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化配制加工单位工程技术规范书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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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施工电源
甲方在现场布置220/380V施工电源接口,乙方在甲方监督下自行在指定地点引接并装设计量表,乙方对用电安全负责。
施工用敷设路径由甲方认可,电费按表计结算。
工程区域内所有供电线路、设备的线损和变损等正常损耗费用支付,由所有用户按各自用电量均摊。
1.3.6施工水源
甲方将在现场布置主供水管网,乙方自行在指定地点引接并装设计量表,水费按表计结算。
1.3.7施工通讯
乙方自行负责。
1.3.8力能供应
氧气、乙炔、氩气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1.3.9施工临建
施工生产区:
在甲方指定区域内乙方自行解决,但布置和临建形式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才能开工,工程竣工后10天内各单位生产性临时建筑应及时进行拆除清理,恢复到原来的地貌。
乙方办公区:
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乙方生活区:
生活临建场地及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施工范围及工作内容
2.1工程范围
本标段为输煤系统建筑专业施工,包括且不限于:
翻车机室及室外部分、翻车机配电室、汽车衡室、斗轮机基础及拉紧间、封闭煤场(不包括煤场钢网架结构及屋面)、地下煤斗、输煤栈桥(不包括栈桥钢桁架的制作安装)及地道、转运站、碎煤机室、驱动间及采样间、推煤机库、输煤配电控制楼、煤尘水处理室、服务水池等),区域内桩头桩基础破碎清理,区域内施工降水及排水。
包括本标段施工区域内的临时施工道路、场地硬化、护坡、挡墙、排水沟及围墙(或围拦)。
本标段不含下列内容:
特殊消防安装;
土方开挖及回填;
石方爆破;
厂内外绿化;
上述工程包括建筑施工和建筑装饰、地基处理工程(不包括桩基工程),包括照明、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除尘、一般消防部分等。
包括设备基础等二次灌浆(包括高强灌浆料)工作。
本标段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的照明及全部设施、本标段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防雷接地装置、避雷针及接地系统。
属于本标段内的建筑物的除尘所有管道及设备,包括输煤冲洗给水、排水。
属于本标段内的建筑物的采暖,包括管道及设备安装。
2.2施工界限及工序划分
2.2.1投标人负责的工作范围:
区域施工范围内的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基础(不包括桩基础工程)、结构(砖体、混凝土、木制、金属、楼地面、屋面)、装饰装修、沟道、坑池、给排水、采暖、通风、除尘、空调、电气照明、一般消防、建筑接地、避雷等均属于建构筑物所属施工标段,但不包括特殊消防工程。
区域施工范围内的建筑物照明、导线及各种埋管敷设、电气接线、建筑接地等均属于本施工标段。
本标段采用包工包材料方式,除明确由招标人购买的本工程所需的设备、主要装置性材料外,其他材料均由投标人购买。
投标人需配备满足工程施工的相应机械、工器具。
投标人还应负责:
负责本标段工程施工区域的治安、保卫、环境卫生、文明施工管理。
区域内控制坐标和水准控制点、一级方格网的维护管理。
本标段内建、构筑沉降、变形观测点的施工属于本标段范围。
本标段其与其他标段接口之间的临时隔离设施(如有需要)的设置、拆除,属本标段工作范围;
本标段在与其他施工标段的接口工作中,需无条件接受甲方协调施工工序等。
2.2.2施工界线划分如下:
界线划分的依据是设计图纸、技术资料、总平面布置及现行《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等。
施工阶段设计图纸资料专业分工明确的标段内容划分,不再阐明施工分界,应以施工图为准(即执行“施工项目在谁的图上由谁施工,谁施工谁结算”和“按系统功能确定施工界限”的原则)。
在中标人没有能力完成或未按招标人的进度要求完成所中标段的工程任务时,招标人有权对该标段进行重新划分或分割划分。
施工分界未阐明的以施工图专业分工为界,招标人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有重新确定界限划分的权力,投标人必须无条件遵照执行,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标段与标段之间的接口工作除有说明外均由后施工者完成。
本标段范围内所有土建中的预埋件均由本标段负责;
本标段范围内所有行车、吊车轨道的敷设及滑线预埋件等的敷设由本标段负责。
本标段范围内土建施工图中标明的预留孔洞由本标段负责开孔和恢复,如土建图纸中无标明预留的,且其他安装标段确实需要的,经招标人确认后,不论土建是否施工完毕,均由本标段负责预留或开孔并恢复。
负责其他标段在本标段范围内正常施工造成的穿墙、楼板的孔洞、沟槽的恢复、修复工作。
本标段区域范围内地面硬化(按设计要求)属本施工标段;
本标段区域范围内管道主网,生活上水系统、生活污水系统、厂区雨水下水管道系统与其他标段的接口位于该标段相应建构筑物外就近第一个下水井或阀门井,生活上水、其他标段的接口位于该标段相应建构筑物外墙1米,排水沟道与其他标段的接口位于该标段相应建构筑物外墙1米,接口施工由后续施工标段负责;
各建构筑物的落水管、排水管由本标段负责根据设计图纸接至就近的下水井;
2.2.3建筑设备安装与安装工程的界线
本标段内的小动力供电(空调、采暖、通风、照明、除尘)以室内第一个电源箱(控制箱等)上口为界,进线电缆(含配管)、电源箱远传控制电缆至远方自动控制装置属安装标段;
电源箱(控制箱等)及以内属建筑标段。
所有设备基础一次直埋部件(地脚螺栓、套管和工艺埋管等)的安装属本标段施工范围。
3、技术及规范
3.1施工及验收时应严格遵循以下规范:
3.1规范要求
本工程设计规范采用国家、原电力部、电网公司等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及其它相关的设计要求文件。
3.1.1国家及部颁与本工程相关的各种有效版本的技术规范、规程、设计院的质量标准和要求适用于本标工程。
本工程执行下列有关规范、规程但不限于以下规范、规程。
序号
标准规范名称
标准号
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
2013年版
2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第7部分焊接
DL/T-5210.7-2010
3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第8部分加工配制
DL/T-5210.8-2009
4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8部分(加工配制)
DL5190.8-2012
5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DL/T869-2012
以上标准如有新的标准则执行新标准,替代原有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
3.1.2除上述国家及电力工业部颁发的规范、规程以外,检查验收仍需要遵照如下图纸、文件:
a.经会审签证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
b.批准签证的设计变更;
3.2配制加工工程的一般技术要求
原材料品种、规格、性能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原材料尺寸偏差、表面外观质量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
配制加工全面开工前进行首件施工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施工;
配制件的截面边长偏差、两对角线偏差符合图纸及规范标准要求;
加工件长度偏差、直线度偏差、对口错边量、表面平面度偏差应符合图纸及规范要求;
加工件内支撑要牢固,防止其变形;
配制加工件焊接焊缝尺寸、焊缝成型良好,无裂纹、气孔和夹渣等缺陷,配制件完成后进行严密性检验,合格后进行除锈,并按图纸要求刷漆,涂刷均匀、无透底、漏刷等现象;
成品件完成后进行编号并与图纸编号一致。
3.3投标人应编制的主要施工方案包括
(1)翻车机室结构施工方案
(2)碎煤机室结构施工方案
(3)输煤栈桥支架清水混凝土施工方案
(4)输煤地道施工方案
(5)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方案
其他施工方案按单位工程进行编制,施工方案严格执行甲方要求得编审批程序,且方案必须在开工之前编制完,否则不允许施工。
4、质量目标及要求
4.1工程质量总目标:
(1)实现机组达标投产,创国内同期、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
(2)不发生严重及以上质量事故。
(3)不发生导致资质降级或区域性限制投标等有较大社会影响或被追究责任的质量事件。
4.2工程质量分目标:
(1)单位工程合格率100%,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2)焊接检验一次合格率100%;
(3)施工过程顾客满意率≥95%;
竣工工程顾客满意率100%;
(4)无质量事故发生;
(5)项目竣工验收质量满足合同要求。
要求:
本工程按项目划分表的要求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合后,资料同步完成,交至项目部质量保证部,并满足其归档要求;
若技术资料、验收资料不及时提供,影响现场签证或下道工序的,每一项罚责任单位200元;
项目部在支付施工单位进度款时,按比例或一次性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合同总价的5%,若总承包合同工程质量保证金高于5%,则执行总承包合同规定的扣款比例),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返回分包单位。
施工单位完成的单项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及缺陷的,项目部将依据《质量管理制度汇编》中的质量奖罚细则进行考量。
具体如下:
1、由于管理不利未完成项目质量目标的,对施工单位罚款5000~10000元,对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1000元;
对施工单位质量负责人罚款500元。
2、不遵守质量标准、规范的规定,野蛮施工,且不听劝阻的,每发生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200~500元,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200元。
3、由于质量问题被监理、业主进行质量罚款的,除直接处罚责任单位外,项目部还将按监理、业主质量罚款额度加倍处罚。
4、凡应做首件检验而未进行首件检验的项目,除将该项目暂停施工外,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私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并责令进行返工处理;
对情节较为严重的,每发生一次,罚款1000元。
6、在专检过程中发现复检不合格或未进行复检就进行报验的,每发生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7、对初次验收提出的质量问题,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第二次进行验收时依然存在的,每发生一次,罚款500元,继续出现,累加计算,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8、在施工中,对已经出现的质量问题,未经确认,私自进行处理,视其情节轻重,每发生一次,罚款200~1000元,经过重新确认后,再做处理。
9、擅自领用或使用不合格或未经检验材料的,对领用单位罚款1000~2000元/次;
并由责任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0、施工过程中被监理、业主下发《整改通知单》,不按期整改的每发生一次罚款500~1000元;
如拒不执行整改要求的,项目质量保证部将停止对该单位承担项目的验收,并停止在结算或拨款循环单上签字。
11、因过程检查不认真,经确认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的,对主要施工单位罚款1000~3000元,对直接责任人罚款300~600元,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质量检查员、技术负责人罚款200~500元。
12、不注意成品保护,随意破坏他人劳动成果造成成品损坏的单位及个人,视其情节,每发生一次罚款100~1000元。
13、因施工单位原因,被监理或业主罚款的,项目质量保证部将在罚款额基础上,对施工单位处以二倍罚款;
14、由于施工单位管理不利而造成质量事故的,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a造成一般质量事故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5000元,对直接责任人罚款300~1000元;
对责任单位质量检查员、技术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各罚款200~800元;
事故发生后未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
b造成严重、重大质量事故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0~20000元,对直接责任人罚款800~2000元;
对责任单位质量检查员、技术负责人、负责人罚款500~1000元;
事故发生后未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1000元。
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者行政、刑事责任。
5、安全施工、环境健康保护、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目标及要求
5.1、安全目标
实现人身死亡事故、轻伤率“零”目标。
在现场范围内杜绝以下七种责任事故:
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不发生主要设备、重大施工机械损坏事故;
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不发生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事故;
不发生大面积传染病和集体事故中毒。
严格控制各种习惯性违章。
5.2、安全承诺
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许可证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生产)管理制度》、《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办法》等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电力施工建设安全、文明管理的各种规定和规程。
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和我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手册》为依据,规划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本工程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
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手段强化施工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确定严格的安全施工秩序以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确保本工程达标投产、创优质工程。
(1)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的安全,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并保证施工现场和工程施工良好的秩序,避免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及火灾事故。
(2)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在业主、监理或任何依法建立的主管机关要求的时间及地点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
负责本标段范围内的临时水、电源、施工道路的维护、管理。
(3)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4)一旦出现安全违章、人身事故和质量事故,积极采取补救措施,迅速启动和执行事故处理预案。
(5)禁止与施工无关的毒品、爆炸物、易燃物、有毒物及有放射性的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如因工程需要在施工区放置爆炸物、易燃物、有毒物及有放射性的物品时,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存放、保管和使用。
(6)实施爆破作业,锅炉酸(碱)洗、管道吹扫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单位,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单位认可后实施。
确保安全专项资金的提取和使用,按本项目合同价中包含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金额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投入。
(7)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项目经理参加现场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参加业主组织召开的各类安全工作会议。
结合本工程特点编订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实施细则,建立严密的三级安全监察网络和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建立机构,设置专人,加强管理,保证本工程现场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
项目部设安全监察部,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安监人员(不得少于3%),负责施工安全管理。
服从业主和监理单位对施工安全的监督和考核。
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
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和业主安监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5.3、安全管理网络
项目安全管理网络
5.4、安全管理体系
本工程中,依据公司质量、安全、环境三个体系文件对施工现场风险因素进行排查,进而实现管理。
针对工程中重大风险因素的辨识,按照《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程序》进行辨识、评价,确定工程项目的重大风险因素,并通过三种途径进行控制:
建立目标、指标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对各部门、各级人员规定明确的责任和任务,并规定完成这些责任和任务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和保证措施。
通过入场教育、年度教育及专业教育,对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分层次的培训、教育,提高所有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通过“运行控制程序”的运行,对施工过程中的作业环境、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控制。
通过站班会、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风险抵押、定期考核等方法进行安全管理。
在本工程中,将对重大风险因素进行有力控制,建立重大风险因素及其控制计划清单,推进安全体系的有效运行,以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保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在可控、能控、在控的状态下运行。
5.5、工程安全控制重点
施工组织总设计、施工组织专业设计、施工方案及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
安全体系的建立。
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考试。
安全责任状的签订。
安全目标的分解与落实。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的布置、安装、验收及检查、使用、维护及转移。
安全防护设施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施工临时电源的布置、检查和维护。
高处作业的防护措施。
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
大型施工脚手架的管理。
交叉作业防护措施。
防触电措施。
试运行方案的制定及实施。
5.6、安全设施标准化及安全设施样板
(一)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
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员工配备统一的工作服。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符合本专业的工作鞋,雨天也可使用长筒雨鞋,但不能进行高处作业。
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员工必须佩带统一配备的安全帽。
从事电焊、有毒气体、打磨作业、粉尘环境下作业和有害于健康等场所内进行工作时,要使用规程规定的防毒、防尘口罩和面具。
当工人从事打磨或切割作业,铲磨生锈金属作业、化学处理、熔化金属、电焊、有毒气体等作业时,必须佩带防护眼镜。
凡接触高温、明火、火花或飞溅的熔融物质的工作人员,如电、火焊工及辅助人员等应使用防高温辐射用品,包括隔热、防火服装、防热面罩、防护眼镜等。
从事电气作业人员以及电动工具、电动机械操作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选用防触电用品。
防触电用品包括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地毯等。
(二)标准组合式脚手架管理规定
标准组合式脚手架的制作按照规定要求统一进行,必须满足图纸给定的数值要求,对发现管件、接头、斜拉严重弯曲或有裂纹现象的不得使用。
一般用途的标准组合式脚手架荷载要求最大不超过270kg/m2,不得超载使用。
标准组合式脚手架的正常使用不得超过三层,如特殊需要需增高使用的,必须采取必要的防倾倒措施,经安全监察部和施工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标准组合式脚手架上部作业平台必须使用统一制作的跳板铺满,并设置安全护栏。
标准组合式脚手架搭设组合完成后应挂安全使用标志牌后方可使用,安全使用标志牌应标明使用单位、使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检验使用日期等情况。
(三)安全网
安全网的采购必须符合安全网的安全使用标准,并经检验合格,有检验合格证方可采购。
使用前应先检查安全网是否有腐烂与损坏。
安全网架设所用支撑直径不能过小,撑杆间距不大于4m。
墙面或构筑物外安全网,支出宽度不小于3m,撑杆内低外高。
安全网距操作垂直距离不大于3m。
掉入安全网内物件应及时清理,高处焊接切割作业应防止火花落入网内。
5.7、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做到现场布局模块化、区域管理定置化、安全设施标准化、施工过程程序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协调和谐化;
创辽化芳烃热电一流安全品牌工程,创一流安全文明工地。
工程竣工后30天内撤离施工现场,消除基建痕迹。
5.8、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检查
工程管理部在进行施工协调时,必须同时负责落实、检查各部门、各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工作,并及时落实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
每月应组织工程管理部和安全监察部联合对各文明施工责任区域进行一次大检查。
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由工程管理部进行规划、管理与考评。
项目部每周对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项目部安监部对现场各单位的文明施工管理情况作为一个监察重点,对出现的不符合项监督整改。
项目经理部安全监察部在日常的业务工作中对文明施工区域实施监督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施工部门负责落实整改,安全监察部实施监督。
5.9、环境保护目标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杜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
粉尘、噪声、工业废水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厂界排放标准。
施工、办公区域实现可回收、不可回收、危险固体废弃物分类存放并按要求处置。
合理使用自然资源,节约用水用电用地,降低能耗,杜绝浪费。
相关方的投诉和抱怨为零。
5.10、环境保护控制措施
1、加强规划,制定措施
2、办公区、生活区环境管理措施
3、针对施工现场制定具体预防措施
4、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5、节能管理措施
6、工期要求
输煤系统建筑工程总体施工于2014年11月1日开工,至2015年8月15日具备上煤条件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有关要求完成施工三、四级网络进度计划。
投标人须在施工过程中定期上报以下施工进度内容:
1施工进度报告格式
1.1周进度报告
周进度报告应在每周星期四上午10:
00时前向招标人提交一份。
周进度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上周每日使用劳动力小结;
(2)完成的工作小结;
(3)使用的施工机具小结;
(4)运到设施场地或指定存储区的设备和材料;
(5)重点指出有关进度的问题/延误;
(7)下周进度计划安排;
(8)下周所需的检查;
(8)本周的质量安全情况及下周重点注意方面。
1.2月进度报告
截止每月22日的进度,应于24日前向招标人提交月进度报告(包括每月的项目计划的更新修改)。
月进度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对目前进度的总结,重点指出本月问题所在及具体情况;
(2)实际进度和计划进度的对照总结,注明提前和滞后的工作,并指出原因;
(3)投标人劳动力情况;
(4)所有施工机具的数量;
(5)所有材料汇总;
(6)所有资料索要情况,指明要求的日期或要求日期,和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