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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张君劢甚至造访了柏格森,访谈后写成《法国哲学家柏格森谈话记》③一文,文中谈及了对柏氏哲学思想的总体认识。

熊十力对柏格森生命哲学亦有融摄,他言及:

“生命论者,其所发见,足与《新论》相发明者自不少。

”④方东美20岁时就已发表有关柏格森生命哲学的论文,并以此作为硕士论文题目。

他曾言及:

“中国的这些从春秋时代便集中在一个以生命为中心的哲学上,是一套生命哲学。

”⑤这对他后来的学术思想有着重要影响。

由此看来,生命哲学与儒学融通在新儒家那里已有先例,但是罗光把儒家哲学归结为生命哲学,其旨趣与新儒家有异。

新儒家是以此彰显儒家积极人世的人生价值,而罗光旨在将中国传统哲学思想与西方哲学尤其是天主教哲学传统(士林哲学)相融合,因此在深人中国传统思想的同时,亦在本体与形上学的逻辑方面对传统中国哲学进行了创造性的诠释。

他有着自我所追求的理想哲学样式,通过对中西形而上学本体论的分别阐释和比较,从生命出发,以形而上之本体去升华生命意识,从生命的本体到“我”的生命与世界,最后完成生命的超越,昭显人生命的性质和意义,点醒人的真实生命,从而使整个生命哲学栩栩如生地表现出来。

一、从“有”到“生命”

——核心范畴与逻辑结构

一个民族抑或一个时代乃至一个哲学家的哲学体系,都有其核心概念范畴,进而有逻辑结构地有机整合而蔓延发展为一种哲学思潮或哲学体系。

罗光在对生命哲学的阐释中,着重体贴了诸多已有范畴,亦发明新范畴,从而为自己的学说奠定基础。

在罗光眼里,生命具有“本体”的意义,生命哲学即形而上学本体论。

他分析了中西哲学形而上学本体的不同区别,认为西方形而上学重视“存有”、“在”(性和在同一),强调静,目的是求知求真,引发了科学之发展;

东方形而上学在乎“万有”、“易”(生生创生命),强调动,目的是求善求美,伦理道德领域更被看重。

通过比较,罗光认为中国哲学形而上学原则是以形而上本体论的“生生”为根基,并以此作为生命的开始,亦因研究“生生”,故中国哲学可称为“生生哲学”,亦可叫“生命哲学”。

笔者通过对《生命哲学》各核心概念范畴进行梳理,得到诸多罗光独特之范畴的出现次数①。

罗光以这些范畴为核心点来铺展自己的思想体系,陈述学术见地,确认生命的本体意义,揭示生命创进的过程。

以下就几个主要范畴进行介绍。

(一)“有”。

“有”为西方形而上本体论的研究对象。

一切万物归根都是“有”,它不仅包括宇宙万物,还包括宇宙的精神体。

“有”既是“有者”,又是“有者”之为“有者”的理由和根据;

绝对的“自有”即为现实;

具体表现为“存有”,“实有”即生命本身意义的体现。

因此“有”“乃一切哲学问题的据点”②。

形而上学研究领域的“有”,便是研究宇宙万物的最后的终极理由。

要理解“有”,必须联系和依靠“在”来说明。

(二)“在”。

罗光认为在西方形而上学里,特别是亚里士多德和托马斯的思想里,“有”和“在”是不分离的。

“在”即是对“有”存在的说明,亦是对“有”意义的证明。

从“在”上讲,“在”就是“存在”,即现实,“有”就是动,它成就生命的继续运动(从“能”到“成”之“行”)。

“在”在静态上是“有”的“成”,是有意义完满的实现。

在动态上,”在”为在世活动,自成自立,即为生命。

(三)“性”。

“有”的本体就包含“性”和“在”,“性”是说“性质”,就是阐释“有”是什么。

从“性”上讲,“有”就是“有”。

在生命的层次上,性为“存有”之所以为“存有”之理,为限定存在的“理”。

“性”与“在”的关系为:

“在”必有“性”;

“性”不是“在”;

“在”合“性”为“实有”。

理论上,“有”、“性”、“在”是不同的观念,“有者”、“在者”、“生者”都是指同一个实体③。

实际上“有者”就是“有”,“在者”就是“在”,“生者”就是生命,“有者”、“在者”、“生者”为生命之体,“有”、“在”、“生”为之用,彼此不能分离。

(四)“生”。

“生”有两个含义:

一是指“生生”,为创造生命。

罗光从《易经》得到启示,认为生命便是本体内在的动,即“生生”,即创造生命的过程。

《周易·

系辞上》言:

“天地之大德日生。

”天地以“生”为其大德,这说明天是自然界“生生不息”的过程,它合生命与价值为一,生命的创造被赋予了决定性的意义并体现为内在性(生命本体的内在变易)、连续性(其过程是由“能”到“成”)、一致性(生命的意义并不是单个生命的变易,而是生命本体不断施动、永恒自动的过程)。

二是指“生命”。

“生命”作为普遍的宇宙本体,不仅是一种现实的存在,亦是精神的价值。

理论上“生命”是用,“成”或“生者”为体④。

实际上“生命”与“生者”却是同一,“生命”作为用,作为附体,是对生命主体“我”的表现。

(五)“我”。

人是灵魂与肉身的合成体,生命就是主体(人)对自己存在的体验、领悟,亦是心灵的内在冲动、活动和过程。

罗光认为“生命是我”,每一个个人就是一个“我”,就是“自我”,“自我”是“我”的生命,“我”的生命亦是“人”的生命。

理论上“自我”是“实体”,实际上为“实际的存在”,包含着人性和个性:

人性的具备使我有了人的生命,“人性就是存有,即是生命”;

个性的生活,构成了我的生命,构成了“我”。

因此,“我”这个主体不仅是本体,亦是自立的存有,“我”之所以为“我”,乃是我生活。

(六)“能”、“成”、“行”。

生命的成因在于变易,“能”、“成”、“行”这三个范畴不仅形成了变化,亦成就了变易的意义。

变易必须有三个不可缺的要件:

一是起点;

二是终点;

三是动因。

罗光称“起点”就是“能”,是变易的根本;

“终点”就是“成”,就是实现;

动的过程为“行”。

“行”和“成”不可分,而“行”即是“成”,“行”又与“能”相合、平行。

“成”与“能”有本质的关系,有存在的关系,二者本质上属于同类,存在上有逻辑的先后顺序。

“生命便是继续由能到成之行。

”②从质料的“能”到形式的“成”即是“潜能”到“实现”的运动过程,而“创造力”为“动力因”,“生命”为“目的因”,是万物精神生命与造物主神性生命合一的完全体现。

(七)“力”。

“创造”是本体论的范畴,是生命的本质,生生大化之流行世界。

“能”本身是不会动的,由“能”到“成”的实现需要有个推动力。

生命的要素是“力”③,为“生命力”,为“动力因”,罗光称生生之流的内在自力为“创生力”,他亦提出了一个创造性用语:

“创造力。

”罗光指出,以有生命的生物出发,追溯到生命力,归结到造物主天主,都要来自一个绝对的生命,而最后的动因是造物主的“创造力”。

一切物体的存有归根结底仍靠造物主的“创造力”的继续支持,这种支持即为继续创造;

“创造力”就是生命的终极源泉,它联系着整个宇宙万有,使宇宙万有具有整体性。

他又称其来自造物主的“创造神力”,宇宙间的任何事物皆由“生命神力所发,分享造物主的生命”。

“创造万物和保全万物是同一神力,乃圣神的神。

”④正如托马斯所言:

“这个最初的动力因,大家都称为上帝。

”⑤“上帝是绝对的最初存在者。

”⑥这样一种类似“生命冲动”的创造力,既是构成生物进化的源泉和动力,又是宇宙诸多现象的本源,整个世界源于它而得以生生不息。

在这些核心范畴基础上,罗光从“在”出发研究,每个“有”都是“在”,每个“在”又是动,即是从“能”到“成”之“行”,生命就是本体内在的动,是“自我”的实现,而这种动的绝对根源又是“创造神力”所赋予的,从而就把“有”和“生命”联系了起来。

从“有”这样一个形而上的概念到“生命”这样一个既抽象又具体的的范畴研究,在此基础上,罗光衡论中西,从“变易”、“生命的本体”和“生命的整体”三个方面来阐述生命哲学。

因由变易而赋予生命的成因和意义,又从本体论上论生命,以赋予生命形而上性,最后从实体、自我、宇宙和生命四个视阈来实现生命的整体性。

这样的逻辑结构体现出罗光以生命为中心的本体论哲学体系的独特魅力。

二、哲学与宗教——思想溯源

笔者为了厘清罗光的思想渊源,对《生命哲学》所引人物及书籍(达三次以上)进行了梳理⑦。

根据罗光立论生命哲学中所引用的人物和典籍的多寡轻重,可窥探出其理论架构的理论依据和引论的侧重点。

他以生命为中心重新审视和诠释了中国传统哲学,引证大量中国哲学相关资料与士林哲学互诠互释,会通中西,从而延伸出他的新哲学形态。

(一)从《周易》探出生命哲学之原则——“生生”变易。

罗光认为“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易传·

系辞上》)的《易经》是研究宇宙变易之学,亦从中探赜到中国形而上学的载体,凭借着宗教意味极强的符号系统,富含人文价值和哲学涵义。

变易强调宇宙变化生生不已的性质,它就是“在”,“生生”就是创生生命。

罗光认为“易”之三义为不易、变易和生易。

首先是不易之本体。

《周易》的思维方式本质上是一种辩证法,而在罗光的生命哲学中,生命被赋予了本体论意义,虽然宇宙一切都在变,而从变易的主体来看,是不变的。

其次是变易即“生生。

从万物的变化过程来看,无物常住,每一个实体都在变易,“生生之谓易”、“日新之谓盛德”(《系辞上》。

最后是生易之所成。

从变化生成的方面看,即是生物,“万物资生”、“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彖传下》)、“天地之大德日生”(《系辞下》)。

传统易之三义为不易。

变易、简易,而罗光以生易代替了简易,旨在突出生命不仅变化,而且是生生不息的,从而在相对意义上,赋予了生命实体的自化自生性。

(二)从儒学寻出生命哲学之传统——人心是“仁”。

儒家生命哲学中的生命涵义,并不像柏格森所谓“生命”那样带有浓重的思辨色彩,亦不像宗教生命哲学中那样直通信仰,而是探究如何将人的精神生命和道德理想扩展到自然万物,以达到成己成物。

在儒学那里,“仁”是作为核心范畴出现的①,“仁”即“二人合而为一,乃亲如一体也”(《说文解字》)。

首先即人之所为,“仁者,人也”(《礼记·

中庸》);

然后与社会相系,“上下相亲谓之仁”(《礼记·

经解》)。

儒家不提倡孤德独贤,无论是“仁者,爱人”到“泛爱众”还是“达则兼善天下”,仁义之德性不可能被一个单独个体所享有,一定是根据生命为本源的精神扩大至宇宙,不仅完成自己的生命,也连带完成其他人乃至一切存在的生命,一定是恩泽天下,扩及万物。

“人能弘道”(《论语·

卫灵公》),都是归约到德上来言说的。

“仁”一方面扣紧了道与天,一方面又存于生活之中,这正是儒家的整体生命哲学在理论上的一个枢纽,因此儒家生命哲学的人道精神是试图完成以亲爱亲人为起点的道德生命。

罗光在《中国哲学史(先秦篇)》中的《孔子与孔门弟子》里,把儒家哲学归结为生命哲学。

他指出:

“在中国哲学思想里,生命的思想充满了儒家的哲学,从《易经》开始以‘生生之谓易’把大地的变化都集在生命一点,生命成了宇宙的中心,孔子以仁为自己的一贯之道,仁即是生生,即是爱惜生命,孔子仁的哲学便成了生命哲学。

”②在罗光从“有”发展至“在”再到“变”最后到“生”这样一个生生哲学体系中,“变易是生生,即是生命。

”③。

宇宙的生命为“生生”,而生生变易的原则为互辅互成、中庸之道、天然和谐的。

这样的变化原则又称之为天地人之道,人之道自然包括在里面,发展到完全点,即是“仁”。

赞造物者的化育,中国人说这是天地好生之德,也是天地爱物之心。

用一个名词来替代,就是“仁”。

孔子以仁贯通自己的思想,仁代表全德④。

“仁”和“生”相连,生命的完全形态即表现为“仁”,“仁”即“生”。

“天地之大德日生,圣人之大宝日位。

”(《系辞下》)仁为人心也,知心则知性,知性则知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

性之德也,合外内之道也”(《中庸》),从而论证了圣人之德恰好合了天地之德,亦成就了人之德,这都是生生之德。

(三)从西学析出生命哲学之本体——纯粹“存有”。

生命哲学所探索的是世界精神或者物质本原,生命和世界都是连续不可分的整体,而将世界定位于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整体,是生命的自由创造,是一个人化的和有价值的世界。

因此在对生命哲学形而上本体的阐释上,要从一切万物的基本上着想,从万物出发,一层层剥离,最后剩下万物形成的根基,亦是宇宙一切精神体的根基,即是“存有”。

罗光是从托马斯主义的本体出发来构造中国哲学式的“生命哲学”的,认为“存有”的意义指活动本身,是赋予一切事物现实性的活动,因此,“存有”的特征在于它的现实性,是使潜在转变为现实的活动。

“存有”首先是遵循矛盾律,即不能是无;

其次是要遵循同一律,即它是实际的“有”,具有整体性。

在认识论上,我们可以说认识客体的一部分或者另一部分;

而在本体论上,一个实际的“有”就是一个整体,只有一个自己。

在此基础上,“存有”体现了本体与个体的关系,本体是具体个体的基本,“我是主体,我便是本体”①。

这就是“存有”的“真”。

“存有”体现了整体与部分的统一,整体是本体与部分的有机和谐,“存在愈完全,美愈高”②。

这就是“存有”的“美”。

“存有”是应有与实有的实现,应有是本体与实有的完全,“善是体性的完成”③。

这就是“存有”的“善”。

以生命为本体,就是把生命的存在作为一切存在之所处,“实体的‘在’是真、是美、是善”④。

因此从总体上说,生命哲学是知、情、意合一论者,也就是真、美、善合一论者。

(四)从宗教悟出生命哲学之超越——精神圆融。

生命哲学强调生命和激情对理性和经验的超越作用。

罗光将生命的超越定位到人本性与基督神性的圆融合一,他认为精神生命的最后走向是趋向无限的绝对真美善,是和基督的神性生命相合为一。

作为本体“我”的精神生活在本质和目的上都属于神性生活。

“人的灵魂则直接由造物主所造。

”⑤“造物主对人的创造观念是人的元形,是人的理,是人的灵魂。

”⑥“生命是造物主生命的分享。

”⑦“人分享天主生命。

”⑧在中国的生命哲学中,无论是儒家的“天人合一”、道家的“与道冥合”,还是佛教的“进涅槃”,都是人生命超越的向往和努力。

这里的“合”、“冥合”、“进”体现出动态的过程,亦表明中国生命哲学的“生生”之化。

在人性上诸家都有一个终极的完美的理想目标,代表着生命的理想状态,指引着生命走向完善,走向超越。

儒家是“圣人”,肯定“人皆可以为尧舜”(《孟子·

告子下》)或“涂之人可以为禹”(《苟子·

性恶》),追求“内圣外王”和“圣者气象”;

道家是“真人”、“至人”,提出“且有真人后有真知”(《庄子·

大宗师》)、“至人无己”(《逍遥游》);

佛教是“佛”,提倡“一切众生皆有如来智慧德相”(《华严经》)、“自性悟,众生即是佛”(《坛经·

疑问第三》)。

三家虽在肯定人性可趋于无上完美的境界上是一致的,但在修炼和实现的侧重上又有所不同:

儒家侧重高扬道德精神,道家偏好超脱精神,佛教沉醉于冥想体悟精神。

对生命及其精神的独特的价值取向,体现出生命超越的不同特质。

三、信仰与理性——以生命讲哲学

理性的界限在人的严格追问下最终会被发现,任何一个真诚的理性的人都不得不来到无能为力逾越的那个界限,亦是他所无法达到的地方,但是人有着本能的终极寻求,而用来填补这种空白带来的失望与恐慌的便是信仰。

人的生命根植于生活之中。

生命哲学,不仅仅是讲生命和本能的冲动,它亦有理性精神,是整体有机论的哲学,而它又有着终极关怀和归宿,那就是信仰。

(一)道德与理性。

法国思想家伏尔泰崇拜孔子的道德观,认为孔子只诉诸道德,不宣传神怪,中国儒学是“理性宗教”的楷模,而中国人“是在所有人中最有理性的人”⑨。

方东美曾言,中国文化“在春秋战国时代便已经大致定型了,以理性的道德价值支配人心”⑩。

孔子讲“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也”(《论语·

雍也》);

孟子讲“尽其心者,知其性,知其性者,则知天。

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孟子·

尽心章句上》),“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

尽心下》);

荀子讲:

“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

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

”(《苟子·

天论》)他们都重视对现实人生的探讨,推崇人的感性经验和理性思维,试图提高人在整个宇宙中的地位。

在中国,“宗教的本质就是伦理,一开始便以理性开明的伦理文化代替神秘宗教”。

罗光认为道德即为美德,亦为善德,无论是西方的“德有力”(由善习而养成的精神力)还是东方的“德有得”(修身有所得),都强调自身的修养和精神境界的提升。

道德是由精神生命发展而来,它又反过来,使精神生命的发展更加完全。

而在中国的道德理性形成过程中,罗光借用《易经》中乾卦的卦辞“乾,元亨利贞”作为精神生命的活动初始,乾为生命创造力,生命的运动中产生了元亨利贞四种效果,而元亨利贞又配有仁义礼智,所以仁义礼智是人精神生命本体的发展,而非习惯的形成。

正因为“道不远人”,所以才有“明明德”的可能,而要达成最终的“明明德”,就要进行修养。

罗光强调伦理教育的重要性,认为伦理教育不仅是教授原则,还要教授实践。

他提出“正心立志、守静主一、静心寡欲、诚心对主、自强不息”五点①,以此来完成修身,促成精神生命的发展。

(二)宗教与理性。

宗教信仰与哲学信仰具有同一性,均以不同方式在探讨永恒的真理。

信仰本着其形而上学性、超越性和神圣性,成为了宗教的核心。

在宗教中理性是为信仰服务的,真理唯一且仅存在于神之中,存在于人走向神的途中,故只能被信仰,而不能被理性。

但宗教“并非一种孤独的思想游魂在空中飘来飘去”②,而需要附在某种文化实体上。

亚里士多德一改其师在现象世界之外去寻找世界的首要原因,而主张在现象世界之内寻求,提出“把最初的实体看做神”③,认为神是永恒的实体。

奥古斯丁系统阐释了理性与信仰、哲学与宗教之间的关系,认为“人得救全靠信仰上帝的恩典”④而非自有意志。

“上帝的光使我认识真理”⑤。

托马斯将上帝设想为纯粹理性,将信仰与理性统一于人的本质活动中,理性认识与信仰启示都是对上帝的认识,但一旦涉及到神,人的尺度就得让位于神的尺度,“上帝的理智中的真理是全能不变化的”⑥“我们要证明信仰的真理,只能用权威的力量来讲给愿意接受权威的人”⑦,“宇宙的整个社会就是由神的理性支配的”⑧,所以信仰高于理性。

罗光延续亚里士多德一托马斯一系的说法。

在他看来,天主不动自动,自全自由,是最高的存在与实有,是绝对的精神实体,是宇宙的创造主和生命哲学的最后走向。

“实体为造物主以创造的神力使创造观念,成为实在。

”⑨“人的来源来自造物主天主。

”⑩造物主天主,为宇宙万物最高并最后的原因或者动力⑩。

天主有着健全的形而上理论,而人作为心灵和肉体的结合体,一切活动由主体而行,而造物主天主是人的创造者,因此天主并没有因人性犯原罪而抛弃人,而是遣派圣子耶稣降生为人,参与到人的生活之中,为赎人类的罪而牺牲,使人的本体得以提升,从而让人的精神生命与造物主天主的神性生命相合为一体,得超性生命。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的感觉和理智都不能直接透视天主,“而是靠我的信仰”。

信仰是理智所不能明了的,信仰超越于理智之上。

如何才能够直见天主的生活呢?

罗光将信仰和伦理相提并论:

“预备的工作,最基层的为信仰生活和伦理生活。

”⑩“若我希望得到神秘生命,共享天主的美善,我应该是正直的君子。

”罗光把道德与宗教结合了起来,将信仰与理性的矛盾缓和了,信仰虽然把理性逼迫到不能认识的黑暗之中,但也使理性暂且休息,随之心灵体悟到一种内在的光明,这种光明就是灵魂的释放,生命存在的回声。

生命意义的清晰与生命途径的豁朗在于生命认识的清醒之中,这就需要我们关照生命本身的学问。

罗光说:

“‘生命哲学’不是以哲学讲生命,而是以生命讲哲学,这乃是儒家哲学的传统。

”他既开放又包容地阐释了中国传统哲学,投向中国生命哲学的原点,恢复传统生命哲学生机饱满的生命境界,并且又深入天主宗教堂奥,融合人的精神生命与天主的神性生命,从而在爱的圆融中直通生命的归宿,达到绝对的真美善本体。

(责任编辑杨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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