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办理房屋建筑前期手续流程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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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辽宁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办法》
4.《大连市城乡规划条例》
申报材料
1.网上下载并填报申请立案表(加盖公章);
2.申请书和授权委托书;
3.1:
500现状实测地形图及电子文件(加盖测绘单位印章);
4.1:
500土地确权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及相关协议;
5.计划主管部门意见函及政府有关部门意见(原件);
6.特殊项目需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及相关协议(如:
环境影响评价、机场净空、港口、海洋、海事、交通、城建、军事等意见)。
办理程序
1、申请;
1.1申请人向窗口提出申请及相关材料
1.2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要件审查,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2、受理
出具受理书面凭证或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书,并加盖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
3、审查
审查申请材料,需核实实质内容的,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4、批准
4.1由局领导签署审批意见,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申请决定。
4.2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诉权。
5、核发
窗口对申请人发放行政许可决定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核发材料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规划设计条件6份;
3、规划设计条件附图6份。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选址许可
《建设项目选址批复》
市政设施规划处
法定
时限
承诺
法律法规依据
1、立案表(需加盖公章)、申请书和授权委托书;
2、政府相关部门意见;
3、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的路径图及电子文件(路径图比例尺1:
500-1:
10000;
选址批复图1:
2000);
4、周边管线图、确权图;
5、特殊项目需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及相关协议(消防、土地、环保、机场净空、港口、海洋、海事、交通、城建、军事等);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件。
1.1申请人向窗口提出申请及相关材料
1、建设项目选址批复
2、规划管线批复路径图
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查
详规方案图纸
12个工作日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规划条件及附图;
4.用地红线点坐标及面积实测数据成果(加盖测绘单位公章);
5.经营性项目提供《成交确认书》(跨年度结转);
6.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含电子文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7.其他相关文件。
1、申请;
1.1申请人向窗口提出申请及相关材料
2、受理
出具受理书面凭证或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书,并加盖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
3、审查
审查申请材料,需核实实质内容的,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4、批准
窗口对申请人发放行政许可决定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1、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图6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大连市规划局城市规划处、建筑规划管理处、区县规划处、中山分局、西岗分局、沙河口分局
6个工作日
4.经营性项目提供《成交确认书》(跨年度需结转),非经营性项目需提供计划主管部门意见(经济适用房需补充住宅保障中心的批复意见),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项目需提供相关征地手续;
5.批复的详规图
6.国有土地出让公告
7.其它相关文件。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用地规划批复5份;
3、建设用地规划批复附图6份。
建筑设计方案审查
方案审查意见
3、《辽宁省实施<
4、《大连市城乡规划条例》
3.《建设工程消防规划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原件);
4.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提供的建筑总平面位置图、平立剖面图二套(A4装订的蓝图2套)及电子文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5.彩色效果图和2套A4小样图(含电子文件和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6.其他相关文件
1.2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要件审查,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1、建筑方案审查意见书3份;
2、建筑设计方案图(建筑总平面位置图、平立剖面图)1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大连市规划局城市规划处、建筑规划管理处、区县规划处、政策法规处、中山分局、西岗分局、沙河口分局。
15个工作日
法律
1.网上下载并填报申请立案表(加盖公章);
2.申请书和授权委托书;
3.批复的规划条件、修建性详细规划;
4.经批复的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及建筑方案总平面图(复印件);
5.具有相关资质设计单位设计的建筑施工总图(6张)及电子文件;
6.经营性项目提供土地批复文件及附图,非经营项目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批复文件;
7.经营性项目提供《成交确认书》(跨年度需结转);
8.环评意见
9.土地出让公告及合同
10.其他相关文件
审查申请材料,现场放验线,需核实实质内容的,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施工总图(加盖放验线审批印章)4份。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1、立案表(需加盖公章)、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
2、选址意见书及批复的路径图(原件);
3、规划用地许可及附图;
4、特殊项目需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及相关协议(消防、土地、环保、机场净空、港口、海洋、海事、交通、城建、军事等);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规划管线施工放线图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
核实认可意见
政策法规处
1、建设单位申请书和法人代表委托书;
2、网上下载并填报申请立案表(加盖公章);
3、3、竣工后由有资质的勘测单位实测竣工测量成果及电子文件并加盖测绘单位公章(原件);
4、4、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原件);
5、建筑设计方案审核意见书及附图;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原件);
7、其他材料。
窗口对申请人发放行政许可决定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认可意见
测绘资质审核认证
出具测绘资质审查意见
大连市规划局测绘管理处
核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4、《辽宁省测绘条例》
符合国家测绘局规定样式的《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辅助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规格),内容如下:
1.封皮为:
*级测绘资质申报资料、单位名称、时间;
2.目录;
3.授权承诺书(承诺所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并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签署姓名,加盖公章);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章程;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6.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7.单位聘任人员名册;
8.符合分级标准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真证、任职资格证书、毕业证书、任命或聘用文件、调离原单位的证明文件(或退役证、下岗证等)、劳动部门鉴证的和合同等复印件(必要时查看原件);
9.符合规定数量的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发票、仪器检定证书),电脑、软件的发票复印件;
10.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文件;
11.办公场所证明;
12.申请晋级的,应提供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证明材料;
13.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审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