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内涝防治抢险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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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内涝防治抢险应急预案

城市内涝防治抢险应急预案

城市内涝防治抢险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卧龙寺地区内涝防治抢险工作,规范内涝防治抢险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内涝防治抢险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宝鸡市防御灾害性洪水应急预案》、《宝鸡市城市内涝防治抢险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金台区卧龙寺地区积水内涝。

主要包括:

因大到暴雨或者河道漫溢造成大范围积水内涝,交通瘫痪,危旧房屋倒塌,地下设施进水等事件,以及由此引发的断电、断水、断气等生命线工程事故,辖区北坡因暴雨发生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辖区重要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洪水溢流入城区等。

1.4工作原则

(1)内涝防治抢险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防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区内涝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首要任务,同时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1.5重点防护对象

城区低洼地带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指挥机构

为使城区内涝防治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行动迅速、有条不紊,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灾害损失。

根据市政府、区政府对城市内涝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成立金台区卧龙寺街道内涝防治抢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部长担任,成员由办事处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管所,办公室主任由城管所所长侯春福兼任。

日常联系电话:

3436093,联系人:

任思成,临时抢险队伍根据需要由办事处内涝防治抢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

2.2金台区卧龙寺街道内涝防治抢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管理和灾难应急处置工作;全面了解辖区内涝防治抢险各种信息资料,分析把握事态发展变化趋势,及时做出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2)负责制订、指挥、协调城市内涝防治抢险应急制度和办法。

(1)预报未来3小时雨量将达到100毫米以上、或者已经达到100毫米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干道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开始积水,积水深度可能达到50厘米以上,造成大面积交通中断或者交通瘫痪。

市区北坡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已达饱和状态,预计日降雨量达到150毫米以上,预计将要发生较大地质灾害,可能性极大。

(2)渭河林家村预报流量达到4000立方米/秒以上时,金陵河县功检测站预报流量达到500立方米/秒以上时,雨水排放口已被封堵。

3.3日常管理

各村、社区及沿街、沿河单位积极做好日常养护、维修、检测,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充分储备防汛抢险应急物资,做到专物专用、专人专管。

3.4应急演练

办事处内涝防治抢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辖区内涝防治抢险应急预案演练,对应急救援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使用救援器材、设备等物资的使用要加强管理。

村、社区及相关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范围,对重点部位、环节进行监控。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蓝色汛情预警(IV):

办事处内涝防治抢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及沿街单位负责人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办事处内涝抢险队做好重点地段防汛抢险,做好排除内涝抢险的准备工作。

黄色汛情预警(III)级):

在蓝色汛情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重点内涝防治抢险部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现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根据强降雨发生区域、重点除涝部位及降雨趋势,办事处内涝防治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各村、社区和沿街单位领导上岗情况,询查涝情、险情、灾情,各村、社区及沿街单位及时上报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水情、工情、险情等,并做好群众安全避险准备,公安部门做好交通疏导。

内涝防治抢险人员按照内涝防治抢险预案,加强对重点内涝防治抢险的救护。

橙色汛情预警(II级):

在黄色汛情基础上,内涝防治指挥人员、抢险人员全部上岗到位,防涝抢险预备队伍全部一线待命。

各类有线、无线通讯设备处于开通状态。

重大险情区域及时组织群众安全避险转移。

提醒市民不要在低洼地带或地下通道停留。

辖区内河道根据河道水位确定是否关闭雨水溢流口。

相应淹没区由各级、各单位行政领导按各自拟定的预案撤退人员,转移物资器材;供电部门派出检修人员巡视,确保雨水泵站及排水设施的动力用电以及内涝地区供电安全。

红色汛情预警(I级):

在橙色汛情基础上,办事处内涝领导小组在区政府、区内涝防治抢险领导小组领导下,领导和指导辖区各单位组织各方面力量全力投入内涝防治抢险抗灾工作。

4.2预案启动

预警应急响应三级、四级为一般性预警应急响应,由办事处内涝防治抢险应急领导小组启动辖区内涝防治抢险应急预案。

所有村、社区、沿街单位人员停止休假,确保通信畅通,值班人员做到记录完整。

预警应急响应二到一级为较大和重大应急响应,办事处内涝防治安全责任人迅速到岗,根据市、区内涝防治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3响应程序

(1)三级、四级预警应急响应后,办事处内涝防治抢险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按照灾害现场的性质和情况,负责组织辖区背街小巷及住宅小区内涝的排涝、抢险和现场处置工作,并负责危漏房屋居民的安全避险工作。

并向区内涝防治抢险办公室及时汇报,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变化,出现各类内涝防治突发公共事件,及时上报。

(2)二级、一级预警应急响应后,办事处内涝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必要时按照市、区内涝防治抢险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根据情况,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提前在重点内涝区域上岗到位,对已经出现较大或严重险情的区域,抢险队伍全部到位,关注雨情、水情、汛情、灾情、工情变化并随时向办事处内涝防治抢险办公室通报情况。

办事处内涝防治抢险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形势发展,必要时向市、区内涝防治抢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转入防洪预案阶段。

4.4报告内容

(1)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灾害类别、房屋建筑类型、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2)灾害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等。

(3)有关受损建筑等单位名称,管理单位等。

(4)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5)其他需要报告的有关事项。

4.5应急结束

应急响应结束由办事处涝防治抢险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内涝灾害排除完成情况,报请市、区内涝防治抢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5应急保障

5.1后勤保障

办事处内涝防治抢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村、社区内涝组织机构和内涝物资保障单位积极做好应急响应期间所需的物资,包括:

工程机械车辆、抢险队、块石、沙、碎石、草袋、麻袋、编织袋、铁丝、绳索、照明器材、油料、救生设备等。

根据防洪需要,储备铁丝、编织袋、铁掀、救生衣等。

路灯、燃气、自来水、电力、通信等积极做好应急响应期间供应恢复。

5.2应急队伍保障

三(III)到四(IV)级应急响应发生时,由办事处内涝防治抢险应急领导小组按照预案调动各村、社区和辖区单位应急队伍进行处置;一(I)到二(II)级应急响应发生时,由办事处内涝防治抢险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办事处内涝防治抢险应急领导小组及各村、社区和沿街单位认真执行。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理

在内涝防治抢险工作结束后,各村、社区、沿街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及时处理防治抢险期间遗留问题,实施灾后重建。

全面总结经验和教训并于20日内报上级部门。

按照防汛物料储备管理办法,及时按照以物还物的方式向调拨单位归还被调物资,及时充盈防治抢险物资库存。

6.2事故调查

严格遵循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1)发生灾害的工程基本情况,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灾害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4)采取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5)灾害结论。

(6)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

(7)各种必要的附件。

(8)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9)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6.3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

对在处置灾害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由办事处党工委、办事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对引发重大灾害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以及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7附则

7.1名词术语说明

汛期:

根据宝鸡市雨季和洪水发生的规律,宝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规定:

每年汛期为6月1日—10月30日。

7.2预案管理

(1)本预案由办事处内涝防治抢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者应急配合,以及应急处置和应急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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