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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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乘坐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需全程佩戴口罩,安检时短暂取下口罩,面部识别结束后立即戴上口罩,尽快通过安检通道。
3.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注意咳嗽礼仪。
4.尽量选择楼梯步行或扶梯,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与他人正面相对;
若乘坐厢式电梯,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分散乘梯,避免同梯人过多。
三、开学后
(一)学校管理要求。
1.严格日常管理。
坚持点名制度,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动态、健康情况,加强对学生及教职员工的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2.从严控制、审核各类涉及学生聚集性的活动,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在封闭、人员密集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教职员工和学生应佩戴口罩。
3.学生返校后不召开聚集性会议,可通过错峰开会、网络视频或提前录制会议材料等方式召开学生会议;
鼓励开展网络教育课程或线上展示交流活动;
确需开展现场活动的,需按规定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请。
4.学校食堂采取错峰用餐,用餐桌椅同向单人单座并保持间隔1.5米;
学生宿舍床位重新分配,减少人员并拉开距离;
图书馆和实验室等公共场所实行人员限流。
5.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
应当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
对门把手、课桌椅、讲台、电脑键盘、鼠标、水龙头、楼梯扶手、宿舍床围栏、室内健身器材、电梯间按钮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6.加强重点场所地面清洁消毒。
应当加强学校食堂、浴室及宿舍地面的清洁,定期消毒并记录。
可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7.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加强通风换气。
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课间尽量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
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8.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
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
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
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9.加强校园内、宿舍内垃圾分类管理。
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10.严格落实学校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
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
食堂工作人员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工作服应当定期洗涤、消毒。
可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
11.加强因病缺勤管理。
学校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
12.加强健康宣教课堂,由专人定期对学校内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
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管理,为师生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和热线指导平台。
(二)学生管理要求。
1.学生到校时,应当按学校相关规定有序报到,入校前接受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入校;
无特殊情况,尽量避免家长进入校区。
2.在校期间,自觉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健康监测,每天保持适量运动,选择人员较为稀疏的空旷开放空间进行室外运动。
3.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出校,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
如必须出校,须严格履行请假程序,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
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去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等必须正确佩戴口罩。
4.做好手卫生措施。
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
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5.宿舍定期清洁,并做好个人卫生。
被褥及个人衣物要定期晾晒、定期洗涤。
如需消毒处理,可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常规清洗。
四、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
1.教职员工或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
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2.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3.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4.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进行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五、境外师生返校的要求
1.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新生不报到。
2.境外师生返校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返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3.入境后严格执行当地规定,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每日健康监测并填报健康卡,解除隔离后且身体健康方可返校学习和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2经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1〕14号)等文件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防止新的外来输入感染及疫情扩散,全面恢复经济社会秩序,保障全省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对防控漏洞再排查、对防控重点再加固、对防控要求再落实,坚决防止疫情新燃点,持续巩固防控成果,严防境外、省外病例输入,对出现的疫情发现一起、扑灭一起,坚决减少二代病例,杜绝三代病例发生,防止疫情局部暴发流行和发生社区传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提供有力保障。
二、防控措施
(一)严防外地病例输入。
1.做好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来黔人员防控。
各地要及时关注和公布全国疫情动态及中高风险地区的调整,加强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来黔人员管控,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市旅居史人员,落实首站负责制,有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的,到我省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阴性后放行,不再隔离;
无健康绿码或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的,一律实行到我省集中隔离14天,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
2.做好湖北(武汉市除外)来黔人员管控。
对14天内有湖北(武汉市除外)旅居史人员,持有健康绿码,且有7天内合法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的,可不再进行核酸检测,直接放行;
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须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放行。
3.做好境外来黔人员管控。
严格落实中央指导意见,做好境外疫情输入防控。
境外来黔人员入境后一律实施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
已在省外隔离14天的,到我省后须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阴性者可正常通行,不再进行隔离。
各地要组织开展清查婚姻外籍“黑户”、偷渡务工人员专项活动,排查非法入境人员,防止境外疫情输入。
4.加强社会群防群控。
对外来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全面掌握人员来地和健康情况,特别要加强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民宿宾馆等重点部位的排查,实现对各类外来人员情况早掌握、全掌握。
境外、湖北及中高风险地区来黔人员要主动向街道、社区提前报备,对隐瞒不报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控,畅通监督反馈渠道,面向群众开通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失管漏控重点人员及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举报。
(二)落实“四早”措施。
5.早发现。
落实重点公共场所体温检测措施,加强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排查,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监测排查,做到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早发现”。
一是加强发热病例监测。
继续做好流感监测、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及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监测常态化工作;
继续做好发热病例监测和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须加强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对所有科室门诊、住院病例中的发热病例均需进行核酸检测。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私人诊所等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病例,门诊发现发热病例须立即转定点发热门诊。
二是加强退烧药品管理。
继续做好药店退烧药品的管理,所有药店无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生处方不得出售退烧药物。
对购买退烧药物的顾客需进行登记,并引导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三是加强重点场所扫码和体温监测。
在机场、火车站(高铁站)、长途客运站、宾馆、酒店、景区景点等外地来黔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继续执行扫码通行和体温监测工作,鼓励使用固定式红外线体温检测仪。
取消市内公交车、非外地接驳地铁站点的扫码和体温监测,方便群众快速出行。
四是做好重点人群核酸检测。
各地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进行科学评估,对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来黔人员、发热门诊就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外省返黔师生等重点人群“应检尽检”。
对其他人群实施“愿检尽检”。
“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
检测收费标准由各地物价部门确定并公示。
各地要及时公布核酸检测机构。
6.早报告。
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各地要在2小时内完成疫情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12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充分发挥大数据等优势,尽快彻底查明可能的感染,做好对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和追踪管理。
7.早隔离。
及时对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疑似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对涉疫的村居、小区、单位,依法依规实施精准管控,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区、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果断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尽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风险。
各地要及时公布防控区域相关信息。
8.早治疗。
省将军山医院为全省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集中定点收治医院。
一旦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各地要尽快将其转送至省将军山医院,落实“早治疗”措施。
及时有效治疗轻症、普通型患者,减少向重症转化。
对重症患者加强专家组会诊,实施多学科救治,有效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
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达到出院条件后,继续在省将军山医院集中康复14天之后再进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并做好1年健康随访工作。
各地要保留定点收治医院、保障必需的防控物资,充实核酸检测力量,确保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三)强化重点防控。
9.医疗机构防控。
筑牢医院感染防线,加强院内感染防控,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及时排查风险并采取处置措施,避免交叉感染。
严格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流程,强化防控措施。
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落实医务人员、陪护人员防护措施,加强医疗机构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健康管理、监测。
推广非急诊分时段预约挂号、预约诊疗,方便群众就医。
10.校园防控。
按照统一部署、一校一案的原则,分期分批复学复课。
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做好学生排查、重点地区来黔学生的核酸检测,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落实入学入托晨午(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
做好师生手卫生等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在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教师授课时不需佩戴口罩,不建议托幼机构婴幼儿佩戴口罩。
11.其他重点场所防控。
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全面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生活场所;
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全面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和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洗浴中心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
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控制人流密度,加强通风消毒,配备手卫生等设施。
市级政府所在地继续关闭活禽市场,县级政府所在地季节性关闭活禽市场。
12.重点机构防控。
做好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风险防范,落实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消毒等防控措施。
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服务机构的,不得超出医疗许可服务范围对外服务。
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毗邻的,应按照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开展交叉感染评估,评估有风险的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13.重点人群防控。
引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严重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并开展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等工作。
14.社区防控。
加强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发挥社区志愿者作用。
做好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治理、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管理、外来人员管理等工作。
出现疫情的社区要加强密切接触者排查和隔离管理、终末消毒等工作,必要时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闭式管理等措施。
(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15.科学佩戴口罩。
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警察等人员以及就医人员等要佩戴口罩。
16.减少人员聚集。
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
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
17.加强通风消毒。
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公共场所、车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要落实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
18.提高健康素养。
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19.改善环境卫生。
将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相结合,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把环境治理措施落实到社区、单位、家庭和个人。
(五)补齐防控短板。
20.加强能力建设。
提高核酸检测能力,人群相对密集、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地方县级及以上疾控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着力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
鼓励有资质的社会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服务,扩大商业化应用。
加强疾控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流调能力。
健全医疗救治体系及物资储备体系,统一医药物资储备,完善疫情监测机制。
21.加强人员培训。
坚持“理论与实操相结合、课堂与现场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常规与应急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加强医疗、疾控、社区等人员专业防控救治知识常态化培训和操作流程演练,提高处置救治能力。
22.发挥大数据作用。
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落实“健康码”互通互认“一码通行”,及时将核酸检测结果、重点人员等信息共享到“健康码”数据库,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做好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入境人员版的推广应用,加强入境人员闭环管理。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医疗物资动态储备,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
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制定本单位的防控方案,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
各地要按照分区分级标准,依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辖区内低、中、高风险县(市、区、特区)和应急响应级别,并对外公布;
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各项配套工作方案,实施精准防控。
(二)加强沟通协作。
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常态化长效防控机制,密切协作,履职尽责,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各地政府和各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会防控组、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组要坚持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确保应急突发疫情快速协调处置。
(三)加强督导检查。
各地交通、商务、市场监管、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机场、车站、宾馆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的扫码通行及体温检测的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各地药监部门要对药店售卖发烧药物进行监管,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各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规范及预检分诊、院感防控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立即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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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确保全县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上级要求。
特制定县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防控范围: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二、防控目标:
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群策群力、精准施策,有效预防和控制全县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健康。
三、成立县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总负责疫情工作;
负责下占片区学校疫情;
负责片区学校疫情;
负责上占片区学校疫情。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处理日常事务。
同时领导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
由局长牵头,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局办公室、安全办、人事股组成。
负责领导小组日常运行的统筹协调工作,制定和完善教体系统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职责,及时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送信息,督查疫情防控工作实效。
负责全县教体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各类信息排查及统计工作,及时将各类排查信息汇总,若发现有可疑情况及症状的人员立即与卫健部门联系、立即向上级部门上报信息。
(二)后勤保障组。
由局长牵头,副局长、后勤办具体负责,局办公室、财务室、基建室、招生办、资助中心、体育股等组成。
负责做好全县教体系统各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各类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确保各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有保障,做好各校(园)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液、消毒器材、防护口罩等物资保障和采购情况的统计、汇总工作。
(三)监督检查组。
由局长牵头,督学、副局长具体负责,局班子成员、局办公室、督导室、党群办、教育股、教研室、教义站组成。
负责对教体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各校(园)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立即整改落实,确保全县教体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快速有效推进。
四、强化预防措施
(一)加强对特殊人群监控。
1.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接触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人,接触时要佩戴口罩。
2.勤洗手。
尤其在手被呼吸道分泌物污染时、触摸过公共设施后。
3.不要随地吐痰。
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袖肘遮住口、鼻。
4.加强锻炼,规律作息。
5.天气良好时居室多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二)避免接触野生禽畜。
1.避免接触禽畜、野生动物及其排泄物和分泌物,避免购买活禽和野生动物。
2.避免前往动物农场和屠宰场、活禽动物交易市场或摊位、野生动物栖息地等场所。
3.禁止食用野生动物;
食用禽肉蛋奶时要充分煮熟,处理生鲜制品时,器具要生熟分开并及时清洗,避免交叉污染。
(三)杜绝带病上班、聚会。
如有发烧、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的症状,应居家休息,减少外出,接触他人请佩戴口罩。
要避免带病上班、上课及聚会。
(四)及时就医。
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主要表现为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应根据病情就近选择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戴上口罩就诊,同时告知医生类似病人或动物接触史、旅行史等。
(五)做好宣传、防控以及春季学期开学公共卫生防控准备工作。
充分利用宣传,在加强正面教育和引导,并积极开展宣传和预防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及各种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教育系统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稳定有序,各学校要做好以下工作:
1.开展好学校健康教育和宣传。
开学后必须召开一次以传染病防治知识为内容的健康教育大课,并充分利用班会、队会、板报、广播、网络等形式大力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向学生家长宣传预防传染病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学校家庭齐抓共管学生健康工作良好局面。
发现学生身体健康状况有异常时,应及时带学生到所在卫生院就诊,并做好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
2.做好学校公共卫生环境维护。
加大校园清洁卫生工作,重点对教室、各功能室、食堂、宿舍、厕所等场所进全覆盖、无死角清理,坚决遏制传染病滋生蔓延。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与换气。
加大宿舍管理,教育学生被褥勤换洗,有太阳时要在阳光下暴晒,及时更换。
3.切实做好晨检午检工作。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认真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常规工作,切实把好入校(园)关。
发现疑似症状的要立即报告所在卫生院、县疾控中心和县教体局,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由专业人员确诊,并做好跟踪报告。
4.建立和完善卫生制度。
各学校要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监督制度,建立疫情监测制度,形成校领导、班主任、科任教师、学生健康监测网络。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履职尽责。
各工作组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工作部署,领导靠前指挥,责任落实到人,紧密协作、高效运转,有力推进教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