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双考核双评价制度 2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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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学结合学生的管理
1.安排参加工学结合的学生由本专业组和实习单位共同管理。
实习单位在学生参加工学结合期间,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2.建立健全工学结合管理体系。
学校成立了工学结合领导小组;
本专业成立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工学结合工作,加强专业实习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建立学生工学结合实习管理档案,定期巡回检查工学结合实习情况,加强工学结合实习指导和管理,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工学结合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3.建立学校、工学结合合作单位和学生之间的信息联系制度,定期进行沟通联系。
学生到达实习单位前,本专业、实习单位和学生本人应当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双考核,双评价”的管理
(一)规范顶岗实习课程管理。
校内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要加强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纪律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顶岗实习计划和课程教学标准规定的教学内容和要求组织教学,确保学生顺利完成顶岗实习各个环节。
(二)申报审批制度。
根据课程教学标准和教学计划时间和内容安排开展顶岗实习教学,因为企业方面生产或者岗位等原因需要更改顶岗实习计划,须经该专业系同意报送教务处审核批准,更改计划后的实习在内容上必须符合顶岗实习课程教学标准要求;
落实实习单位原则上由专业组安排。
(三)安全保障制度。
顶岗实习期间要对学生进行有效的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学生实习期间的交通、财物、饮食卫生及人身安全。
要求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购买人身安全保险。
参加顶岗实习一周前请各班级对顶岗实习期间采取的安全措施、购买保险情况等进行书面总结,总结报告留学校存档。
(四)学习管理制度。
积极运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模式,组织学生成立学习小组,利用通讯、网络或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教学指导,为学生辅导答疑。
(五)教学管理制度。
加强对实习教学的指导、协调和检查工作,并搜集相关教学信息,做好教学质量的监控工作,引入企业评教评学机制,收集反馈信息,总结经验,形成持续改进的教学管理机制,确保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六)弹性管理制度。
根据企业提供岗位的季节性和时间性,要以适应企业要求为出发点安排学生实习的进度;
在学生管理上,实施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多个顶岗实习基地分散的矛盾。
四、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职责
(一)专业系职责
1.加强工学结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学结合管理制度,加强工学结合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明确对学生工学结合期间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认真进行考核。
协调有关部门和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保证实习安全、有序开展。
2.在安排工学结合时,要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专业实施方案,开展专业教学和职业技能训练;
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定期帮助学生总结工学结合学习成果,做好工学结合成绩的评定工作。
3.主动加强与工学结合单位和学生的联系,要建立专业指导教师联系学生制度,及时准确地掌握学生的工学状态,解决工学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切实指导好学生的工学活动。
4.要与学生工学结合学习所在单位协商,允许工期间学生集中一段时间返校或在工学单位,完成相关课程的学习。
5.根据教学目标与课程教学标准,设计以任务为驱动、项目为导向等教学方式以提高学生技能与素质为目标开展实习的实践教学工作;
6.制订详细的实习教学计划,包括实习课程目标、课程教学标准、教学任务书、实习指导纲要等。
7.实习时间要达到两个月以上,专业对口顶岗率达到80%以上。
在实习中,学生至少完成一套完整的岗位技能训练项目和达到考核要求的其它训练项目。
8.在顶岗实习中,学生不仅要接受岗位技能的训练,还要接受和学习企业管理制度、企业文化、行业标准,接受企业/学校双重制度管理。
(二)工学结合实习学生职责
1.工学结合是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学生都必须按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按时参加工学结合活动。
对于集中安排的工学结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者,不能获得相应课程的学习成绩。
2.对于正常安排的工学结合学习,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和所到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3.学生工学结合学习期未满,不得擅离或调换工学结合学习单位。
个别学生确因特殊情况,中途调换单位的,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工学结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学生未经批准擅离、调换实习单位的,实习成绩以零分记,其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4.工学结合学生在单位应遵守单位纪律,尊重企业指导老师,服从工作分配,认真工作,遵守所在单位的保密制度。
若遇到问题,应及时与指导老师或专业组联系,由专业组与单位协商解决。
若因学生的原因给单位或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5.工学结合学习期间,学生应积极主动与学校、专业指导老师、工学结合学习单位指导老师保持紧密联系,完成工学结合学习任务。
6.工学结合期间,学生在企业的考勤,按企业的考勤制度执行,回校后同时按学校规章制度处理。
对于在企业表现极坏,旷工次数达10天以上者,以开除学籍处理。
(三)指导老师职责
指导教师由二部分人员组成:
一是专业组根据学生的专业情况指定本专业组具有丰富教学和实践经验的专业教师作为指导教师;
二是由企业指定的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是工学结合的学习指导者,又是工作的组织者。
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工学结合任务。
校企双方的指导教师应加强联系。
学校指导教师职责:
1.熟悉专业工学结合方案和专业实习计划,按要求参加工学结合学习动员大会,做好学生参加工学结合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将工学结合学生送到企业,并保持与学生的联系。
2.学校指导老师要加强与单位的联系,积极配合单位开展工作,及时解决工学结合学习中的问题,争取单位的支持和帮助,搞好单位与学校的关系。
3.指导教师要及时了解、掌握及检查学生完成工学结合学习的情况,指导学生撰写工学结合学习总结等;
4.负责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工作。
5.为保证正常的实习秩序,无正当理由不准调换岗位。
6.指导教师因公、因病或特殊情况需要换人时,要提前一天写出请假条报专业组,经专业组长批准后,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方可换人顶班,不准教师间私自换岗。
7.为严肃实习纪律,确保实习质量,特作如下规定:
教师如发生以下情况,均属责任事故:
(1)无故缺岗、停岗。
(2)未经批准无故缺开实训场地。
(3)三次以上(含三次)实习迟到或提前下指导课。
(4)无指导计划,未做指导准备工作。
(5)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删减“实习计划”中的教学内容。
(6)未经请示,私自换岗。
(7)编制的实习考核试卷内容出现严重错误或严重脱离企业实践;
(8)实习期间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重大人身安全及设备损坏事故;
(9)未按有关规定给学生布置实习任务。
(10)不能完成实习任务
企业指导教师职责:
1.企业指导教师应具备一定专业水平和实践经验。
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最多不超过15人。
2.指导教师要按要求指导学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检查工作进度和质量。
在业务指导中应注意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和创新精神,并详细作好指导记录。
3.指导教师在学生工学结合结束后要指导学生撰写总结材料,保证学生的工学结合的学习质量。
4.在工学结合即将结束时,代表单位做好对实习生的鉴定与成绩评定工作。
五、成绩考核与评价
(一)考核原则
学生在工学结合期间接受学校和企业的双重指导,校企双方要加强对学生的工作过程控制、指导和考核,实行以企业为主、学校为辅的校企双方考核制度,双方共同填写“学生工学结合实习鉴定表”。
如下表:
(二)成绩考核评定
1.工学结合一次做单独一门课程成绩计。
考核由两部分构成:
一是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二是学校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
工学结合学习在统一指导教师指导下,可以在同一单位的同一岗位进行,也可以在同一单位的不同岗位进行,企业要对学生在每一部门或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对学生的表现、工作质量做出客观评价。
填写“工学结合学习工作鉴定表”
3.学校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
学校指导老师要对学生日常表现及时登记,结合日常检查中学生的成绩等各方面,评定成绩。
填写“工学结合学习工作鉴定表”和“学生工学结合下厂实习(见习)报告”。
附件1:
广东省城市建设技师学院学生下厂实习(见习)报告
姓名
带队教师
专业
年级
实习(见习)单位
实习岗位
实习(见习)起止时间
报告内容
班主任签名:
年月日
企业(工厂)意见
企业(工厂)盖章:
年月日
带队老师意见
带队老师签名:
系意见
系负责人签名:
附:
学生工学结合效果量化考核标准
班级:
姓名:
日期:
项目
考核人
考核子项目
分值
敬业
精神
企业
有巩固的专业思想,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持之以恒
2
有强烈的事业心,尽职尽责
有勤勉的工作态度,脚踏实地,无怨无悔
有旺盛的进取意识,不断创新,精益求精
有无私的奉献精神,忘我工作
团队
协作
自己工作目标和团队目标相符
1
遵守团队制定的工作规则
能完成自己的分工任务,能帮助同事完成任务
竞争
意识
有不甘落后,勇于争先的行动
整个工学结合过程中,成绩提升明显
3
考勤
全勤加3分
5
迟到或早退1次扣0.2分
旷工半天扣3分,旷工一天扣8分
请假需向指导老师申请,报专业组批准
考核
成绩
本人
学习态度
组织纪律
课堂实践
6
学校指导教师
期末考试
10
课程实训
15
平时成绩
顶岗实训
8
学生实习成绩量化考核评定表(加减分)
序号
评分内容
得分
一
加分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无事故发生
+5
遵守实习纪律、未出现违纪现象、出全勤
为实习单位作出突出贡献(具体成效或具体事迹)
4
实习单位评价优秀,受到实习单位书面嘉奖
二
减分
7
实习中无故离岗、串岗、睡岗、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打闹,开玩笑或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其他事情、带无关人员进入实习单位。
(每次)
不服从单位领导和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和管理;
不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5
疲劳作业,不经培训或不接受安全教育就上岗作业。
不讲文明礼貌,不尊重领导、老师,使用侮辱性字眼,说下流话、脏话,取绰号,侮辱他人人格造成影响者(每次)
实习过程中吸烟、酗酒、打架斗殴情节恶劣,影响学校声誉的(每次)
实习中恶意损坏设备、工具者;
违反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而造成工厂设备、财产损失的。
实习成绩的周评总分
备注
1、本考核在100分基础上进行加减分;
2、由指导教师和企业管理人员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评分,最后由指导教师进行汇总,评出实习生的成绩。
3、考核成绩将作为推荐就业的主要依据。
4、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将不予毕业或不推荐就业。
实习指导教师签名:
广东省城市建设高级技工学校
企业对学生评价表
单位名称
学生姓名
联系电话
班级
就业岗位
A、用人单位对学生综合评价:
□非常满意□满意□不满意□其它
用人单位对学生生的评语:
B、用人单位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1、思想政治道德素质□好、□较好、□一般、□差
2、身心心理素质□好、□较好、□一般、□差
3、工作能力□好、□较好、□一般、□差
4、操作动手能力□好、□较好、□一般、□差
5、人际交往能力□好、□较好、□一般、□差
6、团体协作能力□好、□较好、□一般、□差
7、敬业精神□好、□较好、□一般、□差
8、创新能力□好、□较好、□一般、□差
9、组织管理能力□好、□较好、□一般、□差
10、综合评价□好、□较好、□一般、□差
用人单位对我校学生培养方面意见和建议
用人单位盖章
工学结合学生违纪处罚规定
1.实习期间在校外有违法行为,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学生,学校不发放毕业证书,且不再安排就业,违法情节严重将按法律程序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2.实习学生在校外违反《武汉市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3.实习生擅自离开实习单位十五天内未到校报到,按照《武汉市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自动退学处理;
4.实习学生违反企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5.因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被退回者,学校将根据企业所出具的辞退书按规定给予处理,取消实习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不予毕业;
6.有下列情况者均影响正常毕业。
(1)实习生有一半以上时间在校外无故擅自离岗的,实习成绩不及格,不给予毕业;
(2)实习生经常旷工,根据旷工天数,折算为相应的旷课节数,给予不同的处分;
(3)凡处分在记过以上者(含记过),其毕业证书必须在接受处分满一年后、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校领导小组讨论同意,撤消处分后,才给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