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大坝安全检查制度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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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行规范复查原设计数据、方法和安全度;
对巡查观测资料分析成果进行全面了解和审查;
并根据审查结果对水库大坝、输水、泄洪等建筑物及其设施进行全面的现场检查,评定大坝的结构性态和安全状况.
七、特种检查由水库主管单位或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一种特殊情况检查.当发生特大洪水或暴风雨、强烈地震或重大事故,工程非常运用以及遇有紧急情况而迅速降低水位时,有异常迹象对大坝安全有怀疑时,应安排特种检查,检查范围取决于自然事件的严重程度和所担忧的事故后果。
检查后,应立即提出大坝安全特种检查报告。
八、巡查观测组织。
水库大坝巡查观测由水库管理单位负责实施。
水库管理单位行政负责人为巡查观测总负责人;
大坝巡查观测人员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或水库运行维护专业人员参加;
每次巡查,巡查人员必须在两人以上;
每次观测,观测人员必须在四人以上;
水库大坝的巡查观测工作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工作程序,工作程序应包括检查观测项目、方式、顺序、路线、记录表式,每次巡查观测的文字材料及检查观测人员的组成和职责等内容,水库大坝巡查观测情况应及时归入水库技术档案.
九、大坝日常巡视检查范围,包括坝体、坝基、坝肩、各类泄洪输水设施及其闸门,以及对大坝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近坝区岸坡和其他与大坝安全有直接关系的建筑物和设施。
十、巡查次数。
在正常情况下,水库大坝每天应至少进行一次巡查;
非汛期水库水位达到正常蓄水位,汛期水库水位达到或超过汛限水位,每天不少于二次.当大坝遇到可能严重影响安全运用的情况(如发生特大暴雨、洪水、有感地震,以及库水位骤升骤降或超过历史最高水位等),应加密巡查次数;
发生比较严重的破坏现象或出现其他危险迹象时,应组织专门人员对可能出现险情的部位进行连续监视观测。
十一、巡查重点:
大坝上游附近水面,坝顶,上、下游坝面,坝脚,涵洞进出口部位,溢洪道两侧岩体,监测系统以及病险水库的隐患部位等。
十二、检查方法:
通常用眼看、耳听、手摸、脚踩等直观方法,或辅以锤、钎、钢卷尺等简单工具对工程表面和异常现象进行检查量测.
1、眼看-—察看大坝迎水面附近水面有无旋涡、冒泡;
坝顶、上下游坝面有无裂缝滑坡及隆起现象;
有无害虫及害兽活动;
迎水面有无风浪冲刷,护坡块石有无移动;
防浪墙有无裂缝、倾斜;
背水坡有无散浸及集中渗漏,坝头岸坡有无绕渗,渗水是否清澈,坝址有无流土、管涌现象;
减压工程和排水导渗设施有无堵塞、破坏、失效以及铺盖的防渗性是否良好等;
大坝附近及溢洪道岸坡山体岩石有无错动或裂缝;
通讯、电力线路是否畅通等。
2、耳听——耳听有否出现不正常水流声。
3、脚踩--检查坝坡、坝脚是否出现土质松软或潮湿甚至渗水。
4、手摸-—当眼看、耳听、脚踩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则用手作进一步临时性检查;
对长有杂草的渗漏逸出区,则用手感测试水温是否异常。
十三、定期观测。
定期观测是水库管理的重要工作,是掌握工程变化规律,水库安全管理运行的科学依据。
观测项目:
(一)、土坝和土石混合坝:
沉陷、位移、浸润线、渗流量。
坝基有承压水的还应观测坝基及坝址附近减压井的水位。
有绕坝渗流的,应观测绕渗。
(二)、混凝土坝:
沉陷、位移、伸缩缝、扬压力,渗流量。
(三)、溢洪道泄水建筑物:
裂缝、伸缩缝、绕渗、气蚀、冰凌。
(四)、输水建筑物:
裂缝、伸缩缝、水流形态、振动、气蚀、上下游河床变形。
观测方法:
(一)、沉陷观测:
采用水准仪对各沉陷观测点进行水准测量,其水准测量往返闭合差△h≤±
1。
4n0。
5(n表示站点数目)。
(二)、水平位移观测:
采用经纬仪或大坝视准仪按视准线法小角度法三角网法对各位移标点进行观测.每种观测方法测回的差值不大于4mm。
(三)、渗流量观测:
根据渗流量的大小和渗水的会集条件,采用容积法和量水堰法进行观测,对于渗流量小于1L/s的应采用容积法,渗流量大于1L/s的采用量水堰法。
另外还应对渗水透明度进行观测。
(四)、浸水线及坝基渗透压力观测:
浸水线观测主要指坝体测压管水位观测,其观测方法是采用电磁水位器或皮尺对测压管管口至管中水面距离进行测量,并根据管口高程换算管内水位;
坝基渗水压力的观测方法与浸水线观测方法相同.对装有渗压计和扬压力观测仪器的水库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观测。
(五)、裂缝、伸缩缝观测:
土坝坝体裂缝观测应首先对裂缝进行编号,然后分别观测裂缝所在位置、长度、宽度、深度和裂缝两侧有无错位。
主要采用皮尺或钢卷尺进行测量.混凝土建筑物裂缝、伸缩缝观测主要包括裂缝分布、裂缝位置、长度、宽度和深度,主要采用钢卷尺、游标卡尺进行测量,对于漏水的裂缝,还应同时观测漏水的情况。
(六)、其他观测:
其他项目主要采用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观测。
十四、巡查观测记录和报告。
每次巡查观测应做好详细现场记录,记录要求清楚,准确反映巡查观测结果,有关人员签名.如发现异常情况,除应详细记述时间、部位、险情和绘出草图外,必要时应测图、摄影或录像;
现场记录必须及时整理计算,并将本次巡查观测结果与以往巡查观测结果进行比较分析,如有问题或异常现象,应立即进行复查,以保证记录的准确性;
巡查观测中如发现险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
十五、巡查观测人员工作要求。
各水库巡查观测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水库、塘坝管理知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熟悉本水库、塘坝基本情况;
保持大坝、泄洪、输水设施畅通,启闭设施灵活,坝面整洁,观测设施完好。
按规定对水库大坝定时全面进行巡查观测;
不发生人为安全责任事故;
汛期各水库必须按防汛要求严格控制水库水位;
各水库、塘坝巡查人员必须保证上坝道路畅通、有固定联系方式。
十六、现场检查是安全检查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场检查时间应尽量安排在每年用水影响最小,大多数受检结构部位易于观察和可进行试验的时间,如有条件,检查过程中的水库水位应有以下三种工况:
l、接近最高水位工况;
2、接近正常水位工况;
3、接近最低水位工况。
现场检查人员应当比较全面了解大坝的性质和主要的不安全因素.
主要检查项目:
(一)大坝检查应注意其稳定性、渗漏、管涌和变形等。
1、两岸坝肩区:
绕渗;
溶蚀、管涌;
裂缝、滑坡、沉陷.
2、上游面:
护面破坏;
滑坡、裂缝;
鼓胀或凹凸,沉陷;
冲刷、堆积;
植物生长;
动物洞穴。
3、下游坝面及坝趾区:
位移;
滑坡、裂缝;
渗水坑、下陷区;
渗漏水水质;
浑浊度;
坝基冲刷;
植物异常生长;
4、坝体与岸坡交接处:
接合处错动,渗流、稳定情况。
5、下游排水系统:
排水量变化、水质、排水不畅、测压水位变化。
6、观测设备、仪器工作状况。
7、其他异常现象。
(二)溢洪设施检查,应着重于泄洪能力和运行情况。
1、溢洪道:
进口附近库岩塌方、滑坡;
漂浮物、堆积物、水草生长;
渠边坡稳定;
沉陷;
边坡及附近渗水坑、管涌;
动物洞穴;
流态不良或恶化。
2、溢流堰、边墙,堰顶桥:
混凝土气蚀、磨损。
冲刷、裂缝、边墙不稳定,流态不良或恶化。
3、消能设施:
堆积物、沉陷、冲刷、下游基础淘蚀、河床及岸坡变形,危及坝基的淘刷。
(三)输水洞设施检查,应着重于输水洞竖井、洞身及出口建筑物的稳定、变形及运行情况的检查。
1、竖井闸室、井身:
闸室裂缝、沉陷、变形、倾斜.
2、洞身:
混凝土气蚀、磨损、裂缝。
3、建筑物:
堆积物、沉陷、冲刷、基础淘蚀。
(四)启闭闸门及控制设备
1、闸门、阀门:
变形、裂纹、螺(铆)钉松动,焊缝开裂;
钢丝绳、钢筋锈蚀、磨损。
止水损坏、老化、漏水。
2、控制设备:
变形、锈蚀,润滑不良、磨损,操作系统故障.
(五)道路交通检查道路交通系指为观测大坝和事故处理所必需的主要交通干道。
1、公路:
路面情况,路基及上方边坡稳定情况,排水沟堵塞或不畅。
2、桥梁:
地基情况,支承结构总的情况,桥面情况。
(六)水库检查
水库包括库区和库边。
水库检查应注意水库渗漏、塌方、库边冲刷、断层活动以及冲击引起的水面波动等现象。
尤应注意近坝区的这些现象。
1、水库:
渗漏、库水流失、地下水位波动、库区原地面剥蚀、淤积。
2、塌方与滑坡:
库区滑坡体规模、方位及对水库的影响和发展情况,坝区及上坝道路附近的塌方、滑坡体。
十七、巡查观测监督.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水库、塘坝的巡查观测工作实施监督.各水库、塘坝主管部门对其所管辖的水库巡查观测工作负总责。
各水库管理单位负责人为水库、塘坝巡查观测总负责人.
十八、巡查监督实行定期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
定期检查:
每年汛前、汛期、汛后,对水库巡查观测工作进行检查;
抽查:
主要是在汛期,对巡查人员巡查观测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
十九、检查考核。
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巡查观测管理单位和巡查观测人员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一定的奖励;
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巡查观测管理单位和巡查观测人员给予一定的处罚;
对水库、塘坝出现安全隐患和发生安全事故,巡查观测人员不在现场或在现场知情不报的按有关法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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