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统计工作计划与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实施计划汇编doc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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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组织实施“5+x”公务员能力培训,根据人社局要求,组织公务员参加网上在线教育培训和考试。
三是组织参加“青年公务员成长计划”,强化见习期实践锻炼,安排新录用公务员信访局实习,进行多岗位锻炼。
四是组织参加国家局举办统计专业基础知识培训班、统计专业知识技能研修班。
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理想信念,增进履职能力,提高工作水平,拓宽知识视野。
(四)积极开办主体培训班。
一是组织全市统计站长培训班,对全市统计站长进行首轮直接培训。
二是组织全市统计业务骨干培训班,结合统计青年先锋队建设,加强统计业务骨干的统计知识强化培训。
三是组织实施统计业务技能培训,根据统计方法制度改革要求和专业年定报要求,组织全市相关专业人员统计业务培训,传达新理论、新知识,增长新技能。
(五)统筹组织事务类培训。
组织参加财务、业务档案、干部人事档案等业务知识培训。
组织参加编制、人事、工资、党员等年报统计培训。
组织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考试、从业资格认定和网上继续教育等业务培训。
组织绩效管理、统计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培训。
三、相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主体。
局办公室为统计教育培训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全系统统计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协助计划实施和督查工作,组织参加上级和市级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的选送任务,搞好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各部门按照责任分解具体组织实施教育培训任务。
(二)统筹培训项目。
各责任主体要根据预定的时间,妥善安排好教育培训项目,并将培训通知、参培人员信息等内容报办公室(人事)备案,出省学习考察的一律形成学习考察心得(报告)报办公室(人事)备案。
(三)确保培训效果。
本局各编制性质人员及新招录人员均需按照教育培训要求,积极参与各类培训和主题实践活动,并做好学习笔记。
每名统计职工在参加市外学习考察教育培训以后,都要形成书面心得体会,并在适当时机汇报交流情况,让学到的成果和收获惠及他人,把学习培训成果内化于心、外化于日常统计工作中去,资源共享、提高素质、促进工作。
(四)坚持厉行节约原则。
根据中央关于“治四风”的要求和厉行节约的规定,从严从紧安排教育培训任务,严禁借教育培训之名,*旅游;
严禁借教育培训之义,铺张浪费;
严禁借教育培训之机,相互宴请。
参与培训的干部都是普通学员,必须端庄学习态度,树立学员意识,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范文二
xx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紧密围绕省统计“改革创新年”活动要求及全省统计法制工作要点,以学习宣传贯彻《省统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主线,坚持服从服务于统计改革大局,为全市统计科学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健全完善制度,着力提升依法统计水平
1、配合省局开展《省统计管理奖惩办法》立法调研活动。
2、以《条例》出台为契机,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和清理工作。
3、探索开展县、乡政府统计事务委托代理试点。
4、制订《市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结合企业统计规范化认证工作,推动企业(单位)统计基础建设。
二、深化宣传教育,着力提升统计法影响力
1、通过媒体宣传、集中培训、在线学习、送法上门等形式,广泛宣传《条例》。
2、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合作,将《条例》纳入地方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3、扎实推进统计“六五”普法。
继续做好经济普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大活动和重要时点的普法宣传。
做好统计普法考试、登记,全面完成统计“六五”普法任务。
三、强化检查指导,不断提高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1、按照“群众有举报的必查、弄虚作假的必查、拒绝配合的必查”的要求,选择一定数量的乡镇、街道、企业作为重点,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反映发展成果。
2、加强对源头数据监督核查,杜绝对数据生产中间环节的非法干扰,强化责任追究。
认真做好三季度国家开展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的准备工作。
3、结合统计双基建设,以为统计改革与发展服务、为基层统计部门服务、为统计各专业服务,为统计调查对象服务为出发点,加强对重点地区(单位)的行政指导。
4、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提升执法效果。
开展乡镇分片执法试点,尝试建立统计执法条块结合考核模式。
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实施计划
一、宗旨和意义
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宗旨是:
以《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为依据,以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促进技术在教学中的有效运用为目的,建立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和考试认证制度,组织开展以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效整合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技术培训,全面提高广大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水平。
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是推进教育信息化,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迫切需要;
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建设专业化教师队伍的必然要求。
通过本计划的实施,建立一套规范性、性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标准、培训、考试和认证体系,对于进一步规范教师教育技术培训管理,提高教育技术培训质量,对于进一步促进以信息技术为主的现代教育技术与教学的整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和任务
1.目标:
--依据《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标准(试行)》和《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大纲》要求,在xx年间,利用多种途径和手段,组织全国中小学教师完成不低于50学时的教育技术培训,使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显著提高。
--建立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培训和考试认证制度,形成全国统一规范的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培训和考试认证体系。
到xx年,全国大多数教师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
逐步将教师应用教育技术的能力水平与教师资格认证、职务晋升等相挂钩,形成鼓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技术应用水平的动力机制。
2.任务
--制定培训大纲,开发培训资源
以《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标准(试行)》为依据,吸收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技术培训理念、内容和方法,注意与相关培训的衔接和整合,研究制定《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大纲》和培训方案,在此基础上,组织力量研究开发优质教师教育技术培训资源。
--加强基地建设,组织开展培训
加强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基地建设,建立国家、省、市(地)、县(市、区)四级教师教育技术培训体系。
制定《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基地评估标准》,在组织对各级培训基地的评估认定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各级教育技术骨干培训者和骨干教师的培训。
同时,加快推进全国教师网联计划,通过“人网、天网、地网”的结合,采用多种方式和方法,组织广大教师参加教育技术培训。
加强与其他相关培训的衔接与整合,在充分研究和论证相关培训内容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免修、承认部分培训内容的办法,减少重复培训,提高培训效益。
--制定考试大纲和考试办法,组织统一考试
以《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和《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大纲》为依据,在强调应用性和实践性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大纲和考核办法。
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通过教育技术培训的教师,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得教育部监制、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制的教育技术能力水平等级证书。
--建立认证制度,促进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不断提高
加强政策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建立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认证制度。
研究制定与教师教育技术培训、考试相关的配套政策,将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证书与教师资格认证和再认证制度,以及教师职务晋升条件相挂钩,形成促进广大教师积极参加教育技术培训和考试,不断提高教育技术能力水平的有效机制。
三、组织管理
为加强对本计划实施的组织管理,教育部组成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管部领导担任组长,师范教育司、中央电教馆、教育部考试中心和教师网联秘书处负责人参加,主要负责对计划实施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协调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等。
项目办公室设在中央电教馆,负责本计划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
负责与各地的联系、协调、沟通与交流,总结经验,发现问题;
负责组织对国家级培训基地的评估认定,并会同各省对省级培训基地的评估认定;
会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对各地培训、考试和认证工作的评估和监控;
承担研究制定教师教育技术培训方案和培训基地标准,参与培训教材的开发等。
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制定考试大纲,组织考试命题;
负责考务务组织与管理;
印制并颁发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证书等。
全国教师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负责制定、解读与完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标准(试行)》。
研究制定《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大纲》、审定《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大纲》和审定培训教材等。
全国教师网联成员承担国家级培训基基地建设与骨干培训者及骨干教师的国家级培训,参与培训课程与教材的开发,组织开展远程教育技术培训等。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建立相应组织管理体系,确保计划实施工作顺利进行。
四、工作安排和实施步骤
1.工作安排
本计划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学用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实施。
xx年首先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启动试点工作。
从xx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
到xx年底,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完成对全国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技术培训和国家统一组织的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认证,使广大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水平显著提高。
2.实施步骤
--统一思想,布置工作
xx年4月上旬,全面启动部署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实施工作。
宣传本计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确定试点地区,启动培训工作
xx年5月,确定启动实施计划的试点省份。
根据培训基地标准,项目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国家级培训基地进行评估认定,并会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对省级培训机构进行评估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对市(地)级及县(市、区)培训基地进行评估认定。
经评估认定合格的培训基地有资格进行教师教育技术培训。
从xx年8月开始,培训基地展开培训工作。
--印发考试大纲,组织统一考试
xx年10月,印发《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大纲》,12月,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次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以后每年组织2次全国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
考试合格者获得由教育部监制,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印制和颁发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证书。
--加强评估,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从计划启动开始,项目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试点地区实施的过程和效果等方面进行跟踪评估。
各试点地区也要成立专家组,加强对试点地区计划实施过程及效果的指导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逐步完善工作,为逐步推广奠定基础。
五、保障措施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是教师教育改革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立足于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农村中小学教师现代远程教育计划服务。
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本计划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要成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
要根据本计划实施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研究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本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实施机构,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计划实施工作的开展。
2.整合力量,分工合作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计划项目的实施工作纳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进教师网联计划,实施新一轮教师培训整体规划。
要充分调动和发挥相关部门和专业机构的积极性和优势,分工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计划的实施。
要根据本计划的总体安排和要求,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和考试认证的具体实施办法,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3.建立开放、高效的培训体系,切实加强培训基地建设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培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
要将实施工作与加快推进区域性教师网联计划相结合,积极推进各级教师培训机构的改革和发展,整合共享优质教师教育资源,构建现代、高效的教师培训体系,充分利用“人网、天网、地网”等多种途径,开展教师培训和实施工作。
要严格按照培训基地标准对各级培训基地进行评估认定。
要明确各级培训基地的职责和分工,国家级基地主要负责骨干培训者和骨干教师的国家级培训;
省级基地主要负责培训者的培训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训;
市(地)级基地负责对本地骨干教师和县培训辅导员的培训;
县教师培训机构主要配合上一级培训基地,组织和管理本地教师培训、考试,以及提供学习辅导、资源支持与技术服务。