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9259946 上传时间:2023-04-24 格式:DOCX 页数:26 大小:29.3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高新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高新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高新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6页
高新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6页
高新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高新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

《高新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新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2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高新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

高新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高新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二〇一六年三月

 

第一部分:

高新区监督管理职责4

一、高新区管委会安全监管职责4

二、高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安全生产职责5

三、高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职责5

四、高新区安全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6

五、各部门安全职责12

第二部分:

企业安全生产职责及制度13

六、高新区各企业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3

七、高新区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20

第三部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2

八、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22

九、高新区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23

十、高新区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制度24

十一、高新区安全生产例会制度28

十二、高新区安全生产台账管理制度29

十三、高新区安全生产告诫制度31

十四、高新区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制度31

十五、高新区重大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33

 

第一部分:

高新区监督管理职责

一、高新区管委会安全监管职责

(一)高新区成立以高新区管委会主任为主要负责人、副主任为分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做到“八有”,有职能、有岗位、有人员、有牌子、有印章、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工作经费、有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交通、通讯、事故应急救援、安全监管等所必需的装备和设施。

(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对高新区开发建设安全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高新区开发建设的发展规划,与高新区开发建设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促进安全生产与开发建设相协调。

(四)根据高新区开发建设的总体进度,研究制定年度性、阶段性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和协调高新区开发建设中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指导、督促相关措施的落实。

(六)协调组织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召集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

(七)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措施,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八)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落实应急救援措施,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

二、高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一)管委会主任是高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高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高新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

(三)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高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召开专题办公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高新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四)建立健全本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与安全生产状况相适应的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开发区财政预算并按期拨付。

(五)高新区内发生重大1人及以上死亡事故,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迅速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并迅速报告,协助事故调查处理,做好善后工作。

(六)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高新区安全生产工作。

(七)本人外出期间,委托专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三、高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一)分管副主任是高新区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高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三)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提出解决办法和预防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

(四)保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正常运转,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五)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六)组织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危险源的建档案工作,制定重大隐患整治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检查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

(七)高新区内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迅速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并迅速向上级报告,按规定组织或协助调查处理,做好善后工作。

四、高新区安全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

(一)组织起草高新区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则、规程、措施;分析、预测高新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制定高新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年度安全生产目标、阶段性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高新区安全生产任务、落实责任。

(二)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

(三)负责高新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统计和分析工作;依法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研究制定高新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和协调高新区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四)组织高新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参加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资格培训。

(五)负责监督管理高新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高新区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材料、劳动保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六)依法监督检查高新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高新区安全主管部门人员安全监管职责

部门主任

1、高新区安全主管部门主任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消防安全保卫法律法规。

2、负责本部门人员的日常安全生产教育,确保本部门人员的人身安全(包括出差期间)。

3、高新区安全主管部门主任是管委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须按期参加领导小组会议,并提供会议决策所需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4、负责国家、行业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高新区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起草以及日常管理工作。

5、牵头组织高新区大型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方面会议的会务工作,起草主要领导在会议上的讲话。

6、负责高新区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对管委会本部职能部门、高新区各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履行综合协调和监督抽查职能。

7、负责制定高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参加应急准备、响应、演练等,并负责高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安全突发事故(事件)的信息传递与报告,组织参与高新区各类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高新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提出高新区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计划及职业健康安全考核建议,向高新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高新区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提出改进建议意见。

9、负责监督高新区各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10、负责统计、上报、分析高新区及各单位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各类事故台帐的建立和档案管理工作。

11、在参与的有关考核、评比等工作中坚持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

12、根据高新区战略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牵头组织高新区安全生产中长期战略规划的调查、研究和制定。

13、负责监督高新区各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活动,负责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的策划、监督实施工作。

部门副主任

1、在高新区安全主管部门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具体组织对高新区各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2、参加国家、市、区政府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贯彻执行的监督检查。

3、依据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有关文件,组织开展各项职业健康安全专项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监督、检查高新区各单位安全机构设置、专职人员配备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情况。

5、监督、检查高新区各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检查重大危险源辩识、评价、控制情况。

6、指导、推动高新区各相关单位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参与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推荐工作。

7、参加制订高新区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8、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研究处理有争议或高新区各单位处理不当的事故;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和报告;按照事故管理权限,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正确地处理事故。

9、参加“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高新区各单位现场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程的,督促采取预防措施,限期落实整改。

10、参加制订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11、参加监督、检查高新区及各单位防护用品、清凉饮料费、保健津贴发放情况。

12、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参与处理安全生产及职业病事故调查。

安全管理员

1、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按职责范围组织落实工作,并积极参加安全学习教育活动。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3、负责制订高新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4、负责制订高新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5、负责参与高新区各单位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拟定事故处理报告。

6、负责高新区各单位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统计、存档、各种归口单位的报表。

7、负责高新区各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检查、制定科学的、可行的整改措施。

8、负责组织高新区“安全生产月”的活动的计划、宣传、开展、总结。

9、负责高新区应急预案的响应、恢复、管理工作。

10、参加督促、指导高新区各单位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

11、负责监督检查高新区各单位特种设备、行车设备的年审、定检。

12、负责督促高新区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的取证及复审工作。

13、参与落实高新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4、参加对高新区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15、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治活动,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6、监督、检查高新区各单位安全机构设置、专职人员配备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情况。

17、监督、检查高新区各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检查重大危险源辩识、评价、控制情况;检查并督促施工现场重大隐患整改。

18、掌握高新区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度等情况,加强对重点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1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动态,参与职业健康安全事故调查。

五、各部门安全职责

(一)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落实专门人员负责高新区开发建设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及时了解掌握高新区开发建设进展情况,确定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工作目标、要求和具体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并报高新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及时了解掌握高新区开发建设中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并落实相关对策措施,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及时报高新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立足服务,积极献计献策,主动帮助解决高新区开发建设中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五)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帮助落实整改措施。

(六)加强联系沟通,密切协调配合,形成良性互动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

第二部分:

企业安全生产职责及制度

六、高新区各企业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保证国家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在企业的贯彻执行,落实各岗位职责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三违”现象,确保安全生产。

3、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4、组织制订并实施本企业安全应急预案、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5、组织对新入厂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和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6、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7、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并奖励先进班组和个人。

8、对本企业发生的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9、负责对直接作业环节作业许可证的申请或审批,组织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10、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发挥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

11、建立健全干部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

(二)分管生产副职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组织职工认真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坚持生产与安全“五同时”。

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

4、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应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5、贯彻执行工艺操作纪律和操作规程,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工和跑、冒、串事故,实现安、稳、长、满、优生产。

6、负责组织安全检查。

7、负责落实大检修及临时抢修施工时的安全措施,制订安全施工方案,安排监护人员。

8、负责员工生产技术培训和考核,检查新入厂员工安全教育工作。

9、负责对直接作业环节作业许可证的申请或审批,组织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三)分管设备副职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关于设备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标准及制度;负责组织制订和修订本企业各类设备的维护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本企业设备的安全管理和安全运行,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3、负责组织编制本企业设备改造方案和设备检修计划,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负责落实安全措施。

4、组织本企业设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按计划实施。

5、负责对本企业职工进行设备维护、保养、使用等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

6、负责落实本企业安技装备和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7、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对直接作业环节作业许可证的申请或审批,组织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四)工艺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本企业生产工艺中的安全技术工作,确保工艺技术安全可靠。

企业技术员要严格按设计施工,落实设计中各项生产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程及有关管理制度。

在编制开停工、技术改造方案时,应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具体负责对本企业职工进行生产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练兵和考核。

4、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5、参加本企业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工艺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负责本企业装置检修、停工、开工安全技术方案的制订,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7、本企业发生生产或与生产有关的事故及时报告,并参加调查、分析。

(五)设备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本企业设备安全管理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2、负责编制本企业设备操作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

在编制设备维护、检修、保养制度及方案时,应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具体负责对本企业职工进行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知识培训,组织设备安全生产技术练兵和考核。

4、每天深入现场检查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5、参加本企业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设备改造、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发生设备和与设备有关事故及时报告,参加设备和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

7、负责本企业装置停工检修安全技术方案的制订,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六)安全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本企业安全技术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标准、规章制度等,并检查督促执行。

业务上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指导,有权直接向安全技术监督部门汇报工作。

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2、负责并参加编制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本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协助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安全教育,指导并督促检查班组(岗位)的安全教育。

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定期组织紧急事故预案演练。

6、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参加本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三同时”审查,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7、负责本企业安技装备、灭火器材、防护和急救器具的管理;

8、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检查落实用火安全措施,确保用火安全。

9、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七)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执行落实企业和本企业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工段(班组)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执行落实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确保本工段(班组)的安全生产。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他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职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

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和气防器材。

7、组织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8、负责班组基层建设、基础管理,提高班组管理水平。

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清洁文明生产。

9、落实好直接作业的监护工作。

(八)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班组安全员由班(组)长或副班(组)长兼任,接受本企业安全员的业务指导,负责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负责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

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3、对新职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

组织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演练。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5、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防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

7、落实好直接作业的监护工作。

(九)生产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精心正确地操作,做好各项记录。

交接班应交接安全情况,交班应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按规定着装,熟练正确地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9、做好直接作业的监护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十)其他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应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定。

4、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

5、认真学习并执行用火作业、安全检修、进受限空间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章作业。

6、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7、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熟练正确地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清洁文明生产。

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9、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七、高新区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一)严格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主动接受安全执法部门的监督。

(二)树立企业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与施工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施工管理人员。

(三)加大安全投入,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在投标过程中充分考虑安全投入因素,并列入安全专项费用。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四)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控,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发生重大、特大事故。

(五)制订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相关的器材、设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六)负责在事故发生时迅速如实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并进行先期抢险,事故发生24小时内书面报告相关部门。

第三部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八、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高新区管委会各组成部门应根据本部门职责,制定本部门安全检查计划。

(二)日常监督检查应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热诚为企业服务,帮助和促进企业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三)日常监督检查以定期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状况、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四)日常监督检查周期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原则上每半月至少检查一次。

(五)高新区管委会每一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督查(含现场办公),参与督查的部门可由高新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应由其他部门进行处理的,需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

(七)检查、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认证 > 交规考试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