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管理制度及办法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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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控制桩的交接及复测
1、现场交接桩由业主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参加,现场交桩完成后,形成交接桩工作纪要。
2、在进行复测时,应在测量监理工程师旁站下进行,测量结果必须与相邻标段闭合,平面控制桩应覆盖相邻标段1-2个,高程与相邻标段闭合。
3、复测完毕后应对控制桩进行保护,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4、对复测闭合的控制桩及加密控制桩,必须请监理单位复测检查。
5、复测结果在《测规》允许范围时,由施工单位自行调整;
超出允许范围时,应及时向业主报告,由业主联系设计单位进行复核调整并签认,否则不得作为施工依据。
6、复测结束后,应编制测量控制桩点成果表,经测量监理工程师及总监复核签认后报业主。
7、施工测量完成,必须由他人进行位置、标高复核测量,作出复测记录、签字认可。
重大工程应由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复测、签字确认。
复测确认后应对控制网桩(点)进行妥善保护,避免移动破坏。
第二条施工过程测量
1、要严格遵守《公路工程测量规范》,按照规范规定建立充分满足使用要求的平面和高程控制网。
2、在施工过程中,要对设计院移交的桩橛妥善保管,经常复核,检查其可靠性。
3、在上报开工报告前,应在测量监理工程师的旁站监督下进行施工图放样,若发现路基、桥涵工程的地面线和位置与施工图不一致时(特别是线路中线、桥梁桥台位置)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单位并上报业主单位。
由业主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会堪,按施工图现场核对优化程序办理。
4、在施工过程中,应和现场测量监理工程师共同定期对施工放样的线路中线、路基横断面、涵洞进出口位置及高程、桥梁墩台位置和限界进行复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业主单位,由业主单位组织有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大桥两端桥头应在施工时埋设水准基点桩,并复核《测规》第4.11.4的要求。
6、一个单项工程或一段路基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恢复线路中线桩(直线每200米及曲线五大桩),并埋设固定桩。
第三条竣工测量及其他
1、本标段工程施工完毕后应在现场测量监理工程师的旁站监督下,按照《公路工程测量规范》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线路、桥涵的竣工测量,竣工测量的深度应满足编制竣工文件的要求。
2、测量所使用的仪器必须满足《测规》规定和要求。
3、所有的控制测量和施工放样测量必须进行双检复核。
第四条测量要求
1、参加测量的工程技术人员、测工,必须树立高度责任感、事业心及敬业精神,树立“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的工作标准。
2、熟悉和了解各个桩点及测量设计意图。
3、要求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及各种图表必须执行两人以上复核制,并署名签认。
4、原始记录、计算资料,书写工整,严禁涂改。
5、计算公式选用正确,未经复核及检算的资料严禁使用。
6、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导线点、切线、水准基点,必须经双方相互签认、并报上级部门核实同意后方能使用。
7、控制网、导线桩应设好护桩,并定期检查。
施工图现场核对制度
第一条、在完成现场交接桩,经现场贯通复测无误,且一个标段(或一个大的段落、或某个单项重点控制工程)的施工设计图纸(或施工资料)已经发放的前提下,才具备现场核对条件。
现场核对应在图纸到达后及时进行。
第二条、路基工程主要核对排水系统(主要是两线间)以及规模较大的路基加固及防护工程、挡土墙等,内容是工程范围、厚度、基础等情况。
第三条、桥涵工程
桥梁:
主要是结合现场地形地质条件,核对桥台位置、立交跨路或其它建筑物的墩台位置、梁底标高(桥下净空)、承台顶标高、相邻桥梁是否可以合并等。
涵渠:
主要核对位置、方向、标高以及立交、排洪、灌溉多功能兼顾等情况。
第四条、站场、房屋工程、轨道及其它运营生产建筑物
主要结合地面既有构筑物的拆迁情况和生产工艺流程优化设计,重点核对水、电、暖通、气及消防等配套条件,核对位置、房屋基础的处理(高填方站应特别注意)。
轨道部分重点核对既有站场改、扩建工程中设计的道岔拆铺利用情况以及区间、站场钢轨拆铺利用情况。
第五条、首先对设计图纸进行现场核对、补充调查、测量,按施工图进行现场放样。
要求对路基挡护工程标出轮廓线;
对涵渠标出轮廓线及进、出口标高;
对桥梁标出墩台位置(特别是桥台,以及作为立交或跨越其它建筑物的孔跨两侧的桥墩)、轮廓线、作为立交或跨越其它建筑物的孔跨的梁底标高;
对路基、隧道、桥涵等标出取(弃)土场位置;
对房建工程标出轮廓线及±
0标高。
无法标明标高或轮廓线的地方应能以附近的可靠参照物说明情况。
第六条应将核对申请报告及有关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图纸核对由工区技术主管安排各工区技术人员完成。
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申请制度
凡属蓝田项目部E1标工程,都必须按单位工程办理开工报告申请手续,经监理和业主审批之后方可开工。
单位工程按国家颁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划分。
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是验工计价,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之一。
单位工程的开工,是指正式工程开始施工,不含在此之前的准备工作,如平整场地、拆迁建筑物、临时通信、电力及临时便道施工等。
单位工程开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1、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施工资料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鉴定批复意见。
2、征地、拆迁、城市规划、环保评估已完成;
3、中线复测及工点放线已进行,施工桩橛完备,确认无误。
4、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完成,经过审批;
5、地质、地形复核工作已经完成;
6、施工图(资料)核对优化工作已经完成;
7、机械、设备、材料和劳动力准备能满足开工需要;
8、质量保证体系、工程创优规划、质量保证措施已建立健全,经过审批;
9、工地实验室已经建立并经检查合格;
材料试验已完成;
10、工地布置、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房屋和施工便道(桥)能满足开工要求;
第五条开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
1、单位工程开工报告附件应齐全,重要测量资料、试验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等均应作为开工报告的附件。
2、在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单中必须说明施工图现场核对情况,未完成现场核对的项目不得申请开工。
3、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单采用A4纸,非签字栏可打印,字体不限,若手写,应用碳素笔或蓝黑钢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第六条申请程序及要求
1、各工程项目在具备本办法第四条条件后,由现场施工技术负责人按第五条之规定认真填写开工报告各项内容并准备好开工报告附件报其项目部审查;
2、项目部接到开工报告及相关资料,按本办法要求核实后填写意见并签章报工程监理站;
3、监理站审批同意填写意见并交验签章报业主单位审批。
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一、技术交底的目的和要求
1、施工技术交底的目的是使现场管理人员了解项目工程的概况、技术方针、质量目标、计划安排和采取的各种重大措施;
使施工人员了解其施工项目的工程概况、内容和特点、施工目的,明确施工过程、施工办法、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环保措施、节约措施和工期要求等,做到心中有数。
2、施工技术交底是施工工序中的首要环节,应认真执行。
未经技术交底不得施工。
3、技术交底必须有的放矢,内容应充实,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
要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环境条件、季节变化等情况确定具体办法和方式。
交底应注重实效。
4、工期较长的施工项目除开工前交底外,至少每月再交底一次,重大危险项目,在施工期内,宜逐日交底。
5、技术交底必须有交底记录。
交底人和被交底人要履行全员签字手续。
二、施工交底责任
1、技术交底工作由各级生产负责人组织,各级技术负责人交底。
重大和关键施工项目必要时可请上级技术负责人参加,或由上一级技术负责人交底。
各级技术负责人和技术管理部门应督促检查技术交底工作进行情况。
2、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法和质量标准。
施工技术人员、技术和质量管理部门发现施工人员不按交底要求施工可能造成不良后果时应立即劝止,劝止无效则有权停止其施工,必要时报上级处理。
必须更改时,应先经交底人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实施。
3、施工中发生质量、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时,事故原因如属于交底错误由交底人负责;
属于违反交底要求者由施工负责人和施工人员负责;
属于是违反施工人员“应知应会”要求者由施工人员本人负责;
属于无证上岗或越岗参与施工者除本人应负责任外,领班和项目负责人亦应负责。
三、施工交底内容
1、项目部工程总体交底
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公司总工程师宜组织有关技术管理部门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工程设计文件、设备说明书、施工合同和本公司的经营目标及有关决策等资料拟定技术交底提纲,对项目部各级领导和技术负责人员及相关质量、技术管理部门人员进行交底。
其内容主要是公司的战略决策、对本项目工程的总体设想和要求、技术管理的总体规划和对本项目工程的特殊要求,一般包括:
a)企业的经营方针,本项目工程的质量目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具体实施以及有关决策。
b)本工程设计规模和各施工承包范围划分及相关的安排和要求。
c)施工组织设计大纲主要内容;
工程承包合同主要内容和要求。
d)对本项目工程的安排和要求。
e)其他施工注意事项。
2、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技术交底。
在项目工程开工前,项目部总工程师应组织有关技术管理部门编写总体施工组织总设计,对项目部职能部门、工地技术负责人和主要施工负责人进行交底。
其主要内容是项目工程的整体战略性安排,一般包括:
a)本项目工程规模和承包范围及其主要内容。
b)本项目工程内部施工范围划分。
c)项目工程特点
e)主要施工程序、交叉配合和主要施工方案。
f)综合进度要求。
g)质量目标和保证措施。
h)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和保证措施。
n)其他施工注意事项。
3、专业交底—项目部级技术交底
在本工地施工项目开工前,项目部总工程师应根据施工组织专业设计、工程设计文件、设备说明书和上级交底内容等资料拟定技术交底大纲,对本专业范围的生产负责人、技术管理人员、施工班组长及施工骨干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是本专业范围内施工和技术管理的整体性安排,一般包括:
a)本工地施工范围及其主要内容。
b)各班组施工范围划分。
c)施工进度要求和相关施工项目的配合计划。
d)本项目工程和专业的施工质量目标和保证措施。
e)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规定和保证措施。
f)重大施工方案及方法(如特殊和大体积混凝土浇灌、重型和大件设备、构件和运输吊装、各种重大施工工艺要求等)。
g)质量验收依据、评级标准和办法。
h)技术检验安排。
k)应做好的技术记录内容及要求
l)施工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项目及其要求。
m)施工技术总结内容安排。
n)音像资料内容安排和其质量要求。
o)其他施工注意事项。
4、分专业交底—作业级技术交底。
施工项目作业前,由项目部专职技术人员根据施工图纸、设备说明书、已批准的施工组织专业设计和作业指导书及上级交底相关内容等资料拟定技术交底提纲,并对班组施工人员进行交底。
交底内容主要是施工项目的内容和质量标准及保证质量的措施,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a)施工项目的内容和工程量。
b)施工图纸解释(包括设计变更和设备材料代用情况及要求)。
c)质量标准和特殊要求;
保证质量的措施;
检验、试验和质量检查验收评级依据。
d)施工步骤、操作方法和采用新技术的操作要领。
e)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保证措施。
f)技术和物资供应情况。
g)施工工期的要求和实现工期的措施。
h)施工记录的内容和要求。
i)降低成本措施。
j)其他施工注意事项。
四、施工技术交底注意事项
对特殊、或技术含量高的工序要编制专门的技术指导书,并组织现场施工人员学习。
在项目开始前,专职质检人员,要对现场工程质量进行技术交底,并组织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学习。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
为保证工程质量,认真按设计要求施工,隐蔽及关键工程必须经过施工技术人员和检查(监察)人员检查合格,并经施工监理检查合格,签妥隐蔽工程检查证后,方可掩盖和继续施工。
一、作好隐蔽工程及关键施工部位监控的意义。
1、对隐蔽工程施工的监控是工程内在质量的保证。
2、对工程关键部位施工的监控,既是保证工程质量又是使用功能达标的有效措施。
二、隐蔽工程及关键施工部位监控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及政府颁布的有关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方面的法规文件。
2、以国家颁布的“规范、标准”为准绳。
3、选好工地质检员、技术员是监控施工质量的关键。
4、高水平的施工设计是保证。
5、坚持工程验收标准是手段。
三、隐蔽工程及关键施工部位监控措施。
1、项目部、各工区技术、管理人员读懂施工图,进行全面、细致、认真的设计交底。
同时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对施工班组、具体操作工人进行层层交底。
2、做好施工前的工、料、机具准备,确保施工连续作业。
3、施工例会进行专题研究,确定施工方案,确保万无一失。
4、做好样板、材料、内业的重点监控。
5、严格验收规程,必须经三方验收签字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四、检查程序:
1、实行“三级”检查,即工地质检人员自检,主管施工技术人员或项目部质检人员复检,第三方监理人员检查。
2、隐蔽工程或关键部位达到检查程度时,工地质检人员自检自验合格后,按时签妥(包括签字)检查证并备齐有关附件。
3、主管施工技术人员或项目部质检人员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请求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
4、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并在检查证上签字后,方可掩盖和继续施工。
5、隐蔽工程或关键部位检查应提前至少24个小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检查。
五、检查注意事项
1、施工图纸与现场不符或设计与地质不符时,应通知监理共同确认。
对变化较大的地质情况要与设计、监理、建设方共同确认后方可施工。
2、对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当日检查,当日填报,不许补签补报。
3、把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列入工程质量评比评定范围,奖优罚劣。
4、对没有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随意施工的,谁施工谁负责,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纠当事人和领导的责任。
六、隐蔽工程或关键部位重点监控内容。
(1)地质情况核对。
(2)建筑物放线(坐标位置)。
测量基准点和参考标高的确认及建筑物位置的放线。
(3)桩基工程的施工及检测。
(4)基础处理。
(5)基础施工(钢筋绑扎及混凝土浇注)。
(6)主体结构施工(梁、柱、板、构件等钢筋混凝土施工)。
(7)防水工程。
(8)沉降观测及监控量测。
(9)爆破材料的监控
(10)防水层施工质量
(11)混凝土工程的配合比
(12)其他质量通病(空鼓、裂缝、变形、不均匀沉降等)。
(13)建筑材料及设备质量标准的监控。
七、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监控质量责任的认定与经济处罚。
1、项目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及造成的返工经济损失,工程部负责人及工地负责人在年度考核中酌情考虑评定考核等级。
2、分包单位(如有):
按总承包单位与其合同关系,负担合同规定的工程质量违约责任及建设单位经济损失。
检验批及分项、分部、单位工程
检查、申报、签认制度
一、检验批及分项工程检查:
⑴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检合格,主控项目有允许偏差的抽检点,其实测值应在允许偏差范围内,不允许超限。
⑵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检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专门要求外,对于一般项目中有允许偏差的抽检点合格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其中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⑶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完成后,由工区经理及工区总工,组织专职质检员、工班长,班组质检员等有关人员按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查,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签字齐全后提交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二、分部工程检查:
⑴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⑵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有关结构质量及使用功能的检验和抽检检验合格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⑶分部工程完成后,由工区经理及工区总工组织技术人员、质检人员、作业队长、班组长等有关人员,按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查,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签字齐全后提交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还须向勘察设计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三、单位工程检查:
⑴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⑵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⑶所含分项工程有关结构质量和使用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⑷主要功能的抽检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⑸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⑹单位工程完成后,由工区经理及工区总工组织技术、质检人员,作业队长,班组长等有关人员按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查,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工程质量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签字齐全、加盖公章后提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技术资料管理范围:
设计文件、施工图、通用(定型)图,规范标准(验评)、定额、科技书籍,会议纪要、上级发文、检查记录,体系、制度,特殊工艺流程,QC小组活动资料文书等技术台帐,竣工图,竣工报告,工程总结,验收报告,验收交接记录等。
技术资料分“书面文本”及“电子文本”两种。
工程部作为技术资料管理的主要职责部门,确保资料的真实性、时效性、完整性,负责技术资料管理归档,做好收发、保管建档、借阅登记、报废销毁制度,严防错发错用,不允许以个人形式保管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资料。
1.工程部设专职资料管理人员,对所有技术资料、文件建立收发﹑保管﹑借阅制度,建立专门的登记台帐,进行归类﹑编号管理。
2.技术人员应养成良好的习惯,所有技术文件、资料使用后均放入文件柜中并上锁,钥匙由资料管理人员保管,资料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整理。
未经总工或部长同意不得给无关人员复印资料。
3.在受控文件台帐内应说明文件受控状态及修订状态,对上级发文和设计文件及规范的时效性要进行标识。
4.资料管理人员同时负责本项目部的日常贯标工作,指导工区技术人员对资料及时整理、归档,以备检查。
在上级部门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后,负责落实意见改进方法。
5.电脑上的各种类技术资料也应分类管理,定期整理,强调电子文件的公用性,便捷性,所有新建文件及文件夹必须准确命名,集中放置,一目了然,不允许随意命名。
所有人员均应爱惜电脑、打字机等办公设施,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注意网络安全,定期杀毒,对电脑进行维护。
6.做好重要技术(经济)资料的保密工作,电脑内关键(重要)资料应保密设置,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使用电脑阅读、拷贝文件,不得翻阅技术资料(须征得总工或部长的同意)。
计量仪器管理、保养制度
1、技术室必须设专人负责计量仪器的保管、保养及维护工作,建立相应的仪器和设备台帐,及时检查仪器设备台帐做好更新记录。
2、计量仪器应按有关规定,实施分类管理,按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鉴定和校验,并根据鉴定、校验结果对设备进行标识,以识别设备的鉴定、校验状态。
未经鉴定或超过鉴定周期或鉴定、校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得使用。
3、当测量仪器使用于不同的条件与环境时,也应随着环境、条件的变化进行调整或再调整,以确保检验、测量结果的有效。
4、使用测量设备的量程和精度,必须满足测试任务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当发现使用的设备不符合要求时,应对使用该设备进行的以往测量结果进行符合、评价和记录。
对因此受影响的产品进行重新测量和检验,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5、出发前先检查仪器及脚架是否松动,在仪器的运输及安装过程中,注意做到轻拿轻放、以正确方法对仪器进行架设。
6、使用时,当遇到不良天气情况时(如:
高温、下雨、下雪等),必须用雨伞对仪器进行遮挡保护。
7、使用时仪器必须与电力设施保持安全距离。
遇到雷雨天气必须停止户外作业。
8、使用结束后,及时清楚镜架和仪器上的污垢。
定期对仪器除尘,保持仪器的清洁干燥。
同时对仪器箱进行清洁,保持其清洁干燥。
9、定期对仪器进行简单的校检,保障其正常的使用。
检查反光镜架垂直度,如出现偏差及时予以校正。
10、测量设备经长距离搬运后,使用时如发生异常,不论设备检验时间是否达到鉴定周期,均要重新进行鉴定,合格后方准使用。
11、当测量设备功能丧失或破坏,经维修仍不能符合要求时,技术室应根据鉴定结果向工程部提出报废建议,更换新仪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12、对暂不使用的设备应将电池取出进行封存,定期保养,并做好记录和标识,重新使用时应再次鉴定和校验。
施工工艺流程设计暂行办法
施工工艺流程设计是质量体系的重要环节之一,是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推进科技进步,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都起着重要作用。
建立工序控制点:
将工艺流程中能检查的点,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提出控制措施进行控制。
由操作者进行自检、互检,边操作边检查,确保工艺流程、操作标准达到质量规定的要求。
确定工序检查点:
在控制点中找出比较重要的点作为检查点,由技术员和质检员按照质量要求进行检查测量,作出检查记录,特别是定量的数据记录。
工序完成或不同专业施工之间,应进行交接检查(检验),由工区经理及工区总工组织班组长、技术人员、质检人员按照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检查验收。
交接检查必须作出检查记录,各专业工种之间的交接检查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字认可,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交接检查通过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的认可,可以促进上道工序的质量控制,又可以促进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的成品保护。
内业资料管理办法
一个工程项目的内业资料是对该工程从设计、施工过程的一个最原始、最真实记载。
它涵盖该工程从设计文件的审核,技术交底,开工报告,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工程所用材料、材质的试验检验报告,混凝土及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