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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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名称:

延安市宝塔区川口乡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工作阶段:

可行性研究

项目建设单位:

土岗乡人民政府

参加编制人员:

王海鹏高级工程师项目管理师

王新安高级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

谭清元高级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

任爽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

张小娟经济师注册咨询工程师

赵小丽经济师注册咨询工程师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延安市宝塔区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2.项目位置:

川口乡田崂村榆山沟

3.项目规模及内容:

延安市宝塔区川口乡公益性公墓,东新区管委会占地面积168亩(全部用于延安东区新区建设规划选址范围内的坟墓搬迁安置),川口乡公益性公墓20亩。

4.项目总投资:

延安市宝塔区川口乡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以新区东区办公室为实施主体筹资兴建,川口乡人民政府配合建设。

1.1.2项目建设条件

田崂村公益性公墓项目位于市区东面,距210国道国境线约1公里,项目选址远离城市,交通十分便利,便于市民扫墓,且可利用荒山开发,节约耕地资源,是理想的墓地选择。

交通便利、设施齐全、管理先进。

项目所在区域地质条件稳定,外部协作条件也能满足项目的开发建设需求,因此,项目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

1.1.3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在综合考虑项目整体规划、资金条件、施工条件和工程量的基础上,计划2014年8月开工建设,2015年8月投入使用,初步确定本项目一期整体建设周期为1年。

1.2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

延安新区管委会东区管理办公室

1.3项目编制依据

(1)《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

(2)民政部《关于公墓管理的暂行规定》;

(3)《陕西省殡葬管理条例》;

(4)《陕西省公墓管理规定》;

(5)《陕西省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

(6)《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民发〔2008〕203号)

(7)《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09]170号)

(8)《关于推进城乡殡葬改革和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陕政发[2012]28号)

(9)《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延政发[2012]117号)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1998年12月;

(11)《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JGJ124-99)

(12)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13)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

1.4资金筹措与融资方式

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资金来源为新区东区管委会自筹和乡政府补贴。

新区东区管委会1800万元。

1.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5.1建筑技术经济指标

序号

指标

单位

数量

1

川口乡公益性公墓总用地面积

20

2

东新区管委会168亩

168

3

总投资

万元

1800

4

绿化占地

%

60

1.6项目结论

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对于殡葬改革工作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重要指示,设计方案合理。

延安市宝塔区川口乡公益性公墓本着“立足公益、尊重生命、打造精品、服务大众”的建园理念,按照省、市政府部门要求,重点解决延安市新区东区开发建设中旧坟集中搬迁安葬问题,推进公益性公墓生态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有利于优化环境,为生产力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有利于推进葬法和葬礼改革,促进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有利于节约土地、保护生态环境,为子孙后代保留更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探索骨灰处理多样化和公益性公墓建设,用现代文明的殡葬理念取代落后的传统观念,用生态的殡葬方式取代旧的丧葬习俗,是强化城市整体环境综合整治,构建生态宜居生活环境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

既解决新城建设中搬迁户的经济负担和后顾之忧,又为推进我市殡葬改革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同时坚持“透明化收费、监督化体制、现代化管理、多样化葬式及人性化服务”的服务理念,为市民提供一处集祭祀纪念、生命关怀、精神传承为一体的“生命纪念园”。

本项目建设是一项服务于人民的社会公益性项目,项目的实施不仅能加强延安市宝塔区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动一定的精神文明建设的提升,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社会效益非常可观。

第二章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2.1项目提出背景

1.我国城市土地资源的稀缺现状

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变革,最终目的是节约土地资源,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近年来,我国殡葬改革在党和政府的大力倡导和推动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但受传统风俗、思想意识等影响,城市及周边私埋乱葬现象仍十分普遍。

随着我国可用土地资源的日趋贫乏及“城市规划”政策的相继出台,散坟占用可耕地资源,死人与活人争地的矛盾越发凸显。

同时,各地不时出现墓价疯长的情况,让很多人都发出“死不起”、“葬不起”的感慨,这让上至政府下至殡葬业者着实感觉到了殡葬行业所处的困境。

殡葬改革、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建设目前已经成为城市发展进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社会发展对于民众人文关怀的具体体现。

所以,科学规划建设殡葬设施,尤其是大力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保障好群众“死有所葬”的基本权益是当前加快城市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迫切要求,也是破解殡改难题、有效推进殡葬事业深入发展的可行之径。

2.政府对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重视

“十二五”期间,政府更加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为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形势和背景。

陕政发(2012)28号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殡葬改革和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延政发[2012]117号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都对推进和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提出了目标和要求。

本项目的建设是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延安市委、市政府“上山建城,中疏外扩”重大战略决策和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的目标要求,解决延安宝塔区东区开发建设中的旧坟搬迁问题,推进东区建设,使东区范围内迁移的坟幕及周边居民遗体(骨灰)得到安置,在田崂村修建公益性公墓刻不容缓,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主动,搞好协调配合,建设川口乡公益性公墓。

3.项目地理位置符合安葬的风水之说

地理位置是山形坐北朝南、负阴抱阳、明堂开阔、藏风聚气、青龙白虎环抱有情,主发富发贵,丁财两旺,男女寿高;且造福无穷、荫培子孙、富贵绵远,符合公墓选址要求。

本项目建设是本着“立足公益、尊重生命、打造精品、服务大众”的建设理念,按照省、市政府部门要求,重点解决我市东区开发建设中旧坟集中搬迁安葬问题,减轻市民丧葬负担,解决“死有所葬”问题,本着“价格低、葬式多、管理好、服务优”的运营模式,既解决新城建设中搬迁户的经济负担和后顾之忧,又为推进我市殡葬改革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本项目的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殡葬改革是党和政府一贯倡导的社会变革,推进不占地或少占地的骨灰处理方式,有利于节约殡葬用地,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我市人多地少,资源相对不足,必须正视土地日益减少,环境承载能力趋弱的形势。

而且目前我市没有一处公益性公墓,乱埋乱葬问题十分突出,修大墓风气盛行,浪费了大量土地。

公益性公墓采取多种节地葬式,可节约土地大量的土地,有效解决死人与活人争土地问题,为子孙后代留下更多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2.大力推广城乡公益性公墓的需要

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主要是以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为目的,坚持公墓的公益性,墓区整体和大多数的墓位用于公益性。

本项目本身属于公益性项目,其建设管理完全是非盈利性的。

所以,本项目的建设实施,带动和推广省、市、县区域实现为城乡居民提供安葬骨灰和遗体的公共设施。

合理布局,完善的殡葬服务设施,进而建立快捷便民的殡葬服务网络,能够尽可能地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加快建设和推广公益性公墓。

3.本项目建设是倡导先进文化,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的客观要求

本项目建设实际上是一场现代文明与愚昧落后的斗争,是对丧葬陋习的革命,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殡葬活动是一个地方社会文明的一面镜子,一个地方厚养薄葬风气的程度反映了一个地方人们的孝敬观、价值观和生死观,体现一个地方社会的文明程度。

要巩固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成果,提升全体市民的文明程度,就必须高度重视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大力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殡葬文化,这既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责任,也应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

如果放任“视觉污染”的发展,放松对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的要求,不仅会影响我市投资环境,也会影响我市全国文明城市的整体形象。

4.是保护土地和森林资源的好做法

近年来,我市在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有的村、居违反国家规定,乱建墓地,坟头占地面积越来越大,墓碑越建越高,非法占用山林、耕地乱埋滥葬骨灰的问题日益突出;上坟祭奠引发山林火灾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违规向城镇居民销售墓穴、骨灰寄存格位;丧事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活动有所抬头。

上述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乡规划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

因此,加强和规范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建设和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事业的健康发展,已成为各级政府和政府各级职能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的重要工作。

城乡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管理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努力创造人与自然高度和谐的文明城市环境;积极稳妥地推进节约丧葬用地等优良作风,革除丧事大操大办、棺椁二次下葬等陈规陋习,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加强全县公益公墓和骨灰堂的管理,建立、完善配套的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管理体系。

5.本项目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气象的展现需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现代化的加快推进,城乡面貌日新月异,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不断改善。

但我市乱埋乱葬现象十分普遍,与我市全国文明城市的整体形象不协调。

在全面推进城镇建设中,如果不对墓葬秩序混乱现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任其蔓延发展,势必对全市城镇建设的有序推进带来阻碍和负面影响。

公益性公墓是社会公益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社会进步的产物,是随着生产力发展而发展的,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个阵地,起到移风易俗,升华人们的思想的作用,使整个丧葬过程成为文明、健康、进步的活动。

城镇建设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方针和目标,而“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正是殡葬改革题中之义。

只有革除落后的传统丧葬习俗,树立文明治丧新风,才能更有效地促进城镇社会风气的好转。

只有推进葬式多样化、节地化,大力整治乱葬乱埋,才能确保市、镇和村的面容整洁,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条件,展现社会主义新气象。

第三章需求分析及服务规模与标准

3.1需求分析

公益性公墓服务对象在数量上的绝对增长性与相对稳定性是统一的。

公墓的服务对象是死亡人口,其绝对增长性体现在,根据我国现有的计划生育政策和人口状况分析,21世纪四、五十年代我国老年人口和死亡人口将达到相对的高峰期。

相对稳定性体现在,如果没有大规模的战争和自然灾害,人口的死亡数及其变化是有规可循的渐变过程,一般不会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

这一特征为制定公墓建设发展规划和远景目标、内部经营和管理战略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和根据。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居民环保意识、文明意识的逐步增强,以及国家殡葬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公墓成为了唯一合法的专业殡葬场所。

根据延安市宝塔区计划生育局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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