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加工及安装施工作业工艺标准38498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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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钢筋及连接材料、垫块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锈蚀和污染。
3.3.3钢筋及连接材料、垫块宜堆置在仓库(棚)内,露天堆置时,应垫高并加遮盖。
各种焊接材料应分类存放和妥善管理,并应采取防止腐蚀、受潮变质的措施。
3.3.4钢筋及连接材料应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单。
对进场的钢筋应抽取试样做力学性能试验。
3.3.5所有钢筋及连接材料的种类、钢号和直径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
3.3.6采用混凝土保护层垫块时,其最大集料尺寸为10mm。
强度应与邻接混凝土强度相同。
不允许使用片石、碎石、金属块和木块作垫块。
3.4作业条件
3.4.1便道通畅。
钢筋加工场地平整,坚硬;
安装场地坚硬、平整,支架、通道和操作平台稳定、牢固,安全设施齐全;
水电线路到位。
3.4.2焊接时,对施焊场地应有适当的防风雨雪严寒设施。
夜间作业时,具有良好的照明。
3.4.3焊接必须持考试合格证上岗。
4操作工艺
4.1工艺流程
准备工作→下料→加工钢筋、制作骨架→安装钢筋、骨架→检验→完成。
4.2钢筋调直和除锈清理
4.2.1钢筋的表面应洁净,使用前应将表面油渍、漆皮、鳞锈等清除干净。
经用钢丝刷或其他方法除锈及去污垢的钢筋,其尺寸、横截面和拉伸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4.2.2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折,成盘的钢筋和弯曲的钢筋均应调直,调直方法应取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4.3截断与弯折
4.3.1钢筋的截断与弯折必须由合格工人用专门设备来完成。
除非图纸另有说明或得到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钢筋的截断与弯折必须在工地加工工场内进行。
4.3.2所有钢筋的弯折必须在温度+5℃以上时进行。
4.3.3除非工程另有书面许可,钢筋必须按图纸所示形状弯折。
浇筑于混凝土中的钢筋的露出部分,不能在浇筑混凝土现场弯折。
所有钢筋都应冷弯。
4.3.4弯曲半径必须按图纸所示。
如设计无规定时,应按表4.3.4进行弯钩及弯折。
表4.3.4受力主钢筋制作和末端弯钩形状
弯曲部位
弯曲角度
形状图
钢筋种类
弯曲直径D
平直部分长度
备注
末端弯钩
180°
I
≥2.5d
≥3d
d为钢筋直径
135°
HRB335
φ8~φ25≥4d
≥5d
HRB400
φ28~φ25≥5d
90°
≥10d
φ28~φ40≥5d
中间弯钩
90以下°
各类
≥20d
4.3.5用圆钢筋制成的箍筋,其末端应设180º
弯钩。
弯钩长度按图纸说明,如图纸未标明,应符合表4.3.5规定。
表4.3.5钢筋的末端弯钩长度(自弯曲起点至末端)
级别
箍筋直径(mm)
弯钩长度
被箍受力钢筋直径≤25mm
被箍受力钢筋直径28~40mm
5~10
91
109
12
104
121
II
131
注:
对于抗震结构,箍筋弯钩平直长度尚应按表列加长5倍箍筋直径。
4.4钢筋网和钢筋骨架的加工
4.4.1适宜于预制的钢筋骨架或钢筋网的构件,宜先预制成钢筋骨架片或钢筋网片,运至工地就位后进行焊接或绑扎,以保证安装质量和加快进度。
对于预制钢筋骨架或钢筋网,必须具有适应设定安装方式的刚度和稳定性,以便在运送、吊装和浇筑混凝土时不致松散、移位、变形,必要时增加焊接点或加强钢筋。
4.4.2骨架的焊接拼装应在坚固的工作台上进行,操作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拼装时应按设计图纸放大样,放样时应考虑焊接变形和预留拱度。
2)钢筋拼装时,对有焊接接头的钢筋应检查每根接头是否符合焊接要求。
3)拼装时,在需要焊接的位置用楔形卡卡住,防止电焊时局部变形。
待所有焊接点卡好后,先在焊缝两端点焊定位,然后进行焊缝施焊。
4)骨架焊接时,不同直径的钢筋的中心线应在同一平面上。
为此,较小直径的钢筋在焊接时,下面宜垫以厚度适当的钢板。
5)施焊顺序宜由中到边对称向两端进行,先焊骨架下部,后焊骨架上部。
相邻的焊缝采用分区对称跳焊,不得顺方向一次焊成。
4.4.3钢筋网焊点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应按下列要求焊接:
1)当焊接网的受力钢筋为I级或冷拉I级钢筋时,如焊接网只有一个方向为受力钢筋,网两端边缘的两根锚固横向钢筋与受力钢筋的全部相交点必须焊接;
如焊接网的两个方向均匀受力钢筋,则沿网四周边缘的两根钢筋的全部相交点均应焊接。
其余的交叉点,可根据运输和安装条件决定,一般可焊接或绑扎一半交叉点。
2)当焊接网的受力钢精为冷拔低碳钢丝,而另一方向的钢筋间距小于100mm时,除网两端边缘的两根钢筋的全部相交点必须焊接外,中间部分的焊点距离可增大至250mm。
4.5安装、支撑与固定
4.5.1钢筋骨架或网片应按图纸所示的位置准确安装,并用批准的支撑将钢筋牢靠地固定,使其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不致移位。
除图纸特别规定或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外,浇筑混凝土过程中不允许放入钢筋,不允许将钢筋放入或推入浇筑后未凝固的混凝土中。
4.5.2应在钢筋与模板间设置垫块,垫块应与钢筋扎紧,并互相错开。
非焊接钢筋骨架的多层钢筋之间,应用短钢筋支垫,保证位置正确。
用于保证钢筋正确就位的保护层垫块应具有符合其用途且得到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形状,并使其在浇筑混凝土时不致倾斜,或者采用焊接钢筋的办法。
垫块的间距纵横向不得大于1.2m。
4.5.3如构件有数层钢筋,且上层重量较大,并安装就位时,可使用特制的钢筋支架。
支架应支承在下层钢筋上,不得直接支承在模板上。
4.5.4网片钢筋网彼此间应有足够搭接,以充分保持强度均匀,并在端部和边缘牢固连接。
其边缘搭接宽度部应小于一个网眼。
4.5.5在现场绑扎钢筋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钢筋接头的布置,应符合本工艺标准4.7.1中2)有关规定。
2)钢筋的交叉点应用铁丝绑扎结实,必要时,亦可用点焊焊牢。
3)除设计有特殊规定者外,柱和梁中的箍筋应与主筋垂直。
4)墩(台)身、柱中的竖向钢筋搭接时,转角处的钢筋弯钩应与模板成45º
,中间钢筋的弯钩应与模板成90º
。
如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浇筑小型截面柱时,弯钩与模板的角度最小不得小于15º
,在浇筑过程中不得松动。
5)箍筋弯钩的叠合处,在梁中应沿梁长方向置于上面并交错布置,在柱中应沿柱高方向交错布置,若是方柱则必须位于箍筋与柱角竖向钢筋交接点上。
有交叉式箍筋的大截面柱,其接头可位于箍筋与任何一根中间纵向钢筋的交接点上。
圆柱或圆管涵螺旋形箍筋的起点和终点,应分别绑扎在纵向钢筋上。
4.5.6对大型骨架,运输、吊装时,应采用合适的机具和方法,以确保安全和质量。
安装在骨架、预制构件上的吊环,只允许采用未冷拉的I级热轧钢筋。
4.5.7在浇筑混凝土前,应对已安装好的钢筋及预埋件(钢筋锚固钢筋等)进行检查。
4.5.8任何构件的钢筋安装后,应如实填写质量检验表,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和批准后才能浇筑混凝土。
4.6钢筋的替代
钢筋的替代应符合以下条件:
(1)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不同的钢筋可以互相替代,替代钢筋面
积可按强度比例较原图纸钢筋面积增加或减少,但是,替代钢筋的周长之和不得小于原图纸钢筋周长之和。
(2)不得以多种直径钢筋替代原图纸一种直径钢筋。
(3)光圆钢筋不得替代带肋钢筋。
(4)钢筋净距应符合设计规定。
(5)钢筋层数不得多于原图纸钢筋层数。
(6)经监理工程师及项目部同意。
4.7钢筋连接
4.7.1钢筋的焊接与绑扎接头
1)按照以下原则选择合适的接头形式
(1)焊接应优先采用闪光对焊法,也可采用电弧焊或其他有效的方法,如绑扎、搭接。
钢筋的纵向焊接应采用闪光对焊(HRB500钢筋必须采用闪光对焊)。
当缺乏闪光对焊条件时,可采用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
钢筋的交叉连接,无电阻点焊机时,可采用手工电弧焊。
各种预埋件T形接头钢筋与钢板的焊接,也可采用预埋件钢筋埋弧压力焊。
电渣压力焊只适用于竖向钢筋的连接,不能用作水平钢筋和斜筋的连接。
钢筋焊接的接头形式、焊接方法、适用范围应符合现行《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的规定。
(2)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杆件中的钢筋接头,不宜绑扎。
普通混凝土中直径大于25mm的钢筋,宜采用焊接。
(3)钢筋接头采用搭设或帮条电弧焊时,宜采用双面焊缝;
双面焊缝困难时,可采用单面焊缝。
(4)钢筋接头采用搭设电弧焊时,两钢筋搭接端部应预先折向一侧,使两接合钢筋轴线一致。
接头双面焊缝的长度不应小于5d,单面焊缝的长度不应小于10d(d为钢筋直径)。
钢筋接头采用帮条电弧焊时,帮条应采用与主筋通级别的钢筋,其总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被焊钢筋的接面积。
帮条长度,如用双面焊条不应小于5d,如用单面焊缝不应小于10d(d为钢筋直径)。
2)按照以下原则设置接头
(1)应避免在最大应力处设置接头,并尽可能使接头交替排列,接头间距相互错开的距离应不小于30d(d为钢筋直径),且不小于500mm。
(2)受力钢筋焊接或绑扎接头应设置在内力较少处,并错开布置。
对于绑扎接头,两接头间距离部小于1.3倍搭接长度,其接头的截面面积占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表4.7.1-1的规定。
对于焊接接头,在接头长度区段内,同一根钢筋不得有两个接头,配置在接头长度区段内的受力钢筋,其接头的截面面积占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亦应符合表4.7.1-1的规定。
表4.7.1-1接头长度区段内受力钢筋接头面积的最大百分率
接头形式
接头面积最大百分率(%)
受拉区
主钢筋绑扎接头
25
50
主钢筋焊接接头
不限制
注:
①焊接接头长度区段内是指35d(d为钢筋直径)长度范围内,但不得小于500mm;
绑扎接头长度区段是指1.3倍搭设长度;
②在同一根钢筋上应尽量少设接头;
③装配式构件连接处的受力钢筋焊接接头可不受此限制;
④绑扎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小于25mm;
⑤环氧树脂涂层钢筋绑扎搭设长度,对受拉钢筋应至少为涂层钢筋锚固长度的1.5倍且不小于375mm;
对受压钢筋为无涂层钢筋锚团长度的1.0倍且不小于250mm。
(3)电弧焊接和绑扎接头与钢筋弯曲处的距离不应小于10倍钢筋直径,也不宜位于构件的最大弯矩处。
(4)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符合表4.7.1-2的规定;
受压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取受拉钢筋绑扎接头搭接长度的0.7倍。
表4.7.1-2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
钢筋类型
混凝土强度等级
C20
C25
高于C25
I级钢筋
35d
30d
25d
月牙纹
HRB335牌号钢筋
45d
40d
HRB400牌号钢筋
55d
50d
①带肋钢筋直径不应大于25时,其受拉钢筋的搭设应按表中值减少采用;
当带肋钢筋直径大于时,其受拉钢筋的搭设长度应按表中增加采用;
②当混凝土在凝固过程中受力钢筋易受扰动时,其搭设长度宜适当增加;
③在任何情况下,纵向受拉钢筋的搭设长度不小于,受压钢筋的搭设长度不应小于。
④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低于时,级、牌号钢筋的搭设长度应按表中的数值相应增加;
钢筋不宜采用。
⑤对有抗震要求的受力钢筋的搭设长度,当抗震烈度为七度(及以上)时应增加。
⑥两根不同直径的钢筋的搭设长度,以较细的钢筋直径计算。
(5)受拉区内I级钢筋绑扎接头的末端应做弯钩,HRB335HRB400牌号钢筋的绑扎接头末端可不做弯钩。
直径等于和小于12mm的受压I级钢筋的末端,可不做弯钩,但搭接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0倍。
钢筋搭接处,应在中心和两端用铁丝扎牢。
3)焊接方法
参照现行《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C18-2003)的规定执
4.7.2钢筋的机械连接
常用的机械连接接头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
其工艺标准另行制定。
5质量标准
5.1加工钢筋和安装
加工钢筋和安装检查项目及质量要求见表5.1_1~表5.1_3。
表5.1_1加工钢筋的检查项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方法
1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加工后的全长
±
10
按照受力筋总数30%抽查
2
弯起钢筋各部尺寸
20
抽查30%
3
箍筋、螺旋筋各部尺寸
5
每个构件检查5~10个间距
表5.1_2焊接网及焊接骨架的允许偏差
网的长、宽
骨架的宽及高
网眼的尺寸
骨架的长
网眼的对角线差
箍筋间距
0,-20
表5.1_3钢筋位置允许偏差
检查项目
受力钢筋间距
两排以上排距
每个构件检查2个断面,用尺量
同排
梁、板、拱肋
基础、锚碇、墩台、柱
灌注桩
箍筋、横向水平钢筋、螺旋筋间距
钢筋骨架尺寸
长
按骨架总数的30%抽查
宽、高或直径
弯起钢筋位置
每骨架抽查30%
保护层厚度
柱、梁、拱肋
每构件沿模板周边检查8处
基础、锚碇、墩台
板
5.2焊接接头的检查和允许偏差
5.2.1取样
闪光对焊:
以300个同类型焊接钢筋在同一焊接条件下(同一焊工在同一班内用同一焊接参数)焊接作为一批,一周内焊接不足300个者,亦按一批计算。
电弧焊接:
以300个同类型焊接钢筋在同一焊接条件下作为一批,不足300个仍作为一批。
检查报告应该在每批装配好的钢筋装入模板前24h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
5.2.2闪光对焊接头应符合以下要求:
(1)外观:
每批10%且不少于10个试件应进行外观检查;
焊接接头处无横向裂纹;
与电极接触处的钢筋表面,无明显的烧伤;
焊接接头处弯折不得大于4°
;
两被焊接钢筋轴线偏差不得大于0.1d(d为钢筋直径),且不大于2mm。
如果有一个焊接接头不符合上述要求,则所有该批钢筋的焊接接头均应全部进行检查,且把不合格者剔出。
不合格焊接接头切除重焊后,可再次提交验收。
(2)拉伸试验:
每批取3根试件进行拉伸试验,且每根试件的焊接接头抗拉强度均应符合表5.2.2-1规定。
至少有2个试件断于焊缝之外,并呈延性断裂。
表5.2.2-1钢筋的主要力学、工艺性能
钢筋类型及牌号
I级
直径(mm)
8~20
6~25
28~50
28~20
最小屈服强度(MPa)
235
335
400
最小抗拉强度(MPa)
370
490
570
延伸度(%)
16
14
冷弯弯心内径
d
3d
4d
5d
d为钢筋公称直径。
试验结果中,当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上述规定值,或有2个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时,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验。
复验结果中若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上述规定值时,或有3个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时,应确认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试验结果中,当有1个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时,应从成品中再切3个试件进行复检。
复检结果中若仍有1个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时,应确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3)弯曲试验。
闪光对焊接头弯曲试验时,应将受压面的金属毛刺和镦粗变形部分消除,且与母材的外表齐平。
每批取3个试件进行弯曲试验。
弯曲试验可在万能试验机、手动或电动液压弯曲试验器上进行,焊缝应处于弯曲中心,弯心直径和弯曲角应符合表5.2.2-2规定。
当弯至90°
时,至少有2个试件不得发生破坏。
表5.2.2-2闪光对焊头弯曲试验指标
钢筋型号及牌号
弯心直径
弯曲角(°
)
光圆钢筋
2d
90
带肋钢筋
①d为钢筋直径;
②直径大于25mm的钢筋对焊接头,弯曲试验时弯心直径应增加1倍的钢筋直径。
当实验结果有2个试件发生破断时,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验。
复验结果若仍有3个试件发生破断时,应确认该批接头为不合格。
5.2.3电弧焊接头应符合以下要求:
(1)外观质量:
焊缝表面平整,不得有较大的凹缝、焊瘤;
接头处不得有裂纹;
咬边的深度,气孔、夹渣的数量和大小以及接头偏差,不得超过表5.2.3
表5.2.3钢筋电弧焊接头的允许偏差
编号
帮条焊
搭接焊
帮条对焊中心的纵向偏差(mm)
0.5d
—
焊接处钢筋轴线交角(°
4
焊接处钢筋轴线偏心(mm)
0.1d
焊缝厚度(mm)
+0.05d
标准值≥0.3d
焊缝宽度(mm)
+0.1d
标准值≥0.7d
6
焊缝长度(mm)
-0.5d
7
横向咬边深度(mm)
0.5
8
在长2d焊缝表面上的气孔及夹渣
数量(个)
面积(mm2)
d为被焊钢筋的直径
每3根试件进行拉伸试验,且每根试件的焊接接头抗拉强度均应符合规定。
复验结果中若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上述规定值时,或有3个试件在焊接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时,应确认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6成品保护
6.0.1加工完成的钢筋,宜堆置在仓库(棚)内;
露天堆置时,应垫高并加遮盖。
对已成型的骨架,应垫高放置并加遮盖,并有防止滑动、滚动的斜块、楔块或拉绳。
6.0.2对已经安装的钢筋和骨架,应能稳定在底模上,否则应采取固定措施。
安装完毕的墩身钢筋总高度超过9m高时,必须安装风缆,风缆可以设在钢筋骨架内部。
灌注桩的钢筋笼顶部应固定牢靠,防止浇筑混凝土时上浮。
6.0.3钢筋表面骨架要有足够的钢筋支撑,以保证其施工强度。
6.0.4对于长时间暴露的预埋件、筋,应采取防锈、防污染措施。
6.0.5在储存、加工、运输、安装过程中及安装完成后,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以防止车辆或其他作业对钢筋半成品、成品的碰撞、砸、刮。
7质量记录
7.0.1钢筋、焊剂和机械接头等原材料进场复验报告。
7.0.2钢筋加工检查记录。
7.0.3钢筋安装检查记录。
7.0.4焊接钢筋网和骨架检查记录。
8安全、环保措施
8.1安全措施
8.1.1按照各种机械的操作规程作业。
8.1.2按照规范设置电力线路,并进行用电管理。
8.1.3钢筋安装作业时,要设置齐全的安全防护设施,操作人员配备安全用具。
8.1.4在储存、加工、运输、安装过程中及安装完成后,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以防止其他车辆或作业对钢筋半成品、成品的碰撞、砸、刮。
8.2环保措施
8.2.1施工现场应制定洒水防尘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清理废料、废渣、废油。
8.2.2施工中的废水应及时排入事先挖好的沉淀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