石碑,碑的形状多种多样,大小不一。

正面雕刻着死者的名字,左边为男性家属之名,右边列着女性的名字。

碑立于坟脚,亲人祭拜时,烧纸烛于碑前。

葬法是人们对死者身躯的处置方法。

新宁县的葬法主要是一次性完成的单葬,但偶而也出现二次葬。

二次葬,指对死者躯体做二重处置之俗。

在江浙地区,普遍盛行二次葬,多以浮厝或浅埋方式作为第一次处置方法,若干年后再葬棺或二次处置。

新宁地区的二次葬与此俗不同,之所以重葬,在以前据说是假若死者托梦给亲人,所“住”之地(葬地)不舒适,子孙须择日、择地予以重葬,以表孝心。

如今在新宁县仍不时出现二次葬,重葬原因主要有二:

一是为了免凶祟,死者家属认为家里不吉时,归因为原来所葬之地风水不好;

二是遇到突然事件,如坟地要修公路或其他设施。

这样的情况下,死者家属就会掘开旧坟,将残留的人骨捡起,富裕之家用骨灰盒装盛,一般都装入坛子一类的陶器。

选择吉日,再次葬于地下,并依旧垒以葵花籽坟形。

有关死亡和死人的风俗也许是一切风俗中最持久的。

因此,当社会环境、制度和信仰改变了,这些风俗只是很慢地跟着改变。

就是在他们的意义逐渐模糊起来甚至消失时,它们也继续被遵守着。

新宁县的二次葬式也不例外,今天重葬的古意已经开始模糊,但形式仍被延续并有了新的涵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化的影响,再葬先人骨殖,曾是一种对先人尽孝的方式,在后世与风水相结合,又掺入了以孝求祖先荫庇的因果报应思想。

当地人认为祖先住得舒服满意了,就会保佑后人发达,子孙有福。

二次葬的原始意义已被有功利色彩的意念冲淡了。

任何一种丧葬制度的形成,必然在一定的历史阶段,某部落或部族或群体的成员们,有其共同的信念,对人的死亡现象有一种共同的认识,并由之而产生的相应行为。

新宁县丧葬风俗同样是在历史的积累中发展而来的,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五、新宁县丧葬风俗成因探

丧葬仪式是一种复杂的文化传统的综合体,其中既有远古初民文化的沉淀积累,又在发展演变中不断融进后代的和外来的文化因素;

既保持了自身特点的稳定性,又难免与其他民族、地区的文化发生互渗互动。

我们今天所看到的新宁县丧葬风俗,是在特定的社会土壤和自然环境的基础上形成的。

它的发展经历了很长的历史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它先后和荆楚文化、江西移民文化交融。

同时,由于处在丘陵多山、交通闭塞的自然环境中,新宁县丧葬风俗又显示出它的本土特点。

以下分别考察其诸种要素的作用过程。

1、交融的文化

(1)荆楚文化和宗教的影响

古代,新宁县属苗瑶之地,春秋战国时属楚地,秦汉时属荆州。

作为一个有着两千多年历史的古县,新宁县见证着朝代的变化更替,在历史发展的路途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着自己的文化。

据《湖南志》记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具有浓郁地方风格的楚文化便流布境内,并在吸收中原文化的基础上,逐渐融合原有的土著文化,使得整个湖南都显示出其独特的魅力和光彩。

新宁县的土著文化也不可避免地与楚文化亲密接触,并融为一体。

楚人好巫,据《汉书·

地理志下》说,“楚地……信巫鬼,重淫祀”。

王逸为《楚辞章句·

九歌》所作序中也说道“其俗信鬼而好祠。

其祠必作歌舞,歌舞以乐诸神。

”在楚文化影响之下,巫风盛行,新宁县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一套巫术,自称为巫教。

巫术时刻渗透在丧葬习俗中,从老人一死,烧起身盘钱、买水、沐浴、装束、入棺,到封丧等一系列步骤,都是相信阴间、鬼神观念的表现;

做道场、烧灵屋更是一系列祭祀鬼神的仪式;

送葬时绕道缓行,一路撒纸钱,过庙宇、祠堂、井泉,停柩奠酒等,都是在安抚神灵、贿赂野鬼。

同时,在当地人民观念中,鬼神还有美善丑恶之分,丧事中“撞煞须镇煞”,就是镇压恶鬼。

这些都体现出了新宁县地区浓厚的巫风色彩。

再看丧事过程中,常常伴以敲锣打鼓、放炮鸣铳、唱经,借以各种声响来敬神、娱神、乐神和惊鬼、镇鬼。

按照常理,鼓乐、鞭炮一般在人们欢乐时才用到,却在丧事中必备,形成孝家悲痛与鼓乐歌舞欢愉两者融为一体的状态,更具巫风特色。

明清时期,巫教在新宁县一度与儒、释、道并列,于城乡均极有影响。

新中国成立后,巫儺祭祀等,因属迷信活动而被取缔,没有取得正式宗教的地位,但民间活动尚在延续。

有关学者认为,新宁地区在战国时期属南楚,离华夏中原之地较远,开发较迟,形成了较为封闭的“蛮荆陋俗”。

“买水浴尸”的习俗即来于此,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有这样的记述:

“西原蛮……亲始死,披发持瓶瓮恸哭水滨,掷铜钱纸钱于水,汲归浴尸,谓之‘买水’,否则邻里以为不孝。

”新宁县地区的“蛮俗”还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小团体性强,二是好斗。

这些集中体现在宗族这一强大的力量上。

丧葬出殡时,队伍的最前面往往是一面宗族姓氏旗,姓氏旗是宗族的标记,同样是显示一个宗族的威风、排场。

送葬队伍走在大路上,畅通无阻,就是汽车也得让路。

假如亲人出嫁,在外姓人中又死于非命,那么宗族的号召力就非常大,宗族之间扛尸闹丧的事件在以往时有发生。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员的增长,村落里宗族聚居的情况已不似以往,往往杂以其他姓氏,同族人也分散各地,但宗族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依然很强。

某个影响力较大的人死了,分散于四面八方的同宗族的人都赶场一样地赶回来。

如果祖坟有被破坏的危险,整个宗族就会突然形成一股巨大的保护力量,几乎坚不可摧。

丧葬,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准宗教现象,它将巫术、信仰和宗教融为一体。

随着新宁地区的不断开发,道教、佛教、基督教、儒家思想先后在新宁县广泛传播和渗透。

丧礼中的做道场与否,成为分家产的凭证的道德观念,说明在新宁县丧事中,已糅进了儒家“慎终追远”的孝道观、道教鬼神观和佛教轮回因果的报应观念。

形成了新宁县丧葬习俗的基本格调——巫风蛮俗与各种宗教的兼容并蓄:

丧事活动由道士、和尚、儒生、地生、巫师共同参与;

祭祀中所请的神,如释迦牟尼、玉皇大帝、先辈祖先、土地神、野鬼等,神界的“三教九流”统统请来。

巫风蛮俗和宗教仪式相互杂糅,贯穿了整个丧事过程。

(2)移民与民族混居的影响

明初大量移江西民填湖广,是中国,也是湖南历史上的重要事件。

据《湖南通志》记载:

“元末明初,由于战乱和朱元璋重科湖南许多县的田赋的影响,造成湖南大批人口的死亡和逃散,于是采取了‘扯江西,填湖南’的移民措施。

在当时,江西人大量移居湖南,从现在湖南人的族谱考察,祖籍是江西的为数众多,传至今日,多为二十一代至二十五代。

”江西移民首领往往集军事、宗族、宗教三权于一身,在领地内设坛圈地,将土著居民的土地圈为本族所有,把茅山教也带了过来。

新宁历史学家吕振羽(1900.1.30-1980.7.17)在《塘田杂咏夫夷歌》云:

元末汉民来赣西,农军携眷担篓飞。

打檀划地联原住,豪夺官贪锁苦眉。

“打檀”即设坛;

“划地”即圈地;

“联原”即联绵。

《夫夷歌》即描写了这段迁移史实。

江西移民不仅带来了强大的劳动力,也携来了江西的文化。

而圈地,更是为江西习俗在新宁这一新环境中继续得以留存和延续,提供了保障和温床,新宁县的丧葬风俗便流淌有江西丧葬习俗文化的血液。

对比当今新宁县与江西的丧葬风俗,有许多相似和相通之处。

如入殓时死者的衣着,件数一般为单;

封棺后其他人可以离开,但孝子须身着孝服亲自守灵,不能离开灵堂,有人来吊唁,随时跪拜答谢;

丧礼中都要做道场,道场程序、道法由道士、和尚自作主张,很少人知情等等。

由此可以看到,江西的先民们就如顽强的种子一般,落在大邑通途,也撒在新宁县这穷乡僻壤。

随之而来的江西丧葬文化也根植于新宁县,直至根深叶茂。

所以,新宁县今天所形成的丧葬风俗与江西移民文化有着不可分割的关联。

与江西移民文化同样作用于新宁县本土文化的,还有少数民族文化的浸润。

新宁县是一个多民族交错居住的地方,历史上多个民族外迁内徙,连绵不断。

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前,境内为群蛮、百越之地。

元、明、清时期,一批又一批的汉族相继迁入新宁县,并成为主流。

据《新宁县志》记载,整个今新宁县,分布有苗、瑶、回、侗等15个不同的民族。

其中还有几个回族村庄,人数占0.32%。

大体上各少数民族聚族而居,但又互相交错,呈“大散居小聚居”、“又聚居又杂居”的格局。

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各民族之间政治、经济、文化的交往日益频繁,姻亲关系日渐增多,从而促进境内各民族的影响和融合不断加强。

如今新宁县境内出现多种语言便是这种杂糅文化的有力证明,甚至相邻镇之间都出现语言难以沟通的状况。

新宁县丧葬习俗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少数民族丧葬习俗的影响,如寿衣只穿或五套或九套、浴尸只是象征性地前后各抹几下,这是侗族延续的习俗;

孝子必须向新坟连点三夜灯,这又极似土家族连送三夜火把的习俗。

新宁县丧葬习俗,正是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地吸收各民族特色文化中的传统,杂糅以古朴的民族信仰和丧葬习俗,从而使我们所看到的今天的新宁县丧葬风俗,异彩纷呈。

2、自然地理的制约

安置死者的方式取决于不同民族的文化、历史,也取决于不同的自然环境。

可见,自然环境对一方水土的风俗特征有着重要的影响。

新宁地区属亚热带气候,温暖湿润,丘陵纵横密布,这种生态环境是决定该地区文化面貌的重要条件。

我国虽然有纷繁多样的丧葬形式,但它深受地形、气候、资源等地理因素的制约。

出于各种不同地理条件中的人们,便顺应这种不同而采取适合的葬法。

平原丧葬形式较统一,山区较复杂;

地表土层瘠薄的岛屿,人们采用崖葬、洞窟葬;

森林地区则有树葬、台葬;

近水民族还有水葬等等。

南方由于气候湿润,尸体易于腐烂,葬法葬式又多与防腐防潮有关。

新宁县属于丘陵地区,满眼都是起伏的山峦。

山峦顶部多是柴山,腰部以下则是梯田。

对于生产耕作来说,这样的条件相当恶劣,大块的土地被荒置,形成了众多荒山野岭。

这就对实行土葬造就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加之当地树木多,统计表明,全县总面积1992平方公里,耕地8.6万公顷,林地8万公顷。

被当作是制作棺木的上好材料的刺杉,在当地也有较广的分布。

因此,制作棺木也获得了就地取材的便利。

关于该地特殊的葵花籽坟形,可以从防水这一功能上得到解释。

葵花籽坟形是在棺材盖的基础上加以修理而成的,棺材盖本身状如瓦房的屋顶,中间屋脊高,两边低斜,便于排雨防漏。

但在地面上垒以棱角分明的坟形,在风吹、雨打、日晒、雨淋之下,易被消磨得平滑。

所以顺从这种自然变化,当地人将坟墓垒成放大的葵花籽形状,既能起到排水的作用,又易于在杂草丛生中辨认出来。

相应的,墓址多选在易于防潮滤水的向阳山坡,对坟墓的保存极为有利。

在湿润气候的影响下,新宁县人对坟墓和棺材的防潮防腐作了考虑,在墓地和棺材中填垫石灰的初衷也在于此。

长沙马王堆等东周、西汉汉墓中出土了保存完好的古尸,在它们的墓室外围,都发现有石灰。

考古学家认为,古尸保存完好的原因之一,就是石灰等物质对墓室及棺椁周围进行防潮处理,使墓室保持相对的干燥,就更有效地阻止水分对木材的浸蚀,使其不致很快朽毁,从而使墓主死后的地下世界保持长久牢固。

随着时间的流逝,一些旧的墓地慢慢消失在人们的记忆中,几百年后,因为建房或修建公路时挖开了它,棺木已经腐朽成土,但白色的石灰依然存在,洞口也依然能看出棺材横截面的形状。

可见,石灰对棺木的保存确实起了重要的作用。

群山阻隔的新宁县,交通自古至今都较艰难。

整个县至今没有铁路交通,回龙寺、花桥、马头桥等乡镇仅一条狭窄的柏油公路贯穿,大部分道路是山脚下劈石为路。

由于道路顺延山势时起时伏,自行车也不适合在当地使用,出入只有汽车作为运载工具。

自然条件使得这一地区历来与平原、沿海地区较少交流,山区里居住的人们相互往来亦不多。

历史的原因,又使中原的文化不断进入这个地区;

天然的地理屏障,使许多古老的习俗从而得以保留和传承。

近年来一些学者对新宁地区语言的调查发现,当地方言中有一些古音古韵的遗留,这是又一个例证。

独特的自然地理条件,使得古代中原传统文化以及土著习俗在新宁县得以保存,为我们认识这里的丧葬习俗提供了极好的素材和资料。

六、新宁县丧葬风俗中的利弊及思考

新宁县丧葬风俗是新宁县民俗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和我国其他大部分地方的丧葬礼俗一样,有受褒之处,也有受贬的地方。

黑格尔说“存在的即是合理的。

”我们姑且不全盘肯定黑格尔的论断,但也不能一味否定新宁县这一风俗的作用。

1、丧葬风俗中的利弊

一方面,丧葬礼俗可以增强宗族、集团之间的联系。

在新宁县,丧礼不仅仅是单个人或单个家庭的活动,往往带动起整个村子、整个家族以及相关的利益集团,是生者增强相互情感的纽带,有助于增强家族的内聚力。

而且作为一种活动,它本身就直接起着凝聚传统社会的作用。

另一方面,丧葬礼俗是新宁县乡村中社交的一种方式。

“一死泯恩愁”,死者身后的葬礼往往使得生者之间的恩怨消失或者退到最后。

丧礼中的宴席,尤其体现了和乐融融的气氛。

丧家要无所遗漏地请到邻里乡亲,奉酒饭以表示对众人前来吊唁和帮忙的报答和酬谢。

到丧家坐席吃饭,同样是给面子的事情,作为乡亲,通常也不能拒绝。

吃喝,从来都是沟通某种关系或调和某种关系的必要手段。

在酒酣饭足之时,人们的关系也得到了改善而变得更加紧密。

然而,我们也更多地看到,在丧葬过程中社会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大量浪费。

盲目地比较钱财和气势这一“炫耀消费”,在新宁县很多地方泛滥。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凡勃伦在《有闲阶级论》中把“炫耀消费”定义为这样一种类型的社会行为,即“通过消费让人了解消费者的金钱力量、权力和身份(消费者的社会、经济地位),从而使消费者博得荣誉,获得自我满足的消费行为。

”购买高档棺材、骨灰盒,修建高大的坟墓,铭刻巨大的碑石,这些,都在某种程度上暗示了这个躺在地下的人曾经很有钱,或者曾经身居高职要位,或者是表明他的后辈很有能耐。

并且,丧葬祭祀行为大多是生者所为,是给生者看的。

农村举行浩大的翻造祖坟、修订族谱、举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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