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管理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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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部门职责
1.安全环保部每个季度对项目部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及环境保护日常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
2.安全环保部、办公室、物资管理部、党群工作部(工会)负责组织项目经理部对进入施工现场相关人员的宣传和教育,并对各单位的宣传和教育情况进行抽查。
3.物资管理部负责对各单位的物资供方环境、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办公室负责各单位施工现场生活污水排放和生活垃圾管理的监督检查。
(三)项目部领导职责
1.公司所属分公司、项目部经理组织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综合协调安全环保部各项工作,组织制定、实施本单位的《环境保护管理方案》。
2.分公司、项目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各方面的现场环境保护工作。
3.认真宣传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认真学习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
4.加强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外施队员的环境保护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六、管理内容与要求
(一)施工前准备
1.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应指派人员负责环境保护方面工作。
依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方案,绘制污染源平面图,编制完毕后报公司审批、备案。
2.在城市市区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申报登记(见表一)。
施工期间的噪声排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
夜间施工的,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明,并公告附近社区居民。
3.施工现场污水排放要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政管理部门签署污水排放许可协议,申领《临时排水许可证》。
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经沉淀处理后二次使用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施工现场泥浆、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湖泊、池塘。
4.施工现场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在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卫部门申报,现场应设两个垃圾站,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分类存放。
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与所在地垃圾消纳中心签署环保协议,及时清运处置。
有毒有害废弃物应运送到专门的有毒有害废弃物中心消纳。
5.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
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6.食堂必须设置隔油池。
厕所必须设化粪池。
7.自2011年7月1日起,所有新开的工地必须符合北京市建委和北京市环保局的要求,设置自动洗车设施。
(此项为评选文明安全工地重要依据及各级政府环境检查要点)
8.施工前,项目经理部必须与(现场内所有)工程供方(含甲方直接分包单位)签订《工程供方环保、安全协议书》,各单位选择的外施劳务队伍须签订《劳务供方环保、安全协议书》,明确施工过程中的环保、安全要求。
所有《环保、安全协议书》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9.各单位应优先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物资供方,并签订《物资供方环保、安全协议书》,明确物资运输等有关过程的环保、安全要求。
(二)过程中管理
1.废水排放控制措施
(1)废水排放设施应按有关标准建设,项目经理部专项负责人对废水排放设施的建设向有关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在使用之前必须进行验收,使用过程中由专项负责人对废水排放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其有效使用。
(2)现场出入口处必须设置洗车池,搅拌站和洗车池必须设沉淀池,所产生的废水经沉淀,部分可重复利用(例如:
可用作现场路面洒水、瓷砖砌块的润湿等),然后再排入市政管道。
(3)食堂使用前必须设隔油池,定期进行清理并有记录(见表二)。
(4)厕所使用前必须设化粪池,如周边有市政排污管道,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再排入市政管道,如周边没有市政管道的,应委托环保部门将化粪池内的污水抽走,与其签订协议备有其资质复印件。
(5)废水排放的控制标准:
要求符合国家环保总局、地方环保局和建委有关规定。
(6)项目经理部专项负责人对废水排放的设施进行检查,项目经理部委派专人对废水排放控制每半个月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7)所有检查都应进行记录。
2.废弃物控制措施
(1)项目经理部各分项工程负责人应对如何避免产生废弃物及废弃物产生后的管理内容,向有关施工操作人员进行交底。
(2)对废弃物的管理应从源头做起,坚持最小化的原则,方法得当、合理用材、杜绝浪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控制:
a)推行工序、工艺改革,达到最大限度节约资源,如:
合理划分流水段;
强化模板施工控制,从而最大范围减少室内抹灰;
加强管理,最大限度避免返工;
b)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加强材料管理;
c)模板加固牢固,防止浇筑混凝土时胀模、跑模;
d)浇筑混凝土时入料准确,防止随意遗撒,要严格控制混凝土标高,防止超高;
e)钢筋翻样要合理,下料遵循先长后短的原则,料头合理利用;
f)木材合理利用,杜绝长料短用;
g)周转材料及时清理回收;
h)抹灰要随时清理落地灰,坚持当日材料当日用完;
i)产品的包装,应由供货方回收;
j)其他可减少废弃物的措施。
(3)施工现场作业面上的垃圾应及时清理,采用装袋、灰斗或其他容器集中后进行运输,防止随意扬撒,严禁向楼下直接抛撒垃极。
(4)垃圾运至地面后,首先应进行分捡,然后再入垃圾站。
其中金属材料回收可重复利用,塑料制品等应分类回收,零配件或周转材料可再使用。
(5)现场必须设封闭垃圾站,要求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开存放。
(6)针对不可再利用的废弃物,要进行定向消纳。
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消纳,应联系有消纳资质的单位进行消纳。
(见表三)(有毒有害的废弃物)
3噪声控制
(1)噪声产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施工机械和机具:
如挖掘机、运输车、上料铲车、空压机、气泵、混凝土输送泵、混凝土振捣棒、蛙式打夯机、木工机具、云石机及无齿锯等大噪声手提机具等。
b)施工活动:
模板加固、钢模板修理、野蛮装卸、物体撞击、人为大声喊叫等。
c)活动地点:
搅拌机棚,木料加工棚,施工作业面及其它产生高噪音的作业场所。
(2)噪声控制的标准
a)打桩工程:
昼间<
85dB,夜间禁止施工;
b)土方工程:
75dB,夜间<
55dB;
c)结构工程:
70dB,夜间<
d)装修工程:
65dB,夜间<
55dB。
施工作业点噪声控制的标准为: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
85dB(A)~90dB(A)
(3)施工员(工长)应识别所做工作中有危害的噪声源,应对防噪设施的建设和防噪措施向有关施工操作人员进行交底。
(4)防噪设施使用前应进行验收,使用过程中由专项负责人对其有效性进行监督维护。
(5)机管员应保证施工机械正常运行并及时进行维护保养,执行《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办》,防止其发出异常噪声。
(6)塔吊信号工应采用无线对讲机通话。
(7)模板拆除时,禁止猛烈砸击,钢模板修理时要远离居民区。
(8)装卸货物时要轻拿轻放,避免产生强噪声。
(9)施工现场晚22:
00到次日6:
00期间,场界噪声超过55dB的工序严禁施工。
但重点工程、抢险救灾工程和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除外。
因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在晚22:
00到次日6:
00期间施工的,必须向当地区县建委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10)搅拌机棚、木工棚、混凝土地泵使用前必须进行封闭,尽量使用隔声、吸音材料。
(11)搅拌机棚和木工棚内的作业人员、云石机、无齿锯操作人员以及其他处于噪声值大于85dB环境中的作业人员,工作时必须佩戴防护耳罩,且连续工作不得超过4h,超过4h需进行休息。
(12)项目经理部施工员对防噪设施在使用过程中进行检查确保其有效性。
(13)项目经理部各分项工程施工员对本工种的噪声控制进行检查。
(14)项目经理部委派专人对施工现场的场界噪声每半月进行一次自测,检测方法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要求,检测所用的仪器应在有效检测期限内(见表四)。
(15)项目经理部委派专人对强噪声作业点每个月进行一次自测,监测时执行《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监测方法参照《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执行(见表五)。
(17)所有检查都应进行记录。
4扬尘、粉尘控制
(1)现场或其他作业场所易产生扬尘、粉尘的原因及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土方施工时;
b)运输道路走车(含场外部分路面);
c)现场存土在刮风时;
d)其他裸露地面在刮风时;
e)搅拌机棚搅拌混凝土投料时;
f)水泥、白灰等散状颗粒物被风吹时;
g)水泥、白灰、外加剂等散状颗粒物搬运、倾倒时;
h)结构面或装饰面打磨时;
i)混凝土或石材切割及钻孔时;
j)油漆、涂料喷涂作业时;
k)木料加工时;
l)现场垃圾管理不妥当;
m)作业面清扫时;
n)在通风不良场所施焊时;
(2)项目经理部施工员或班组长应针对扬尘、粉尘控制措施向有关操作人员进行书面交底。
(3)扬尘、粉尘控制的设施在使用前应进行验收,并由专项负责人在使用过程中对其有效性进行日常维护。
(4)四级以上大风时,禁止土方作业。
(5)施工现场及道路不定期进行洒水或其它降尘处理措施。
(6)现场存土必须进行喷固化剂处理或苫盖,长期存土也可考虑在土体表面种植绿色植物。
(7)搅拌机、砂浆搅拌机在使用前应进行封闭,并安装喷淋设备或除尘设备,不得将粉尘直接排入大气。
(8)第一批水泥进场前,现场搭设封闭水泥库,外加剂、白灰、砂石等散状颗粒物原则上也应进入封闭库房,若条件不具备在库外存放时,必须进行苫盖等可靠处理。
(9)散状颗粒物运输时必须采用袋装或有可靠的苫盖措施,要符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的规定》。
(10)水泥、白灰、外加剂等散状颗粒物搬运、倾倒时,配料人员和搅拌机操作人员必须佩戴防尘用品。
(11)结构面或装饰面打磨,混凝土、石材切割或钻孔,木料加工,油漆或涂料喷涂作业,在通风不良场所施焊时,应针对具体情况采取洒水降尘、加强通风等措施,操作人员须佩戴防尘用品。
(12)现场作业面清扫时,要撒水降尘,操作人员佩戴防尘用品,清理物用容器集中运输,存入封闭的垃圾站。
(13)施工现场使用的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混凝土搅拌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14)施工现场内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5光污染控制
(1)光污染的产生主要是指电焊机发出的弧光、夜间施工的强光
(2)施工单位夜间施工应合理调整灯光照射方向、角度,保证足够
照条件下,减少对周围居民的生活干扰。
(3)焊工及直接操作人员穿着白长衣、封领、封袖、白长裤、皮鞋防辐射。
工地避开人员集中时焊接
本文自今日发布起生效,同时【三建工程字〔2008〕121号】《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作废。
(表一)建设施工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试行)
1.施工单位名称(盖章)
2.法定代表人(签章)
3.法人代码
4.施工负责人(签章)
5.身份证号码
6.联系人
7.联系电话
8.传真
9.邮政编码
10.通讯地址
11.施工场所地址
12.施工场所中心经度
14.工程项目名称
13.施工场所中心纬度
15.施工许可证号码
16.施工场地面积
平方米
17.建筑面积
18.工地类型
19.施工人员数
人
20.施工单位开户银行
21.帐号
22.开工时间
年月日
23.竣工时间
施工阶段情况
阶段名称
24.场界噪声值dB(A)
25.施工时间
昼
夜
土石方
年月日至年月日
打桩
结构
装修
其他
26.主要施工机械名称
数量
27.施工场地平面及测点示意图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月日
环境监察机构审核意见:
经办人意见:
负责人意见:
(盖章)
(表二)清洗记录表
序号
清洗部位
清洗时间
经手人
备注
(表三)废弃物消纳登记表
废弃物名称
消纳单位
日期
(表四)施工场界噪声测量计算表
工程名称
地点
时分至时分
测量仪器编号
气象条件
测量人
测点
等效连续A声级
①
②
③
④
建筑施工场地及其边界线、测点位置示意图
(表五)施工工作点噪声测量计算表
测量仪器号
测量项目
测量时间
年月日时分秒至秒
测量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测点距噪声源水平距离1米、距离地面高1.5米,读取5秒内连续测出的5个数值。
测量值
(Li)(dB)
1
2
3
4
5
计算
(Leq)
(dB)
Leq=10lg[1/5(10+10+1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