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项目防雷装置检测验收报告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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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告应有检测、校核、批准人签字有效。
7、检测单位盖章处加盖“检测单位公章”或“检测单位验收专用章”。
三、新建项目防雷装置验收报告表一(接地装置检测)
序号
验收项目/内容
依据
填写说明和数据要求
1
接地装置形式
根据DB37/1228-2009第5.1.1条规定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A型地、B型地、接地板。
2
基础类型
根据DB37/1228-2009第5.2条规定
桩基础、板式基础、箱形基础、钢柱型钢筋混凝土基础、杯口型钢筋混凝土基础等。
3
桩筋直径
根据GB50057-2010第5.4条规定
填写桩主筋的直径,单位:
毫米。
例:
螺纹钢φ20,圆钢φ18。
4
桩筋利用数
填写单桩实际被用作基础接地体的主筋数量。
一般为4条,最少不少于2条。
5
桩间距
根据DB37/1228-2009第5.2.2.6条规定
填写桩间距,单位:
米。
用做接地体的桩间距宜大于5m。
当桩比较密集且基础较小时可不受此限制。
6
桩利用系数
根据GB50057-94第3.3.5条、第3.3.6条和第3.4.3规定
新建建筑物桩数利用系数a=用作接地体的桩数/建筑物总桩数。
例如:
新建建筑物总桩数共120条,若全部用作接地体,则利用系数为120/120=1;
而只用90条桩作接地体,则利用系数为90/120=0.75;
以此类推。
7
承台与桩主筋连接
根据DB37/1228-2009第5.2.2.2条规定
检查承台与桩焊接质量:
桩应有四条主筋,分别有两条与承台配筋上层和下层搭接焊。
将检查结果填入本栏。
桩内主筋应至少两根分别与承台内上下层配筋相连接,宜采用焊接,当工程设计要求不允许采用焊接法连接时,可采用螺栓紧固的卡夹器连接。
8
承台与引下线柱主筋连接
根据DB37/1228-2009第5.2.2.3条规定
检查承台与引下线柱主筋焊接质量:
柱内两主筋分别有一条与承台上层相焊接,另一条与承台下层相焊接。
利用建筑物承台外圈二根直径不小于10mm的承台上层配筋(桩台板板面钢筋)或沿桩台板外圈敷设不小于25mm×
4mm镀锌扁钢,作为环形接地连接线,环形接地连接线必须与所经过的桩内主筋和用做防雷引下线的构造柱内主筋连接。
9
地梁主筋与引下线柱主筋连接
根据DB37/1228-2009第5.2.2.4条和第5.2.2.5条规定
检查地梁主筋与引下线柱主筋焊接质量:
两条引下线主筋要与地梁主筋焊接。
保证焊接质量,无交叉。
利用地梁内靠外侧(或同方向)的2根主筋通长焊接,或者在地梁外侧敷设不小于25mm×
4mm镀锌扁钢,作为均压环,并与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相连。
构造柱内用做引下线的主筋(至少二根),应分别与承台上下层配筋、地梁内主筋及其桩内主筋电气贯通。
10
地梁间主筋连接
根据DB37/1228-2009第5.2.2.4条
检查地梁与地梁之间主筋的焊接质量:
地梁之间焊接无交叉。
连接不少于两根。
四、新建项目防雷装置验收报告表二(引下线检测)
引下线类型
根据DB37/1228-2009第6.1条和第6.2条
专用引下线和自然引下线
材料及规格
根据DB37/1228-2009第6.1.1条和第6.2.1条
专用引下线:
引下线应采用热镀锌圆钢或热镀锌扁钢,优先采用热镀锌圆钢。
圆钢直径不应小于8mm。
扁钢截面不应小于48mm2,其厚度不应小于4mm。
在腐蚀性较强的场所,尚应加大其截面。
自然引下线:
宜利用建筑物构造柱和剪力墙内的纵向主筋或钢柱作为自然引下线。
当构造柱内主筋直径不小于16mm时,宜利用对角两根钢筋作为一组引下线;
当主筋直径不大于16mm且不小于10mm时,宜利用对角四根钢筋作为一组引下线。
敷设方式
根据DB37/1228-2009第6.1.3.2条和第6.1.3.4条
敷设方式:
明敷、暗敷。
平均间距
根据DB37/1228-2009第6.1.2.2条
单位:
一类:
12m,二类:
18m,三类:
25m。
焊接情况
根据DB37/1228-2009第5.1.2.5条
连接方式:
焊接,宜采用放热焊接(热剂焊)。
搭接长度:
2D(2倍扁钢宽度)、6d(6倍圆钢直径)。
焊接方法:
三面施焊(扁钢与扁钢)、双面施焊(圆钢与圆钢、圆钢与扁钢)。
焊接质量:
填写焊接良好或焊接不良(如虚焊、有贯穿性气孔等)。
断接卡的设置形式
根据DB37/1228-2009第6.1.3.7条
形式:
暗装、明装。
距地高度
距地高度:
0.3m~1.8m。
防腐情况
根据DB37/1228-2009第6.1.3.8条
采用涂防腐漆或热镀锌防腐。
或填写防腐质量:
防腐良好或防腐不良。
。
应定期检查其是否锈蚀,如锈蚀超过三分之一时应予以更换。
五、新建项目防雷装置验收报告表三(接闪器的检测)
接闪器类型
根据DB37/1228-2009第7.1.1.6条
接闪器应由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线、避雷网、建筑物自身构件中的一种或多种组成。
材料
根据DB37/1228-2009第7.1.2条和7.1.3条
避雷针宜采用镀锌圆钢或焊接钢管制成;
避雷带应采用热镀锌圆钢或热镀锌扁钢,优先采用热镀锌圆钢;
规格
避雷针:
针长<1m时:
圆钢为φ12;
钢管为φ20;
针长1~2m时:
圆钢为φ16;
钢管为φ25。
避雷带:
当利用钢管制作的护栏作为避雷带时,钢管直径不应小于20mm。
避雷网:
避雷网明敷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8mm,扁钢不应小于12mm×
4mm;
避雷网暗敷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0mm,扁钢不应小于20mm×
4mm。
安装高度
避雷针的高度应满足保护建筑物和楼顶设施的要求。
避雷带宜采用固定支架固定,固定支架高度不宜小于0.10m。
与引下线的连接情况
根据DB37/1228-2009第7.1.1.2条
检查接闪器与引下线焊接质量,将检查结果填入本栏。
接闪器与引下线之间的连接宜采用焊接,当焊接有困难时,可采用螺栓连接,但接触面应热镀锌或垫硬铅垫。
接闪器与引下线之间的直流过渡电阻不应大于0.2Ω。
六、新建项目防雷装置验收报告表四(防侧击雷措施与均压环检测)
根据DB37/1228-2009第7.1.6条
利用建筑物外墙结构圈梁内的两条水平主钢筋连接构成闭合环路作为水平避雷带,或在外墙结构圈梁内敷设一条直径不小于12mm镀锌圆钢或不小于25mm×
4mm镀锌扁钢作为水平避雷带,并与所有防雷引下线相连接。
首次设置高度
首次设置高度:
一、二、三类分别不高于30m、45m、60m。
垂直间距
垂直间距:
每3层或不大于6m。
检查均压环与引下线焊接质量,将检查结果填入本栏。
闭合情况
根据DB37/1228-2009第7.1.2条
闭合回路或非闭合回路;
利用建筑物外墙结构圈梁内的两条水平主钢筋连接构成闭合环路作为水平避雷带。
竖直敷设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的连接情况
检查均压环与竖直敷设的金属物的焊接质量,将检查结果填入本栏。
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的顶端和底端应分别与防雷装置连接。
七、新建项目防雷装置验收报告表五(防雷电波侵入和屏蔽措施检测)
低压电源线路的入户方式
电缆埋地或架空敷设
入户处等电位连接及接地情况
根据DB37中8.1.1规定
检查入户处等电位连接及接地情况,将检查结果填入本栏。
进出建筑物的电缆在入户处应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与接地装置连接。
对于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应连接到等电位连接带或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
对于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应连接到等电位连接带或防雷接地装置上。
金属管道入户方式
架空、埋地、地沟
距建筑物100m内金属管道接地情况
根据DB37中8.1.5规定
检查距建筑物100m内金属管道接地情况,将检查结果填入本栏。
架空金属管道,尚应在距建筑物100m内,每隔25m左右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0Ω,并宜利用金属支架或钢筋混凝土支架的焊接、绑扎钢筋网作为引下线,其钢筋混凝土基础宜作为接地装置。
线缆屏蔽措施
根据DB37中8.2.2规定
检查线缆屏蔽措施,将检查结果填入本栏。
电缆的金属线槽或屏蔽电缆的金属屏蔽层应在两端和各防雷区交界处做等电位连接,并保持电气贯通。
当系统要求只在一端做等电位连接时,应采用两层屏蔽,外层屏蔽应在两端和各防雷区交界处做等电位连接。
设备屏蔽措施
根据DB37中8.2.3规定
检查设备屏蔽措施,将检查结果填入本栏。
当电子系统设备为非金属外壳,且机房屏蔽未达到设备电磁环境要求时,应设金属屏蔽网或金属屏蔽室。
金属屏蔽网或金属屏蔽室应与等电位连接网络连接。
八、新建项目防雷装置验收报告表六(用于电气系统的电涌保护器的检测)
安装位置
安装位置填写配电箱的编号,如果没有则填写配电箱的安装位置,如“一楼总配电箱”、“二楼机房配电箱”。
产品型号
产品型号填浪涌保护器铭牌上所标示的型号。
外观检查
填“良好”或“污损”。
In检查值
(KA)
直接从浪涌保护器铭牌上读取。
具体参数要求见附表。
UC检查值
(V)
引线长度
(mm))
长度填地线的实际测量长度,单位米。
引线规格(mm2)
单位为平方毫米,为引线的截面积。
九、新建项目防雷装置验收报告表七(用于电子系统的电涌保护器的检测)
安装位置填写信号SPD的安装位置,如“光纤收发器”、“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集线器”、“调制解调器”、“ISDN”、“天馈线路”、“程控交换机”、“监控系统”、“户外摄像机”、“119联网端口”等。
UC
检查值
插入损耗
附表1依据地方标准DB37/1228-2009
接地电阻值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当设备或系统接地有特殊要求时,应按照具体要求确定。
不同情况下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允许值可参考表3。
当防雷接地与设备或系统的接地共用接地装置时,共用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值应按50Hz电气装置以人身安全所要求的阻值确定。
表1 不同情况下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允许值
接地项目名称
允许值(Ω)
汽车加油加气站防雷装置
≤10
程控交换机专用接地
≤5
卫星地球站
综合布线系统专用接地
≤4
天气雷达站共用接地
计算机管理系统专用接地
微波站、电视台的天线塔防雷接地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专用接地
微波站、电视台的机房防雷接地
≤1
有线广播系统专用接地
电梯设备专用接地
保安监控系统专用接地
有线电视接收天线杆
闭路电视系统专用接地
电子计算机安全保护接地
扩声对讲及同声传译系统专用接地
电子计算机交流工作接地
BAS系统专用接地
附表2电涌保护器连接导线可依据GB50057-2010表5.1.2
表5.1.2防雷装置各连接部件的最小截面
等电位连接部件
截面(mm2)
等电位连接带(铜、外表面镀铜的刚或热镀锌钢)
Cu(铜)、
Fe(铁)
50
从等电位连接带至接地装置或
各等电位连接带之间的连接导体
Cu(铜)
16
Al(铝)
25
从屋内金属装置至等电位连接带的连接导体
连接电涌保护器的导体
电气系统
Ⅰ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
Ⅱ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
2.5
Ⅲ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
1.5
电子系统
D1类电涌保护器
1.2
其他类的电涌保护器(连接
导体的截面可小于1.2mm2)
根据具体
情况确定
GB50343-2012表6.5.1
附表3电涌保护器的技术参数GB50343-2012表5.4.3
GB50057-20104.3.8条中规定:
4在电气接地装置与防雷接地装置共用或相连的情况下,应在低压电源线路引入的总配电箱、配电柜处装设Ⅰ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
电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值应小于或等于2.5kV。
每一保护模式的冲击电流值,当无法确定时应取等于或大于12.5kA。
5当Yyn0型或Dyn11型接线的配电变压器设在本建筑物内或附设于外墙处时,应在变压器高压侧装设避雷器;
在低压侧的配电屏上,当有线路引出本建筑物至其他有独自敷设接地装置的配电装置时,应在母线上装设Ⅰ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每一保护模式的冲击电流值,当无法确定时冲击电流应取等于或大于12.5kA;
当无线路引出本建筑物时,应在母线上装设Ⅱ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每一保护模式的标称放电电流值应等于或大于5k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