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个行业的税务稽查实用手册税务局内部文件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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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酒精生产行业
生
产
工
艺
及
特
点
流
程
用
原
材
物
料
原料
瓜干(木薯或玉米)
主要材料
辅助材料
糖化酶、酵母
低值易耗品
燃料
原煤
动力
电力
包装物
酒罐、酒桶
其他
品
主要产品
酒精
副产品
杂醇油、CO2气体
下脚料
酒糟
形
态
95度(含)以上为酒精,95度以下为白酒;
以瓜干或木薯生产的酒精为薯类酒精;
以玉米为原料生产的酒精为粮食酒精;
薯类酒精加浆降度生产薯类白酒;
粮食酒精加浆降度生产粮食白酒。
生产设备特点及使用情况
酒精生产设备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一般每年需要停产大修理一次。
主
要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投入产出指标
以瓜干为原料生产的酒精,正常出酒率为
34%—34.5%即每一百公斤瓜干生产34—34.5公斤95度的酒精。
以木薯为原料生产的酒精,正常出酒率为
40%—42%即每一百公斤木薯生产40—42公斤95度的酒精。
以玉米为原料生产的酒精,正常出酒率为
32%—33%即每一百公斤玉米生产32—33公斤95度的酒精。
能源消耗指标
其他指标
税
务
参
考
行业税负率
其他
财
会
计
制
度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酒类行业核算特点:
核算酒精、白酒统一按折成65度白酒计算。
如何折算详见企业《酒精加浆(降度)折算资料》。
在税收方面可能出现的主要问题及环节
增值税方面
收购环节
1、未按规定开具《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如填写项目不齐全等;
2、收购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货物开具《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
3、收购一般纳税人货物开具《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
4、虚开《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
生产环节
1、隐匿副产品及下脚料;
2、隐匿酒精生产数量。
销售环节
1、隐匿产品、副产品及下脚料销售收入;
2、发出商品未做销售;
3、销售货物收取价外费用未计税,如收取非代垫运费、应计税包装物押金未计税等;
4、用于样品、捐赠、广告、抵债等产品未计税;
5、无正当理由低价销售货物;
6、将酒精加浆勾兑成白酒销售,隐匿白酒销售收入。
消费税方面
生产销售环节
1、隐匿产品销售收入;
4、用于样品、捐赠、广告、抵债、管理部门等产品未计税;
6、将酒精加浆勾兑成白酒销售,仍故意按酒精申报消费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
虚开《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
2、隐匿酒精生产数量;
3、虚增生产成本。
5、无正当理由低价销售货物。
其他方面
常
检
查
方
法
1、实地到企业生产车间重点发酵车间、蒸馏车间,查看有关的生产设备,了解企业设备生产能力,检查各种副产品、下脚料的收集及处理情况。
2、突击检查收购原料的地磅室等计量部门,调取相关的过磅资料,结合投入产出指标,测算本期酒精产量,然后和本期实际入库数量相对比,检查是否隐匿酒精产量;
核对全年原料收购情况,确定企业是否存在虚开《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的问题。
3、检查企业《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的开具情况,落实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发票情况,必要时可选取本地或本市供应原料的个人大户进行实地调查。
4、调取产成品库“保管帐”,产品出库凭证,检查本期发出各种产品的数量,然后和本期结转销售成本的发出产成品数量相对比,并结合“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账户,查找是否有应作销售的发出商品未计税的情况。
需要说明一点,只要企业“应收账款”科目存在贷方余额,一般企业存在发出商品问题。
5、计算各月产成品的平均销售单价,检查有无异常波动;
抽查几个主要客户,测算企业对各客户的平均销售单价是否有异常差异。
6、检查“原材料”、“产成品”帐户有无红字余额,入库、发出及结转是否符合规定。
7、检查企业“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科目,以及“包装物”的核算及发出情况,以确认是否有应税价外收费、包装物押金未计税的情况。
8、检查企业“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生产成本”等科目,查看是否存在用于样品、捐赠、广告、抵债、管理部门等产品未计税问题。
9、检查企业“预提费用”、“待摊费用”等科目,了解企业大修理费用情况,是否存在费用跨年度问题。
典
型
案
例
2、纺织生产行业检查实用手册
纺织生产行业
纺纱:
原材料收购→仓储→清花→梳棉→并条→粗纺→细纺→络筒→成品纱。
织布:
成品纱→生产准备(整经、浆纱、络纬)→织布→整理→成品布。
棉花、绦纶
成品纱
浆料
维修配件
棉条筒、纱管、纸筒、包装袋
蒸气
纱、布
斩刀棉、回丝
成品纱为台体结构,按不同的支数及原料投入,分棉纱、涤纱、涤棉纱,成品纱按重量计算。
不同的纱织成的布分为棉布、涤棉布、涤纶布,成品布打包后按长度计量。
大体上每周一扫车,半年一平车,轮换维护,全年不停止生产。
纺纱有环锭纺和汽流纺两种形式,织布分有校织机、喷气织机、键杆织机三种形式,具体情况有差别。
投入产
出指标
1、百米成品布耗纱量=每英寸经线(经密)与纬线根数之和(纬密)÷
支数×
0.0645。
2、成品纱的投入产出率按国家标准。
3、棉纱投入产出比(棉花:
棉纱):
精梳为1.4:
1;
粗梳为1.1:
1。
能源消
耗指标
1、每百米布耗电25度左右。
2、一吨纱用电约1300度。
行
业
负
率
全国3.54%;
全省4%;
全市2.58%
其
他
3、收购一般纳税人货物开具《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
在建工程用工用料列入生产成本。
3、销售货物收取价外费用未计税,如收取非代垫运费等;
4、以物易物不计销售与购进;
1、隐匿下脚料;
2、虚增生产成本。
1、隐匿产品下脚料销售收入;
4、无正当理由低价销售货物;
5、委托加工不计销售收入。
1、实地到企业生产车间,重点是清花车间、梳棉车间,查看有关的生产设备,了解企业设备生产能力,检查废棉、下脚料的收集及处理情况。
2、突击检查收购原料的地磅室等计量部门,调取相关的过磅资料,结合投入产出指标,核对全年原料收购情况,确定企业是否存在虚开《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的问题。
3、检查企业《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的开具情况,落实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发票情况,必要时可选取供应原料的个人大户进行实地调查。
7、检查企业“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科目,以确认是否有应税价外收费的情况。
8、查企业“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生产成本”等科目,查看是否存在用于样品、捐赠、抵债等产品未计税问题。
10、调取车间工资计算单,核对计工产量与会计核算产品产量是否一致,以检查是否存有销售不记帐问题。
11、检查原材料、生产成本等科目,看是否有已耗配件,电力、人工等在生产成本与在建工程划分不清的问题。
12、检查企业合同,看有无委托加工业务不计销售收入情况。
越达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投资3500万元,现有纺织机械470台套,纺纱能力为15000纱锭,生产人员850人,2004年税负率为2.1%。
2005年10月份检查人员到企业进行协查时发现,该企业与新华棉纺厂2005年4月签订一份委托加工合同, 越达纺织有限公司提供150吨纯棉,委托新华棉纺厂加工成21支棉纱,要求在一个月内完工,业务完成后越达纺织有限公司收到棉纱115.4吨,而无加工费支付凭证。
企业分录为:
借:
委托加工材料――棉花 181.5万元
贷:
原材料――棉纱 181.5万元
原材料――棉纱 181.5万元
委托加工材料――棉花 181.5万元
检查人员对委托加工费的支付提出疑义,越达纺织有限公司相关人员介绍,该笔业务是真实的,只是加工费已含在棉花中,国家标准是每吨21支棉纱需要棉花1.08吨,而加工双方协议,每加工一吨棉纱付给棉花1.3吨,由于棉花质量不便控制,加工费及棉花质量差价含在多付的0.22吨棉花中,这样双方互相不开票,也没有质量纠纷,省去了不少麻烦。
根据“以物易物是一种销售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的规定,应计增值税销项税额181.5÷
150×
0.22×
1154.4=307194×
13%=39935.22元,用于抵顶留底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按偷税处以0.5倍的罚款19967.61元。
会计分录为:
借:
产品销售收入 307194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9935.22
贷:
应收帐款 347129.22
营业外支出 19967.61
银行存款 19967.61
借:
原材料――棉花 307194
贷:
原材料――棉纱 307194
产品销售成本 307194
原材料――棉花 307194
肉食加工行业
生制品:
生猪接收→待宰管理→送宰→淋浴→麻电、放血→割头、蹄尾→剥皮→开膛→劈半→分割、预冷→包装→速冻→换装→冷藏→销售
熟制品:
原料肉→腌制(普通肠)、滚揉(高档肠)→崭拌→填充→杀菌→包装→销售
生猪
生猪、白条肉
蛋白粉、骨素、淀粉、鸡蛋、卡拉胶、香精
车间工器具、车间物料
煤
电
纸箱、铝线、包装袋、胶带、片膜、肠衣
冻猪分割肉、火腿肠系列产品
谷素、肠衣、炼油
猪毛、猪蹄壳
1、猪分割肉:
分为鲜肉和冻肉,其中冻肉
是以纸箱包装后再冷藏。
2、熟制品火腿肠:
以标准袋包装后再装入标准箱。
1、谷素、炼油均是桶装液体。
2、肠衣是固体。
1、生猪分割流水线在正常情况下每半年检修一次。
2、崭拌锅、包装机在正常情况下每季度检修一次。
以生猪为原料生产的肉产品,出品率为83.36%,其中白条类产品占34.42%、胚油占10.52%、精肉占13.66%、头蹄类产品占7.39%、下货类产品占5.24%、排骨类产品占4.29%、骨头类产品3.34%、油脂类产品占4.5%。
即100公斤生猪生产出白条类产品34.42公斤、胚油10.52公斤、精肉13.66公斤、头蹄类产品7.39公斤、下货类产品5.24公斤、排骨类产品4.29公斤、骨头类产品3.34公斤、油脂类产品4.5公斤。
每宰杀100公斤生猪耗用水0.4方、电力0.48度、煤0.65公斤。
财务
会计
制度
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
1、一般采用品种法计算生产成本。
2、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
3、发出存货成本计价一般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1、未按规定开具《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如填写项目不齐全等,农产品出售人地址仅写到市、区、镇,而不是详细地址;
2、隐匿生猪宰杀数量;
3、销售货物收取价外费用未计税,例如收取非代垫运费等;
2、隐匿猪产品生产数量;
1、实地到企业生产车间,重点是屠宰车间,查看有关的生产设备,了解企业设备生产能力,检查各种副产品、下脚料的收集及处理情况。
2、突击检查收购原料的地磅室等计量部门,调取相关的过磅资料,结合投入产出指标,测算本期各类猪产品产量,然后和本期实际入库数量相对比,检查是否隐匿猪产品产量;
3、检查企业《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的开具及付款情况,落实收购业务是否真实,必要时可选取本地或本市供应原料的个人大户或到银行进行实地调查。
4、调取产成品库“保管帐”,产品出、入库凭证以及业务部门的购销合同,检查本期发出、入库各种产品的数量,然后和本期结转销售成本的发出产成品数量相对比,并结合“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账户,查找是否有应作销售的发出商品未计税的情况,是否存在帐外经营情况。
抽查几个主要客户,测算企业对各客户的平均销售单价是否有异常差异;
看关联企业间调拨产品价格是否偏低。
6、检查“原材料”、“产成品”帐户有无红字,入库、发出及结转是否符合规定,看有无原材料、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或直接赠送他人未作进项税额转出或未提销项税情况。
7、检查企业“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收账款”、“其他
应收款”等往来科目,以及“包装物”的核算及发出情况,以确认是否有应税价外收费;
包装物耗用与产成品产量是否配比;
发票单位名称与汇入款项的单位名称是否相符。
8、检查企业“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生产
成本”等科目,查看是否存在用于样品、捐赠、广告、抵债、管理部门等产品未计税问题;
看有无总机构费用在分支机构列支,减少应纳税所得额问题。
复混肥生产行业
原料采购→原料储存→原料粉碎→成球→烘干→冷却→包装→复混肥
钾肥、一铵、二铵、尿素、碳酸氢铵、钙粉、氯化铵、过磷酸钙、钙镁磷肥、磷肥
防结剂、粘土、大红大绿、膨润土
烟煤
编织袋、内衬袋
氮、磷、钾不同养分、不同标号的复混肥
盐酸
煤渣
复混肥每年2月、3月、6月、8月、9月、10月为旺季,其设备受酸碱腐蚀厉害,每年需停数次检修,特别是每年11、12月为大修理季节。
成品率大约为95%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低值易耗品五五摊销法
计提坏帐准备按0.5%的比例
购进环节
1、购进包装袋不及时索取发票。
2、购进应税化肥入帐时记入免税化肥。
隐匿副产品及下脚料
1、隐匿副产品及下脚料收入;
2、销售废旧包装袋不入帐。
虚列购进成本。
1、检查地磅室等计量部门,调取相关的过磅资料,或者调取保管帐,与购进材料的帐面数相核对,或者盘点库存,与会计帐面数核对,看是不否有购进应税化肥计入免税化肥中。
2、检查包装物暂估入库的情况,看购进时是否取得了发票,检查相关往来帐户,看货款支付情况。
3、统计原材料发出的吨数,产成品及半成品入出库数量,结合库存盘点,测算废旧包装物的销售,看是否存在以旧抵顶包装物货款的现象。
(尤其是关联企业之间)
4、根据化学反应式,计算出副产品盐酸的理论产值。
5、检查“在建工程”科目,实地观察企业的工程建设情况,看铝合金及钢结构产品承建单位是否缴纳了增值税;
如果没有,看施工单位是否在施工地报验了税务登记,必要时由国税局和企业签订代征税款协议书,由企业代征代缴增值税。
5、板材加工行业检查实用手册
板材加工行业
原木→锯断→木段旋切→芯板干燥→芯板修补→芯板涂胶→组坯→板坯预压→板坯修整→板坯腻修→板坯砂光→二次组坯→二次整压→锯边→砂光→合板分检→入库打包。
原木(杨木等)
杨木原木
胶水面粉修理用备件
推车铁架板氧气瓶煤气瓶
包装纸箱打包带
多层板
三合板
锯边锯头
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