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最新电子版山西省煤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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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备化考核专业分为11个,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信息调度、应急救援、地面设施、安全管理和职业健康,各专业采用百分制。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评级计分以100分为满分,按专业得分乘以权重系数,计算结果为矿井总得分。
各专业的权重系数见下表。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各专业权重系数
序号
专业
权重
1
采煤
0.10
7
信息调度
0.07
2
掘进
8
应急救援
0.06
3
机电
9
地面设施
0.05
4
运输
10
安全管理
5
一通三防
0.18
11
职业健康
6
地测防治水
0.12
第五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
一级:
检查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专业不低于90分,其它4个专业不低于80分。
二级:
检查考核得分80分及以上,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专业不低于80分,其它4个专业不低于70分。
三级:
检查考核得分70分及以上,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专业不低于70分,其它4个专业不低于60分。
第六条凡存在《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八条十五项重大安全隐患之一的矿井以及不符合国家、省政府及省煤炭厅相关规定的,不予认定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等级。
第七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考核程序
各市、各集团公司年初要制定达标规划,根据达标规划,组织省属煤矿按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的步骤组织实施,对达标矿井按照以下程序申报。
(一)申报:
按照自下而上、逐级评比的原则,各市监管的煤矿由各市煤炭局初验,省属五大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组织初验,初验收合格的煤矿分别由各市煤炭局,各集团公司以正式文件向省煤炭厅申报。
省煤炭厅根据各单位初验申报文件,组织现场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二)认定;
省煤炭厅通过现场验收,对各市煤炭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申报的标准化矿井进行审核和认定,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认定。
(三)公示:
为确保标准化矿井认定的公平、公正、合理,对已认定的标准化矿井,省煤炭厅将在山西煤炭信息网上公示一周,广泛征求本行业各级部门、各煤矿企业的意见,公示期满后,对合理化意见进行采纳,并作出适当调整。
(四)表彰:
根据公示确定的标准化矿井名单,省煤炭厅适时召开全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会议,对达到标准化标准的矿井予以命名表彰。
第八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检查考核
(一)日常检查: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实施日常检查,省厅每半年抽查一次,各市和各国有重点煤矿集团公司每季度检查1次,县(市、区)每两个月检查1次,煤矿每月检查1次。
对日常检查的结果建立台账档案,并录入信息平台实施管理,作为年度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二)年度检查:
根据各市、各国有重点煤矿集团公司初验合格上报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省厅组织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检查验收:
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逐矿检查验收;
二|、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抽查率不低于所在市、集团公司所属生产矿井及建设改造投产矿井数的30%。
省厅未检查验收的二、三级标准化矿井,认定各市、各集团公司申报的验收结果。
第九条鼓励煤矿企业积极开展科技创新,积极推行机械化开采、自动化操作、信息化管理。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由煤矿企业在年度标准化考评中,向省煤炭厅提出加分申请,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予以适当加分。
(一)考核年度内获得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创新奖的分别加5分、3分。
(二)年度内在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方面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的,适当加分。
1.采掘工作面全部实现机械化的,加2分;
2.采用自动化操作,实现无人工作面,加3分;
3.矿井标准化工作实现信息化管理的,加2分;
4..采用充填法等绿色开采方法的,加2分;
5.采用其他先进技术工艺的,酌情加分,但分值不得超过3分。
第十条年度所有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必须达标。
对未达标的生产矿井,省煤炭厅将依法暂扣其煤炭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限期达标;
整改达标后,经市煤炭局、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验收后合格后,将验收
考核评级计分采用扣分方法,各单项及小项的最低分为零,不出现负分。
2.月度机电考核得分=上、中、下各旬机电得分之和/3。
3.季度机电考核得分=动态检查与市或集团公司季度检查综合考核得分。
4.年度机电考核得分=年度内各季度机电考核得分之和/4。
说明:
本标准中所提到的机电设备是指生产设备。
大型固定设备是指主副井提升机、主压风机、主通风机、主排水泵(服务水平的泵房)、井下带式输送机、35kV及以上变压器、井下滚筒直径2m及以上的运行绞车。
附表A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表
项目
项目内容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考核办法
评分方法
检查记录
得分
一
设
备
与
指
标(20)
设备证标
1.机电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
纳入安标管理的产品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使用地点符合《规程》规定;
防爆设备应有产品防爆合格证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纳入安标管理的产品无煤矿矿用安全标志,防爆设备无产品防爆合格证,均按失爆论处
设备完好
2.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不低于90%
每降低1%扣0.5分
固定设备
3.大型在用固定设备完好率100%
发现一台不完好不得分
电气防爆
4.防爆电气设备(包括本安设备)及小型电器防爆率100%
现场检查
发现失爆,取消该矿本年度质量标准化等级评审资格
小型电器
5.小型电气合格率不低于95%
每降低1%扣0.3分
电缆
6.井下电缆选型合格率100%,电缆接头合格率100%,电缆吊挂合格率不低于95%(含控制、通信、照明等小电缆)
依据《规程》第466~472条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一处选型不合格,吊挂合格率每降低1%扣0.5分;
发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取消该矿本年度质量标准化等级评审资格
矿灯
7.矿灯完好率100%,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应比经常用灯的总人数多10%。
使用合格的双光源矿灯,井下使用的矿灯无红、灭灯。
高瓦斯矿井应采用装有断路保护器的矿灯
发现一盏红灯扣0.3分、灭灯扣0.5分,发现1盏不合格不得分
待修设备
8.设备待修率不高于5%
每增加1%扣0.5分
机电事故
9.矿井全年停产检修不能低于7天;
机电事故不高于1%
每少一天扣0.5分,超过1%不得分,与记录不符不得分
设备大修改造
10.设备更新改造按计划执行;
设备大修计划应完成90%以上
查阅资料
查台账,无更新改造年度计划或未完成不得分,无大修计划或计划完成率全年低于90%,上半年低于30%不得分
二
煤
矿
机
械(35)
主
要
提
升
、
运
输
1.立井(斜井)绞车提升:
(1)各种保护装置应符合《规程》第427条规定;
(2)单绳罐笼提升应有防坠装置;
(3)主井提升系统应装设定重装载;
(4)提升系统通信、信号应完善;
(5)上、下井口及各水平应装设视频监视装置;
(6)应具备可靠的电气制动;
(7)斜井提升制动减速度达不到要求时应装设二级制动装置;
(8)立井井口及各水平各种各种操车设施与提升信号联锁;
(9)立井提升系统应有防撞梁,装设防过卷、防过放和缓冲托灌装置,过卷高度和过放和缓冲托灌装置,过卷高度和过放距离符合规定;
(10)机房应装设应急照明装置;
(11)应使用变频、直流等低耗、先进、可靠的电控装置,并有可靠的通信接口;
(12)有运行和检修等记录;
(13)主井箕斗提升宜采用无人值守全自动控制方式;
(14)大型多绳摩擦提升系统应采用恒减速制动系统
(1)~(12)项每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13)、(14)项,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1分
2.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
(1)各种保护装置应符合《规程》第374条规定;
(2)应在运输机沿线装设紧急停车装置,确保搭乘人员或其他人员在沿线任何位置可紧急停车;
(3)下人地点应设声光信号、语音提示和自动停车装置,卸煤口及终点下人处应设防止人员坠入及进入机尾的安全设施和保护;
(4)不应人货混乘,运人时严禁超速;
(5)上、下人和主提升装、卸处应装设视频监视装置;
(6)应使用矿用阻燃胶带;
应使用低耗、先进、可靠的电控装置,并有可靠的通信接口;
(7)有运行和检修等记录;
(8)专用于原煤运输的输送机宜采用无人值守综合智能控制方式,但必须有集中监控和专人巡查
1.5
(1)~(7)项每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8)项不符合要求扣0.1分
3.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
(1)电动机保护、堆煤保护、防滑保护、防跑偏装置、温度保护、烟雾保护、自动洒水装置、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防撕裂保护应齐全可靠,驱动滚筒下风侧10~15m处应设置烟雾传感器和CO传感器,CO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0024%,与监测监控系统联网(AQ1029-2007标准);
倾斜巷道运输应可靠的断带保护装置;
机头、机尾应设安全防护设施及消防器材;
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应设过桥。
(1)~(6)项每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7)项不符合要求扣0.1分
械
(2)上运时应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应装设软制动装置;
(3)应有沿线停车、通讯和信号装置,连续运输系统应具有联锁、闭锁控制装置;
主提升装、卸载处应设视频监视装置;
(4)应有钢丝绳芯及接头状态检测装备;
(5)应使用矿用阻燃胶带;
应使用低耗、先进、可靠的电控装置,并有可靠的通信接头;
(6)有运行和检修等记录;
(7)宜采用无人值守集中综合智能控制方式,但必须有集中监控和专人巡查
4.架空提人装置:
(1)电动机保护应齐全可靠;
(2)应装设可靠的制动装置及规定的保护设施;
(3)上下人地点有声光信号和视频监视系统,在下人地点的前方,必须设有能自动停车的安全装置;
(4)全线应装设科由搭乘人员或其他人员操作的紧急停车装置,下人地点自动停车装置应有语音系统(5)应使用变频、直流等低耗、先进可靠的电控装置,并有可靠的通讯接口;
(7)宜加装断绳抓捕器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通
风
系
统
5.
(1)运转风机与备用风机必须具备同等能力;
(2)风机运行工况点必须在合理、稳定、高效的工况区;
(3)应使用先进、可靠的电控装置,并有先进、可靠的通讯接口;
(4)应有规定的水柱计;
(5)应有反风设施,出风井口应安装防爆门;
(6)电动机保护应齐全、可靠;
(7)主通风机轴承、电机轴承、电动机定子绕组应使用在线监测装置,有温度检测和超温报警功能;
实现在线监测和联网上传;
(8)应装设与矿调度室直通的电话;
(9)每月应切换运行;
(11)铭牌、责任牌、完好牌、警示牌、电缆标志牌齐全,配电设备有编号,有用途说明;
(12)有供电系统图、反风系统图,规程、制度、图牌板、记录等相关资料齐全;
(13)有运行、日检、切换、反风等记录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压风系统
6.
(1)各种保护装置应符合《规程》第437条规定;
温度控制、吸气口及油质应符合《规程》第438条规定;
(2)螺杆压风机运行参数和保护设施应符合相关技术文件要求;
(3)风包;
(4)安全阀齐全,校验标签和校验报告有效;
(5)释压阀选用、安装正确,有产品合格证;
;
(6)有压力表并定期校准;
(7);
储气罐有放水阀(8)水冷压风机水质符合要求,应有可靠断水保护;
(9)电动机保护应齐全可靠;
(10)应使用低耗、先进、可靠的电控装置,有可靠通信接口;
宜使用技术先进的机电一体化的空压机组;
宜采用无人值守集中综合智能控制方式,但必须有集中监控和转让巡查;
(11)铭牌、责任牌、完好牌、警示牌、电缆标志牌齐全;
(12)机房应装设应急照明装置;
(13)机房内有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有充足的照明,直通电话畅通,防护设施齐全有效;
(14)有运行和日检记录;
(15)压风自救系统应符合MT390-1995(2005)等要求;
(16)有压风系统图,规程、制度、图牌板、记录等相关资料齐全
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4分
主排水系统
7.
(1)水泵、管路及配电设备等的配备应符合《规程》第278条规定:
每年雨季前,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1次联合试运转
(2)主排水泵房、出口应符合《规程》279条规定;
(3)可靠的双回路供电;
(4)有符合要求的主、副水仓,水仓蓄水能力满足《规程》第280条规定,应设有高、低水位声光报警装置;
(5)应有可靠的引水装置;
(6)铭牌、责任牌、完好牌、警示牌、电缆标志牌齐全;
(7)应使用低耗、先进、可靠的电控装置,有可以通信接口;
(8)电动机保护应齐全、可靠;
(9)各仪表指示正确,校验不过期;
(10)主要水泵房的电话应能与矿调度室直接联系;
(11)宜采用无人值守集中控制方式,但必须有集中监控和专人巡查;
(12)有供电系统图、排水系统图;
规程、制度、图牌板、记录等相关资料齐全;
(13)有运行和日检记录
每处不符合要求扣0.3分
地面瓦斯抽放(发电)
8.
(1)必须有完好的备用泵;
(2)应装设防回火装置,水封防暴器等齐全可靠;
(3)各种检测传感器应齐全可靠,超温、断水等保护应齐全可靠;
(4)压力表、水位计温度表等仪器应齐全;
(5)机房应有应急照明;
(6)电气设备符合防爆要求,保护齐全可靠;
(7)阀门装置(手、电动)灵活;
(8)避雷设施符合要求;
(9)有运行和检修记录;
(10)有抽放(发电)系统图,规程、制度、图牌板、记录等相关资料齐全
一处不合格扣0.2分
地面供热、降温系统
9.
(1)热水锅炉应装设温度计、安全阀、超温保护、自动补水装置,系统中应有减压阀,有超压报警和联锁保护,各种保护齐全可靠;
(2)蒸汽锅炉应装设双色水位计或两个独立的水位表,有高低水位报警装置,有安全阀、排污阀且动作可靠;
(3)热风炉应装设防火门、栅栏、CO检测装置、烟雾保护、温度保护、洒水装置,各种保护灵敏可靠;
出风口处电缆有防护措施;
(4)地面永久性降温设备应完好,保护应齐全可靠,阀门、安全阀灵活、可靠,仪表指示准确;
(5)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表每年进行一次整改、校验;
(6)有供热、降温系统图,规程、制度、图牌板、记录等相关资料齐全
一处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采煤设备
10.
(1)应符合《规程》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规定,采(刨)煤机应完好;
(2)采煤机应有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
(3)有机载瓦斯报警断电装置并灵敏可靠;
(4)内外喷雾、截齿、冷却系统应符合规定;
(5)电气保护应齐全可靠;
(6)综采工作面照明符合规定;
(7)变电站、乳化液泵站以及机采工作面每隔50m应装设扩音通讯;
(8)刨煤机工作面至少每隔30m应装设能随时停止刨头和刮板输送机的装置或向刨煤机司机发送信号的装置;
(10)移动电缆应有吊挂、拖移装置;
(9)应有刨头位置指示器;
工作面内电缆不应冷补,工作面内动力电缆之间不应有接线盒;
(11)采煤机应具备遥控控制功能;
(12)采煤机宜采用先进的启动控制装置,采煤机宜放置2个灭火器
查阅资料查阅资料
(1)~(11)项每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12)项不符合要求扣0.1分
掘进设备
11.
(1)应符合《规程》第企七十一条、第七十三条至第七十七规定,设备应完好,电机保护应齐全可靠;
(2)掘进机蜂鸣器、照明、急停开关应完整齐全,内外喷雾符合规定;
(3)应有机载瓦斯报警断电装置,且灵敏可靠;
(4)钻车及装载设备的照明、保护及其他防护装置符合要求;
(5)移动式电气设备应使用专用橡套电缆;
移动电缆应有吊挂、拖移装置;
电缆不应浸泡在水中;
(6)掘进机宜放置2个灭火器
刮板输送机
12.
(1)应符合《规程》第七十二条规定,刮板输送机(含转载、破碎机,下同)应完好;
(2)工作倾角12°
以上时应装防滑、锚固装置;
(3)刮板输送机与电动机应软连接(采用双速电机或变频等软启动装置的除外),液力耦合器应使用水介质(或难燃液),应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
(4)刮板输送机应安设能发出停止和启动信号装置,安设数量和间距符合规定;
宜采用启动预警装置;
(5)各种电气应保护齐全可靠
带式输送机(钢丝绳牵引和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除外)
13.
(1)带式输送机应完好;
(2)电气保护应齐全可靠;
(3)与电动机应软连接(采用双速电机或变频等软启动装置的除外),液力耦合器应使用水介质(或难燃液),应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
(4)应使用阻燃胶带,应装设胶带输送机综合保护装置,具备防滑、堆煤、防跑偏、温度、烟雾保护、自动洒水等功能;
驱动滚筒下风测10~15m处应设置烟雾传感器和CO传感器,CO报警浓度为.0024%,与监测监控系统联网(AQ1029—2007标准);
(5)机头、机尾、应有安全防护设施,行人跨越处应设过桥;
(6)机头、机尾固定牢固;
(7)机头处应有防灭火器材;
(8)连续运输系统应具有联锁、闭锁控制装置;
(9)下运带式输送机应有阻尼或制动装置;
(10)带式输送机系统宜采用无人值守集中综合智能控制方式,但必须有集中监控和专人巡查;
(11)宜采用启动预警装置
(1)~(9)项每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10)、(11)项不符合要求扣0.1分
液压系统
14.液压件,耐压等级选择符合要求,零部件齐全,管路、阀组不串、漏液,管路连接应安全可靠,泵站和支架安全阀应符合要求,泵站压力应符合要求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15分
三
电
气(27)
地面供电系统
1.
(1)矿井供电线路应符合《规程》第441条规定,主变运行方式应可靠,主变容量应满足需要;
(2)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绞车、抽放瓦斯泵、主排水泵、压风机等主要设备供电应符合《规程》第442条规定;
(3)直供电机开关或带有电容器的开关就有接地、欠压释放保护、过电流保护;
(4)高压开关柜应具有“五防”(即防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防误分、误合断路器,防带负荷合闸接地开关,防接地开关闭合时送负荷,防误入带电间隔)和通信功能;
(5)联络和进线开关柜加锁且应有明显标志;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3分
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