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白蚁防治技术规范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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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水利堤坝.....................................................................15
5.9药物的选择使用...............................................................15
5.10验收........................................................................16
附录A(规范性附录)药物和药械管理...................................................17
附录B(资料性附录)白蚁预防工程施工记录表...........................................18
附录C(资料性附录)灭蚁灌浆实施记录表...............................................19
附录D(资料性附录)白蚁灭治施工现场记录表...........................................20
附录E(资料性附录)白蚁灭治施工质量验收记录.........................................21
附录F(资料性附录)白蚁防治工程回访复查表...........................................22
附录G(资料性附录)广州市常见的白蚁为害种类.........................................23
附录H(规范性附录)安全防护.........................................................24
附录I(规范性附录)药物中毒的急救...................................................25
前言
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农业标准规范复审自评工作的通知》《广州市质监局关于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和农业技术规范复审结果的通告》(穗质监〔2018〕104号),标准编制工作组经广泛调研,认真总结本市工程实践经验,参考国家、省有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规范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编制单位:
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所、广州市白蚁防治所、广州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广州市联城白蚁虫害防治行业协会、华南农业大学、广东省生物资源应用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广州市华隆白蚁防治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康家白蚁防治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粤城白蚁害虫防治有限公司、广州粤昆源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建筑物白蚁防治的术语和定义、白蚁预防、白蚁灭治、药物的使用和安全防治。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白蚁预防和灭治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白蚁防治工程除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0768—2012白蚁防治工程基本术语标准
DB44/T857—2011新建房屋白蚁预防技术规程
DB33/T1108—2018房屋白蚁监测控制系统应用技术规程(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GB/T50768—201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50768—2012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药物屏障
通过对保护对象进行白蚁防治药剂处理后所形成的防止白蚁侵入的屏障,包括垂直屏障和水平屏障。
[GB/T50768—2012,定义4.2.2]
3.2
水平屏障
为防止白蚁从垂直方向侵入建筑物,通过使用白蚁防治药剂处理建筑物地面和周边水平方向的土壤而形成的药物土壤屏障。
[GB/T50768—2012,定义4.2.3]
3.3
垂直屏障
为防止白蚁从水平方向侵入建筑物,通过使用白蚁防治药剂处理建筑物基础两侧和建筑物周边垂直方向的土壤而形成的药物土壤屏障。
[GB/T50768—2012,定义4.2.4]
3.4
木材防护剂
能毒杀或抑制真菌、昆虫等生物因子,保护木材不受侵害的化学物质。
[DB44/T857—2011,定义3.9]
3.5
涂刷法
将白蚁防治药液直接涂刷于木构件或其他需处理物件表面的方法。
[GB/T50768—2012,定义4.2.7]
3.6
喷洒法
利用器械产生的压力使白蚁防治药液以水流状的形式喷射或洒落到处理部位的方法。
[GB/T50768—2012,定义4.2.5]
3.7
浸渍法
将木构件或其他需处理物件放入白蚁防治药液中浸泡一定时间,使其吸附药物达到防治白蚁效果的一种药物处理方法。
[GB/T50768—2012,定义4.2.9]
3.8
监测控制系统
通过“监测-灭杀-监测”的循环过程,实现保护对象免受白蚁危害的一整套白蚁防治专业装置的总称,由监测装置、检测设备、白蚁灭治药剂及辅助工具等组成。
[GB/T50768—2012,定义5.2.3]
3.9
监测装置
监测控制系统中,用于监测白蚁活动的装置,主要由饵料和壳体组成。
监测装置分为地上型监测装置和地下型监测装置。
[DB33/T1108—2018,定义2.0.3]
3.10
饵料
不含杀灭白蚁有效成分,且对白蚁具有较好的引诱力和适口性的纤维质材料。
[GB/T50768—2012,定义5.2.1]
3.11
饵剂
由杀虫剂、饵料等组成,对白蚁具有“引诱——喂食——杀灭”三位一体效果的白蚁防治药剂。
[GB/T50768—2012,定义5.1.5]
3.12
喷粉法
将白蚁灭治粉剂,采用直接喷施的方式,让部分白蚁个体沾染上药粉,达到杀灭或控制白蚁群体目的的方法。
[GB/T50768—2012,定义4.2.16]
4白蚁预防
4.1一般规定
建设项目正式开工前应进行蚁患调查,并对存在的蚁患作灭治处理,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制订施工方案。
白蚁预防工程进行时,应对施工的情况和过程作现场记录;
完工后,应有工程完工验收报告;
验收后应建立预防工程技术档案。
4.2新建房屋
4.2.1防蚁设计规定
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a)地下室和首层宜减少木构件的使用,对必须使用木构件的环境应保持通风和防潮;
b)做好室内外的给排水和防水设计,保持地面干燥;
c)卫生间、厨房、排水管附近墙体等近水源的部位,宜采用砌体或混凝土墙体结构,并减少木构件的使用;
d)中空或楼顶绿化工程应在原防水保护层上铺设阻隔防水层,并选用具有抗白蚁能力的树种;
e)底层楼梯下部不宜作封闭间使用;
f)无地下室房屋首层所有的木柱、木楼梯、木门框等木构件均不应直接接触土壤,地面应做防潮处理;
g)电缆沟采用混凝土结构,沟内的电缆支架,不得使用易被白蚁蛀食的材料。
4.2.2处理方法和要求
4.2.2.1物理屏障
物理屏障主要有颗粒屏障法。
颗粒屏障法的处理方法及要求如下:
a)采用颗粒直径在1mm~3mm之间的各类砂子、砂石或特殊的岩石颗粒(如玄武岩颗粒),设置成阻止白蚁进入房屋的屏障;
b)将粒径大小合适的颗粒,铺在地基四周沟渠、墙基空隙、墙体空腔、围栏地基、廊柱下、护墙底和装饰板里面,形成颗粒屏障;
c)在紧靠墙基的土壤表面或壕沟内铺设颗粒屏障,屏障的宽度不应小于100mm,深度不应小于100mm;
房屋四周的颗粒屏障铺设完成后,应覆盖石板、砖块或浇灌混凝土;
d)混凝土颗粒屏障的铺设应在混凝土浇灌前进行。
,颗粒铺设时需连续均匀,应将颗粒夯紧;
e)墙基的回填土沟、地表排水沟设置屏障时应注意:
在屋檐、屋顶排水管、房屋四周的排水沟和地表水导流渠砂粒作为回填土使用时,应将砂粒夯紧,但不能造成墙基开裂;
围栏柱下方、地下电缆、水管和煤气管道、线缆和电线杆、中空磁砖、挡土墙、屋墩和梁柱下面、混凝土墙基下方、地基与混凝土走廊、阳台、天井和台阶之间也应设置屏障。
4.2.2.2药物屏障
4.2.2.2.1土壤药物屏障
土壤药物屏障的处理方法及要求如下:
a)土壤药物屏障应连续设置,包括以下部位:
在无地下室室内地坪或标高-3m以上的地下室基础底板下、房屋四周(散水坡)下和埋地电缆沟的下部土壤等处设置的水平屏障,在建筑物基础墙两侧、房屋四周外墙外侧、柱基、桩基、沿柱、桩四周和埋地电缆沟两侧土壤等处设置的垂直屏障,建筑物管道出入口四周土壤设置的药物屏障;
b)水平屏障:
水平屏障药液使用剂量不应低于3L/m2、深度不应少于50mm、在底板下面和四周应保持连续(外墙外侧地坪下宽度不应少于300mm),并紧贴基础墙的两侧面设置;
c)垂直屏障:
垂直屏障药液使用剂量不应低于25L/m³
、宽度不应少于150mm、深度应延伸至基础梁以下,不应少于100mm,房屋建筑与土壤之间的所有连接部位均应设置,并与水平屏障连接;
d)管道出入口:
管道出入口周边的土壤应设置药物屏障,四周宽度不应少于150mm宽、深度不应少于300mm;
e)室外电缆沟:
室外埋地电缆沟底部及两侧土壤应设置药物屏障,厚度不应少于100mm;
f)设有架空防潮层的各种基础,在盖板封闭前,对盖板下的地坪及墙面进行药液喷洒处理(防止雨水冲刷和浸泡),药液喷洒应形成连续的覆盖层,不得遗漏;
g)土壤药物屏障室内地坪应在回填土平整夯实后,做垫层铺设前进行;
h)基础及室内地坪药液喷洒应均匀,应防止雨水冲刷和浸泡;
i)基础外侧墙体和地下室应在离外墙面150mm的范围内,按深度100mm的规格沿外墙壁灌注施药,形成一条闭合的防蚁毒土带;
若基础外侧没条件设毒土带,可在基础墙内侧,用同样的方法、规格处理。
4.2.2.2.2主体结构药物屏障
主体结构药物屏障的处理方法及要求如下:
a)建(构)筑物的相关部位应设置药物屏障,包括砌体墙、竖向管井、电梯井、门窗洞口、变形缝等;
b)砌体墙:
砌体墙的处理应在墙体砌筑完成并基本干透后进行,地下室及首层砌体墙的两侧自地面计至少800mm,2层以上、外墙内侧及内墙两侧自地面计至少150mm;
c)室内竖向管井、电梯井:
室内所有竖向管井、电梯井内侧壁应设置药物屏障;
d)室内所有门窗预留洞口:
室内所有门洞、窗洞及其它预留洞口等应设置药物屏障;
e)变形缝:
室内首层沉降缝、一至三层伸缩缝的两侧及底部应设置药物屏障;
f)除管道、竖井和电梯井外,石材或混凝土的表面不得施用白蚁防治药物;
g)首层基础外侧墙体必须在做散水坡或排水沟之前进行;
h)变形缝内的杂物应在封闭之前进行清理,难以清理的,应灌注药液进行处理;
i)药液处理后应保证24小时内防止施工用水冲刷和浸泡,建筑施工单位应掌握好施药后砌体的湿度,及时进行抹灰,抹灰前不得再淋水润湿墙面。
4.2.2.3装饰装修
装饰装修药物屏障的处理方法及要求如下:
a)装饰装修工程中与木构件接触的墙面和地面应进行白蚁预防处理,处理方法参照砌体墙药物屏障;
b)装饰装修工程中木构件的白蚁预防处理,处理药物可采用白蚁预防药剂或木材防护剂;
c)白蚁预防药物处理应在木构件加工成型后、防火防潮处理前进行;
d)木门框等木质构件在安装前,应对其与墙面、地面接触部位和嵌入部位进行处理;
e)处理部位和处理方法应符合表1要求;
表1装饰装修工程木构件药物处理部位和方法
装饰装修项目
白蚁预防处理部位
处理方法
吊顶工程
木吊杆、木龙骨、造型木板
涂刷法、喷洒法
轻质隔墙工程
木龙骨、胶合板
木门窗
门窗框与预留洞口的接触部位、固定用木砖
涂刷法、浸渍法
细部工程
木门窗套
预埋木砖、方木搁栅骨架、与墙体对应的基层板
木窗帘盒
窗帘盒底板
固定木橱柜
靠墙侧板、底板
木扶手、护栏
近地端500mm
木花饰
贴墙部分
墙面铺装工程
木砖、木楔、木龙骨、木质基层板、木踢脚
涂刷法、喷洒法、浸渍法
地面铺装工程
木龙骨、垫木、毛地板
f)采用涂刷法或喷洒法处理木构件时,不应少于2次,保证每平方米木构件吸收药剂不少于200mL;
g)木构件经白蚁预防药物处理后,应避免重新切割或钻孔;
确有必要做局部修整时,对新形成的断面须进行重新处理。
4.2.2.4白蚁预防补充处理
a)未进行白蚁预防处理的建筑物项目,应进行白蚁预防补充处理。
b)水平屏障:
装修之前(有地下室结构建筑除外),对首层地面进行一次全面化学药物处理,在基础形成一水平方向药物屏障。
沿建筑物外围沉降缝、或沿建筑物散水坡按500mm-1000mm的间距钻孔,灌注白蚁预防药物,处理方法参照土壤药物屏障。
d)室内砌体:
在踢脚线铺贴之前,药物浓度加倍,参照装饰装修工程墙面和地面处理方法处理砌体墙基。
e)竖向管井:
近地面1000mm处开口,向管井内喷洒药液,保证管井1000mm以下内壁及底部充分吸附药液。
f)伸缩缝:
未封堵的伸缩缝,从首层缝隙两端直接用高压设备向伸缩缝内喷淋药液;
已封堵的伸缩缝,在缝隙盖板上开口,用高压设备向伸缩缝内喷淋药液;
首层沉降缝按1000mm的间距钻孔灌注白蚁预防药物。
g)室外园林绿化带安装监测控制系统,监测、诱杀室外白蚁群体。
4.2.2.5监测控制系统
4.2.2.5.1新建房屋室外地坪应安装地下型监测控制系统。
4.2.2.5.2地下型监测装置的安装:
a)地下型监测装置应在房屋建成、室外绿化完工后,房屋整体交付使用前安装;
b)安装之前应掌握安装区域地下管线分布情况,避免安装监测装置时造成破坏;
c)地下型监测装置宜安装在房屋四周、离外墙300mm~1000mm范围内的土壤中,有散水坡的,沿散水坡外沿100mm~500mm范围内安装,安装的间距宜为3000mm~5000mm;
d)地下型监测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e)对人为活动较为频繁、管理条件较差的安装环境,应选择埋设在地表以下的监测装置,监测装置上覆盖30mm~50mm的土壤。
4.2.2.5.3地下型监测装置的检查:
a)安装地下型监测装置后监测装置内发现白蚁后,应定期进行检查;
b)安装后的检查频次与时间:
1)乳白蚁:
一年检查不少于4次,检查时间为3月~11月;
2)散白蚁:
一年检查不少于3次,检查时间为3月~11月;
3)其他白蚁种类:
一年检查不少于2次,检查时间为3月~11月。
c)发现白蚁后的检查频次和时间:
每2~3周检查一次,投放饵剂后,每2周检查1次,直至白蚁群体被杀灭;
每3~4周检查一次,投放饵剂后,每2周检查1次,直至白蚁群体被杀灭;
可根据具体情况合理设置检查周期,直至白蚁群体被杀灭。
4.2.2.5.4监测到白蚁后的处理:
a)当监测装置内发现白蚁,饵料被消耗大约25%时,应将饵料换成饵剂,并定时检查;
b)当饵剂被消耗2/3~3/4,且尚有白蚁时,应添加饵剂,至白蚁群体彻底消灭;
c)如白蚁数量很多,应在四周500mm范围内添加一定数量的监测装置;
d)当一个白蚁群体被杀灭后,需对各个地下监测装置进行清理,重新放入饵料或安装新的监测装置对白蚁活动进行监测,一旦监测到新的白蚁活动,可再次启动白蚁杀灭程序。
4.2.2.5.5白蚁监测控制系统安装后,应做好以下维护:
a)更换损坏的监测装置,补充丢失的监测装置;
b)更换监测装置内发霉、腐烂的饵料;
c)调整松动、积水和遭破坏的监测装置的安装位置;
d)清除监测装置四周的灌木、杂草,清除监测装置内的泥土、树根、草根;
e)驱赶进入监测装置内的其他昆虫和小动物;
f)根据房屋四周的土壤、绿化等环境发生的变化,调整监测装置的安装位置或增减监测装置的数量。
4.3古建筑
4.3.1基本规定
a)古建筑白蚁防治应以IPM理念为指导,运用区域白蚁控制策略,进行综合治理。
b)古建筑白蚁防治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确保其历史原貌和价值。
c)古建筑白蚁防治应尽可能结合古建筑维护和修缮工程施工时进行。
d)白蚁防治单位应在防治前进行现场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制定防治方案,防治方案需经古建筑管理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4.3.2现场调查
4.3.2.1现场调查可采用查勘、装置监测、仪器探测和档案资料查询等方法。
调查内容包括古建筑情况调查和古建筑白蚁危害情况调查。
4.3.2.2古建筑情况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古建筑的名称和地理位置、古建筑的区域面积、幢数、建筑面积、是否为不可移动文物及保护等级;
b)古建筑的建造历史、维修历史、建筑结构及风格;
c)古建筑所在区域的环境状况,包括四周的土壤、地表水体、地下水位、绿化、道路情况和地下各种管线的位置、深度、进入室内的位置等;
d)古建筑修缮的工程内容、开工日期、施工进度等有关情况。
4.3.2.3古建筑白蚁危害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古建筑白蚁危害的部位、蚁害范围、蚁害率及对古建筑的损坏程度;
b)危害古建筑的白蚁种类、活动迹象、分飞、筑巢及群体分布情况;
c)古建筑白蚁危害的历史和防治情况;
d)庭院及外围环境白蚁种类、危害及分布情况。
4.3.3防治方案
4.3.3.1一般规定
a)应以古建筑及外围环境的建筑物、树木、草坪等作为整体防治对象,进行区域化控制。
b)应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制定具体的防治措施,预防措施与灭治措施相结合,一般先灭治,后预防。
4.3.3.2防治目标
有效控制白蚁危害,使古建筑白蚁危害级别达到或优于GB/T51253-2017等级评定Ⅰ级的标准要求。
4.3.3.3预防措施:
a)古建筑及外围环境无论是否发现白蚁活动迹象,均应在古建筑外围设置地下型监测控制系统,如有必要,可同时采取其它预防措施;
b)古建筑内发现乳白蚁和散白蚁活动迹象,但未为害木构件时,应设置垂直屏障和首层墙体预防处理;
c)古建筑物内发现乳白蚁和散白蚁活动迹象,且已为害木构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