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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公路路基路面现现场测试规程〉JTJ059-95
11、〈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
12、〈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13、〈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
1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TGF80/1-2004
15、《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
三、其他相关规范、文件
1.现行其他国家和部门(行业)有关的道路、排水等设计规范、施工规范以及施工验收规范、试验及检验规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
2.国家和建设部颁发的有关基本建设的政策和法规。
3.政府为业主建设项目所下达的文件(项目审批文件)。
4.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现行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建设管理办法。
5.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补充文件。
6.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及补充文件。
7.经批准的有关本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
8.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其他图、表、文件资料等。
9.业主、监理单位、承包商三方协商后形成的有关会议纪要、函电和其它文字记载。
第二章、道路工程
一、路基路面工程监理细则的编制目的、适用范围
1.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监理工作成效、有效地控制本项目的路基路面工程施工质量,特制定本监理细则。
2.细则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处于正常环境下本项目的路基路面排水工程的施工监理。
二、工艺流程
测量放线路基抛石挤淤、换填压实处理路面基层铺筑
路面沥青面层摊铺附属结构竣工验收
三、设计要求
1、路基应分层碾压密实,每层松铺厚度不宜大于30CM,路基填料及压实度应符合下表要求,路基压实采用重型击实标准,路床顶面回弹模量不应小于25MPA;
路基压实度(重型)
路床以下深度(CM)
路基压实度(%)
0~80
95
80~150
93
>
150
90
2、路面结构采用强基弱面结构模式,基层为:
20CM厚级配碎石;
6%水泥稳定石屑30cm;
面层为三层沥青砼:
AC-25I粗粒式沥青砼6cm;
AC-20I中粒式沥青砼5cm;
AC-13细粒式改性沥青砼4cm。
3、桥涵基础采取抛石挤淤或换填进行处理,应清除上层淤泥若地下水位高时应做好排水工作,防止垫层下卧层被水浸泡。
地下构筑物的底板均应一次浇捣。
四、质量控制
(一)、测量控制点复核与加密的监控措施
1、测量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上岗证书并熟悉图纸,掌握有关数据及做好内业准备工作后,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方可进场进行测量复核。
所有测量仪器均应经计量机构检验合格才可使用。
2、施工单位进行红线桩的校核及水准点的引测,以及在场地设置平面坐标控制网及高程控制网前,均应编写施工测量方案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同意后再施测。
3、临时水准点设置应便于观测且必须牢固,各测量桩(红线桩、水准桩、坐标控制点桩等)均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直至工程验收结束。
4、测量记录、测量内业计算、申报、审批等均要按规定的市政资料统一格式执行。
5、控制点测量复核结果的误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目
允许误差
水准测量高程闭合差
±
12L(mm)
导线测量方位角闭合差
10n(′′)
导线测量相对闭合差
1/15000
测距两次较差
1/5000
注:
1、L为水准测量闭合路线的长度(Km);
2、n为导线测量的测站数。
(二)、道路路基施工的监控
1、路基填土
路基填土采用分层填筑,每层松铺厚度不大于30CM,保证压实度满足设计要求,压实度的检测主要采用灌砂法.
(三)、道路路面施工的监控
路面结构采用强基弱面结构模式,基层为:
基层为:
1、摊铺、压实稳定基层
本工程采用20cm厚级配碎石、30cm厚6%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的水泥稳定材料须完全符合施工规范,由集中拌和,运输到现场使用,一次成型。
A)水泥进场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化验单,严禁使用不合格水泥。
石屑必须干净无杂物,含泥量不大于3%,最大粒径不超过1cm。
拌和用水应清洁。
B)回填经验收合格后进行水泥石屑稳定层的摊铺。
a.水泥石屑稳定材料统一搅拌后运至现场。
b.控制稳定层的松铺厚度,按压实度约为1.3~1.35考虑。
c.混合料摊铺整平后,立即进行压实,使用12t压路机碾压,碾压次数不少于6遍,头两遍的碾压速度为1.5~1.7km/h,以后用2.0~2.5km/h,相邻碾压每次重叠的宽度为1/2后轮宽。
d.压实后的稳定层采用淋水进行养护7天。
C)现场做好水泥稳定材料的见证取样送检,在规范规定养生条件下测定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确保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水泥稳定材料压实后达到养护期,立即进行稳定层的密实度检测,基层压实度不低于97%,底基层压实度不低于95%,除此之外,还应该检测平整度,纵断面高程,宽度,厚度,横坡.现场监理人员旁站监督,检测通过后方批准施工方进入路面面层施工。
2、摊铺、压实路面沥青面层
本工程面层为三层沥青砼:
AC-25I粗粒式沥青砼6cmAC-20I中粒式沥青砼5cmAC-13细粒式改性沥青砼4cm。
A)清扫基层
在浇洒粘层沥青前,必须把基底清扫干净;
基层或原路面无积泥、积水,无沙土、树叶、垃圾等。
B)喷洒沥青油
①采用机械喷洒,喷洒要均匀,不出现空白现象,浇洒过量处,应该用人工刮除。
②用量控制:
用于水泥稳定碎石等半刚性基层的中凝液体石油沥青AL(M)-1透层油用量掌握在0.9~1.2L/m2,用乳化改性沥青防水粘接层洒布用量1.6-2.0L/m2,为控制洒布量是否准确,要求施工时通过试洒确定,以大托盘测试计划每平方米洒布量,反复调整沥青喷咀大小和车速,直至符合规范。
③洒布透层油、粘层油前,对基底进行彻底检查、发现脱空、啃边、错台、断裂等现象时,通知施工方采取措施修复填以改性沥青或其它填缝料。
新建路面则应等待水泥稳定碎石基层达到一定的龄期和强度,要求在浇洒前对路缘石及人工构造物进行保护,以防污染。
④用乳化沥青作透层和粘层时,洒布后应待其充分渗透,待水份蒸发后方可铺筑沥青面层。
⑤路面有脏物尘土时应清除干净。
当有沾粘的土块时,应用水刷净,待表面干燥后浇洒。
⑥当风力过大或气候连续3小时低于+5℃或降雨、路面潮湿时,不得进行喷洒。
⑦透层沥青洒布后应不致流流淌,要渗透入基层一定深度,并不得在表面形成一定的油膜。
⑧浇洒粘层沥青后、必须严禁车辆行人通过。
C)沥青混合料的摊铺
①沥青混合料运至摊铺地点后,我方监理现场监督质检员检查拌和质量,及测量温度并记录,凡不符合温度要求或已结成团块或已被雨水淋湿的混合料不准进行摊铺;
②沥青混合料的松铺系数按设计厚的1.15~1.3倍来确定,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调整。
D)沥青混合料的碾压
①初压时,采用振动式压路机在静压状态下碾压,碾压次序从外侧向中心碾压,相邻碾压带重叠控制在1/3~1/2轮宽,压完全幅为一遍,保证平顺,密实。
②初压后接着复压,复压采用18T轮胎压路机,相邻碾压带重复1/3~1/2碾压轮宽度,碾压遍数不少于4遍,且无明显轮迹。
每复压一遍,即现场测量并记录混合料密度,计算压实度,找出碾压遍数与压实度的关系,复压完成后及时测定混合料的温度。
③复压后紧接终压。
终压采用8T光轮压路机,遍数不少于2遍,且路面无明显轮迹。
④对压路机无法压实的拐弯死角,平石边,马检井周边等局部地区,采用振板夯压数遍。
E)边线及切缝处理
①施工中所造成的路面纵横向接缝应与路中线平行或者垂直,一般宜用毛茬热接的方法;
②接茬处应划线刨平,划线时要将边缘附近的裂纹、松动和厚度不足之处都刨掉,露出坚硬的边缘,均匀涂一薄层粘层油;
③采用预热法接茬,再用沥青平板振动器震实。
F)沥青混凝土养护
要求待沥青混凝土面层温度降到环境温度时,方可开放交通。
施工单位铺筑路面沥青,我方监理人员须全程进行现场旁站跟班监督,严格做好摊铺、碾压质量控制,通知试验机构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做相关试验和现场检测。
沥青混合料面层压实度,按照实验室标准试件密度计算不应该小于96%,按最大理论密度计算不应该小于92%,检测弯沉值符合设计标准,检测宽度,高程,平整度符合设计要求及满足规范允许偏差范围.对于表面层混合料应该现场做平整度,渗水系数,摩擦系数,构造深度检测试验.对不合格的工程要求施工方及时返工处理。
五、进度控制
(一)项目进度控制以实现约定的竣工日期为最终目标。
本工程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在开工前应由施工单位上报实施性总施工进度计划、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据此作为监理项目部实施进度控制的依据。
重要项目应有月、周进度计划,由施工方提出目标与作业项目,通过工地例会协调之后编制,再报送我项目监理机构。
我监理部负责监督施工方按审批的计划实施,出现进度偏差应通知施工方及时采取纠偏措施,确保按计划实施。
(二)雨季施工安排
在进入雨季前作好防排水工作及防汛。
施工时,随时注意天气变化,及时取得气象资料,根据气象资料调整施工工序,缩短施工段工作面,几个施工段工作面轮流作业,紧凑衔接。
合理配置机械劳力,按照施工区段精心组织、安排,施工一段,成型一段。
1.路基雨季施工措施
(1)在有截水沟的路段应先开挖截水沟,以便将路基上方大面积地表水排出路基之外而不侵害路基。
(2)及时清理纵向排水沟,避免排水沟不畅通而使地表水通过边坡浸入路基,同时亦可降低路基填料含水量。
(3)在路基填方路段分层填筑时做好横坡度(必要时可将横坡度加大1%至2%),搞好横向排水。
(4)在挖方路段或开挖路槽时将路槽边缘分段开挖横向排水沟,同时亦应做好横向排水,使路槽内不积水。
(5)在路槽开挖后或填方路基上进行必要的养护整平,避免积水渗入路基形成翻浆。
(6)路槽内换填料应顺纵坡方向由高处向低处填筑,并分层及时碾压密实。
(7)必要时分层填筑厚度可减小,避免得不到及时压实,使雨水浸人而不易晾晒。
2.路面雨季施工措施
(1)加强排水,使排水作业与运料、基层摊铺、油路洒铺基本同步进行,并进行后期的检查、清理,及时疏通排水沟,使流水顺畅。
(2)应加大机械投人,保证每日工作的机械数量能满足油路洒铺的进度.
(3)面层洒铺后须及时处理路面与路缘石及路缘石之间的接缝。
(4)水泥稳定碎石摊铺后,摊铺好混合料在下雨前应该抓紧时间压实,来不及碾压的覆盖塑料薄膜,防止雨水进入混合料.
(5)原则上不允许雨天摊铺沥青混合料,如施工过程中遇到雨水,已摊铺好混合料在下雨时候应该抓紧时间压实。
六、监理控制要点
1、严格审查施工方提交的施工方案,严格监督施工方按批准的方案组织施工。
2、组织监理工程师熟悉设计图纸,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使其明白施工难点和监理重点,明确自身职责。
3、审查施工期间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的落实情况,审查主要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审查试验设备,主要施工设备的合格证书和检测准用证书。
5、对用于工程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构件进行严格的进场检查和见证取样送检。
未经验收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6、严格按设计图纸、规范、标准的要求验收。
严格工序质量控制,上道工序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7、严格按施工方案的要求,检查施工方的安全措施、文明施工落实情况。
七、工程验收
1、验收隐蔽工程时,应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
2、竣工验收应提供下列资料:
(1)竣工图及设计变更文件;
(2)竣工测量记录及测量复核记录;
(3)工程施工记录、工序质量评定、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材料合格证以及相关试验资料;
(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3、竣工验收时,应核实竣工验收资料,并进行必要的复验和外观检查及填写竣工验收鉴定书。
八、试验标准及评定
(一)路基、路面压实度:
1、路基和路面基层、底基层的压实度以重型击实标准为准,沥青混凝土面层压实度以马歇尔稳定度击实成型标准。
2、标准密实应做平行实验,求其平均值做为现场检验的标准值。
对于均匀性差的路基土质和路面结构层材料,应根据实际情况补做标准密度试验,求得相应的标准值,以控制和检验施工质量。
3、路基、路面压实度以1—3km长的路段为检验评定单元,按要求的检测频率进行现场压实度抽样检查,求算每一测点的压实度ki。
细粒土现场压实度检查可以采用灌砂法或环刀法;
粗粒土及路面结构层压实检查可以采用灌砂法。
应用核子密度仪时,须经对比试验检验,确认其可靠性。
(二)路基、沥青路面弯沉值评定
1、弯沉值用贝克曼梁或自动弯沉仪测量。
每一双车道评定路段(不超过1km)检查80—100个点。
2、应控制弯沉代表值不大于设计要求,本工程路面设计弯沉值为0.382mm。
3、路表层平整度主要用自动或半自动平整度仪来测定,全线每车道连续测定以100m为单位来计算合格率。
辅以3m直尺测定各结构层平整度,以最大间隙作为指标,按每尺结果计算合格率,合格率应控制在95%以内。
平整度的规定值为IRI不小于2.5m/km,δ不小于1.5mm。
第三章、桥涵工程
第一节通则
一、范围
本节工程五座箱涵BK0+165、DK0+038、FK0+050、HK0+041、JK0+045。
二、一般规定
1.核对图纸和补充调查
承包人在施工开始前应对设计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现场核对,必要时应进行补充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
进场后,承包人应对工程地质资料进行核查。
施工中,应充分注意实际地层与所提供资料的变化情况,并据以确定施工方式,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2.平整场地
承包人应按照有关要求,平整施工场地,做到使监理工程师认可。
3.复测
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对桥涵中心位置桩、导线点、水准基点桩及其他测量资料进行核对、复测。
若桩点不足或不符合要求时应报告监理工程师,并按JTJ041《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第2章有关要求重新补测,将复测或补测结果报监理工程师认可。
各种主要控制桩均应稳妥可靠,并保留至该指定的工程结束,对桥涵的施工测量及精度要求,应符合交通部测量规范的有关规定。
对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深度≥5米)、模板、起中吊装、脚手架、拆除工程及预应力结构张拉,架桥施工及6米以上边坡施工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应单独编制安全方案,对深基坑、高大模板工程还须经过施工企业组织专家论证审查通过,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名盖章上报,经过项目总监审查批准方可实施施工。
4.编制施工方案
承包人在开工前,应根据图纸资料和有关合同条款,编制施工方案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编制说明;
施工组织机构;
施工平面布置图;
施工方法;
施工详图;
资源计划;
总进度计划和进度图,;
质量管理;
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等;
并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批。
5.图纸
(1)承包人开工前应仔细阅读图纸,发现疑问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
(2)承包人必须按照图纸及其有关说明施工。
结构物的外形、尺寸、线条应符合图纸规定,其施工偏差应在现行有效规范规定的允许值范围内。
(3)当图纸内有关施工说明与本规范规定有矛盾时,应以图纸为准(图纸错误除外)。
图纸及本规范均缺少有关的要求和规定时,由监理工程师参考国内外已建同类工程及相应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或规定。
6.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施工,并建立完善的质量体系,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进行自检,在工程完成后应配合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7.安全技术措施
(l)桥涵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房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2)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按GB3787-8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根据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类别和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加设漏电保护器。
(3)桥涵施工,采用多层、高空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时,应布设安全网。
(4)桥涵施工应对施工安全做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工程开工前,应根据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及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操作细则,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质量检验
1.线形
竣工后的桥涵应线形平顺,外形美观,弯度、坡度、超高、加宽要做到流畅顺适。
桥面、缘石、栏杆、护栏等的标高要符合图纸要求。
2.外观要求
(l)同一或相邻结构物表面、纹理和颜色应均匀一致。
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书面批准,承包人应采用同一类型的模板、修饰方法、脱模剂等。
主要构件的外表面模板必须用大块定型钢模,或经监理批准的大块模板。
结构物所用的水泥及外加剂应尽可能采用同一厂家产品。
(2)一种结构型式与另一种结构型式连接处的过渡段坡度、半圆型接头等应匀顺,以便结构物具有美感。
(3)结构物外露的表面应平整,无蜂窝、麻面、露筋及空洞。
分段浇筑时,段与段之间不得有错台。
(4)泄水管周围不允许漏水,进水口应略低于桥面面层。
(5)预制构件尺寸准确,拼装时接头平顺。
(6)为了获得满意的外观质量,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进行修整时;
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3.桥涵总体质量
桥涵总体质量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桥涵总体质量要求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1
涵面中心线偏位(mm)
10
用经纬仪份查3~8处
2
涵宽(mm)
车行道
±
用钢尺量,每孔3~5处
人行道
3
桥长(mm)
+300,-100
用测距仪检查
4
引道中心线与桥涵中心线的衔接(mm)
20
分别将引道中心线和桥粱中心线延长至两岸桥长端部,比较其平面位置
5
桥涵头高程衔接(mm)
用水准仪测量
第二节开挖工程
本节工作内容包括基坑的开挖与回填以及与之有关排水、支撑、围堰等的有关作业。
二、施工要求
1.在进行结构物基础开挖之前,承包人应制定开挖方法和支护方案报送监理工程师。
经批准后方能施工。
但这种批准并不免除承包人应负的责任。
2.结构物的基坑应按设计图所示的标高和尺寸进行开挖。
但是监理工程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增减开挖深度和宽度。
3.开挖过程中,承包人应防止扰动和损坏现有的及使用的排水管、煤气管、电缆或其它地下结构物。
如果出现任何损坏,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及有关管理机构,并负责一切赔偿及修复的费用。
4.不要求作回填的多余挖方材料,如监理工程师认为适宜,应用以铺筑路堤。
不适宜材料或剩余材料,应弃于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地点。
5.挖好的基底应按设计图或监理工程师指示的尺寸进行整修。
6.承包人应将可以在工程量清单中构成一个支付项目的结构开挖在开始施工之前预先通知监理工程师,以便当监理工程师要求时测量断面标高及原地面。
在这些测量被监理工程师批准之前,移去的或开挖的任何材料均不予支付。
7.不予审定的过量开挖不予支付。
此部分过量开挖,承包人应使用与结构物基础相同等级的混凝土与基础整体浇注,或使用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材料回填并压实,其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三、支撑及排水
1.在开挖结构物基坑和涵管沟槽时,如有必要,承包人应使用木材或其它批准的方法支撑,达到监理工程师满意的程度,以保证施工安全和结构物精确施工。
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所有的支撑要随着工程的进展而拆除。
2.从基坑开挖完毕到回填之前,所有开挖应保持无水状态。
在基础开挖处于已知地下水位以下时,承包人应提交确保每个基础在干燥状态下施工所拟用措施的说明,并附以必要的图纸和计算。
这些措施被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采用。
其费用应包括在适当支付项目的标价之内。
3.排水系统应具有保持工程每天24小时处于无水状态的排水能力。
每三台工作泵至少要有一台备用泵。
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撤消排水系统。
4.由于支撑不要或排水不良使基坑、基础及附近结构物造成损害,应由承包人自负修复。
5、深基坑(槽)开挖、支撑与排水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进行施工。
防止基坑坍塌事故发生。
四、基底检验
在基坑开挖并处理完毕,经监理工程师的检验签认后,方得进行基础圬工的施工。
1、基底检验内容:
(l)检查基底平面位置、尺寸、基底标高,其允许偏差及检查方法见表402-1。
开挖基坑实测项目
表332-1
规定值或允许误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轴线偏位(mm)
200
用经纬仪测量纵、横各2点
基底高程
(mm)
土质
50
用水准仪测5~8处
石质
50,-200
基坑尺寸(mm)
不小于沿计十操作要求
用尺量每边各量1处,共4点
(2)检查基底地质情况和承载力是否与图纸相符;
(3)检查基底处理和排水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检查施工日志及有关试验资料等。
2.按桥涵结构、地基土质复杂情况及结构物对地基有无特殊要求,采用以下不同的检查方法:
(1)地基土质复杂,以及结构物对地基有特殊要求的地基检验,一般采用触探或钻探(钻探至少4m)取样作土工试验,或按图纸中要求进行荷载试验。
(2)经过检验不符合图纸要求时,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处理,直至检验符合图纸要求;
五、回填
l.基础混凝土或圬工砌体的水泥砂浆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上,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应立即回填沟槽和基坑。
每层回填材料的松铺厚度不大于20cm;
按JTJ051-93重型击实法测定的压实度应达到95%。
2.承包人应使用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或图纸指定的材料回填基坑并分层摊铺压实。
用于回填在河流中及其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