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0223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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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旅游超过1亿人次。
改革开放有新的突破,全面深化改革系列重点任务启动实施,本届政府减少1/3行政审批事项的目标提前实现。
这份成绩单的确来之不易,它凝聚着全国各族人民的心血和汗水,坚定了我们奋勇前行的决心和信心。
过去一年,困难和挑战比预想的大。
我们迎难而上,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实施定向调控,保持经济稳定增长。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态势,我们保持战略定力,稳定宏观经济政策,没有采取短期强刺激措施,而是继续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实行定向调控,激活力、补短板、强实体。
把握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上下限,抓住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结构性问题,定向施策,聚焦靶心,精准发力。
向促改革要动力,向调结构要助力,向惠民生要潜力,既扩大市场需求,又增加有效供给,努力做到结构调优而不失速。
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
实行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拓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范围,扩大“营改增”试点。
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积极盘活存量资金。
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采取定向降准、定向再贷款、非对称降息等措施,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小微企业、“三农”贷款增速比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分别高4.2和0.7个百分点。
同时,完善金融监管,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是深化改革开放,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针对束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我们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以释放市场活力对冲经济下行压力,啃了不少硬骨头,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体制改革全面推进。
扎实推动重点改革。
制定并实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预算管理制度和税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比上年减少1/3以上,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增加,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得到加强。
存款利率和汇率浮动区间扩大,民营银行试点迈出新步伐,“沪港通”试点启动,外汇储备、保险资金运用范围拓展。
能源、交通、环保、通信等领域价格改革加快。
启动科技资金管理、考试招生、户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等改革。
继续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作为改革的重头戏。
国务院各部门全年取消和下放246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29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149项,再次修订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大幅缩减核准范围。
着力改革商事制度,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达到1293万户,其中新登记注册企业增长45.9%,形成新的创业热潮。
经济增速放缓,新增就业不降反增,显示了改革的巨大威力和市场的无限潜力。
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
扩展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新设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
稳定出口,增加进口,出口占国际市场份额继续提升。
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1196亿美元,居世界首位。
对外直接投资1029亿美元,与利用外资并驾齐驱。
中国与冰岛、瑞士自贸区启动实施,中韩、中澳自贸区完成实质性谈判。
铁路、电力、油气、通信等领域对外合作取得重要成果,中国装备正大步走向世界。
三是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增强发展后劲。
在结构性矛盾突出的情况下,我们积极作为,有扶有控,多办当前急需又利长远的事,夯实经济社会发展根基。
不断巩固农业基础。
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实现粮食产量“十一连增”、农民收入“五连快”。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农业科技和机械化水平持续提升,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度加快,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23万公顷,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3万公里。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启动实施。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有序进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加快成长。
大力调整产业结构。
着力培育新的增长点,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支持发展移动互联网、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电子商务、物流快递等新业态快速成长,众多“创客”脱颖而出,文化创意产业蓬勃发展。
同时,继续化解过剩产能,钢铁、水泥等15个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年度任务如期完成。
加强雾霾治理,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指标超额完成。
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区域协调发展。
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新建铁路投产里程8427公里,高速铁路运营里程达1.6万公里,占世界的60%以上。
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11.2万公里,水路、民航、管道建设进一步加强。
农网改造稳步进行。
宽带用户超过7.8亿户。
经过多年努力,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正式通水,惠及沿线亿万群众。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着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扩大中关村(000931,股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政策实施范围,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科技人员创新活力不断释放。
超级计算、探月工程、卫星应用等重大科研项目取得新突破,我国自主研制的支线客机飞上蓝天。
四是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增进人民福祉。
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持续增加民生投入,保基本、兜底线、建机制,尽管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支出压力加大,但财政用于民生的比例达到70%以上。
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
完善就业促进政策,推出创业引领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稳中有升。
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又提高10%。
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740万套,基本建成511万套。
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9.97%和14.1%,残疾军人、烈属和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20%以上。
继续促进教育公平。
加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建设,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大幅上调。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政策扩大到三年。
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28个省份实现了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
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连续两年增长10%以上。
经过努力,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超过4%。
深入推进医药卫生改革发展。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扩大到所有省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基本建立,全民医保覆盖面超过95%。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深化,县乡村服务网络逐步完善。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市达到1300多个。
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推动重大文化惠民项目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向“户户通”升级。
实施文艺精品战略,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群众健身活动蓬勃开展,成功举办南京青奥会。
五是创新社会治理,促进和谐稳定。
我们妥善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有序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健全机制,强化源头防范,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去年云南鲁甸、景谷等地发生较强地震,我们及时高效展开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顺利推进。
积极援非抗击埃博拉疫情,有效防控疫情输入。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事故总量、重特大事故、重点行业事故持续下降。
着力治理餐桌污染,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下转2版)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
新华社发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充分肯定国务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工作总体部署、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2015北京人大拟召开7次常委会会议
审议54项议题
2015年02月13日11:
40
来源:
人民网-北京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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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2月13日电(赵青)今天上午,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决议,确定了常委会2015年的主要议题和任务安排;
大会主席团交办了4项代表议案,代表还提出了1309件建议。
据悉,2015年北京市人大拟安排召开7次常委会会议,审议54项议题。
其中,审议法规6项;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4项;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4个;
听取和审议本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及2014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14年决算;
对4个方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2015年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2015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总的目标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和作用,依法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推动首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取得新的更大进展。
为此,在做好各项议题和工作的基础上,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实质性成果:
一是保证和推动首都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工作。
要通过审议水土保持条例,审查本市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听取和审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修改情况、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情况和相关议案办理情况,审议代表大会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对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及本市相关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充分运用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议案办理等职能,推动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落实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的实施,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的变革,推动本市科技创新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环境污染治理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推动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推动社会公共治理。
二是保证和推动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工作。
要通过听取和审议政府计划、预算、审计、决算等相关报告,办理“贯彻落实预算法,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议案,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对行政程序条例开展立项论证,听取和审议“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综合运用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议案办理等职能,推动新预算法的实施和我市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本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三是保证和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
要通过继续审议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制定急救医疗服务条例,对修订全民健身条例进行调研起草,讨论决定2015年为群众拟办重要实事项目,对制定机动车停车管理规定进行立项论证和办理相关议案,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执法检查,对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进行立法后评估,办理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议案等工作,有效发挥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议案办理等职能作用,着力推动对特殊群体权益的保护、推动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推动民生保障水平的整体提升。
除此之外,还要认真办理好4项代表议案,并听取和审议相关办理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关于“加强机动车停车服务与管理,构建科学完备的静态交通体系”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重点是进一步明确机动车停车管理的总体工作思路和阶段性工作目标,优化停车设施规划布局,加强停车设施建设,规范管理停车秩序,逐步构建科学完备的静态交通体系。
听取和审议关于“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构建城乡一体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重点是进一步深化农村医疗卫生改革,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听取和审议关于“贯彻落实预算法,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重点是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为建设法治政府奠定坚实基础。
听取和审议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重点是针对科技体制改革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破除制约首都科技创新的制度障碍,进一步加快推动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此外,还要根据工作需要,完成好人事任免等议题,做好法规预案研究、立项论证、立法后评估、审议意见跟踪检查等工作。
关于加强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法制建设的建议
近十年来,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群众购车刚性需求旺盛,汽车保有量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2014年,我国新注册汽车2188万辆,保有量净增1707万辆,两项指标均达历史最高水平。
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64亿辆,其中汽车1.54亿辆;
机动车驾驶人突破3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超过2.46亿人。
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推进,作为城市中重要交通工具的汽车,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大规模进入家庭,可以说,我国正在跑步进入汽车社会。
然而,有限的城市道路通行能力与不断增长的城市交通流量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城市道路交通拥堵问题已成为社会公众感触最深、影响最大且难以回避的问题。
近年来,为了缓解交通拥堵,一些城市纷纷推出不同程度的汽车限行和限购政策。
目前,上海、北京、广州、杭州、贵阳、天津、深圳等城市已先后出台不同程度的限行和限购政策,而其他大中城市推行汽车限购现行政策的预期也在不断升温。
对于城市交通拥堵治理,汽车限购政策,具有简单、便利、易操作、见效快等特点,因此被一些交通压力较大的城市所效仿。
然而,汽车限行和限购政策对“治堵”在短期效应结束后,其持续治理效果并不乐观,所谓“治标不治本”,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其科学性与合法性也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争议和质疑,尤其是引发公众对政府“懒政”的质疑。
如何更有效地解决城市道路交通拥堵难题,已成为我国城镇化发展道路上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1、各地陆续推出的限购和限行政策难脱“懒政”之嫌,并衍生新的社会问题,城市交通综合治理亟需国家立法规范。
过去两年间,每当一地推出自己的汽车限购限行政策,得到的往往不是叫好声,而是广泛的社会各界和公众质疑。
公众质疑的包括:
相关政策的出台似乎缺少必要的法律程序约束,地方行政权力的发挥空间比较大,对于什么情况下可以限购、什么情况下需要限行,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更为合理有效,地方相关政策制定的依据是否科学合理,似乎缺乏足够的公开论证。
问题的核心还在于相关配套法律和制度规范的滞后,如何引导各地更高效地进行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急需国家在立法层面进行规范,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依据。
公众的质疑还包括,限购现行政策造成公民买车、用车权利的不同程度受损,对于已有车家庭还好,面对的主要是限行少开车的问题,对没有车而想买车的家庭,限购政策显然造成较大的不便。
由此衍生出来的一系列社会公平问题也不容忽视。
2、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建设与管理上缺乏统一协调和整体战略。
当前我国城市交通拥堵问题,主要是由于城市布局不均衡、中心区功能严重集聚造成的,人口和工商业活动大都高度集中在狭小的市中心区内,郊区和周围卫星城镇的发展则相对滞后,由此导致中心区与边缘区在人口和产业活动密度上严重失衡,中心区的人口和工商业活动过度拥挤,而边缘区的发展受到抑制。
此外,很多城市的城市建设规划和道路交通规划缺乏前瞻性与科学性。
很多地方的发展过度依赖于房地产业的发展,导致形成道路交通规划被动地适应城市商业功能开发和房地产业的发展,造成不合理的路网分割,最终影响整个城市的运营效率。
3、新型智能化科技手段应用不足,城市交通综合管理滞后。
此外,业界对限购限行政策的质疑还包括:
限行限购政策不是在积极探索合理进行城市规划与区域功能布局、创新交通管理、以及运用最新的网络信息科技手段等进行智能化的交通综合治理,难脱简单粗暴的“懒政”之嫌。
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形成的原因错综复杂,治堵过于依赖“限”,限制的只是汽车保有量的增长幅度,没有充分利用好现代智能化交通等高科技成果,基于最新现代化科技手段的智能交通系统的优势在于:
不仅可缓解交通拥堵,而且可在经济、环境和安全上提供最佳解决手段。
但各级地方政府对智能交通系统和智能科技技术应用的研究不足,制约了公共道路的有效利用。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城镇化继续稳步推进,汽车社会规模必将进一步扩大,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已成为当务之急。
简单的汽车限购限行政策已经不能平衡解决我国我国汽车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问题,应该站在更高的国家法律、制度层面对城市交通综合治理进行具有前瞻性的顶层设计,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国情的相关法律和配套制度体系,让各项交通治理措施的推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更好地保障最大多数社会公众的相关权益。
各地政府在应对“治堵”时,应该尽可能避免使用这种存在“懒政”嫌疑、简单粗暴的汽车限购政策,通过制定更加合理的城市和交通发展规划,运用智能科技技术手段创新城市交通综合管理办法,建立符合现代社会发展潮流和公众需求的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管理体系,从而从根本上改善城市交通拥堵情况,提升社会经济运营效率。
如何破解汽车社会前提下的城市交通综合治理这个难题?
建议站在国家法律、制度层面进行具有前瞻性的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国情的相关法律和配套制度体系,保障各项交通治理政策措施的推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并在符合法律框架的前提下,积极采用最新的信息技术、智能交通等科技手段,对城市发展规划、道路路网建设、市政交通管理等进行系统性创新管理,从而全面、高效地从根本上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难题。
综合建议如下:
1.基于中国特殊国情下的汽车社会宏观背景,站在具有前瞻性的国家发展高度,对城市交通综合治理进行法律、制度层面的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和配套制度体系,保障各项交通治理政策措施的推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通过相关法律、制度的快速健全完善,进行城市交通综合治理的法制规范。
比如,地方政府出台汽车限购限行等相关政策必须符合法律设定的科学的技术参数标准,并严格设定政府推出限购、限行措施的具体条件、可采取的政策措施也要更系统,避免一刀切导致的有失社会公平问题。
建立真正的公众参与机制,监督政府依法行使相关权力。
除了所依据的空气质量数据、机动车污染的危害程度等技术指标信息要公开,还应定期公开限购、限行政策实施后的效果评估数据等,以便公众监督相关措施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2.通过完善城市规划和道路交通相关法制配套法制规范,指导城市建设和道路交通硬件设施建设,科学分配城市资源。
加强城市交通规划立法,建立科学合理的路网结构,以路网建设规划为“本底”规划,一切其他规划以其为基础。
道路交通规划是主规划,房地产规划是次规划,房地产建设规划以必须以道路交通规划为“本底”,即住房是逐步地填在已经规划好的路网结构中。
首先,在城市的新建和改扩建中,城市路网的规划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制体系的规范约束,必须是有前瞻性、科学的,可提供可持续的城市发展需要的路网。
如果已有符合基础规划的“路”,就得依路而建房,无“路”,必须按“本底”规划的要求补上“路”,然后依“路”建房。
改善大城市的空间结构,发展多中心的网络城市,提高城市的自然和环境承载能力。
同时,要加强对城市周围卫星城镇基础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的建设,改善其工作和生活居住环境,并创造较多的就业岗位,以疏散城市中心区的人口和工商业活动,缓解过度拥挤的状况。
3、建议加强城市交通综合治理的决策协同和保障机制。
从整个国家层面制定有关城市交通的法律法规,指导地方立法和执法,通过立法对停车场、道路停车等重新进行定义。
建议出台和修改配套的城市交通规划管理条例,调整不合时宜的技术标准。
建议加强综合协调和治理城市交通的决策协同和保障机制,规范停车行业管理和准入制度并且建立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同时赋予城市规划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在相关问题上的法定强制执行权。
建立立体交通设施,逐步形成地下、地面、空中三维一体的路网新格局。
在区域建设中尤其要做好“最后一公里”的交通疏导解决方案,做好各种停车场和停车设施的合理布局。
4.创新交通管理组织模式,成立组织多部门协同运作的交通综合管理办公室,建立多部门联手整治交通秩序的长效机制。
对于道路交通,国际上通常采用的管理方式是“纵向管理”,即所有涉及交通运输产业的法律、法规都由一个部门来执行,而我国采用“横向管理”,即依据某一条法律,某一个执法部门可以管理所有行业。
由于管理部门繁多,各部门的权责划分很难明确,各项资源的调配也存在冲突,难以形成统一的统筹管理。
因此,建议改革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横向管理”模式,尝试进行统筹管理。
解决交通拥堵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参与,建议成立由公安局、行政执法局、规划局、交通局、市政园林局、运管处、财政局、交警支队等多个部门组成的交通综合管理办公室,建立多部门联手整治交通秩序的长效机制。
5.加大对智能化交通的研发投入和广泛应用,加快各地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建设,充分利用智能交通系统,实现道路资源的高效利用。
智能交通是一个大课题,随着以信息技术、移动应用、卫星定位和导航技术、车联网技术等的快速发展,智能交通新技术也日新月异。
欧美有关发达国家的研究表明,采用以信息技术和智能交通技术为基础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可使城市道路的通行能力提高一倍以上,对解决城市拥堵具有十分重要的实用意义。
通过智能交通系统的建设,包括但不限于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交通流信息采集处理/分析、发布系统,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停车诱导系统,出租车智能指挥调度系统,综合信息平台等,从实现拥堵路况实时提示等简单服务开始,进行城市交通资源的合理调配,有效缓解交通压力。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和综合治理,逐步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堵车”与汽车社会和谐发展的难题。
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提的应该叫议案(政协委员的才叫提案)。
议案是具备提议案的法定资格或符合法定联名人数的代表人大代表向国家权力机关即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事原案,也可以说,议案是讨论、解决某一问题的办法、措施、意见和方案。
简单说一说议案的形成条件,这可能会有所帮助:
一般地说,形成一个议案要具备三个条件:
1、从提出议案的主体来说,要具备提议案的法定资格或符合法定的代表联名人数。
比如,在全国人民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