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地利学派的方法论及其在当代经济科学中的意义及问题全文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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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学说史上,奥地利经济学派的出现应该说始于门格尔(crlmenger)《经济学原理》一书于1871年的出版。
接着,庞巴维克(eugenvonb&
ouml;
hm-bwerk——门格尔德学生)和维塞尔(friedrichvonwieser)与门格尔一起,创立了第一代奥地利经济学。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奥地利学派的第二代传人米塞斯(ludwigvonmises——庞巴维克的学生)、迈耶(hnsmeyer——维塞尔的学生)与哈耶克、哈伯勒(gottfriedhberler)、马克卢普(fritzmchlup)、莫根斯坦(oskrmorgenstern)、以及罗森斯坦-罗丹(puln.rosentein-rodn)等一大批学者一起,出版和发表了大量著作,从而把奥地利学派的经济学推向了鼎盛期。
二次战后,尤其是20世纪60-70年代之后,奥地利经济学派的一些理论观点逐渐被新古典主流经济学所吸纳和融合起来了,随之奥地利学派的理论主张也逐渐模糊起来,于是就有了哈耶克的“自立门户的奥地利学派虽已不复存在”说。
尽管如此,在20世纪60-70年代后,仍有isrelkirzner(米塞斯的关门弟子),e.streissller,ludwiglchmnn,murryn.rothbrd,l.b.yeger,gerldp.o’driscoll,mrioj.rizzo,rogerw.grrison等一批当代学者在坚持弘扬并重新解释奥地利学派的传统思想和理论主张,尤其是自20世纪90年代后,在国际上出现了奥地利经济学的新一波的复兴运动。
按照柯茨纳(kirzner,1991)和马克卢普(mchlup,1982)的总结和归纳,奥地利学派的理论观点和经济主张大致有以下8点:
(1),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主张对经济现象的解释应该回溯到对个人的行为中去解释;
(2),认识上的主观主义,承认只有通过有关个人的知识、信息、感觉和期望,才能理解和解释人们的行为;
(3),经济分析中的边际主义,强调决策者所面临的数量预期变化的重要性;
(4),在市场运行上,坚持认为效用尤其是边际效用递减对需求和进而对市场价格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5),机会成本理论,承认影响决策的成本是指为某一目的而使用生产要素所放弃的最为重要的选择机会,而不是指已被放弃去选择其他目的的机会;
(6),强调消费和生产的时间结构,坚持认为人们有时间偏好,并注意生产的“迂回性”;
(7),相信市场和竞争是一个学习和发现过程;
(8),坚持认为个人决策是在不确定环境中的一种选择行为,并认定有关选择的机会也是决策的一部分。
上述8个主要观点,部分由奥地利学派第一代传人门格尔、庞巴维克、维塞尔所初步提出,并经由其第二代传人米塞斯和哈耶克等学者的深入解释而变成了奥地利学派思想家们所关注的核心问题和理论意识。
奥地利学派的这8个主要理论观点,绝大部分目前已被当代经济学家们所接收,从而已几乎全部被吸纳和融合到新古典主流经济学的理论分析和学术进展中去了。
由此可以认为,奥地利学派的3代经济学家们,已对当代主流经济分析和人类的经济思想,做出了巨大的理论贡献。
这已是一个为世人所公认的事实。
尽管奥地利学派已对人类知识存量的积存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其思想方法及其理论主张却不是没有问题的。
深入探讨奥地利经济学派的思想方法论问题,对未来经济学的成长和进展,将会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尤其是对经济学制度分析的未来理论建设来说,可能有着根本性的理论含蕴。
(二)
在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已经知道,奥地利经济学派的思想方法论,可以简单地归结为两点,即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和分析进路上的主观主义。
熟悉当代主流经济学的学者会马上意识到,奥地利经济学派方法论的这两个基本点,恰恰也构成了当代微观经济学理论分析的潜隐基础,并且实际上也是以科斯(ronldcose)、诺思(douglssnorth)、威廉姆森(oliverwillimson)和张五常为代表的当代新制度主义(newinstitutionlist)经济学理论架构的暗含前提。
因此可以说,尽管新古典主流经济学家和新制度学派的经济学家们并没有明言——甚至他们其中的一些学者还并没有自我意识到——,源自于奥地利经济学派的这一思想方法论,实际上已构成了当代经济学理论大厦的最底层的一块基石。
要理解这一思想方法论的意义及其潜在的问题,看来还要从经济学的选择理论上入手。
在这方面,当代一位著名政治哲学家诺齐克(robertnozick)生前已做了许多深入的思考和讨论,曾发表过“纽康柏问题(newcomb’sproblem)与选择的两条原理”(1969)、“对纽康柏问题的反思”(1973)、“论奥地利学派的方法”(1976),“经验、理论与语言”(1986)(这几篇论文已收入nozick,1997)等重要论文,并在《个人选择的规范分析》(nozick,1990)和《理性的本质》等著作中进一步讨论了相关问题。
沿着诺齐克的轮辩理路,在以下的分析中,我们将从两个方面初步讨论一下奥地利经济学派的思想方法论的理论意义及潜在问题。
首先,让我们来讨论和审视一下奥地利学派的方法论个人主义。
这里首先应该指出的是,经济学界所说的奥地利经济学派的方法论个人主义,一方面非同于政治学即意识形态意义上的个人主义主张,另一方面也与文化研究中的个人主义有着实质性的差别(参韦森,20XX,第六章)。
政治学和文化研究中所见的个人主义,均强调“个性解放”、“个人自由”、“个人自主”和“自我独立”,并且均公开支持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个人对自身利益的张扬追求;
而奥地利经济学中的方法论个人主义,其基本主张是坚持要把对经济现象的理论分析还原到对经济当事人的个人行为的解释中去。
正如诺齐克(nozick,1997,p.111)所见,“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声言,社会科学中所有合乎事实的理论均可以还原为(reducibleto)个人行动的理论,外加一些人在其中行动的约束条件。
”
如果把人类社会的所有事实和存在均还原为当事者(gents)个人的行为及其结果,那么,进一步的问题是,是什么决定了并支配着人们行动和选择?
在这个问题上,奥地利学派的第二代传人——尤其是哈耶克——进一步推进了门格尔及其他奥地利学派第一代传人的思想,并在分析进路上进一步走向了主观主义。
哈耶克坚持认为,只有通过对有关个人的知识、信息、感觉和期望的了解,才能理解和解释人们的行为,从而,哈耶克以信息的猎取以及知识在社会中运用作为出发点,构建了他的宏大社会理论的基本框架,也从而极大地推动了人类对自身参与其中的经济社会现象的理解。
应该说,就当代社会经济理论进展的整体进展和目前格局来看,从门格尔-米塞斯-哈耶克所一脉承传下来的奥地利经济学派的理论思想,要比其他经济社会理论(包括新制度经济学派的理论学说)具有更强的现实解释力,并且他们也提供了一个完全自恰的理论体系。
对于这一点,我已经在《社会制序的经济分析导论》第2章中专门做了介绍(见韦森,20XX)。
回到个人的行动与人类社会的“生活形式”(我是在西方社会人们的实际使用中包括习惯、习俗、惯例、制度等在内的“socilinstitutions”概念的宽泛涵义上来“等价”使用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中的这个术语的)的相互关系上,有了其方法论的个人主义,从门格尔开始,奥地利学派的思想家们就自然而然地把人类社会的种种习俗、惯例和制度视作为只是具有不完备信息和分立知识因而只具备有限理性(boundedrtionlity)的个人参与社会博弈的适应性演化的“非企划的结果”(unintendedresult)(参menger,1883,book3,ppdenicesi-iii)。
哈耶克(hyek,1960,pp.58-60)后来进一步进展了门格尔的这一思想,并在《自由的构成》中提出了如下名言:
“在各种人际关系中,一系列具有明确目的制度的生成,是极其复杂但却又条理井然的。
然而,这即不是什么设计的结果,也不是发明的结果,而是产生于诸多未明确意识到其所作所为会有此结果的人的各自行动”。
为什么种种社会秩序和制度规则会得以如此自发生成和扩展?
照哈耶克看来,这仍然需要从个人的行动原则及其社会后果的角度来进行解释。
譬如,在1945年在都柏林大学所做的“个人主义:
真与伪”的著名讲演中,哈耶克(hyek,1947,p.8)就明确指出:
“我们在人类事务中所发现的绝大部分秩序都是个人活动的不可预见的结果,这种观点与把所有可发现的秩序都归结为刻意设计的观点的区别,可以从18世纪的英国思想家的真正个人主义和笛卡尔学派的所谓的‘个人主义’的鲜亮对比中看出来。
”从哈耶克的这些评论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只有理解了自门格尔以来的奥地利学派的个人主义方法论传统,方能对哈耶克的自发社会秩序理论有一个真正到位并脉络清楚的理解。
概言之,奥地利学派的重大理论贡献之一是较清楚和“客观”地展示了人类的种种社会生活形式的生成与演化机制,而这一重要理论贡献一方面与其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密不可分,另一方面也与奥地利学派的思想家们对其社会理论解释对象的把握和理解有关。
具体说来,基于其个人主义的方法论,奥地利学派的思想家们一般把包括人们的习惯、习俗、惯例和制度在内的社会生活形式(institutions)看成是人们“行动表征”(cttokens——诺齐克语)的总和(sums),而哈耶克本人则进一步精确地把其中的社会秩序(socilorders)视作为人们社会活动与交往中的常规性(regulrities)的整合(configurtion)。
由于奥地利学派的经济学家们一般都把人们的社会生活形式视作为人们社会博弈的非个人设计并往往是意想不到的自发生成结果,这就为未来博弈论制度分析预留了巨大的进展空间,并为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在国际上才开始出现的演化博弈论(evolutionrygmetheory)制度分析在研究方向上预标了分析路径(参韦森,20XXb)。
从这个视角来展望,在世界未来的经济学进展中,奥地利学派的思想方法和理论洞识,还将会为学术界进一步挖掘,并将会得到进一步张扬和重新进行理论诠释。
(三)
尽管从某种程度上说奥地利学派的方法论个人主义已为现代微观经济分析奠定了思想基础,奥地利学派的经济学家们的理论洞识也在很大程度上推进了人们对社会经济现象的认识和理解,然而,从经济学——尤其是ZG经济学——进一步进展的角度来审视,奥地利学派的思想方法论不是没有问题的。
现在看来,其问题之一是,如果把种种社会秩序和制度规则都还原为个人行动的结果,那么,进一步的问题是什么决定了人们的社会选择和人们个人行动的原则?
是否能像新古典主流经济学、现代博弈论以及新制度经济学那样仅仅把市场参与者一律视作为一台台追求着个人利益(或自我效用)最大化的“超级”计算机?
对于这类问题,应该说奥地利学派的思想家们只是以模糊其辞(尽管哈耶克从信息的猎取与知识的利用论及了这一问题并与新古典主流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观点和主张鲜亮地区别开来了)而处之,或者至少可以说他们没有试图给予明确的回答。
当然,对于以建立精美数学模型为导向的主流经济学来说,现在似乎还没有必要回答和深究这两个问题,但是,对于以认识和理解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中的种种秩序和制度的生成机制为主要理论任务的奥地利学派自身来说,这类问题就无论如何也是躲不过去的了。
现在看来,要对这类深层问题有一些真正到位的认识,仅仅依靠经济学的理论推理以及直观观察和推断显然是无济于事的。
由于这些问题与伦理学、(文化)人类学、(社会和认知)心理学甚至演化生物学紧密关联着,只有经过一些基于经济学理论分析但又超越纯经济学理论推理的跨学科思考和研究,才有可能走出目前的困境。
只是把种种社会生活形式视作为个人行动的结果,而不去进一步深究是什么决定了人们的社会选择和行动的原则,这自然会给奥地利学派思想家们的理论话语诠释带来许多尚待解释的空间和问题。
现在看来,仅从个人行动和的选择决策与人类社会的生活形式的关系来看,问题也似乎绝非如奥地利学派的思想家——尤其是哈耶克——的做法那样假定存在一种先验的人类行动模式(prioriptternofhumnction),而人类的社会生活形式只是这种先验个人行动模式的无企划的结果。
如果是这样的话,奥地利学派与新制度经济学以及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一样,最终都会走向历史决定论。
事实上,在社会生活博弈中,个人的行动和选择一方面会导致社会秩序和制度规则的自发生成和演化变迁,另一方面,既存的社会秩序和制度安排也会反过来影响人们的行动选择,——甚至如诺齐克(nozick,1997,pp.115-118)所见的那样会型塑(shpe)人们的效用函数(或言选择中的“偏好”)。
如果是这样的话,个人行动与社会生活形式之间的关系,显然就不尽如奥地利学派所见的那样只是一种单方向的因果作用关系链条,而可能存在一种动态的、复杂的相互作用和关联机制。
由于一方面任何社会生活形式(包括种种习惯、习俗、惯例和制度安排)都是人们行动的结果,而另一方面在任何社会的任何历史时点上人们的行动原则与选择表征(choicetoken)又为人们的社会生活形式所型塑和影响——严格说来是制度地、社会地、文化地、生物地和历史地决定了的,那么,这种复杂的双向作用一方面与与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pth-dependence)紧密关联,另一方面又生发和产生着社会变迁到的巨大张力(strins)。
并且,如果把个人的社会行动和博弈选择视作为是生物地、文化地、制度地、社会地以及历史地决定着的,而不是像奥地利经济学派和新古典主流经济学家们所假定的那样存有一种先验的人类个人行动模式,我们也就自然不会仅仅相信人类社会只有一种演化路径、且只存在一种惟一的最优制度安排了。
当然,我们这里必须认识到——且也必须承认,任何放松经济学现有理论中个人选择和行动原则上的一些先验假定的做法,都会给未来的经济分析和理论建模带来巨大的困难和问题。
但是,要对人类社会经济现象——尤其是想要对人类种种社会生活形式的的生成和演化路径——有一些进一步切近现实的理解,我们还不得不把研究的“集中意识”(focuswreness)聚焦到人类个人行动的原则和社会选择的决定因素及其形成机制这一根本性问题上来。
经济学理论200余年——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数十年——的积存性进展,已把这个问题重新提到了走向21世纪的经济学家们面前。
现在,是要回复经济学的亚当·
斯密传统——即从多维视角思考人的选择和行动的原则——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