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城乡规划发展工作计划范文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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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超过95%。
二、努力推动灾区进展振兴,加快完成灾后重建收尾工作。
一)做好重建住房分配安置及入住后的治理工作。
全面完成城镇住房和城镇重建工作。
加快推动“5.12地震重灾区余下的城镇住房重建和重点城镇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收尾工作。
二)加快城镇重建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城乡重建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
统筹考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进一步完善灾区农村聚居点和相对集中居住点的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服务设施。
三)推动全省灾后重建治理信息系统应用。
大力强化重建工程质量和保修的动态监管。
进一步充实完善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基础数据信息库。
四)进一步提高管好用好重建设施设备的能力水平,仔细抓好灾区镇乡灾后重建市政公用设施治理专业人才培训。
加强技能培训。
保证灾后重建项目的正常运行。
三、统筹城乡区域协调进展。
坚持科学规划。
一)协调好城乡建设、土地利用、产业进展和区域性基础设施布局等重大事项。
制定《省城镇化进展“xx”规划》加强规划衔接和协调工作。
仔细抓好城乡规划与经济社会进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二)新一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基本编制完成,抓好城镇体系规划编制。
全面开展新一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修编和四大城镇群的区域规划编制工作。
至xx年底。
四大城镇群补充完成重大基础设施的统筹布局规划。
三)县城和3万人以上的城镇要按照城市标准编制规划,加快城镇规划编制步伐。
抓好区域中心城市总体规划修编。
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工业集中进展区要统一纳入城镇总体规划。
要进一步提高城镇控制性详规覆盖率,根据城镇进展需要,编制完善城镇风貌、历史文化保护、综合防灾等专项规划。
探索覆盖市、县全域的总体规划编制,将城镇体系和村镇体系分别纳入市、县总体规划。
四)力争3月底形成初步规划成果,抓好“天府新区”总体规划编制。
配合中规院加快规划编制进程。
5月底完成规划任务。
四、增强综合承载力,加快新村和基础设施建设。
科学布局村庄,一)加快推动新村综合体的规划建设。
要把新村综合体示范点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示范片、整县推动新农村建设工作结合起来。
突出村落特色,优化民居设计。
完成50个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县和10个整体推动县新村建设规划,抓紧启动其它县(市、区)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加快编制以镇乡为单位的新村建设规划,完成50%目标任务。
各乡镇必须配备1名乡镇规划设计治理员负责新村建设治理工作。
二)抓紧配备乡镇规划设计治理员。
要按照省编办、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乡镇规划建设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编办【124号)等文件精神。
生活污水处理率设市城市要达到75%县城达到27%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设市城市达到87%县城达到30%三)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加快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及配套市政设施建设。
力争申报12处国家遗产。
完成5个以上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四)抓好世界遗产治理、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编制和园林城市(镇)创建活动。
完成4处世界遗产地保护规划编制以及大熊猫栖息地世界遗产保护规划的修编工作。
争创12个国家园林县城,申报12处国家湿地公园。
五、加快解决城乡居民住房困难问题,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攻坚战。
构建覆盖城镇全域的梯次保障体系。
以大力进展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一)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
总结推广成都市“按需建设、应保尽保”做法。
筹集12万套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继续推动廉租住房建设,加快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
建设22万套保障性住房,进一步提高保障性住房在全社会住房供给中的比重,加快构建符合省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
以民生为根本、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为要害、以创新为动力,二)抓好棚户区改造。
总结推广、等地改造经验。
深化推动棚户区改造,改变12.75万户棚户区居民(职工)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
大力推动农村危房改造、藏区牧民定居行动计划,三)推动农(牧)民住房改造。
结合成片推动新村建设、牧民新生活和秦巴地区、革命老区、彝区综合扶贫开发。
完成2.58万户牧民定居点建设和15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主动拓展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四)加大住房公积金监管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力度。
进一步完善公积金监管手段和制度保证资金安全完整。
缴存总额达到1400亿元以上,贷款总额达到700亿元。
总结推广攀枝花市试点经验,进一步做好利用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六、努力改善人居进展环境,全面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一)持续治理“五乱”消除“盲点”死角”切实治理城镇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和公路(水路)河道、铁路沿线等区域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
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二)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大力增添环卫设备。
保证城市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比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
城区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边远乡镇等薄弱环节的容貌治理面达到80%以上。
村庄风貌塑造要同步推动。
力争全省城乡风貌塑造资金投入达到150亿元。
三)抓好城乡风貌塑造。
全省18个设区城市、80%以上的县城、60%建制镇(乡)要完成主要街道和江、河、湖岸及其它重要节点的风貌打造。
深化开展“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
扎实深化推动“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和“七进”活动,四)继续深化示范工程建设。
充分发挥先进典型效应。
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文明卫生素质。
提请省人大力争今年出台《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五)加强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着力抓好队伍建设、舆论和社会监督等机制建设。
七、保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进展。
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调控政策。
研究出台有效措施,一)仔细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政策。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xx1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川府发【32号)精神。
果断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重点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给,缓解供需矛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进展。
全省完成商品住房投资1500亿元,实现商品房销售5500万平方米。
初步建立省级房地产企业信用体系,二)加大对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将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常态化、制度化。
健全房地产企业清(退)出机制,果断查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及时上报决策建议。
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化建设,三)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运行的监测分析。
正确把握房地产市场走势。
全省力争增加10个以上的扩权县(市)达到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治理标准,基本建成省、市房地产市场监管系统,实现全省房地产交易数据与省级监管系统联网。
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四)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依法进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
条例》公布前。
可继续沿用原有规定办理,但各地政府不得再实施行政强拆。
条例》公布之日起,各地不得再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力争年内出台实施。
五)进一步规范物业治理。
配合做好《省物业治理条例》立法工作。
八、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进展,加强监督治理。
严格企业和人员的市场准入清出,一)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力度。
执行市场准入清出与工程质量安全、诚信体系相结合。
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统一、规范、公开、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
全省建筑业增加值力争达到1360亿元,成建制输出建筑劳务86万人,实现建筑劳务收入98亿元。
把灾后重建工程项目、政府重点建设项目、量大面广的住宅工程、安居工程等作为重点监督对象,二)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
突出加强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理检测和抗震设防监管。
按照“一岗双责”原则,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查纠各种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大型勘察设计单位要按照国际通行的工程公司、工程设计咨询公司模式主动转型,三)主动推动勘察设计行业创新进展。
要不断提高勘察设计行业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成立资产多元化的工程设计咨询公司和设计集团,开展以设计为龙头的工程总承包,努力形成多样化的生产经营格局。
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四)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作。
加大建筑节能宣扬力度。
加强可再生能源在建设领域的应用工作和墙体材料革新,提高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
主动推行绿色建筑,大力推动设计施工一体化的精装房建筑,减少资源浪费和碳排放。
建立大型公共建筑和机关办公节能监管体系,抓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力争申报成功1个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
进一步加大散装水泥推广使用力度,力争推广使用散装水泥5500万吨,水泥散装率达41%以上。
完成《烧结自保温复合砖应用技术规程》等地方标准的新编和《居住建筑节能保温隔热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等80项地方标准的复审工作。
五)加强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标准实施监督的建设。
进一步扩大工程建设标准的覆盖范围。
建立招投标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六)继续抓好工程招投标工作和造价治理工作。
加强中标后的跟踪监督治理。
强化从业人员动态治理,遏制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进一步做好造价咨询企业评价工作,抓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治理,加强工程造价信息工作。
完成《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补充定额的编制。
培育健康规范的代建治理市场,七)大力推行政府投资非经营项目代建制。
加快建立责权明确、制约有效、科学规范、专业化治理和社会化运作的治理工作体制及运行机制;
主动推动政府投资项目治理模式改革。
监管规范项目治理公司的治理行为。
九、提高行政效能,加强自身建设。
仔细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主动推动教育、监督、改革和制度创新,一)深化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扎实抓好中心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和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突出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果断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深化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二)大力加强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教育。
大力加强系统和谐文化建设,扎实推动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工作。
着力深化行政治理体制改革,三)着力提高行政效能。
全面推广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成果。
大力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机关。
大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务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步伐,加强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督治理的联动,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能力。
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四)大力加强建设监察执法工作。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
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努力维护好建设市场秩序。
集中力量有计划地分批进行集训和培训。
继续抓好建设行业人才队伍的岗位培训。
五)切实加强业务技能培训。
针对新型城镇化、新村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重大工作面临的专业人才需求。
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六)抓好“xx”规划编制和专项资金监管工作。
科学编制和实施“xx”规划。
强化专项资金监管。
保证管好用好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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