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车辆停放管理办法doc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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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目的
实行基地车辆停车精细化管理,保证车辆出入、停放安全有序。
3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出入和停放在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基地办公区域、住宅区域的所有车辆。
4管理办法
4.1办公区域车辆停放规定
4.1.1进入公司基地办公区域车辆须持有公司核发的智能卡或机动车辆临时出入证,股份公司机关固定车辆凭车辆调度派车单出入公司。
院内车辆限速5公里,车牌号码应与智能卡、派车单相符,并服从保安指挥,按指定区域、指定车位停放。
4.1.2办公区域划分为公务车辆停放区域、员工车辆停放区域和临时车辆停放区域。
4.1.3股份公司机关车辆停放于公务车辆停放区域,员工私家车辆停放于员工车辆停放区域,临时进入基地的车辆停放于临时车辆停放区域(包含集团公司各板块车辆、股份公司各分公司车辆、各参(控)股公司,城然公司车辆和来访单位车辆)。
临时进入车辆应服从保安指挥,停放于临时停车位上。
停车位喷有车牌号码的须按车号停放。
4.2地下停车场停放规定
4.2.1地下停车场仅限公司公务车辆停放,一车一卡,车辆进出地下停车场时应遵守交通法规,服从现场保安的指挥,并按规定车位号码停放,其他车辆禁止入内。
4.2.2地下停车场停放符合停车场设计要求车辆(限高2米、限重3吨)。
4.3住宅区域车辆停放规定
4.3.1住宅区住户车辆停放管理
住宅区域,主要停放基地小区住户车辆,原则上每户只能申请一处车位,且仅限于在公司工作的户主本人及直系亲属(父母与子女、配偶),不在公司工作的户主一律不予办理通行手续。
住宅区域车辆不得驶入办公区域停放,占用车位。
4.3.2住宅区临时车辆停放管理
(1)范围:
驶入住宅区的车辆,除符合公司规定的一户一车原则外的其它车辆,均为临时停放车辆。
(2)收费标准:
依据《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以小时为单位,计时收费。
5智能卡、电子通行识别系统和机动车辆临时出入证的管理
5.1术语和定义
(1)智能卡(新东门):
出入办公区域所必须的车辆出入证。
(2)车牌识别(大东门):
出入住宅区域所必须的电子通行识别
系统。
(3)临时出入证:
集团公司板块、股份公司基层分公司、各参(控)股公司、租赁车辆出入公司的通行证(新东门驶入)。
5.2智能卡的管理
5.2.1发卡范围
(1)集团公司机关处室、股份公司机关各部室工作人员,以私家车作为上下班交通工具的,持购车发票和行驶执照原件、复印件办理车辆智能卡,每位员工限办一张卡,且购车发票信息须与申请人信息一致。
在基地住宅区已有停车位的员工,不允许申请办理智能卡。
(2)集团公司机关公务车辆、股份公司车辆由物业管理处统一办理。
5.2.2智能卡授权领用流程:
(1)员工私家车辆智能卡申请流程:
填写《车辆智能卡申请表》(附表1)(提供员工姓名、部门、购车发票、行驶执照等信息)——审批----物业管理处车管办审核----物业管理处财务室缴纳押金(60元/卡)----持表在物业管理处生产办领取新卡----持表到物业管理处治安消防部授权----智能卡生效。
(2)丢失卡补卡流程:
填写《车辆智能卡补卡申请表》(附表2)----物业管理处治安消防部核对信息----确认丢失卡终端挂失并提供原《车辆智能卡申请表》档案复印件----物业管理处车管办审核持卡人信息----物业管理处财务室缴纳补卡工本费(60元/卡)----持原申请表复印件到物业管理处生产办领取新卡----物业管理处治安消防部门新卡终端授权----智能卡生效。
(3)智能卡注销(公司车辆报废、员工离职或辞职):
填写《车辆智能卡注销申请表》(附表3)----物业管理处车管办审核信息----物业管理处治安消防部注销并回收卡----智能卡终端注销该卡----物业管理处财务室退还押金(60元/卡)----回收的智能卡附表交回物业管理处生产办----注销完毕。
5.2.4用卡须知
(1)智能卡为公司车辆和员工私家车辆的出入凭证。
(2)智能卡应固定安放在车辆副驾驶右前方玻璃处。
(3)严格遵守车辆停车管理制度,车辆应持卡出入,并听从保安人员指挥停放在规定区域。
(4)持卡人员应妥善保管智能卡,如有遗失应速到物业管理处补办,缴纳制卡工本费。
(5)智能卡仅供限本车使用,车牌号与卡对应,不得转借,擅借他人使用,物业管理处立即收回并注销该卡,且取消该车出入和停放资格。
5.3电子通行识别系统管理
5.3.1电子通行申办流程
基地住户私家车辆,须办理电子通行手续后,方可从东门门禁系统驶入,停放于住宅区域。
住宅区域住户私家车辆电子通行申请流程:
填写《公司住户车辆院内停放申请表》(附表4)(提供员工姓名、部门、住宅信息、购车发票和行车执照原件、复印件等信息)——审批----物业管理处车管办审核----物业管理处生产办审核----持表通知治安消防部录入车牌号码----电子通行生效。
5.3.2电子通行注销流程
基地住户私家车辆信息发生变化须注销原车辆电子通行,申办新车辆电子通行手续;
基地住户搬迁处公司基地小区须办理电子通行注销手续。
电子通行注销流程:
持注销车牌号码----物业管理处车管办核实原《公司住户车辆院内停放申请表》----申请人申请注销----物业管理处车管办审核签字(同意注销)----物业管理处生产办审核签字(同意注销)----持表通知物业管理处治安消防部注销车牌号码----电子通行注销完毕。
5.4机动车辆临时出入证的管理
临时出入车辆不办理智能卡,办理机动车辆临时出入证。
为了便于管理,发放一定数量机动车辆临时出入证,凭此证出入公司办公区域办理公务。
不同单位使用不同颜色的出入证用进行区分。
绿色通行证:
(1)办理范围:
股份基层单位和分公司
(2)办理数量:
每单位发放三张(不对应车号);
(3)停放区域:
办理公务车辆持此证进入基地办公区域停放于公司内部临时停车位,不限停放时间。
蓝色通行证:
集团公司板块、股份公司参(控)股公司和全资子公司车辆;
每单位发放二张(不对应车号);
橙色通行证:
住宅区住户且为公司正式员工;
每户仅限办理一张橙色通行证(与车牌号码对应);
(3)办理流程:
填写机动车辆临时出入证申请表(附表5);
(4)停放区域:
办公区的员工车辆停放区域;
(5)停放时间:
当日18:
00-次日8:
00(节假日全天),次日8:
00以前必须移出公司办公区域,不能影响基地工作人员车辆停放;
临时通行:
公司重大活动、重要公务接待外来车辆,应由活动组织部门提前两小时将来访车号报门卫处,门卫按照提供车号在限定时间放行来访车辆。
外来车辆应按照保安指挥停放在外来临时停车位。
6管理职责
智能卡、电子通行识别系统和机动车辆临时出入证的管理,由物业管理处生产办、车辆管理办公室、治安消防部负责。
6.1生产办公室:
6.1.1负责智能卡的保管和发放。
6.1.2审核智能卡、电子通行识别系统和机动车辆临时出入证的申办、补办、注销手续。
6.2车辆管理办公室:
6.2.1负责公司车辆和基地私家车辆信息的更新,如原有车辆信息发生变化后,应及时通知治安消防部注销、挂失、增发相应车辆智能卡或录入车牌号码。
6.2.2审核智能卡、电子通行识别系统和机动车辆临时出入证的申办、补办、注销手续。
6.3治安消防部:
6.3.1负责对车辆停放区域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6.3.2负责智能卡、电子通行识别系统和机动车辆临时出入证的登记、发放、收缴和日常管理。
6.3.3门禁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6.3.4审核智能卡、电子通行识别系统和机动车辆临时出入证的申办、补办、注销手续。
7机动车辆停放要求和处罚细则
为维护基地院内住宅区域、办公区域的停车秩序,规范停车管理工作,保证各区域的人身安全、停车安全,特制定本细则。
(1)进入基地院内车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法》的规定,基地院内停车场只能作为停车使用,不能用作维修车辆、储存货物或其它用途,载有易燃、易爆,或有毒、危险品的车辆不得停放。
(2)基地车辆门禁系统的道闸设备为一车一杆,驶入车辆不得
跟车、闯杆,因跟车、闯杆造成的损失自负,对道闸设备的损坏需按价陪偿。
(3)驶入基地院内车辆须按指定路线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
院内各区域禁止试驾、鸣笛,违者处以50元处罚。
(4)驶入基地院内车辆要求牌照齐全、车身干净,否则,门岗
保安有权拒绝入内,对于强行冲岗车辆给予100元处罚。
(5)驶入基地院内的车辆,应服务保安人员指挥停放于指定
区域或指定车位,无停车线位置禁止停车,一车一位。
严禁跨位停车、压线停车及妨碍周边车辆正常停车,违者保安应立即纠正,一小时内未改正者处以50元处罚。
(6)因运送货物或临时停放的车辆,门卫应做好登记,并限时
离开,服从管理。
(7)地下停车场车辆禁止发动机长时间工作,以免造成尾气造
成环境污现象,违者保安应立即进行劝阻。
(8)住宅区非住户、无证车辆原则上不得停放于住宅区过夜,
若临时滞留,须服从管理,限时离开,违者保安应立即纠正。
(9)驶入基地院内车辆,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撞其他车辆,否
则除负责陪偿外,还将视情节做出禁止使用停车位的处理。
(10)针对以上违反车辆管理办法的车辆,保安人员有权予以
劝阻及纠正,对于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的车辆,除罚款外将上报相关部门,对于多次提醒,屡教不改者。
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最高将给予禁入、禁停处罚。
8附则
8.1本管理办法由物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8.2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司原有制度与本管理办法不符,应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附:
办公区域车辆停放示意图
附表1
车辆智能卡申请表
申请人
所在部门
身份证号
车号
车型
车辆性质
负责人意见
车辆管理部门意见
主管领导
审批意见
申请人须认真阅读以下注意事项,同意后签字:
(1)智能卡为员工私家车辆出入公司凭证。
(2)智能卡应固定在车辆副驾驶右前方玻璃处。
(3)遵守停车场管理制度,车辆应持卡出入,并听从保安人员指挥。
(4)请妥善保管此卡,如有遗失请速到物业管理处挂失补办,须缴纳智能卡工本费。
(5)智能卡仅供本车使用,车牌号与卡对应,不得转借、转租,擅借他人使用,发生的一切问题由持卡人负责,物业管理处将收回并注销该卡。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手机号码:
住宅电话:
注:
请持购车发票原件,购车发票信息须与申请人信息一致。
附表2
车辆智能卡补卡申请表
车号
补卡原因
治安消防部
意见
车辆管理
办公室意见
财务室
生产办
(1)智能卡应固定在车辆副驾驶右前方玻璃处。
(2)智能卡为员工私家车辆出入公司凭证。
补卡需核对原申请表档案信息,持原申请表复印件申领新卡并授权。
附表3
车辆智能卡注销申请表
注销原因
1、智能卡注销后,车辆无卡,将不能出入公司。
2、智能卡注销后,将不能申请补卡程序,如需再次使用,需重新填写《车辆智能卡申请表》。
3、智能卡注销,只退还押金。
附表4
公司住户车辆院内停放申请表
(电子通行识别系统)
房屋位置
车辆管理部门意见
主管领导审批意见
(1)进入院内车辆,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2)住户车辆只能从东门驶入,不得驶入办公区,占用办公区停车位。
(3)遵守停车场管理制度,听从保安人员指挥,按指定车位停放。
(4)禁止乱停、乱放,对违规车辆告戒无效者,可取消其进入院内电子通行识别系统。
(5)因闯杆造成道闸系统损坏要照价陪尝。
申请人签字:
治安消防部:
生产办:
车辆管理办公室:
附表5
机动车辆临时出入证申请表
车型车号
户主
与户主关系
住宅区已办理车辆号码
部门负责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