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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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分析城中村问题的原因,具体表现为四个方面:

城市政府为节省开发建设成本,只征用农用地,绕开现有农村居民点;

城乡发展缺乏统筹安排,未考虑外来人口的居住需求;

城市规划编制不完善,造成城中村建设无据可依;

管理部门执法不严,对违法建设行为查处不力。

二、目前襄州区城中村改造的现状

襄州区辖1个办事处8个社区5个行政村,村(居)民总人数27485人,总户数6534户,村庄占地面积5483亩,耕地面积5916亩,其中:

云湾、西湾、张湾、金华、航运、红星、潘台、洪山头等8个社区和朱庄村三、七、九组属襄阳市市区中心城区范围内的一级控制区,其它4个行政村和朱庄村部分组属襄阳市市区中心城区范围内的三级控制区。

2008年9月,襄州区启动了城中城改造的第一个试点——云湾国际新城建设项目,该项目涉及到云湾社区八、九、十组拆迁的307户居民已全部拆除完毕,拆迁面积12万平方米,在还建小区内投资8000万元,新建了23栋7层安置房,总面积约7.84万平方米,目前有90%拆迁户已搬入新居;

2008年10月,民发世界城项目启动,该项目涉及到西湾社区一、二、三、四、五组900多户居民,目前已拆迁200多户,并投资4亿元,新建了10栋高层安置房,总面积约20万平方米;

2010年8月,因襄阳火车东站建设的需要,按照市政府要求,襄州区启动了襄阳火车东站广场建设项目,该项目涉及到洪山头社区一、二组353户居民的搬迁,目前已拆迁173户,园林大道还建小区的11栋高层安置房正在建设中,东站广场及周边道路设计方案也已确定;

2010年10月,连山湖开发项目启动,该项目涉及到红星社区十一、十二组和潘台社区八组450多户居民,目前所有拆迁户的房屋已锁定,并完成了200多户的房屋评估工作,相关工作也在进行中;

2011年4月启动了朱庄物流园建设项目,该项目涉及到朱庄村三、七组300多户村民,目前完成了拆迁户房屋评估工作,相关工作也在进行中;

2011年5月又启动了襄东滨河新区建设项目,该项目由襄阳嘉华融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目前开发商已与区政府签订了项目的框架协议,正式协议还在商谈之中。

面对工作实际,区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在强化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的同时,按照“政府引导、规划先行、市场运作”的思路,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稳妥安置”的原则,积极动员和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努力形成强大的拆迁改造合力,推动拆迁改造工作稳步顺利开展,确保城市建设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主要做法:

一是成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区委、区政府成立了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以区主要领导为指挥长,规划局、建设局、土地局、房管局、城管局等有关部门指派专人协助开展工作,做到了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到位,为城中村改造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是出台政策,提供改造依据。

区委、区政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的文件,对城中村改造的条件、步骤、要求及奖励办法做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年终对城中村改造工作成效明显的主要干部给予一定奖励。

各城中城指挥部也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工作台帐、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等配套政策,为城中村改造打下了基础。

三、城中村改造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中村带来的负面影响越来越突出。

由于城市建设牵动城中村土地升值,致使“征地难、规划难、拆迁安置难”的情况不断出现,影响了城市经济的科学、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在整体上延缓了中心城区经济开发和发展的步伐。

所以,改造城中村是实现农村城市化和推进城市现代化的需要,是社会发展的要求,是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品位需要。

(一)城中村改造有利于推进城市化进程。

城市对周边地区有较强的区域中心带动作用,也是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的源头。

城市化水平代表了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综合实力,是社会发达进步的重要标志。

推进城市化建设,要求农村剩余劳动力尽快向城市转移。

如果农民仅仅实现地域转移,而没有实现户籍、组织和管理体制、思想观念以及生活方式等的更新转移,就不算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化;

如果城中村不进行彻底的改造,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就难以适应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其次,改造城中村是建设现代化城市、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

现代城市必须要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高度发达、城市功能齐全、环境优美。

搞好城市规划,目的是要营造经济发展、法治文明、生态平衡的良好环境。

但是,城中村杂乱无章的建筑,脏乱差的生活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城市的形象,拉低了城市的品位,成为城市现代化进程的一大障碍。

目前襄阳市正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阶段,城中村问题必将成为政府面对的主要热点难点问题之一。

因此,要建设现代化城市,提高城市的品位和竞争力,就必须改造好城中村。

(二)城中村改造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城中村的农民虽然变成了城市居民,但其小农的意识形态、生活方式很难一下子转变过来。

失去土地后,他们一般会把生存和发展的希望寄托于房屋之上,以期从房屋出租中谋求生活保障。

这是造成“城中村”建筑密集无序、外来人口聚居和城市治安问题高发的根本原因。

更为严重的是,城中村缺乏配套基础设施,居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就业困难,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要求。

因此,改造提升城中村的基础设施,加强社区建设,更新居民的思想观念和提升文明素质,已成为维护社会治安和加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当务之急。

(三)城中村改造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居住质量。

由于历史原因,绝大多数城中村的住宅配套设施不全、环境卫生较差,主要表现是住宅成套率低、道路坑洼不平、排水不畅、缺乏固定的垃圾存放场所,群众生活非常不便,虽然生活在城市,但与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和质量不可同日而语。

相关部门经常收到人民群众通过各种途径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尽快出台有关政策,进行城中村改造。

因此,加快城中村改造是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客观要求,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城中村改造有利于拉动经济增长。

城中村改造对于有效带动城市基础设施和房地产业的发展,扩大投资需求,尤其是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对于扩大内需,增加对住宅、耐用消费品和服务业的需求,拉动相关产业发展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与此同时,由于城中村改造能够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盘活土地使用效益,拓宽经济发展空间,带来城市环境的优化升级,推动城市经济的健康发展。

(五)城中村改造有利于推动社会进步。

城中村的居民虽然生活在城市,但受长期以来固有观念的影响,一直保持着农村、农民的传统生活习俗和方式,始终没有在真正意义上融入现代城市生活之中。

实施城中村改造,势必有利于打破传统农村的固有格局,促进城中村居民生活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四、当前城中村改造存在的问题

城中村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现象,也给城市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空间,但是,城中村改造中面临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违法建设成风,加大了拆迁改造的难度。

特别是近几年,随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及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建设快速推进,土地房屋也随之大大升值,村集体组织和村民受利益的驱动,纷纷加建、抢建房屋。

拆迁范围内一些村民一旦得到拆迁的信息,一夜之间两层甚至多层房屋拔地而起,水井、苗木等各类地面附属物也随之密集出现,城中村内的个人和小产权开发等违法建设现象十分普遍。

管理部门执法不严、疏于管理、“以罚代法”,致使违法建设愈演愈烈,呈蔓延态势,这大大加重了城中村改造的难度。

(二)部分被征收房屋拆迁人对拆迁的期望过高。

一是对补偿标准要求过高,不能正确客观地看待和把握有资质的房产评估机构对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往往以周边发达地区拆迁补偿价格为标准和参照,看待和高估自己的房屋价值,当拆迁补偿低于自己的期望时,就认为房产机构评估价低、拆迁补偿费少,就对拆迁工作不配合、不支持;

二是对拆迁改造的种种期盼远高于优惠的让利于民的政策规定,当被征收房屋拆迁人的期盼同制订的优惠政策发生碰撞时,他们就立即认为自己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然后采取各种办法阻碍拆迁工作的开展;

三是在坚持政策和原则的前提下,有些被征收房屋拆迁人因其居住面积小,家庭收入低,获取的房屋拆迁补偿少,家庭承受能力低而在支付购买安置房能力不足的情况下,也认为损害了他们的利益,进而不讲道理、拒绝拆迁;

四是那些始终认为多闹多得、不闹少得的被征收房屋拆迁人,对房屋拆迁补偿漫天要价,甚至不合情理地要求解决与房屋拆迁无关的其他问题,更甚者纠集被征收房屋拆迁人集体上访、越级上访。

(三)被征收房屋拆迁人对入住安置小区不感兴趣。

一是他们的出租房屋为其获得了高额租金,这是城市拆迁改造中被征收房屋拆迁人极不愿意拆迁的关键所在。

生活只能因拆迁变得越来越好,不能因拆迁改造而变差,当其眼前的利益受到损失而得不到期望的补偿时,他们就拒不配合、阻挠施工、集体上访;

二是他们认为入住小区邻里关系就淡漠了,让他们把农具、做小生意的工具带进单元房别扭、不方便,住着不自在,甚至拿单元房居住与社会传统的行为模式、人际关系是不相适应的道理说教工作干部而不配合拆迁。

(四)拆迁过渡时间较长。

由于先拆后建,致使被征收房屋拆迁人居住条件较为艰苦,不利于生产、生活。

加之整村拆迁时,被征收房屋拆迁人过渡困难很大,一方面是难以找到合适的出租房源,另一方面是集中临时过渡不利其越冬。

同时过渡期内,被征收房屋拆迁人无法正常经商、外出务工,导致其收入下降。

这些都是影响拆迁改造的一个因素,更是容易引起上访的一个原因。

(五)安置小区建设缓慢,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不力。

一是安置小区规划及用地审批的协调落实,对区级部门和单位来讲难度较大,在拆迁时,我们给询问或质问的被征收房屋拆迁人一时难以回答安置和搬入的时间,容易让被征收房屋拆迁人产生疑惑而影响拆迁。

在拆迁完后,迟迟看不到安置规划和征收安置地后又容易引起被拆迁人上访;

二是被征地拆迁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相对远离市区的被征地农民在土地被征收后,丧失了一部分农耕收入,使农民的收入水平有所下降。

在城市繁华地带的被征收房屋拆迁人的房屋出租收益因拆迁而失去,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被征地或拆迁农户的收入,自然也就成为了阻挠征地拆迁工作的重要因素,也必然使农户提出生活保障的问题。

(六)拆迁工作人员对拆迁工作存在畏难情绪。

随着拆迁工作难度的不断加大,参与拆迁工作的一些单位和干部职工畏难情绪也越来越严重,表现出缺乏主动工作的精神,一是对安排的拆迁任务不乐意接受,始终以维护社会稳定或拆迁群众情绪不稳定等为借口,拖延工作的开展;

二是对拆迁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估计不足、准备不足,在反复做被征收房屋拆迁人工作无果的情况下,丧失信心,难以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对待工作;

三是有的基层组织对拆迁工作缺乏统领驾驭全局的能力,在面对群众利益和集体利益、国家利益时,坚持原则、政策不够坚决,不能站在客观公正公平的高度思考问题;

四是宣传引导不到位,没有营造出和谐拆迁的工作氛围。

五、对策和建议

城中村是在城市化建设高速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问题。

凡是遗留的问题大多都会产生后遗症,解决起来都有一定的难度,花费的精力和付出的代价可能要更多一点。

所以对城中村改造需要多费一点心思,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制定科学的政策思路和建设规划。

通过调查和分析,借鉴其他城市的成功经验,提出如下思考和建议:

(一)加大政策和法制的宣传力度。

一是要充分考虑到拆迁工作直接关乎广大被征收房屋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在制订完善拆迁补偿政策时应广泛征求被拆迁人的意见,并多层次全方位的利用媒体等形式宣传拆迁安置政策,让被征收房屋拆迁人了解其内容,理解其合理性;

二是要加大对“公平公正、阳光操作、依法拆迁、和谐拆迁”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与被征收房屋拆迁人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民心,家喻户晓,使被征收房屋拆迁人在突发性事件中能明大理顾大局识大体;

三是参与拆迁的工作人员要熟悉拆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帮助群众算清算好拆迁补偿账,算细货币安置与迁建安置、调房安置的对比账的同时,给群众讲些法律法规知识,以便达到说服、动员的目的。

(二)政府要提高城中村改造规划和建设方案的科学性,不搞“一刀切”,有序地推进城中村改造工程。

城中村与老城区一样,人口密度高、人均收入低、人居环境差,“城中村”还有历史遗留问题、经济利益问题、生活方式问题,因此改造起来难度较大。

建议政府将城中村改造规划与“十二五”规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等相衔接,协调城市存量土地的开发进度,保障城中村改造有一个稳定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深入研究不同城中村的位置、特点和问题,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城中村的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改造策略,以多种改造模式对城中村进行改造。

例如:

有大项目投资的即整体拆迁;

有小项目投资的即局部拆建;

暂时无项目投资的可适度进行市政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改善城中村环境;

政府如有资金,也可对重点地块先行投入资金进行拆迁。

总之,城中村的改造思路不宜局限于某一种模式,且不能操之过急,要采取积极、稳妥、有序的方法推进,尽量减少对城市社会、经济的消极影响。

(三)合理调整政策,兼顾国家、企业、拆迁户三者利益,保证城中村改造资金的投入,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城中村改造的关键也是最实际的焦点是改造资金的筹集渠道、投资方向和实施办法。

政府应通过政策、规划和计划的适时调控,保证城中村改造符合公共利益,维护改造过程中的社会公平。

同时,要坚持政府主导下的市场化运作,努力提高改造项目的经济效益,尽可能利用有限的资源达到最好的工作目标,将好事做好。

一是合理调整现有的相关政策,正确指导城中村改造工程的实施。

对城中村改造以来各项措施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实事求是地提出今后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思路;

根据市场行情修订市区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对拆迁补偿的形式和标准作相应的调整,及时对广大村民进行公示。

二是排除继续从城中村改造中获取土地差价好处的思想。

用区财政拨付的专门资金和城中村改造收取的地价收入设立“城中村改造专项资金”,对拆迁户进行合理补偿,补贴经济效益差而社会效益高的改造项目,改善城中村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三是区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要充分认识城中村改造的重要意义和实际难度,高度重视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稳步推进,将城中村改造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相关领导和分管部门工作绩效的考核指标体系。

四是在今后的城市化建设过程中,要避免新的城中村的产生。

同时,学习借鉴外地好的经验,将一个或几个城中村改造项目采用“统一打包”的模式,将人、房、地一并置换,由一家开发企业一包到底、统一负责,这样可以预防新的城中村形成。

(四)要按照“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规范拆迁程序。

对列入改造计划的城中村,要提前做好前期调查、入户测量和房产确权等基础工作,并建立档案。

对即将改造的城中村,要将总体安置方案和分户安置方案予以公告,并广泛听取被征收房屋拆迁人的意见,无论是原地安置还是就近安置,都应采取先建房后拆迁的程序安排,这样有利于消除被征收拆迁人的疑虑,节约拆迁安置过渡的成本,加快安置进度。

同时,要提前加强安置区域的交通道路、社会服务等配套设施建设,增强公共配套服务,让搬迁户感受到搬迁地段随城市面貌的进一步改善,也有较大的增值空间。

(五)政府在政策思路上要以人为本,保障城中村村(居)民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

要对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和产权登记,并把集体资产优先用于解决村居民的生活保障问题上。

要从解决被拆迁人生活出路的深层次问题入手,在扶持发展集体经济、提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多做文章,确保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有力落实,真正解决好被拆迁人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后顾之忧。

只有从根本上改变依靠单一房租为主要家庭收入的经济生活模式,多渠道多来源多途径增加拆迁村民居民收入才能使被拆迁村民居民成为拆迁真正的受益者,才能杜绝违建,利于拆迁。

(六)加强对城中村建房的监督和管理。

目前,城中村内违法违建户较多,城中村的村(居)民在宅基地抢盖、加盖的现象较为突出,对违建和抢建、加建房屋的拆迁赔与不赔的问题,在具体工作上难以把握,赔偿了违建、抢建之风会越演越烈,也有违背政策之嫌;

不赔偿拆迁工作难以开展,甚至上访。

这就要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建房的监督和管理,夯实管理工作责任,打消村(居)民套取拆迁补偿资金的念头,做到补偿公平、群众不受损失,同时也能为拆迁改造创造有利的条件。

(七)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格考核办法,建立问责制度。

对参与征地拆迁的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责任,并限期按时办结。

要夯实项目涉及街道办事处征地拆迁的主体责任,使其在工作中逐渐整顿基层组织,在整顿中配好村两委班子。

对工作不力的单位部门要问责主要领导,不断增强其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同时,要严厉打击阻碍城中村改造的不法势力,努力为拆迁改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襄州区的城中村改造将会在区委区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城中村居民的共同努力下,建设成“安乐、文明、优美、舒适”的新型社区。

通过社区优质服务、优质管理、全面提升新型市民的整体素质,把我们襄州的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到一个更新、更高的层次,使城市的经济、社会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真正将我市打造成为“产业襄阳”、“都市襄阳”、“文化襄阳”、“绿色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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