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文件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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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开局之年,市委、市政府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提出了“加快转型升级、实现强市富民”的战略目标。
身处群雄集聚、跨越转型的关键时刻,脚踏跨越发展、后发先至的崭新征程,面对千帆竞发、勇争一流的竞争态势,作为担负组织财政收入、实施宏观调控等重要职能的国税部门,以大可作为的态度积极投身镇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敢于亮剑的精神高起点定位目标、高标准规划承诺,以一流的业绩回应市委、政府的战略部署、回应创先争优的“三争”主题、回应社会各界的殷切期昐。
现根据创先争优“三争”主题活动实践,提出我局“创先争优、振兴镇江”的目标、承诺和工作举措。
以“创先争优、振兴镇江”总揽全局,全市国税系统的总体目标是:
组织收入要“百分百”,纳税服务要“最满意”,税源管理要“全覆盖”,税收执法要“零复议”,效能评议要“满堂红”。
一、以转型跨越为总揽,自加压力,打造阳光国税争一流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以创新促转型、以转型促跨越的发展要求,各级国税部门将继续贯彻落实结构性减税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快政策落实效率,着力把税收政策资源用在关键处、用出大效益。
同时将充分发挥国税部门组织收入的职能,加强税源管理,为镇江的社会经济发展、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改善民生提供充裕的财源,实现经济与税收的良性循环和发展。
目标和承诺如下:
(1)全年国税收入确保20%以上、力争25%的增幅,全年完成154亿元以上的收入任务;
(2)发挥组织收入的主观能动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入库税款比2010年增长25%,应收尽收,全面缩小与奋斗目标之间的差距;
(3)一般性预算收入占国税总收入的比重确保在30%以上;
所得税增幅要高于全省平均,确保全省第一方阵;
(4)国税总收入增幅要在苏南领先,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5)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和落实100%到位,应退尽退;
(6)全面提高税源管理质量水平。
申报率、入库率、欠税率等主要税收征管质量指标,确保位列全省第一方阵。
主要工作举措:
(1)继续对全市重点项目实行领导挂钩联系制度。
对特大项目,实行市局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对重点项目实行局领导、机关处室、基层单位三级挂钩联系制度。
主动跟踪服务全市投资大项目和技改大企业,积极开展服务性调研,对投入形成的经济效益和带来的税收效益进行综合分析和科学评估,服务政府转型升级决策,掌握工作主动权。
(2)落实好各项促进转型的税收政策。
密切跟踪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和帮助解决转型政策在实施推进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转型政策在重点项目和重点骨干企业中顺利推进。
对国家、省重点扶持的试点及项目、全市“千百亿工程”企业及项目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简化程序。
(3)落实好各项促进发展的优惠政策。
利用各项税收扶持政策,督促企业加快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加强节能增效和生态环保技术开发,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技术。
鼓励和支持重点税源企业自主创新,增强企业自主创新和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工业经济核心竞争力;
强化对“走出去”企业的服务,鼓励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品出口。
(4)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管理。
从市局到各基层管理机关,都要对辖区内排在前十位的重点税源企业实行联系点制度,推行“十企十问”制度,及时了解企业生产产品构成、经营状况、资金状况、财务核算状况,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对销售下降、效益下滑的企业,要雪中送炭,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促进其转型,对逆势而上的企业,要及时兑现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锦上添花,促进其做大做强。
同时要开展重点税源风险预警,对重点税源企业突发涉税问题,如发票、税款等方面的问题,要迅速反应、及时应对、科学决策,尽量降低企业的损失。
(5)积极扶持中小型企业发展。
针对刚创业、刚起步的个体、民营等中小企业,要有效运用财税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增强其竞争力。
为创业型企业发展“出点子、想对策”活动,努力为企业“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促进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6)大力整顿税收秩序。
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为纳税人创造平等竞争的税收环境,2011年,将对案件线索指向集中、发案较高的风险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对涉及民生的房地产等行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同时要把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二、以纳税服务为核心,全力以赴,打造效能国税争位次
对于全市的纳税人,国税部门以及每一个国税干部,只有千方百计做好服务的责任,而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懈怠。
我们始终认为,只有牢固树立了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只有坚持了始于纳税人的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服务理念,只有主动进行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换位思考,纳税服务工作才能创先创优,才能得到纳税人、社会各界的认可。
(1)建成网上办税厅,全市纳税人要以做到足不出户、网上办税;
(2)在纳税申报、税控认证、税款缴纳等关键办税环节,为纳税人各提供不低于三种方式,由纳税人根据需要,自由选择;
(3)全市各级办税服务厅全部实现一窗式办税、免填单办税;
(4)免费向全市纳税人提供纳税申报软件;
(5)进一步全面规范税务代理中介服务。
国税机关和国税干部不得参与代理、指定代理和强制代理;
(6)进一步加强对税控设备运维单位管理,禁止“搭车”向纳税人推销电脑、打印机等设备;
(7)全市所有办税服务厅的叫号系统、评价系统全部到位。
纳税人窗口评价满意度达到98%以上;
(8)全市十大行业示范窗口测评满意度必须达到99%以上,排名必须达到前三位;
(9)在全省国税系统目标管理考核中进入第一方阵;
(10)在市人大组织的垂直部门效能评议中进入前3名。
(1)完善“一站式”的办税服务平台。
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要按照“一窗通办”的目标,将纳税申报、发票发售、税控认证等窗口逐步整合成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办结”;
拓展自助办税区的服务功能,加强现场办税辅导。
进一步整合简并纳税人提交的各类报表,完善免填单服务。
(2)简化优化办税流程。
进一步整合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办税环节,在政策可行的框架内,率先扩大审批前置的范围,积极推进网上办税、自助办税等多种办税方式,简并各类办税环节,简并普通发票票种,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
(3)加强税收政策的宣传解读。
执行好每月一次的“政策解读日”制度,分类进行税收政策的宣讲辅导;
成立税收政策解读专家组,分专题进行税收政策的本地性消化和系统性辅导;
借助国税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纳税人宣传和解读重点和最新政策。
(4)加强纳税风险辅导和防范。
坚持辅导自查、纳税评估和重点税务稽查的递进征管措施,通过内部的税收风险分析对相关纳税人进行风险提醒,对非恶意税收风险在纳税人自查的基础上进行纳税评估,严格执行纳税人首次轻微违规不处罚和处罚备案制度。
(5)加强对税务中介机构和税控设备运维单位的监管。
对纳税人反映比较集中的、损害纳税人权益的热点进行专项整治。
依法督促税务中介机构规范收费,坚决杜绝税务人员参与代理、指定代理和强制代理,监督中介机构提高税务代理的质量,促进镇江税务中介机构在市场化条件下健康发展。
要做好免费向纳税人提供申报软件的工作,不允许强制推行纳税申报方式。
对金税工程运维单位实行监管条款明示、监管电话公开,坚决制止“搭车”推销设备的行为。
三、以品牌建设为载体,尽心尽责,打造廉洁国税争荣誉
2011年,我们将全力打造国税“七式彩虹”服务品牌,这一服务品牌,是我们在镇江转型升级、强市富民、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提出的重要的纳税服务举措。
其主要涵义就是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提供不同的个性化的、量身定制的服务;
寓意在镇江经济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关键阶段,国税部门的服务如雨后彩虹,为经济发展添光增彩、促进企业走出阴霾,雨后天晴;
同时又彰显国税部门通过优质服务,努力搭建国税机关与纳税人和谐互动的桥梁,搭建国税部门与社会各界和谐共融的桥梁,搭建国税事业与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桥梁。
通过服务品牌的推广和打造,使我们在国税工作方向、税收执法、纳税服务、反腐倡廉、优良作风等方面全面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1)镇江市国税局机关争创全国文明单位;
(2)打造全省第三届文明服务品牌;
(3)打造全市第二届优质服务品牌;
(4)全局45个基层单位“五好”和谐基层建设100%达标,省、市级示范点单位达30%以上;
80%以上基层单位创建成“三优一满意”基层站所;
(5)继续巩固全省文明行业创建成果;
(6)继续争创全市跨越发展有功单位;
(7)继续争创党建工作先进局;
(8)继续保持税务干部队伍“零发案”。
(1)打造“七式彩虹”服务品牌。
基于各类纳税人的不同需求,为不同类型的纳税人提供量身定制、个性化的税收服务。
按服务对象不同分为七个方面的内容:
为全市重点投资项目提供领导分工挂钩、团队分工负责的“挂钩式”服务;
为行业支柱产业和重点骨干企业提供满足个性需求“订单式”服务;
为全市新兴产业提供主动“引导式”服务;
为励志创业的纳税人提供“保姆式”服务;
为转型升级和产业振兴战略提供“保障式”服务;
为中小企业提供“提醒式”服务;
为需要涉税援助的特殊纳税人提供“贴心式”服务。
(2)践行“四全两效一品牌”主题活动。
以对内提高效率,对外创造效益为目标,以打造“便捷、高效、热情”的国税服务品牌为重点,以全员换位思考、全员排找差距、全员明确责任和全员落实行动为举措,全面营造服务效能最高、创业条件最优、税收执法最公正的税收环境。
(3)完善“360度”税法宣传平台。
以12366、办税服务厅、国税网站、短信平台、社区橱窗等为载体,实现税收宣传的立体化;
针对不同类型纳税人的需求,开展差异化的分类税法宣传,提高宣传的针对性。
通过设置税务公告栏、税法宣传栏、税收咨询台、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企业财务人员或办税人员进行税收政策培训,全面提高税法宣传效率。
(4)建设纳税人维权“110”。
落实好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公告》;
健全服务投诉处理机制,畅通征纳沟通渠道,完善意见建议反馈办法,着力融洽和谐征纳关系;
充分利用电话回访、监督员监督、网站投诉、社会评议、问卷调查等途径,畅通纳税人维权渠道,建设好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国税“110”,对损害纳税人权益的投诉、举报,做到轻违轻究、重违重究、有违必究,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5)开展专项监察和勤廉巡查。
紧密结合镇江转型升级、强市富民的战略部署,开展对贯彻组织收入原则、税收政策执行、征管措施落实和优惠政策兑现等工作的专项监察,充分发挥税收在加快转变方式、优化结构调整、推进产业振兴和保障民生改善等方面的调控职能,提高各级国税机关在转型升级、经济增长、物价稳定、促进和谐等方面的执行力。
(6)加强作风建设。
对市委、政府的战略决策和省、市局各项部署,各级国税机关和全体国税干部要思新、思变、思干,要在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的贯彻落实上创先争优,要在服务转型升级中创先争优,要在优化纳税服务中创先争优;
要以“创先创优、振兴镇江”总揽全局,科学谋划,抢抓机遇、全力作为,对市局提出的创先争优各项目标和承诺内容,要明确标准和进度,逐条落实,责任到人;
各级领导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加强工作指导;
在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先争优,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管理质量和整体效能。
紧扣新任务,顺应新期待,开启新征程。
在“转型升级、强市富民”的征程中,国税系统将以更加宽广的视野把握大势,抢抓机遇,以更加昂扬的斗志、优良的作风、一流的业绩,向市委、政府、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