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环保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文档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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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六项主要污染物均能完成省政府年度减排目标。

生态创建成效明显。

创建24个省级生态乡镇、200个省级生态村和104家生态型示范矿井,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任务。

环保创模稳步推进。

大同、临汾、芮城、吉县、沁源、繁峙6个市(县)通过了省创模领导组的验收。

辐射环境安全可控。

积极应对日本福岛核电站泄漏事故影响,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消除疑虑。

对全省132家放射源及射线装置进行了现场监察,对48家企业99枚废源进行了安全收贮。

科技支撑明显提升。

发布了煤粉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修订了水环境功能区划。

省环科院建成全国首个省级土壤修复技术开发实验室,研发了全国首套热解析工业化修复装置,获得8项专利技术,开展了中荷土壤修复合作。

省环境规划院与太原科技大学、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山西大学建立研究生培养基地。

环境保护燃煤工业锅炉节能与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煤炭废弃物资源化高效利用技术重点实验室均获环保部批复。

2011年环保工作得到省领导充分肯定。

袁纯清书记批示:

“工作很扎实,效果十分明显,应始终抓好环保不放松,在严格上不动摇,在创新上有作为”。

王君省长批示:

“工作有力、有效,思路举措清晰可行。

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取得更大成绩”。

牛仁亮副省长批示“我省环境执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值得肯定,望省环保厅再接再厉,为提高我省环保质量再立新功”。

(二)主要工作和做法

1、强措施,污染减排见成效

我们将污染减排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16个部门、211个重点企业和机关各处室。

强化三大减排体系建设,实现了国控、省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自动监控、现场监督检查“三个全覆盖”。

加强减排督查,对脱硝进展缓慢的9家燃煤电厂进行了约谈。

实施总量置换,共置换六项主要污染物9304吨,对57家企业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提请省政府下达燃煤电厂烟气脱硝限期治理任务,率先试行脱硝电价政策和BOT建设新模式,完成450万千瓦燃煤机组烟气脱硝设施;

全面实施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硫和电厂脱硫设施拆除旁路减排措施,推进全省30%烧结机实现烟气脱硫。

推广煤化工行业废水低排放技术,升级改造城镇污水处理厂,促进筹建六年之久的太原城南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全省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6万吨/日;

积极推进除尘提效升级改造,完成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电袋除尘改造工程。

对101家企业165台(套)设施实施了环境末位淘汰。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确定的2011年21个重点项目全部完成。

2、抓整治,提升环境功能

全面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关停了太化集团合成氨分厂,晋城、阳泉清洁能源使用率稳定达到95%以上,全省新增集中供热面积4400万平方米。

深化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在省内9个市、54个县(市、区)开展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全省出动环境执法人员47537人(次),关停(取缔)违法企业81家。

启动太原九院沙河综合整治工程。

实施了汾河流域水质提升工程,促进了汾河流域水质改善。

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

选定21个示范区、3个示范点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涉及24个县、54个乡镇、320个村,受益人口达到54.1万。

大力推进矿山生态修复与治理。

完善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共动用保证金50多亿元治理重点煤矿采煤沉陷区405万平方米;

建立了矿区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开展了矿区生态环境监测试点。

7个市、15个县、150家企业开展了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3、严监管,全程防控促规范

严格环境准入,出台《山西省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共否决和劝退不符合循环经济要求和产业政策的项目101个、涉及投资约187亿元。

完成24个经济开发区、11个省级示范工业园区、7个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17个矿区总体规划环评。

加强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并应用于环境执法和30万千瓦以上电力企业排污量的核定,立案查处37家在线监控数据连续超标企业,全省征收排污费18.9亿元,同比增长18%。

实施过程跟踪督办制度,对12家违法排污企业实施了省级挂牌督办,对40项重点工作实施了厅机关内部督办,全部得到落实。

创新企业环境行为评价,修订了《山西省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实施办法》,公布85家企业环境行为,向银行抄送企业环境信息1498条,对5家企业实施了信贷限制。

开展环境监察稽查和后督查,监察稽查了60个县(区)环保局、160家国控污染源;

对环保部督办的4家环境违法案件和省内56起各类环境违法案件进行了后督察。

严格落实“三同时”验收制度。

对47个未完成搬迁任务的县(市、区)政府下达督办通知,完成50个项目搬迁。

对62个省管焦化项目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将环境工程监理作为验收的前置条件,72个项目经试生产审核,132个项目完成竣工验收。

实现建设项目从“出生—成长—衰竭—再生”全生命周期监管。

4、维权益,强化防范保安全

开展“保健康”、迎中博环境整治等12项环保专项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近14万人次,关停取缔259家,立案查处415个,执行行政处罚1000多万元,解决了一批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发布实施了《山西省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妥善处置11起环境次生污染事件。

指导1200余家企业编制了环境应急预案。

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和应急联动演练,与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环境应急联动机制意见的通知》,召开了全国环保消防联动应急演练朔州现场交流会,推广了我省的做法。

启动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完成了汞污染排放源现状调查评估与6家汞污染监测试点。

共受理环境信访事项7882件,办结率为99.7%。

5、勇探索,创新机制激活力

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组建了山西省排污权交易中心并揭牌运营,首笔二氧化硫交易金额达4796万元,与兴业银行太原分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制定了《山西省排污权抵押贷款暂行规定》,首家推行将排污权用于银行抵押贷款新举措。

落实流域生态补偿,全年共扣缴流域生态补偿金1.9亿元,奖励1.1亿元;

执行2010年度生态补偿金收缴入库1.6亿元,其中吕梁市扣缴额度最大,金额达9650万元,其次为太原市,金额达3868万元。

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在82家重点企业首批启动实施。

启动环保物联网示范项目,建成了目前全国规模最大、功能最完善的省级环保物联网应用体系,被工信部列为全国首批80个“两化融合促进节能减排重点推进项目”。

袁纯清书记对此批示:

“此事很有意义,具有开创性,我以为除政府支持外,还应开拓这方面的市场空间。

6、闯新路,先行先试迈开步

率先制定综改区专项行动方案。

在全省第一家制定了“综改区”环保专项行动方案和标杆项目实施计划,被省综改办作为范本印发省直部门和各市参考,被省综改领导组批准实施。

开展绿色转型示范。

在全省第一家编制了《综改区环保行动绿色转型发展孝义功能区划及3年行动计划》,并通过专家评审。

7、夯基础,固本强基提实力

去年,各级财政用于环保治理资金累计达14亿元,带动全社会环保投入约235亿元;

其中,省本级投入3.02亿元,涉及治理项目145个。

完成了11个市级监控平台和174个高空视频监控点建设。

投入2000多万元改造了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实验室,具备了460个项目监测能力,为26个县区环境监察机构配备执法车辆67台、执法取证仪器813台(套)。

信息统计、宣传教育能力有了新提高。

8、创环境,优质服务促发展

注重程序再造。

结合环保实践,将“13项环保行政许可”工作程序做了进一步细化、量化、程序化,对涉及环保内容的42项工作事项,提出了详尽的程序流程。

袁纯清书记专门对此作出批示:

“行政审批(工作)流程科学化、简便化,既是阳光施政的治本之策,又是效率政府的关键之举,大有文章可做。

”我们主动与22个扩权强县试点县进行工作对接,从“政治、经济、环保”等目标上,提出了扩权强县15条指导意见,明确了环保支持、服务扩权强县的具体措施。

上报我厅的149项省重点工程项目全部完成环评审批。

9、抓惩防,制度建设促廉政

认真贯彻中纪委、省纪委全会和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加强廉洁自律,认真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开展了煤焦领域和重点工程领域反腐败专项行动,规范了公务用车。

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

我们深刻认识到,环保在经济社会、政治文化、人类生存中的重要性,概括起来讲,环保是政治、环保是民生、环保是权益、环保是平等、环保是发展、环保是健康、环保是和谐。

通过近年来环保工作实践,我们深刻感受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一定要做到“六个必须、六个坚持”,即:

必须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坚持把环境保护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考虑;

必须正确处理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关系,坚持把中央的要求与山西环保的实际相结合;

必须正确处理环境执法与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的关系,坚持把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放在突出位置优先解决;

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创新与传统环境监管的关系,坚持把改革创新成果融入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的实践中率先应用;

必须正确处理末端治理与全过程监控的关系,坚持把全生命周期理念贯穿于环境管理中全面落实;

必须正确处理单独执法与部门联动的关系,坚持把社会各方面力量纳入环保统一战线中广泛参与。

这既是环保工作成功实践的科学总结,也是做好今后环保工作应遵循的基本理念和原则。

二、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当前,我省经济社会正处于转型跨越的关键时期,要实现GDP总量翻番,环境约束日益凸显,环境容量与环境的承载日渐不足;

公众诉求日益强烈,环境矛盾日益增多,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十分繁重。

环保工作仍是影响我省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和软肋,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必须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近年来,我们通过采取一系列专项整治、一次次严格执法、一项项有效举措,使环境空气质量得以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对此是认知的。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优良的空气质量越来越成为稀缺资源,成为城乡居民普遍追求。

但目前我省空气质量现状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盼仍差距较大,特别是进入冬季采暖期,部分城市因燃煤污染,空气质量急剧下降,城市烟雾弥漫,灰霾增加,空气刺鼻呛人,白天阳光不明亮,夜晚难以见星光,与其它季节形成强烈反差,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每每看到寒冷的冬季,人们为了抵御污染,不得不戴上口罩,窗明几净的窗台和汽车上淌满灰尘,晨练的人减少了,看病的人增多了,我们为此感到内疚、感到心痛。

冬季恶劣的空气质量,已成为压在我们环保工作者身上的沉重负担,让我们抬不起头,直不起腰,到了非下决心整治不可的时候了!

如不认真对待、彻底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势必会对环保工作成果予以质疑,对环保成效大打折扣,我们作为环保工作者,将愧对党和人民的重托,愧对历史责任,愧对环保卫士的光荣称号。

面对如此残酷的现实,是沉默、推诿、麻木,还是面对、行动、担当,这是对各级执政理念和执政能力的考验。

各级政府要按照王君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以省城太原为重点,改造城中村,拔掉黑烟囱、停用小锅炉、搬走污染源、治理臭水河,让三晋大地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环境更宜人”的要求,将其作为空气质量改善攻坚行动的目标和任务。

各市要举一反三,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痛下决心,不怕困难,敢于碰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空气质量改善攻坚战,用我们的行动证明政府的决心,用我们的成效取得百姓的信任。

三、2012年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改善空气质量的标准和目标。

今年要将改善空气质量作为主攻方向,将实施空气质量改善攻坚行动作为环保工作的重点加以推进,环保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方向和中心展开。

工作思路:

以改善空气质量为重点,以实施攻坚行动为抓手,以治理影响冬季环境质量的各类污染源为突破,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制定规划,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场环境空气质量大整治、大治理、大提升、大改善的攻坚战。

具体目标任务:

环境质量:

10个省辖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太原市争取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11个省辖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定在90%以上,空气质量得以直接性改善。

地表水监测断面劣Ⅴ类水体的比例完成“十二五”的年度改善进度。

污染减排:

二氧化硫减排2%,化学需氧量减排1.3%,氨氮减排1%,氮氧化物零增长;

烟尘和工业粉尘分别减排3%。

绿色生态工程:

6大重点工程总体进度完成规划目标值的30%。

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

建设20个省级生态乡镇,150个省级生态村,3-5个省级生态县,积极组织申报一批国家级生态乡镇、生态村。

完成全年400个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任务。

四、2012年环保的重点工作

(一)奋力攻坚克难,打好空气质量改善攻坚战

环境质量是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最直观的利益。

空气质量是环境质量优劣的最直接标志。

改善空气质量是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有效之举,是改善民生增进百姓福祉的有效之措,是提升我省对外形象的有效之策。

去年,我省空气质量受季节气候影响,处于不平衡不稳定状态,有些市县综合污染指数上升、空气质量下降。

特别是采暖期和非采暖期的空气质量相差较大,拿采暖期5个月与非采暖期相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物浓度比非采暖期分别上升133.3%、26.3%和37.1%;

一级天数相差59天,一级天数比例低22.7个百分点。

冬季与其他三个季节空气质量形成了强烈反差。

究其原因,其最终元凶是城中村燃煤取暖无组织排放所致。

仅以太原为例,没有集中供热的城中村和已采取集中供热的城中村监测结果表明,前后污染排放相差几倍之多。

可见,采取集中供热是治愈冬季污染顽症的有效良方。

由此,我们将空气质量改善攻坚战的主攻方向和主战场放到冬季,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改造城中村,解决呛的问题。

对分布散乱的城中村,具备改造条件的,要通过整体改造实施集中供热;

暂未列入改造计划的,要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标准、统一政策,采取区域供热、热电联供等方式,彻底解决冬季原煤散烧污染问题。

二要拔掉黑烟囱,解决烟的问题。

全力推进集中供热,县县建设或建成集中供热工程。

新建住宅小区必须有热源,凡没有热源的,土地、环保不予审批,不能开工建设;

老旧住宅,没有采取集中供热的必须纳入城市改造范围,标准上要统一,政策上要倾斜,资金上要支持,彻底根治冬季取暖燃煤低空排放的顽症。

三要停用小锅炉,解决点的问题。

大力调整能源结构,积极推进天然气、煤层气、液化石油气、焦炉煤气等清洁能源,扩大使用范围,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比重。

凡是清洁能源覆盖的区域必须关停取缔燃煤锅炉。

四要搬走污染源,解决面的问题。

各市要加快建成区范围内污染企业搬迁改造、退城进园步伐,今后城市建成区内不得布局新建燃煤污染企业。

五要工业严监管,解决控的问题。

加强对城区及周边地区工业企业环境监管,严查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行为,严打企业偷排漏排、超量排污、恶意排污等违法排污行为,确保达标排放。

六要治理扬、粉尘,解决尘的问题。

严格控制工地扬尘污染,城市建成区内的建筑施工工地全部采用防风抑尘方式进行施工,所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放场,必须采用遮盖、围档等有效措施。

强化城市道路扬尘污染防治,进入市区的运输车辆必须密闭,建成区内、铁路沿线的煤炭发运站台必须安装煤尘抑尘剂自动喷淋装置,以降低尘的污染。

七要淘汰黄标车,解决气的问题。

加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发放环保标志,不得上路行驶;

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对经治理仍不能达标排放的实施强制淘汰与报废。

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多管齐下,综合治理,让三晋大地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宜人。

这是王君省长在人代会上向全省人民所做的庄严承诺。

实施空气质量改善攻坚战,就是我们落实这一承诺的具体举措,是一项惠及全省人民健康和环境权益的环保惠民工程。

各级政府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提高认识,采取措施,迅速行动,切实把这次行动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中、体现在效果上,将庄严的承诺变为美好的现实。

为确保空气质量改善攻坚战顺利推进,取得成效,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总责”的责任,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市、县要成立领导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主动抓,环保部门要实施统一监管协调,住建、财政、公安、规划、供热等要落实部门责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积极参与的空气质量改善攻坚的新机制。

二要制定方案,强力推进。

各市、县都要制定空气质量改善攻坚的方案,方案要明确改善目标,提出具体整治任务措施,要紧紧围绕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这个中心,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在制定方案中,各市要将增加PM2.5监测设备配置作为基础建设内容抓紧抓好,今年11个省辖市、11个县级市要形成PM2.5监测能力。

三要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我们将会同省监察厅成立督查组,深入各市、县进行督促检查。

各市县要建立工作调度制度,按月调度、按季通报、半年核查、年终交账。

对完成任务好的,在环保资金、总量配置等方面予以倾斜;

对完不成任务的或区域空气质量恶化的,要采取追责问责、一票否决、“区域限批”等惩罚性措施。

太原市要率先作为,以启动冬季燃煤污染整治行动计划,实施百村万户绿色供热工程为重点和抓手,采取“冬病夏治”,早规划、早部署、早动手、早安排,倒排工期等措施,打好改善省城空气质量攻坚战,为全省空气质量提升改善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省环保厅将举全厅之力,倾力支持太原市打好空气质量改善攻坚战,争取首战告捷,务求必胜,给群众以信心,给政府以诚信。

(二)强推污染减排,促进环境质量有效改善

污染减排的目的是改善环境质量,污染减排效果要在环境质量改善上验证。

“十二五”时期,国家从改善环境质量的角度考虑,新增了两项约束性减排指标,我省自加压力,将烟尘和工业粉尘也列为约束性减排指标。

约束性指标内容的增加和范围的扩大,为环境质量的改善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我们要将减排作为改善环境质量的抓手,努力探索建立减排目标着眼环境质量、减排任务立足环境质量、减排考核依据环境质量、减排成果体现环境质量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将污染减排作为改善环境质量的有效举措强力推进。

当前,我省环保工作正处于持续减排与空气质量改善提升的“相持期”,从评价环境空气质量优劣的三项污染物分析:

我省三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仍位居全国前列,是导致空气质量改善缓慢的主要原因;

受投资驱动的影响,污染物新增量大幅增加,是导致空气质量恶化的直接原因;

监管不到位、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问题,是空气质量不能保持稳定的重要原因。

去年,我们完成的污染减排目标任务是低标准的,而且氮氧化物不降反升,与“十一五”提前超额完成减排目标形成强烈反差,也与“十一五”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形成鲜明对比。

这就说明,减排幅度决定着空气质量改善的速度。

因此,改善空气质量,就必须在减排上做文章,向减排要效益,向减排要质量。

今年减排指标安排也是低水平的,各市要自加压力,争取超额完成今年减排任务,才能为完成今后三年污染减排目标腾出空间,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创造条件。

2011年12月,国务院与省政府签订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到2015年,全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11.3%、13.9%;

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9.6%、12.2%。

王君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污染减排是约束性指标,是硬任务、硬指标,必须完成”。

为此我们要做到:

1、强化责任落实。

今天会议上,牛仁亮副省长要向各市政府颁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状,这个责任书意义重大,字字千金。

这是各市对省政府的承诺,更是对落实责任的具体见证。

这里强调三点:

一要落实政府主管责任,切实履行“地方政府对本辖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负总责”的责任,统筹部署、合理协调、科学分解任务,不能有丝毫懈怠。

二要落实部门联动责任,环保部门牵头做好污染减排工作,制定年度减排计划,各地发改、财政、住建、公安、农业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不能有任何推诿。

三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加大污染治理力度,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不能有半点麻痹。

2、推进重点工程。

工程减排周期长、见效慢,但潜力大,各地能做的现在就做,不等不要,能办的现在就办,不等不靠。

按照责任书要求,首先要突出抓好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主要污染物削减措施:

脱硝脱硫减排工程方面,必须完成49台燃煤机组烟气脱硝设施建设改造任务;

省政府已同意对去年未完成脱硝治理任务的11台燃煤机组实施停产治理。

今后,要将此形成制度,凡逾期未完成的企业,都将提交省政府采取类似措施予以处理。

所有水泥生产线必须进行烟气脱硝限期治理或低氮燃烧技术改造。

新建燃煤机组必须配套建设脱硝脱硫设施,新建钢铁烧结机、燃煤锅炉要安装烟气脱硫设施,列入减排标杆项目计划的29家钢铁企业必须完成脱硫设施建设。

烟尘和工业粉尘方面,电力、建材行业要安装布袋除尘设施,电力行业烟尘排放浓度需稳定达到30mg/m3以下。

建材行业各生产设备的颗粒物排放浓度不得高于50mg/m3。

要积极推进重点建制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高脱氮除磷能力,确保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浓度均达到一级A标准。

3、优化产业结构。

要按照“上下游配套、集群化推进、园区化承载”的路径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倒逼产业调整转型升级,推动企业成为“两型”社会建设的主体企业、示范企业,发挥企业在主体经济发展中的带头作用;

要继续实施环境末位淘汰,今年的末位淘汰指标,要紧紧围绕改善空气质量这个中心,将“拨烟囱、拆锅炉、搬污染源”作为重点,将严重污染空气质量的落后生产设施一网打尽,确保按期限完成关停取缔任务。

审批核准新改扩建项目必须以关停淘汰到位为前提。

4、加强减排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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