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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争取建立统计工作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从制度上保障统计改革、建设和发展的资金需要。

县级统计机构的行政经费、业务经费、基本建设投资、按规定应由县级政府承担的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以及专项调查经费要列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二)扎实推进乡级统计建设

1、健全乡级统计组织,强化政府综合统计职能。

根据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继续推进建立健全乡级统计组织和统计网络,确保乡级统计切实履行政府综合统计职能,管理辖区内的统计事务,完成上级统计主管部门部署的统计工作任务。

2、加强乡村统计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素质。

(1)乡级政府要按照《统计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级统计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8]58号)文件精神,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与统计工作任务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统计人员,确定统计负责人,保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

乡级统计人员必须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接受上级统计部门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加强村级统计人员的配备。

村级要配备统计人员,并逐步提高村级统计人员业务素质。

2012年底,村级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率要达到20%左右,争取到2015年底,达到100%左右。

(3)根据基层大型普查和专项调查的需要,及时维护更新乡级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信息库,逐步形成相对稳定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队伍。

建立统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信息库,并于每年11月底前及时更新。

3、建立健全乡级统计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经费支出占当地当年GDP的比例不能低于3%,并要确保总额是逐年递增的。

乡级统计工作经费要纳入政府预算管理,保证乡级统计工作的有效开展。

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将周期性普查乡级所需经费列入普查实施年份县级财政预算,切实解决好大型普查经费尤其是基层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补助费用。

4、认真执行乡级统计基本情况年报制度。

各地要继续做好乡级统计基本情况年报制度的组织实施,认真组织所属县(市、区)开展调查工作,积极进行指导督促。

各乡(镇、街道)政府统计要按照《乡级统计基本情况年报制度》的要求,于年后1月底前通过河南统计数据采集处理平台按时填报《乡(镇、街道)统计基本情况年报表》。

(三)巩固拓展县乡联网报送

坚持以县乡联网报送为抓手,稳定基层统计队伍、促进基层统计建设的方针,继续巩固完善拓展县乡联网报送工作。

已实施县乡联网报送的农业、工业、投资、贸易和乡卡、村卡等专业,联网报送率要稳定在95%左右;

其他在乡级有收集数据任务的劳动力调查、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服务业调查、交通物流等相关专业,要积极创造条件,启动县乡联网报送工作,争取在2012年开始实施县乡联网报送,2015年联网报送率要达到95%以上。

(四)切实加强省直管县统计基础建设

省直管县要切实加强统计基础建设,配备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机构、人员和履行统计职能相适应的工作条件;

要按照省局各专业统计业务规范化实施方案和考核评分标准,组织开展统计工作,加强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

2011年,至少要有5个省直管县达到河南省统计基础建设省辖市示范单位标准,2012年争取全部达到示范单位标准。

通过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切实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以适应省直管县管理模式对统计工作的需要。

三、着力深化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

(一)不断提高统计业务工作规范化水平

1、继续完善统计业务规范化体系。

省局已开展规范化建设的专业要结合近年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开展情况,对本专业统计业务规范化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新组建和调整职能的专业要及时制定规范化方案。

做好国家统计局《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的贯彻执行。

根据统计工作需要,适时修订《河南省乡级政府统计工作规范》。

2、进一步提高省辖市统计业务规范化水平。

省辖市统计局要按照省局各专业统计业务规范化实施方案和考评标准,组织开展统计工作,规范统计业务流程,不断提高统计业务规范化水平。

在加强自身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的同时,要加强对县乡统计业务规范化的指导和检查,切实提高基层统计数据质量。

3、着力规范县级统计业务工作。

县级统计局要按照国家统计局《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种业务流程及其各个工作环节管理制度,形成科学的统计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整体水平。

4、切实规范乡级统计业务工作。

(1)乡级政府统计要按照《河南省乡级政府统计工作规范》和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建立完善乡级统计数据采集、加工、查询和数据质量监控等制度,使乡级统计工作有章可循。

坚持统计报表数据来源于基层的原则,做到企业统计报表数据与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数据衔接、吻合、统一,杜绝乡级统计代填基层单位报表现象。

建立统计报表报送流程卡,规范基层统计工作流程。

规范基层统计报表的填报,做到指标全面,单位公章、填表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齐全。

(2)乡级农业、工业、投资、贸易、乡卡和村卡等专业统计先行一步,建立完善统计调查对象主要指标电子进度台帐和历史台帐,其他在乡级有数据采集任务的专业,也要逐步建立健全进度台帐和历史台帐。

统计报表、统计文件和统计资料要分类整理,装订成册。

5、努力规范村级统计业务工作。

指导村级统计逐步建立进度台帐,做到数出有据。

2011年,各省辖市要有10%左右的村级统计建立主要经济指标进度台帐,争取到2015年,有80%左右的村级统计建立起主要经济指标进度台帐。

6、逐步规范“三区”统计工作。

“三区”统计要按照《河南省“三区”统计工作规范》和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逐步规范统计工作流程,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统计业务规范化考核监测体系

1、进一步健全省辖市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考核监测系统。

(1)省局要进一步完善统计业务规范化考核监测办法,继续做好对省辖市年度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考核监测工作。

从2011年开始,省局各和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各专业,都要纳入统计业务规范化网上考核监测系统。

(2)各省辖市统计局要按照省局有关专业实施方案的要求,实事求是做好网上自评工作。

(3)省局相关专业,要按照本专业统计业务规范化实施方案的要求和省局统计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完善本专业对省辖市平时业务工作考核监测管理办法,认真考核、详细记录,客观、真实、全面反映省辖市相关专业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的开展情况。

考核监测的内容包括统计标准管理、名录库管理、报表报送时间、报表质量、统计分析开展情况以及平时工作开展情况等。

(4)省局有关专业处要结合日常工作记录和各地实际绩效,对省辖市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实行全程动态管理和考核监测。

河南省统计基础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各省辖市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考核监测的重点抽查工作。

2、建立完善对县级统计业务规范化的考核监测系统。

省辖市统计局,要参照省局对省辖市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考核监测办法,建立对县(市、区)统计局的网上考核监测系统。

2011年,各省辖市要有40%左右的县(市、区)统计局达到国家统计局《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示范单位标准;

2012年,要有60%左右的县(市、区)统计局达到示范单位标准;

2013年,80%左右的县(市、区)统计局达到示范单位标准;

2015年,全省所有县(市、区)统计局都要达到示范单位标准。

3、建立乡级统计工作网上监测系统。

通过统计数据采集处理业务平台对乡级统计工作进行网上考核和动态管理。

乡级统计工作的考核监测,先由省辖市统计局负责,待条件成熟后再由县级统计局负责。

乡级统计要按照《河南省乡级政府统计工作测评标准》,逐项进行打分,定期进行网上自评,接受上级统计部门的考核监测。

2011年,要有20%左右的乡级政府统计达到《河南省乡级政府统计工作规范》示范单位标准,2012年,要有60%左右的乡级政府统计达到示范单位标准,2015年底,争取全省所有乡级政府统计都要达到示范单位标准。

4、建立“三区”统计业务规范化网上考核监测系统。

(1)省局制定“三区”统计业务规范建设考核验收办法,2011年争取将“三区”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纳入省局的网上考核验收体系。

(2)对“三区”统计业务规范化的考核监测,由省辖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省局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

按照《河南省“三区”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测评标准》,逐项进行打分,定期通过统计数据采集处理业务平台进行网上自评,接受上级统计部门的考核监测。

(三)稳步推进企业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

1、省局要制定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向企业延伸的指导意见,各地、各专业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专业具体的推进办法。

2、结合“企业一套表”的推进和企业联网直报的实施,“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规范化建设要先行一步,建立完善统计工作制度,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规范统计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开展统计业务规范化工作,切实提高企业的统计数据质量。

其他专业要适时跟进,积极开展企业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

四、强力推进“三区”统计基础建设

(一)健全“三区”统计组织,切实履行政府综合统计职能

“三区”(“三区”是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的简称,下同)的建设和发展是当前促进河南省“三化”协调发展、构建“三大体系”、实现科学发展的有效载体和重要依托。

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产业集聚区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豫政[2010]35号)和“三区”考核晋级办法的要求,各级统计部门和“三区”要充分认识“三区”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

“三区”管委会要健全统计组织,细化责任分工,切实履行政府综合统计职能,管理辖区内的统计事务,完成上级统计主管部门部署的统计工作任务。

2011年底,80%的“三区”要设立能够独立承担统计工作的机构和组织,2012年全部建立。

(二)加强“三区”统计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素质

三区”要配备与统计工作任务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统计人员,确定统计负责人,保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

要加强对“三区”统计人员队伍培训,逐步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

所有“三区”统计人员都要接受上级统计部门的业务培训。

(三)规范“三区”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三区”统计要按照《河南省“三区”统计工作规范》和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目标,建立完善统计数据采集、加工、查询和数据质量监控等制度,使“三区”统计工作有章可循。

“三区”统计要规范工作流程,坚持统计报表数据来源于基层的原则,做到企业统计报表数据与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数据衔接、吻合、统一,建立统计报表报送流程卡;

要规范基层统计报表的填报,做到指标全面,单位公章、填表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齐全;

要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完善统计调查对象主要指标电子进度台帐和历史台帐,统计报表、统计文件和统计资料要分类整理,装订成册;

要按照《河南省“三区”统计工作测评标准》的要求,逐项进行打分,定期进行网上自评,接受上级统计部门的考核监测。

2011年,要有10%左右的“三区”统计达到示范单位标准,2012年,要有30%左右的“三区”统计达到示范单位标准,2013年,要有50%左右的“三区”统计达到示范单位标准,2014年,要有70%左右的“三区”统计达到示范单位标准,2015年,争取全省所有的“三区”统计都要达到示范单位标准。

(四)加强统计信息网络建设,提高统计工作效率

“三区”要加强统计信息网络建设,“三区”内的“三上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要积极开展联网直报工作,提高统计工作效率。

2011年,要有50%的“三上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进行联网报送,2012年达到80%,以后稳定在90%以上。

五、积极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

(一)系统标准体系建设

严格执行国家局颁布的统计信息化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并根据实际需要,出台我省统计信息化建设、管理、资源整合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制度、规划和指导意见,指导全省统计信息化工作,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推进基层统计机构信息化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

(二)网络支撑环境体系建设

按照全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规划,建设与完善覆盖各级统计业务人员、架构合理、功能完备、高速便捷、安全可靠的统计信息网络体系,实现与省电子政务外网的互联互通,满足统计业务、政务办公等需要。

利用互联网资源建设统计公共服务网络,发布统计信息,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要。

根据保密工作的要求,逐步建立国家和省两级涉密局域网,并实现国家与省的互联互通。

各级根据网络运行、管理和应用部署的需要,建设与完善相应机房环境和硬件资源,并保持一定的冗余。

充分利用虚拟化、资源池、云计算等IT新技术和新理念,对系统的服务器、小型机、存储、数据库、中间件等进行资源整合,实现系统资源虚拟化分配与动态管理,提高系统的整体功能、性能和可扩展性,为统一支持各类应用提供资源池、云服务。

广域网络覆盖全部县级统计机构,并延伸至乡镇(街道),初步实现企事业单位和住户通过互联网与统计信息应用系统的安全连接。

进一步完善电子邮件系统、视频会议系统、IP电话系统等基础应用系统,提高用户覆盖面,发挥系统的整体效益和优势。

(三)应用支撑体系建设

建设能够对统计调查制度进行统一电子化设计和布置,网络化采集,具备数据统一管理、录入、审核、编辑、汇总等功能,性能优良、友好兼容、便于操作、面向企业和基层统计工作者的统一软件平台。

建设维护好统计门户网站系统、OA办公自动化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

(四)数据库体系建设

建设统计制度元数据库、调查对象管理库、经济地理信息库、统计原始数据库等基础支持库,在此基础上建立供各专业使用的专业工作库,抽取各专题发布库、综合发布库、各类分析加工产品库,形成完整的统计数据库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资源的管理和深度开发利用,更大地发挥统计数据资源的社会效益。

(五)安全及灾备体系建设

按照国家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和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的有关要求,从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安全管理、系统建设安全管理和系统运维安全管理等几个方面,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建设完备的安全体系,落实严格的管理制度。

从防火墙、身份鉴别、访问控制、边界防护、入侵检测、漏洞扫描、安全审计、信息流控制等多个层面,确保统计信息网络的物理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

建设统计信息系统的灾备系统,提高系统的容灾和抗风险能力。

(六)运维管理体系建设

制定科学有序的管理流程和规章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运维服务模式。

运用先进的技术工具,构建统一高效的IT管理监控服务平台,对系统的机房物理环境、业务流量、安全设施、客户端、网络设备和计算设备的负荷及使用率,应用系统的运行状况,数据库、中间件、存储等进行全面实时的自动监测,实现网络管理运维的智能化和自动化。

做到对集中监控管理信息的快速响应,及时解决系统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与故障,确保统计网络系统的正常、稳定、高效运行。

(七)重点工程建设

1、继续完善统计信息网络与信息安全。

完善统计信息三级四层的广域网体系,各级主干网实现双链路,省到地市二级主干网带宽不低于50兆,地市到县三级主干网带宽不低于10兆,进一步推进广域网纵向延伸,加速县乡联网,县到乡镇建立VPN或专线连接。

为满足企业联网直报和统计业务需要,省级互联网出口带宽要达到100兆以上,省级局域网千兆到桌面。

同时,按照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建设的要求,加强信息安全体系建设,重点消除薄弱环节,确保重要统计信息的物理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

2、推进云服务体系建设。

以统计应用的部署、运行保障为目标,加强系统资源建设与整合,建设具备大规模联机业务的高并发处理能力,高可靠性、高安全性的云服务体系,为企业联网直报的集中部署和数据大集中提供环境支撑,提高系统的数据处理能力和软硬件资源的利用率,为统计业务的统一在线处理提供云服务。

同时,加强灾备系统的建设。

3、加快统计业务应用平台建设。

在充分考虑各级统计部门的业务需求,以及与现有统计应用软件在功能、数据等相衔接的基础上,实现标准统一、功能完整、模块清晰、方便基层、友好兼容,最终形成制度规范、流程清晰、数据共享,适合各专业、各项调查和各级统计部门使用的覆盖全流程的统计业务应用平台。

实现对源头统计数据的集中管理,减少中间环节可能出现的对统计数据的干扰,确保各级统计机构同时获得调查对象报送的原始数据。

统计业务应用平台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统一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

统一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是统计业务应用平台的核心应用系统,在基础支撑数据库的支持下,符合数据采集、传输、汇总、加工环节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具备经常性调查、抽样调查、各种普查等的制度下发及制度再设计等功能,满足各级统计机构的调查任务,具备海量数据处理能力,面向统计调查对象及统计工作者,并将所采集的数据通过审核、编辑、汇总等处理后形成专业原始数据库。

(2)统计分析和辅助决策支持系统。

依托统计数据库体系,建立包括多元统计分析、时间序列、数据挖掘等方法、图形分析工具和多种应用模型在内的辅助决策支持系统,按不同需求对统计数据进行多目标、多角度、深层次的加工、分析和展示,对国民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态势进行分析预测的预警监测系统。

(3)其他应用服务系统。

开发、完善其他与统计工作相关的应用系统,如手持移动数据采集系统、住户记账系统、名录库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卫星遥感、网络及移动通讯等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系统;

更新推广办公自动化、内外网站等政务管理系统;

解决统计业务应用平台与部门统计信息系统的衔接问题。

4、深化统计数据库体系建设。

以目前国家统计数据库为基础,升级迁移并初步建成我省统计数据库体系。

河南省统计数据库体系由统计数据库软件体系、综合-主题化统计指标目录体系、统计数据组织制度体系、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及统计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基本构成,是国家统计数据库的组成部分。

统计数据库体系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统计数据总体规划、专业原始数据库、专业工作数据库、综合应用数据库和基础支撑数据库。

六、全面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一)完善干部管理制度

1、注重培养和选拔干部。

各级统计部门都要把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本级局干部的教育培养和选拔工作,在局领导班子职数出现空缺时,及时向当地党政领导及组织部门汇报,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把领导班子配强;

同时加强其他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充分调动起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形成上下和谐、你追我赶、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

2、加强干部基层锻炼。

针对统计干部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实际,市统计局有计划的安排这些干部到基层锻炼,特别是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干部,更要选到基层,放在重难苦险岗位上锻炼,还要主动与当地组织部门联系,推荐干部到党政部门挂职。

在统计系统也要有计划采取上挂或下挂的方式,让不同层次的干部得到锻炼。

3、加强干部交流。

抓好机关内部的干部交流轮岗,特别是有培养前途,有发展后劲的干部,要加强多岗位锻炼。

要做好干部横向交流。

积极主动与当地党委沟通,取得地方党政领导及组织部门的支持,增强统计干部的培养和发展空间。

(二)持续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

1、加强思想建设。

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善于用理论指导实践,真正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努力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解决问题的能力、领导工作的本领,不断提高统计服务科学发展的水平。

2、加强作风建设。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培育工作负责、求真务实的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推进各项工作。

3、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

提高干部职工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统计人爱岗敬业的自觉性,恪守职业道德规范。

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通过制定学习计划、开办大讲堂、论坛等形式,强化机关的组织学习,推进机关的观念更新、工作创新、机制创新。

继续组织开展文化节、体育节等各项文体活动,丰富统计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

大力宣传统计系统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展示统计文化建设成果。

(三)全方位开展统计人员教育培训

1、加强高层次统计人才队伍建设。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院校教育和实践锻炼相结合,省内培养和省外培训相衔接的培养模式。

继续推进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向大局、基层,特别是县级的倾斜力度,逐步扩大高级统计师队伍。

加大高层次、创新型统计人才的引进力度,落实人才引进政策,对引进的人才要在政治上爱护、事业上支持、生活上关心,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形成人才引进的集聚效应。

2、不断完善人才选拔配置机制。

优先招录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专业对口的高素质优秀人才,优化统计队伍结构。

探索开展优秀基层统计人员遴选工作。

完善竞争择优选拔机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大力推行竞争上岗,逐步拓宽竞争上岗范围。

建立健全有利于公平竞争的人才培养与选拔的用人制度,突出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在提职、晋级、评优等工作中的评价作用。

3、持续加强统计教育培训。

积极选送优秀人才参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的学习,继续支持机关干部自主选学或参加学历、学位教育。

继续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主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专题研究班,重点学习研究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当前社会热点问题,探索“十二五”时期统计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准确把握推进统计现代化建设的方针政策。

开展全员岗位练兵活动,依照各专业“应知应会”手册的学习内容,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按照要求进行基本功的培训和学习,市局适时组织评比和考核。

积极鼓励和支持统计人员参加省、市两级今后每五年要对县乡统计业务人员跨级培训,重点是加强对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知识和数据采集处理平台的培训。

市级统计部门要加强对乡村和基层调查单位包括“三区”统计人员的培训。

七、切实加强统计法制建设

(一)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

1、认真做好统计“六五”普法各项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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