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运输合同通用详细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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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气态;
(4)液化气态
2.2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确保托运物不损坏、不泄露、不污染环境。
包装方式:
(1)整装;
(2)散装;
(3)集装箱
2.2.1整装货物的包装由甲方提供,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确保托运货物不损坏、不泄漏、不挥发、不污染环境。
外包装上的标志和标签清晰、准确。
包装物的回收:
。
2.2.2整装货物的集装箱由乙方提供,集装箱应符合托运货物的包装规定。
2.2.3散装液态、气态、液化气态货物的包装以乙方运输工具的专用容器为包装物,容器应符合托运货物包装的规定,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合格。
容器应配备容积检定表,并在有效周期内。
压力容器压力表应经过检定,并在有效周期内。
2.2.4
散装固态货物以乙方专用运输工具为包装物,乙方不得将运输有毒、腐蚀、放射性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
2.3外包装上的标志和标签清晰、准确,有危险化学品的标识。
2.4包装物的提供及回收:
2.5其他:
(如果运输的是剧毒化学品,根据安监总危化〔2006〕119号《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的有关规定,在合同中对剧毒化学品的运输单独予以明确。
)
第3条装货与启运
3.1托运货物启运地:
3.2交付时间:
3.3交付与计量方法:
3.3.1由
方负责装载,由
方承担装载费用;
3.3.2根据货物形态及包装,计量方法为:
(选择下列条款号之一)
(1)整装货物计件交付;
(2)散装固态货物过磅交付;
(3)散装液态货物以容积计量交付;
(4)散装液态货物以容积计量后铅封交付;
(5)散装气态、液化气态货物以压力和容积计量交付;
(6)散装气态、液化气态货物以压力和容积计量后铅封交付;
(7)集装箱铅封交付。
3.3.3托运货物的质量交付:
3.3.4交付数量、质量、压力或封志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
3.4交付异议期限:
(1)乙方对甲方交付的托运货物数量有异议,应在起运前
小时内提出,未提出异议或逾期提出异议,视同交付托运货物符合约定。
(2)甲方对乙方提出的交付托运货物数量异议应在
小时内答复,未答复或逾期答复,视同异议成立。
3.4由
3.5启运时间:
第4条到达与验收
4.1托运物目的地:
4.2到达时间:
4.3收货人:
4.4联系人:
4.5联系方式:
4.6卸货时间:
4.7卸货方法:
4.8货到时应立即查验托运物数量,对数量的异议应在查验后当场提出;
并在货到时当场提取样本,以作为托运物的质量依据。
验收方法:
4.8.1由
方负责卸载,由
方承担卸载费用;
4.8.2根据交付启运时的包装及计量方法,验收方法为:
(1)整装货物计件验收;
(2)散装固态货物过磅验收;
(3)未加铅封的散装液态货物以容积计量验收;
(4)未加铅封的散装气态、液化气态货物以压力和容积计量验收;
(5)集装箱及施封货物凭封志验收。
4.8.3质量验收:
4.8.4数量、质量、压力及封志验收情况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4.9由
方负责卸货,由
第5条运输要求
5.1资质
(1)乙方除应具备货物运输的经营性证照外,还必须具备《危险品准运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等危险品运输经营资质。
(2)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证照及运输手续必须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5.2车辆配备
(1)乙方配备
车辆(型号)
辆,车号为
(2)承载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国务院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检测、检验合格,且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
(3)承担运输任务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
其罐体必须经质检部门检测,持有质检部门颁发的“容器检测证书”和“检验合格证”,在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内承运危险货物。
(4)承载车辆必须配备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5)所有承担运输车辆都应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6)其他:
5.3司乘人员配备
(1)承担运输任务的驾驶、装卸及押运人员必须清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掌握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及应急救援知识,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承担运输任务的驾驶、装卸及押运人员必须清楚所运危险物品的性质、危害特性,掌握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5.4运输路线
(1)乙方应按如下路线承担运输任务: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约定路线行驶,不得进入禁止通行的区域。
(3)运输途中需要停车住宿或者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依法应当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5.5在运输过程中存在货损情况,合理损耗定在
%内。
5.6其他约定:
第6条托运货物风险承担
6.1托运货物的变质、短损、毁损、灭失风险自交付后转移至乙方。
6.2托运货物的变质、短损、毁损、灭失风险自验收后转移至甲方。
6.3其他约定:
第7条价款及支付
7.1价款:
7.2支付,选择下列第
方式:
(1)一次支付:
(2)分期支付:
(3)其他:
7.3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第8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8.1向乙方说明托运物的品名、数量、特性、运输过程中注意事项、危害及应急措施等情况。
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应当按照规定添加。
向乙方提供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8.2提前通知收货人做好接货准备。
8.3按合同约定支付运输费用。
8.4甲方有权检查乙方配备车辆及司乘人员情况,对不符合约定的事项提出整改意见。
8.5乙方将托运物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8.6不得将属危险化学品的托运物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
8.7其他约定:
第9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9.1按时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
9.2承担运输任务的驾驶人员或车辆进入甲方指定区域时应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
9.3押运人员应对运输过程进行监督,对超装、超载、超速等违章行为进行纠正。
9.4为其驾驶、装卸和押运人员投保人身伤害责任险,为托运货物和第三人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9.5甲方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乙方不得留置托运物。
9.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承运。
9.7承担运输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发生的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9.8按合同约定收取运输费用。
9.9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领取托运物的,乙方可以提存托运物。
9.10其他约定:
第10条违约责任
10.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托运货物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
%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运输费用
%的违约金。
10.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接收托运物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运输费用
10.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到达目的地,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运输费用
%的违约金,同时应当承担甲方给第三方的迟延交货所承担的责任;
10.5乙方将托运物错运到货地或错交收货人的,应将托运物无偿运至合同约定的到货地并交付收货人。
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运输费用
同时应当承担甲方给第三方的迟延交货所承担的责任;
10.6托运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按照甲乙双方商定的标准或者数额执行;
双方不能就标准或数额达成一致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托运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10.7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运输托运物的,应向甲方支付运输费用
10.8其他约定:
第11条合同变更和解除
11.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或解除合同。
11.2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1)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配车且拒不调换或拒不整改的;
(3)乙方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错交收货人,且逾期
日仍未运至合同约定的到货地点并交付收货人的;
(4)给甲方造成损失拒不赔偿的。
11.3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不承担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1)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2)甲方拒不支付合同价款超过
%的。
11.4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5其他约定:
第12条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等社会事件。
12.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2.4托运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运费;
已收取运费的,甲方可以要求返还。
第13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合同发生纠纷,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3.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13.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3集团公司所属单位之间的纠纷应协商解决。
第14条通知
甲方:
通讯地址、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
第15条合同效力及其他
15.1双方一致同意就运输安全等事项将甲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规范》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5.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4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应向对方提供各自的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